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新行动的表征性和非表征性
2017-03-23李三虎
李三虎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校刊部,广东 广州 510070)
论创新行动的表征性和非表征性
李三虎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校刊部,广东 广州 510070)
创新,最初在社会学中表现为技术发明及其社会影响,后通过经济学演变成为今天流行的表征性话语。这种表征性创新话语将创新从其实践背景分离出来以表征其生产的功能、效益、影响和意义是必要的,但技术一类的东西首先是生成之物,然后才有经济和社会的突破或变革。在这种意义上,可以把技术创新看作是生成事件的奇点涌现,而使这种奇点涌现成为可能的条件是要创造各种物质连接。这种连接要求通过共生和联合关系,使自然和社会要素聚合起来。这种聚合在于一种自然-社会人工转换,最终实现某种跨背景转换,因此所谓创新行动是一种人工转换事件。这样来看待创新便构成了创新行动的非表征性话语,它表明我们决不能把创新看作是既有技术的应用,而是要面对一种包含各种人与非人要素的无缝之网。
创新行动;生产表征;非表征性;自然-社会转换
Abstract:Innovation manifested initially in sociology as technological invention as well as its social effects,and later evolved into currently popular representative discourse.Such kind of representative innovative discourse isolates innovation from its practical background to represent the necessity of its productive function,efficiency,influence and significance.However,thing like technology is firstly a kind of being,and then brings forth its economic and social breakthrough and revolution.In this sense,technological invention can be regarded as singular emergence of generative event,and what makes this singular point possible condition is to create all kinds of material connection,which requires,via co-existence and union,the aggregation of nature and social factors.The aggregation lies in the artificial transfer of nature-society,and finally achieving trans-background transfer,thus so-called innovative action is a kind of force transfer event.In this view,innovation constitutes non-representative discourse of innovative action,which manifests that innovation cannot be regard as the application of existent technology,but a kind of non-break network consisting of all kinds of human being and non human beings.
Key words:innovative action;productive representation;non-representation;nature-society transfer
