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学语文插图教学的有效利用
2017-03-23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第二小学李秀平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第二小学 李秀平
论小学语文插图教学的有效利用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第二小学 李秀平
小学语文教材都是由教编委根据小学生的心理而设计出来的,几乎每篇课文中都有一些色彩丰富、充满趣味的插图。老师在具体的语文教学中,可以巧借插图的直观性、情境性等特点,激发学生探究的学习欲望,以此来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将小学语文插图教学的优势发挥出来,促进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提升。本文笔者以小学语文插图教学的有效利用为研究中心,对其意义及策略进行了分析,以期能为语文老师的教学提供借鉴。
小学语文 插图教学 意义 有效利用
随着教育的日益发展,教学中增加了较多的创新教学方式,其中包括插图教学法,这是非常符合学生学习心理的方式,能让学生由插图进入到课文学习中,能帮助学生理解课文内容,感受课文的情感,有益于高效化教学目标的实现。同时,插图教学法运用到小学语文教学中,能让学生对语文学习产生期盼的心理,这与素质教育的寓教于乐的教学理念是完全一致的。
一、小学语文教学中有效利用插图教学的意义
1.激发并培养学生的兴趣
小学生自制能力、理解能力较弱,很难集中精神参与到课文的阅读中。将丰富的插图融入到教学中,能吸引学生学习的注意力,对于语文教学成效有较大的帮助。因此,在实际的小学语文教学中,老师可以对课文插图进行挖掘与利用,激发学生阅读课文的兴趣,确保学生课堂中不再出现分神的现象,提高学生对漫画式书籍的阅读兴趣,有利于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2.有益于理解能力的提升
小学生由于年龄、思维等的限制,在学习中总是表现出不愿意学习的状态,老师要意识到学生的不愿意学习是由于对知识理解不了导致的,这会让学生感觉语文学习很难,从而产生厌学的情绪。尤其是古诗词教学时,学生更加理解不了,因而老师可以巧用插图,让学生学会将插图与课文内容结合起来,从多角度来分析课文的深层次含义,让学生体会学习的快乐,从而逐渐乐于利用插图信息来理解知识的习惯,当学生理解能力不断提升时,才能为后续的语文学习提供有利条件。
3.有益于学生阅读能力的提升
阅读能力是语文学习的重要技能,决定着学生学习的层次。尤其是对于小学生而言,他们处于学习的初期,阅读能力很弱,需要借助课文中的插图。因而,在实际的教学中,如果能有效利用插图教学,则能让不同层次的学生获得进步。老师可以根据学生实际的阅读水平,合理的增加或减少插图,从而帮助学生提升阅读能力。
二、小学语文插图教学的有效运用策略
1.科学选择,提高插图教学的趣味性
目前小学语文教材中确实增加了大量的插图,但是较多插图的内容较为笼统,体现出的趣味性较低,因而,老师在备课环节中,要根据实际的教学内容,选择一些幽默、有趣的插图图片,以达到辅助教学的作用。当然,教学中引入插图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突破学习重难点,因而,必须科学选择与重点相关的插图,这样才便于发挥插图教学的功效,实现预期的教学目的。
比如在学习《秋天的图画》这篇课文时,突出的是让学生热爱大自然的快乐思想,因而在选择插图时要选择欢快性较高的秋天图片,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时,有效发散学生的语文学习思维,提高授课的质量,顺利开展教学活动。
2.延伸图片,提高插图的高效性
从语文教材来看,有些课文中的插图比较单一,学生很难通过插图与课文结合起来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因而,在备课环节中老师要依据实际的教学内容,合理的延伸图片,将多个图片结合起来,以满足学生直观理解的目的。比如在学习《日月潭》这篇课文时,教材中只有一幅图片,很难满足学生对日月潭的了解心理,因而,老师可以在网上搜集经典的日月潭图片,集中学生学习的注意力,从而通过多个图片相结合的插图形式,将不同图片的切换立体化地呈现日月潭的风景,让学生感受日月潭的风光秀丽,激发学生热爱祖国山河的情感,能很好地帮助学生轻松地理解与探索课文。
3.坚持递进,提高插图的有效利用
小学阶段的学生也有低、中、高三个层次,因而,在运用插图教学时,必须要坚持递进式的原则,对于低年级的学生要以幽默风趣的插图为主;对于中年级的学生要增加一些深层次内涵的插图来辅助教学;对于高年级的小学生而言,要主要运用深层次内涵的插图,这样经过合理的递进,才能取得显著的教学效果。
【结 语】
综上所述,小学语文作为一门基础性的课程,对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而,在实际的小学语文教学中,老师要巧用插图教学方式,从科学选择,提高插图教学的趣味性,延伸图片,提高插图的高效性,坚持递进,提高插图的有效利用等方面着手,这样才能将插图教学的功效发挥出来,提高学生语文学习的积极性,感受语文学习的乐趣,提高学习的自信,为今后各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1】赵晓雪.谈谈小学语文教学中插图的有效利用【J】.考试周刊,2015(17)
【2】陈芬.看插图画语文——谈对小学语文教材中插图的挖掘与有效利用【J】.教育实践与研究(A),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