关于泰兴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考
2017-03-24吴俊
吴俊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和泰州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以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加快土地流转为抓手,着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体系建设,初步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但从去年秋季以来,由于受天气、市场、仓储、价格等因素的影响,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出现大面积亏损,各乡镇(街道)基本上都有粮食种植大户提出不再继续经营,个别经营者不愿支付土地租金放弃收割,而农户根据土地流转合同不愿耕种,给镇、村两级带来流转土地盘活压力,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1 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项目1656个,流转土地45.0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100万亩的45.09%,占农村家庭承包土地面积70.8万亩的63.7%,涉及16个乡镇(街道)的331个村19.76万户农户。据统计,全市已歇业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共有58个、面积21346亩,其中,外地业主27个、面积16585亩。通过镇村两级的共同努力,已歇业的项目共盘活18个、面积7177亩,所有盘活项目均正常经营,部分流转土地已重新分给群众耕种,未能盘活的项目绝大多数由村集体进行托管。
2 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
1、灾害天气影响较大。近年来,尽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从去年秋季开始,由于水稻收割延迟,不少种植大户到12月底才开始播种小麦,缩短了小麦的田间生长期,造成小麦减产。今年夏季不间断的阴雨天气,使小麦大面积倒伏,不能及时收割、晾晒进仓。不少已经成熟而不能及时收割的田块,小麦在田间就已霉变发黑或破壳出芽。曲霞镇、元竹镇、黄桥镇、新街镇等乡镇的不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收割的小麦,由于天气原因不能及时晾晒或被雨水浸泡,小麦的品质受到极大影响。
2、田间管理水平不高。田间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粮食产量。一方面,小麦赤霉病的大面积发生是今年小麦减产的重要原因,不少种植大户图省事、怕投入,未能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及时进行病害防治,私自减少用药量或用药次数,增加了小麦赤霉病的发病机会。另一方面,不少种植大户由于播种较晚,增加了后期的用肥量,使小麦的秸杆增高,小麦的抗倒伏能力下降。
3、农田基础设施薄弱。近几年,我市整合各类支农项目,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排灌功能日趋完善,但在特殊气候条件下,排水设施仍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今年的间隔阴雨天气,由于排水设施不畅,全市不少田块在下雨间隙积水较重,达不到收割机下田收割条件,失去了抢收的大好时机。特别是虹桥镇、滨江镇等沿江地区,由于地势和土质原因,这种现象尤为突出。我市杨峰、文太等家庭農场秧苗栽插后,由于受梅雨天气的影响,田间积水严重,秧苗长期淹没在水中,使秧苗发黄,部分田块需重新栽插,影响了水稻的高产稳产。
4、土地流转价格偏高。随着我市土地流转步伐的不断加快,土地流转价格呈逐年增长趋势。据统计,全市从事粮食种植的土地流转价格大致在每年1000元∕亩左右,最高的达每年1200多元∕亩。姚王镇由于地处城郊且是工业园区乡镇,土地流转价格更高,该镇夏家岱村的军民、水平等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价格甚至达到1250元∕亩。同时,不少项目还建立了土地租金增长机制,土地流转价格还在逐步增加。粮食价格的下跌和流转价格的升高,使从事粮食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空间不断压缩,经营风险不断增加。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承担着主要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与土地流转农户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建立,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将无力承担土地租金。
5、土地流转规模偏大。我市在《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中提出,要科学把握“适度”原则,防止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的倾向,现阶段土地流转规模应控制在100-300亩之间。但不少乡镇(街道)在农业招商时,未能准确把握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土地流转规模。根思乡不少土地流转项目单体流转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面积最大的达3000多亩,土地流转规模偏大,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加大。
6、抵抗风险能力较弱。在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过程中,本应认真审核经营者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但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经营者大多是普通农民,发展家庭农场需投入大量资金,购置收割、耕种、烘干等机械设备,新建机库、粮库、晒场等配套设施,如无一定的原始积累和经济实力,则不能抵抗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特别是少数经营者本身无足够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跟风而上,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的目的是为了套取项目,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如不能准确甄别,将增加镇、村两级推进土地流转的行政风险。