技术的发展或变迁,是以新颖性追求为动力,因此技术生成在于其创新行动。在当今世界,“创新”(innovation)一词在科技领域、社科领域乃至人文和艺术领域都得到非常广泛的讨论,成为公众想象、大众媒体和公共政策的中心议题。可以说,创新已经变成了当今社会变化的代名词,变成了解决许多问题的“万能药”,变成了人类集体生存的社会行动。一言以蔽之,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成为沉迷和追求创新行动的时代。
目前,人们对创新有各种理解。从技术生成来看,创新至少包含三重相关含义:一是创新是为了追求新颖性,涉及物质改造文化;二是创新代表着人类创造力,新颖性直接地源自人类创造力;三是创新是对以往的突破,它既是一种历史延续又服务于当前实践。这样,创新是指这样一种社会行动,即为了追求新颖性,通过人的创造力实现某种突破。那么,创新是怎样成为一项人类集体的社会行动?这种集体的社会行动在哲学上体现了何种特点?为此我们将为创新概念及其表征性话语提供一种历史考察,然后对其做非表征性解释。
一、从摹仿、发明到创新
在历史上,能够表征创新这种社会行动的词汇,至少还有“摹仿”(imitation)和“发明”(invention)两个概念。就西方技术史来说,摹仿与发明是处于张力状态的两种技术行动,它们的二分矛盾直到创新概念出现并被看作创新过程的两个步骤才得以解决。我们由此可以通过从摹仿、发明到创新的词源史考察,来表征人类追求新颖性的技术生成特点。
摹仿的希腊语为mimos(表演),它有两个派生词,分别为mimesis和mimema。mimema一般是指人物的摹拟像或器物的复制品,它的动词形态为mimeisthai。mimeisthai和mimesis的原意是指表演式摹仿。这些希腊词语,在内容上涵盖技术和艺术两个领域。柏拉图曾使用mimeisthai一词,认为摹仿属于现象(图像)与实在、谎言与真理范畴,与神和本性相比,甚至物理客体也是摹仿的产物。对亚里士多德而言,技艺实践就是对自然的摹仿。如此一来,摹仿便成为技艺的重要问题。就艺术来说,摹仿构成了最为原始的美学理论;就技术来说,摹仿是最早的创新理论。艺术摹仿自然,是说艺术家抽取自然现象形式并将其体现到人工媒介物上,变成绘画、雕塑和文学作品;技术摹仿自然,是说工匠通过对自然改造和摹仿自然行为,制造或生产出技术人工物。在这种意义上讲,技术的自然摹仿就是技术发明。
摹仿本身作为一种发明,在中世纪变成工匠人的普遍行动。在文艺复兴时期的视觉艺术和工艺发展中,人们将摹仿描述为对古老传统的“重新发现”,因为这里的摹仿需要各种真实性论证,包括操作、实验、判断和想象等行动。工艺和艺术摹仿之所以被看作是发明,是因为当时普遍流行这样一种观念:从自然中精选最优成分,然后加以组合,创造出比自然更完美的东西。16和17世纪,专利不是授予发明者,而是授予现有发明的进口商,以鼓励本地经济发展。伴随着专利权制度发展,限制拥有绝技的工匠人流动的法律和对现有外国产品的摹仿项目由其所在工艺学会颁发奖金和奖品的制度也应运而生。直到18世纪,在英国消费品领域,摹仿因导致新产品生产、质量设计改进和产品多样化实现而仍被认为是发明。由于审美文化流行,所以各种产品或商品及其美学品格,不仅激发了异国情调的特色产品发展,而且还促进了后来的现代技术兴起。因此在现代早期的技术发展中,我们很难将摹仿与发明区分开来。
但是,从18世纪中期开始,人们越来越将摹仿看作一种纯粹抄袭,而将新颖性或原创性标准赋予了发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作家把以往的作品作为模型进行效仿(aemulatio),由此充实和丰富传统。事实上,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诗人和作家并不具有原创性,而只是阐释或转译。对于技术和商品贸易来说,同样也是如此。培根在《新大西洋岛》(1627年)中将其乌托邦式实验室——“所罗门之屋”描绘为一种自然摹仿,认为真正的自然知识和实验方法是来自对古代模型、世界、物性和理智的自然摹仿。在商贸领域,摹仿也受到积极的拥护。在18世纪的英国,摹仿成了进口商品的代名词。特别是装饰工艺,更是以摹仿降低原创成本。简言之,摹仿是当时理所当然的社会行动,为人们带来实惠和经济机会。即使20世纪以来,摹仿仍然是企业经营发展战略之一。列维特(T.Levitt)指出,“由于没有哪个企业在其经营领域有能力样样做到第一”,所以一个企业总是被迫“将摹仿作为其生存和增长战略之一”,创造出“自己的与别人创造的创新产品相当的仿制品”,这样“最大地追求新颖性流动不完全是创新,而是摹仿”[1]。
