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动态
2017-03-24
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谈基础教育:
“十三五”我们主要是通过更好地发展15年的基础教育,包括学前三年和义务教育九年以及高中阶段的三年,把高质量的、普惠性的均衡的教育发展好。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对我们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要通过创新发展,构建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三是要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将要实施的创“双一流”的战略机遇,加强我们的内涵建设,在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以及我们重要的科研平台的建设加快高等教育的内涵建设,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我们还要发展好我们的各类继续教育,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贡献。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谈我国学生资助工作:
杜玉波说,“十三五”期间,将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准确掌握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儿童)信息,并把这些学生(儿童)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确保“一个不能少”。
同时,进一步完善资助方式,努力实现“精准资助”。杜玉波要求,各地、各校要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一是力求在“预算分配”上更加精准。各级教育部门要摸清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根据贫困学生分布状况研究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分配方案,避免“平均分配”现象。二是力求“资助对象”上更加精准。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坚决杜绝“轮流受助”现象。三是力求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除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各地和学校要根据受助学生(儿童)贫困程度分档发放资助资金,特别是要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儿童)的资助力度,避免“平均资助”现象。
杜玉波表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起点,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推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国家资助政策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和充分肯定,《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10万份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综合满意度较高,接近90%。
动态
山东省:将实现农村贫困生资助“从头到尾”全覆盖
山东省日前提出,将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力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1 200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同时,学前适龄儿童免收保教费,普通高中免收学杂费,中职教育免收学费。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各级财政还将对贫困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以及现有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进行补助,对市、县、村级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建设、运转、维护和活动开展项目进行资助,努力培育一批理念先进、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浙江省舟山市:试行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适龄儿童都能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由福利性事业向公共事业转型,更好地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舟山市在新城区域学前教育招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决定从2016年起,在新城及部分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
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下,根据各自的办园规模,分别划定相应的招生服务区域,制订招生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收年满三周岁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幼儿入园的制度。具体入园条件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各幼儿园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