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借款设担保 手机短信能做证据吗
2017-03-24陈艺
中老年健康 2017年1期
陈艺
【问】
朋友张某向我借钱,为了保险,我要求其找人做担保,于是张某打电话给刘某,刘某当时在外地出差,便给我发来手机短信,承诺为张某担保,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在手机上。借款到期后,張某拒不还款,我找到刘某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刘某却说短信不是白纸黑字写的,也没有他的签名,法律要求担保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因此手机短信做担保不能算数。
请问手机短信能做担保吗?我有权要求刘某承担担保责任吗?
【解答】
《合同法》对“书面形式”的定义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所以,短信当然属于书面形式,只是证明起来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