发明这一术语最早来自修辞学,它作为一种修辞指导方法用来帮助演说家进行语言选材和组织。14世纪中期,发明被认为是涉及知识或认知的发现或探索,也用来指称诗词创作和艺术制作。16世纪以后,发明越来越被用来指称新创造之物,与发明相关的新颖性理念也得以流行,并且成为一种文化正能量。当时科学被认为是一种积极探索或猎奇,其特点是以追求新颖性为导向的更新、变革或革命。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和随后历史进程,“进步”理念逐步成为一种流行术语,变革或变化概念占据了各门新兴学科的学术空间。曾几何时,发明与发现一样是指探索和制造,且不加鉴别地用于科学和技术活动。后来人们开始对这两个词语进行区分:发现是指人们搜寻既有的事实或事物,发明则是指组装和制造新鲜的事物。这样,在科学中发明逐步为发现取代,从而有了科学发现(主要指实验科学)和技术发明的重大分野。
自文艺复兴以后,艺术家们以反对摹仿为实际底线,主张真正的艺术是自由的创造性想象。中世纪那种不同于幻想的消极想象(复制或再生产),这时变成一种浪漫主义的积极能力,原创性(originality)由此逐步成为判断真正的创造性艺术品的规定或标底。这种原创性以其原创者和作品特质(或具有与摹仿古人不同的新颖性)双重含义而广受信赖,被认为是天才的品格。“天才”(genius)作为一个概念最初是指人的天赋或才能(ingenium),后来则是指具有超级创造力的人物。在文艺复兴时期,所谓天才就是杰出人物。与原创性相关,独创性(ingenuity)也是中世纪以后工匠的一个关键概念。工匠们认为,技术和艺术不仅仅是摹仿或镜式表征,而必须具有创造性。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陶艺家和雕塑家认为自己创造的是新事物,而不是摹仿或复制。这种超越自然的创造力导致了发明家的历史出场,只是发明家作为天才或英雄与科学家和艺术家一样,经历了很长时间,才被获准进入伟大人物行列。直到19世纪,特别是19世纪末期,随着技术发明大规模商业化,发明家才为世人所知或认同。发明家以其天意般的能动力量,成就了原创性或独创性的因果链条的最后一环。
发明理念随着与科学发现、艺术想象的逐步分离,越来越接近和等同于诸如建筑、航海、冶金和军事等领域的器械发明。发明在文艺复兴时期最早是指机器、精巧、设备、引擎、方法等的独立创造,19世纪扩大到桥梁、隧道、铁路和电力系统的各种技术创造。发明之所以与技术范畴越来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是因为技术创造自14和15世纪后通过特权授予和专利特许法律,日益走向程式化和制度化。自18世纪末期首批现代专利法颁布以后,从法律上界定技术发明是依据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标准。新颖性标准将摹仿(仿制、重复制造)排除在外,对原有产品的改进不能申请专利;创造性标准表明原创性和优先权,它推进了从中世纪就开始兴起的知识产权制度化;实用性标准是理解技术发明的关键标准,它将技术发明与其他发明(如艺术创造等)区分开来。技术发明因其物质文化而获得相对的垄断权,专利特许制度不过是对这种现象的法律确认。
技术发明及其物质文化发展,涉及消费革命、工业革命和工业技术应用以及工业实验室建立等各种因素。新消费品兴起是对16世纪及以后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物质反映,也是对当时人们沉迷新奇奢侈品和半奢侈品的时尚需求的技术回应。这种物质价值观不仅激励了17世纪以后强调利润、财富和物质繁荣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兴起,而且推动了19世纪的工业革命和工业技术应用。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更是发生一场企业创新革命——许多大企业开始建立起意在促进工业发展的研究实验室(工业实验室)。对于这种新的发明形式,怀特海指出:“19世纪最大的发明就是找到了发明的方法。一种新方法进入人类生活中来了。如果要理解我们这个时代,有许多变化的细节,如铁路、电报、无线电、纺织机、合成染料等等,都可以不必谈,我们的注意力必须集中在方法的本身。这才是震撼古老文明基础的真正新鲜事物。”[2]这里所谓工业实验室的发明方法不限于几个孤立发明,而是一种累积性系统发明方法。到1920年代,仅美国就建有近300个工业研究实验室,到1945年许多国家将研究开发费用的2/3用于工业产品研究。基于研究实验室的工业发展和技术发明的大规模商业化,与专利特许制度一同把发明与技术紧紧结合在了一起。