7、粮食收储体制不畅。据了解,我市各种粮大户目前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生产的粮食卖不出去,即使有的卖出去了但价格不高,远低于国家收购保护价。过去未流转土地前是千家万户储存粮食,没有好的价格,农户不急于出售粮食。现在,粮食集中在少数种植大户手中,又没有足够的储存仓库和流动资金,迫使种粮大户贱卖。同时,国家储备粮库对收购的粮食要求很高,许多种粮大户通宵排队,但粮食不符合规定标准,未能销售出去。加之,部分不法商人和粮食加工企业竞相压价,使粮食价格一跌再跌,严重挫伤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8、国际市场竞争较强。随着中国履行WTO协议,逐步开放国内粮食市场,国内粮食价格受国际市场冲击较大。据了解,目前国际市场小麦到岸价格为0.9元/斤,且品质较好,而国内小麦收购保护价为1.18元/斤,远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因此,不少粮食加工企业优先选择进口小麦,加剧了国内粮食市场的竞争,使粮食价格下跌成为必然。同时,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没有参与市场竞争的经验,也没有左右市场的能力,粮食买方市场的局面还未改变。
3 对策措施
1、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尽管目前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了一点弯路,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走适度规模经营道路,是中央准确分析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因此,要积极宣传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义,把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等作为重点,引导他们成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生力军。坚持示范带动,通过“示范家庭农场”、“星级示范社”等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经济效益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并建立示范场(社)名录。
2、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严格把握流转规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关键是把握“度”。土地流转规模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地区差异、耕地资源禀赋、生产费用成本、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要防止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严禁人为归大堆、垒大户,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考虑到我市的实际情况,从事蔬菜园艺生产的单体规模以100亩左右为宜,从事粮食种植的单体规模以300亩左右为宜。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建议上级人民政府取消土地流转考核指标和情况通报,防止层层加码。同时,要对我市现有土地流转面积较大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准确甑别,劝退经营和管理能力较弱、资金和技术实力不强的经营主体,降低业主市场经营风险和镇村两级行政管理风险。
3、建立资格审查制度,强化风险保障能力。承包地流转应以本地业主为主,依托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由职能部门、村组代表、村民代表、农业专家等多方参与的农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采取书面报告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土地流转受让方的经营能力进行评估,重点审核受让方的性质、流转用途、流转期限、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经营范围、投资能力和土地复垦能力等,并在規定的时限内提出审查审核意见。凡经营项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或流转主体基本情况不清楚的,要进行限制或禁止。对所有租赁农村承包地的土地流转项目,要坚决执行“先缴钱、后用地”制度。全面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风险保障金主要用于土地流转风险发生后,保证按期支付流出方当年土地流转费用。对从事苗木种植、堤水养殖、休闲农业等土地流转项目的,应适当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和地力补偿金。鼓励粮食种植、设施农业、畜禽、特种水产养殖业主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4、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所有土地流转项目,都必须在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发布信息、进行交易。承包土地流转期限在二轮承包期内,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三年。由发包方统一组织流转的,须经农户签字同意或书面委托。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方式,强行农户对外流转经营。凡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土地流转,须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流转期限、流转用途、流转价格及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并由乡镇(街道)经服中心进行合同鉴证和登记备案。积极完善租金结算方式。我市目前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租金大多是以现金结算,只有少数土地流转项目是以实物结算。因此,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对新订立的土地流转合同,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引导推行实物计租的结算方式。同时,要认真做好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完善过去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尽可能采取实物结算租金的方式,共同抵御市场风险。
5、健全社会服务机制,降低主体经营投入。农业是投入大、收益期长的产业,单靠经营者自身投入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要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基层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鼓励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服务专业化。引导各乡镇(街道)统一布局规划,以片区为单位新建农技农机服务中心,落实全程社会化服务责任机制,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耕种、防治、收割、烘干等方面的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其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