从以上追溯可见,尽管摹仿在古希腊哲学中有着特定的原创性含义(技术摹仿自然),但由于其随后的语义变迁和实践发展而经常把它与复制、改进、抄袭甚至剽窃联系起来,因此一直与强调原创性的发明处于张力状态。这种张力直到“创新”一词占据主导地位后,才至少在理论上得以消除。“创新“一词最早以“novation”形式出现在13世纪的法律中,意指债务更新。创造和发明都是偏向于人的生产力和创造力的词语,因此创新一词尽管也具有新颖性之意,但与摹仿和发明不同的是它很少用于指称不同艺术、科学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创造和发明。即使是马基雅维利和培根分别在《君主论》(1513年)和《关于创新》(1625年)中提到创新问题时也只是把创新看作一种变更,而不是创造性。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初期,许多人类学家在研究文化变迁时,以发明-扩散的理论框架解释人类文明的发展阶段。这种文化变迁研究涉及的“扩散”(diffusion)概念,相对于发明而言就是指摹仿,但却没有由此发展出创新概念。直到19世纪末期,法国社会学家塔德第一次提出了创新理论,将摹仿纳入创新范畴。他在其社会变迁或进化研究中广泛使用创新一词,赋予创新以新颖性之意,主张创新是一个从发明到对抗(竞争)再到摹仿(扩散)的社会过程,发明和摹仿各自成为创新过程的步骤。在塔德看来,发明引起摹仿,发明是社会发展动力,社会主要是采用发明或进行摹仿,因此摹仿之于社会犹如遗传之于生物和振动之于电流。塔德在社会学意义上以其创新概念明确地将摹仿与发明区分开来,算是解决了摹仿与发明的张力状态。
二、表征生产的创新话语
毫无疑问,自孔德、斯宾塞之后,社会学家的研究主题是社会变迁,但问题在于如果按照塔德的线性创新模式——发明-摹仿框架,那么社会家研究的社会变迁只是技术发明的社会化(即摹仿),至于个人或天才的创造性行动(即发明)本身则可以留给心理学家去研究。从1920年代开始,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和吉尔菲兰开始从技术的社会意义考察技术生成的社会过程。奥格本提出“文化滞后”(cultural lag)概念,认为社会变迁过程中非物质文化之所以落后于物质文化,是因为社会适应能力欠缺。这尽管有技术决定论之嫌,但这一概念的意义不仅要求我们注重非物质文化与物质文化协调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强调社会主动介入技术创造过程,包括控制和调整以及预测和规划。在这种意义上,吉尔菲兰把技术发明看作一个涉及设计、科学、材料、方法、资本、技能和管理等人和非人要素的社会行动,而不是个人活动。在他看来,尽管“没有发明家就不会有发明”,但“发明家不是发明的唯一个人因素”[3]。因此考虑到各种社会因素,技术发明并不是一步完成的创造,而是各种细节、修改、完善和诸多附加条件的增加和积累的进化结果,是有组织的系统运行的结果。可见,奥格本和吉尔菲兰虽然没有像塔德那样使用创新一词,但也凸显了发明-扩散的创新理论。
19世纪和20世纪初,社会学社会变迁研究已经实现了从摹仿、发明到创新的技术行动话语转换。这里的创新概念就其词源学上已经突破了它原来的一般变更含义,指向了创造性的技术发明,强调技术发明使用及其社会影响。这一见解通过经济学演变成了今天流行的表征性话语——创新就是技术发明商业化。在历史上,西方早期经济学理论虽然也拥有诸如劳动、生产和增长等概念,但它并不像社会学关心文化变迁和社会变迁一样的关心动态性经济变迁问题,而是关心均衡问题解决,因此很少把技术看作是经济增长的原因。特别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很少把技术创新或技术变迁看作是技术发明在工业过程中的应用,直到进化经济学兴起,这种情况才逐步得到改变。
在源于美国的世界经济大萧条时期(1929-1933年),一方面继19世纪初期发生工人对抗机器运动(英国卢德运动)之后,围绕机械化对就业的影响再次发生争论,在经济理论方面经济学家就技术失业问题对技术是劳动节约或资本节约还是中性手段进行了广泛争论,使人们在经济学中开始广泛地涉及后来被称为“诱发型创新”的术语或概念。另一方面是在1930年代美国国民经济调查局、劳工统计局和工作项目管理局等通过生产力测量对技术发展进行了大量研究,把生产力增强看作技术使用指标之一,以生产功能概念推进生产力测量形式化。这样,经济学家们便将生产功能解释为技术变迁或技术创新表征,生产功能曲线运动就是资本替代劳动的技术变迁。当社会学家司腾于1937年提出技术变迁一词后,美国工作项目管理局便使用技术变迁一词讨论技术失业问题。1940年代末期,美国经济历史学家马克劳林用技术变迁指称新产品开发和商业化,从而对技术变迁进行了进化论的经济学推广。尽管这种看法与技术创新具有一致之处,但真正将创新引入经济学的是奥地利进化论经济学家熊彼特。他把资本主义看作一种打破现有结构并不断追求新奇和变革的“创造性破坏”,认为这种现象来自创新行动。
熊彼特把创新分为五种类型:新产品引入、新生产方法引入、新市场开拓、原材料或半制成品新供应来源控制和新组织形式实行。在他看来,创新不同于发明,“没有我们识别发明的那些东西,创新也能进行,发明并不必然诱发创新”,发明是一种智力创造行动,“对经济分析没有意义”,创新则是一种应用或采用发明的经济决策[4]。尽管熊彼特并未提出一种技术创新理论,只是将技术创新看作企业家责任,但他参照技术变迁和生产功能等概念,确实提出了技术创新是商业循环根源的经济思想,把技术创新看作生产手段新组合,把创新看作是导致产出的投入要素变化。这种创新概念从1960年代开始得到广泛承认,并被发展成为一种表征生产的技术创新经济学。
第一,创新是一种新产品、新工艺的商业化过程。对于这一过程,不同经济学家有不同表述,如发明-摹仿、发明-扩散、发明-商业化-扩散等。相对于扩散,摹仿这一古老概念尽管在塔德之后很少在社会学中使用,但直到今天仍然在经济学中占有一席之地,用来表明扩散就如同发明一样对经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在政治经济学思想发展中,从魁奈到斯密、李嘉图和马克思的生产-分配理论拥有长时段的历史传统。从1940年代开始,人们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技术创新研究,形成了最为流行和最有影响的“线性创新模式”。这一模式表明技术创新始于基础研究,然后进入应用研究开发,最后是生产和扩散。这种基础研究-应用和开发-生产和扩散模式自1945年后,通过V·布什的《科学——没有止境的前沿》一书成为科学政策的流行理论。
第二,技术创新被理解为研究开发投资的效益或产出。从182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关注政治创新或制度创新,直到今天组织创新仍是创新理论焦点之一。按照熊彼特的创新思想,不仅企业变革成为创新研究纲领的重要主题,而且包括组织结构和管理风格等在内的组织创新行为也被纳入创新范围加以考察。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开始将研究活动管理作为企业绩效的重要衡量指标加以研究,其中科技生产力以及来自研究开发实验室的大量发现和发明受到持续关注。人们先是注重科学研究管理,然后将将技术管理同有关的财务和研究评估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从而将创新纳入效益或产出范畴。这时对科技生产力有利的组织环境和条件以及鼓励创造的激励制度,尤其得到工业家和管理者推崇,因此创造力和生产力具有了同等意义。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学家,包括进化论经济学家,成为最为政府青睐的专家或智囊。从1960年代开始,科学政策致力于资助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则被看作是这种政策的产出。到1970年代科学政策变成科学技术政策,1990年代之后更是变为创新政策。也许从来就没有什么纯粹的科学(基础研究)政策,因为公共研究机构和大学受政府政策鼓励,一直致力于为技术创新做出贡献。所谓科学政策,从一开始就致力于实现公共目标的科学发展。也可以说,科学政策,不过是表征生产功能的创新话语的政治表达而已。
三、创新行动的非表征性
表征性创新话语的意义在于它强调从发明到扩散的线性模式,并以投入-产出模型表征创新绩效。按照这一话语体系,技术变迁不是以实践、安排和整体形式而是以新产品、新人工物、新客体和新工艺等独立实体形式表征出来,其焦点是诸如新媒体、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等新的高度商品化客体。因此在大众科技媒体中流行的技术创新或技术革命话语,无一例外地都是表征国家或企业推动的研究开发项目。诸如纳米技术、电子通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以及生物技术和生物医药等,都成为追求激进变革或创新的关键领域。这种框架将企业和国家资金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在一起,把技术变迁或技术创新界定为一种常规策略。在这种常规创新框架下,企业、军事和国家研究实验室的创新密集型活动与技术创新资金投入都是基于这样一种假定:技术生成必然会转译为可销售商品,转译为与人形成拥有或财产关系的物质之物。在这种意义上,人与技术的关系被看作一种财产与消费的规范关系。
创新行动表现出来的财产和消费关系,就生产表征来说是一种向前的革命或变革,但从技术生成来说也应该被看作是充满偶然性的生成过程或生成事件,也即可以被看作是技术生成的非表征域。这里的问题是,如何从表征性话语过渡到非表征性叙事?必须要指出,表征性创新话语涉及的对发明和扩散、研发和生产等的任何判断、直观和概念化,都是沿袭了技术实体理论,将它从其所处实践和背景中分离出来的结果。这里,技术持续地先于人类提前担当了意义制造任务,人类文化生活正是通过技术的这种意义制造才能辨别和表征自己身体的缺陷或不足。与此同时,这种技术化过程遮蔽了其间性特征。这种被遮蔽的间性特征成为人类的历史物质化补充或代具,其结果是技术似乎具有了不可表征性,因为如果把技术生成看作一种事件,其表征性似乎变得不言而喻了。尽管表征性创新话语将创新行动从其实践或背景分离出来以便表征其功能、效益、影响和意义是必要的,但如果由此遮蔽其过程的偶然性,则往往会忽视技术生成的实际情形。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必须要以非表征性叙事将创新展示为一种技术生成的存在方式。
在哲学上,所谓“事件”是指通过过程陈述来呈现事物变化的状态。德勒兹以“事件哲学”著称于世,他概括出“事件”的四个条件,分别是延伸、强度、捕捉和永恒进入[5]。延伸是指事件之间的可传递性,此事件构成它事件,各种事件虽然整体上相互分离,但它们之间彼此包含、相互重叠;强度是指事件具有内在属性,由此构成事件序列多样性;捕捉是一种事件关系,它强调新事件的产生或创造性生成,也即任何对经验、感觉或情感的有意或无意捕捉,都能推进创意的客体化或主体化生成,从而促进旧事件目标实现或新事件生成;进入是指事件本身的建构必须要有源源不断的客体进入,也即事件依客体的存在而存在。也就是说,事件是从人的经验发展出来的间性关系,多样化的、变化的、更新的事件复合体推动着事物发展,新的事件也由此不断涌向。
德勒兹与瓜塔里正是从事件概念出发,对塔德的创新理论进行了非表征性评论:“塔德反对为集体表征设定这样的前提,这就是需要解释的‘数百万人的相似性’。他为此转向了细节或无限小世界:构成整个亚表征事件领域的小的摹仿、对抗和发明……微观的摹仿似乎发生于两个个体之间。但与此同时,在深度上,摹仿与个体并无联系,而与流动或波动存在必然的联系。摹仿是流动的传播;对抗是极化,是流动的两极制造;发明是不同流动的结合或连接。那么,按照塔德的看法,什么是流动呢?流动就是信仰或愿望(每种聚集的两个方面),一种流动总是某种信仰和愿望。信仰和愿望构成社会基础,因为它们就是流动,这样就变得‘可以量化’;它们是名符其实的社会定量,而感觉是定性的,表征是简单的生成物。因此无限小的摹仿、对抗和发明就如同流动数量一样,标志着信仰或愿望的传播、极化或连接。”[6](P218)他们这里把创新看作是从摹仿、对抗到发明的流动秩序,这种秩序代表着一种非表征主义的技术生成论叙事。德勒兹虽然并非针对技术生成而是针对微观社会过程,但他强调的创新行动作为一种流动连接,同样也适合技术创新情形。正如语言、符号一样,技术一类的东西,如工具、产品等首先是生成之物,然后才被用作工具,形成经济和社会的不连贯、突破、传播和扩散[6](P218)。
德勒兹和瓜塔里的以上看法,无疑与德勒兹的核心哲学概念——事件理论是一致的。德勒兹作为一位生成论哲学家,在界定其“生成”概念时认为,事件产生于一系列具体力量,从而成为一种内在于混沌世界的独特涌现。也就是说,生成来自事件运动,事件代表着瞬间生成强度,“每个事件只是宇宙变化的持续流动中的唯一瞬间产生,各种事件的唯一‘共性’是它们在其产生过程中生成了各自的与众不同”[7]。对于这种共性,德勒兹用“奇点”进行了描述。所谓奇点就是转折点和拐点,就是瓶颈、结头、大厅和中心,就是熔点、凝结点和沸点,就是泪点和喜悦点、疾病点和健康点、希望点和愤怒点以及“敏感”点。差异就是具体事件的奇点,事件的奇点充满了永恒的进化和创新潜力。这里的奇点或差异并不是一物与另一物不同,而是一物的自身变化。因此奇点的重复就是奇点的生产,这种生产包含具有能动者意义的一切客体、物、实体和身体。在这种意义上,德勒兹不是把摹仿(他称之为“重复”)看作发明的后续发展,而是将摹仿看作创新行动的创造性条件:“重复在成为反思的概念之前,乃是行动的条件。我们能生产出新的东西,仅仅依据这样的条件,这就是我们不断的重复——以过去的方式重复一次,以现在的锐变再重复一次”[8]。摹仿或重复不是等价物的简单生产,而是物的创造性进化或运动,从而也是创新行动。无论如何,追求新颖和创造的创新行动就是事件的奇点涌现。
把创新行动看作是事件的奇点涌现,强调的是所谓的“与”先于“是”(“And”before“is”)原则,即“多重性必须被制造出来”[6](P6)。这一原则表明,由于事件的奇点涌现所涉及的各种流动连接并不总是给定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制造出各种连接来,从而使技术创新成为可能。为了制造各种连接,人们无需知识、确定性甚至本体论,而需要一种对某事也许会生成的信仰和愿望,尽管人们并不完全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必须要制造出使创新成为可能的更多连接,这虽然属于实用主义或经验主义范畴,但它却不属于技术实体理论或工具理论范畴。按照技术实体理论,技术生成于理性的科学或知识,或说技术是科学知识的应用,工程、设计、预测和控制是科学知识与技术系统之间的连接桥梁。但是,在德勒兹看来,这种连接既没有那么简单,也不是那么必要。西门墩曾经提出一种技术客体具体化理论。沿着这一理论,德勒兹认为技术客体或技术系统在本体论上处于不稳定状态,它们在与具体环境的复杂关系中生成于个体化和自组织过程。技术生成的关键不是科学,而是涉及技术客体或技术系统生成的创新机制——相互连接的物质实践参与。德勒兹和瓜塔里在谈到科学、艺术和哲学时,特别指出了这种情况:“这三个领域,是受危机或冲击激发以不同的方式向前推进的。正是它们各自的演进使我们将其看作“进步”成为可能。这就如同不亲近敌人就不会发生对抗混沌之争一样,因为另一斗争——声称使我们脱离混沌本身的对抗意见之争,会彰显或呈现更多意义。”[9](P203)这里的“亲近敌人”(affinity with the enemy),可以看作是技术生成的物质连接。例如,铁匠用金属、木匠用木头、炼金术士用矿石或动植物进行制造的技术行动,都是这样一种物质的连接。因此科学或知识不是技术生成的本质所在,技术生成的本质只能是使技术创新成为可能的各种连接。
西门墩参照技术生成的存在方式,把使技术创新成为可能的各种连接称为“技术性”(technicity或technicality)。对西门墩的技术性概念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较为流行的保守解释——从规范目的论视角说明技术客体(technical objects)。技术客体进化,会越来越具体化,以致最终嫁接到背景中。也就是说,技术客体从抽象转向具体,生发出各种技术客体互动关系。这些关系就是独立于社会规范或功能承担的技术性。英特尔CPU芯片技术在1980年代初期与安全考虑和图像处理融合在一起,DNA或RNA选择性克隆技术从1980年代以后由于聚合酶链反应成熟而脱离生命环境进入非生命的体外化学环境。这些例证表明,技术性代表着技术客体的具体化程度,技术过程通过这种技术性在不同时空具有同样效应(如技术客体互动关系加速变化和稳定化发展)。技术性程度越高,技术客体互动关系在跨背景下越能保持不变。
尽管对技术性的规范目的论解释有独立的实体论证之嫌,但它同时也表明技术性并不在于技术客体的具体化实在,而在于技术生成聚集过程。这就引出另外一种对技术性的理解——对技术性的生成论解释。技术性如果是参照技术客体的具体化程度进行定义的话,那么这实际上是说技术整体的抽象特征逐步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具体内容。换言之,技术客体的物质化是在技术整体中展开的,并呈现为个体化生成过程。这种个体化生成并不是为了进一步的个体化生成消耗它所处技术领域的能力或容量,因此西门墩指出,“技术性不会在其客体中消失,其整体也不会仅仅限于这些客体”[10]。在这种意义上,技术性的存在方式是一种由各种技术客体或要素构成的向技术实践开放的网状结构。这种网状结构有时会超越技术客体,进入制度、国家、文化和基础设施背景。技术性尽管会超越技术客体,但它仍然内在于由身体、制度、传统、表征以及方法和实践构成的生成聚集或整体关系。各种技术客体通过彼此之间不同的实际组合,处于共同进化过程。因此技术性是一种以背景约束方式进入客观化的跨文本连接,同时会超越其客观化和稳定化,从而通过多重个体化生成成为技术生成的存在方式,整个地展示技术生成奇点,使常规转换过程成为非常规行动。例如,计算机里努斯(Linux)操作系统,不仅被赋予了大量并存的功能或属性,而且还跨越不同背景,将企业软件生产与政治行动和学术计算研究网络连通起来。可以看出,技术客体越是有效地跨越不同背景,越是能够交织在一起,技术性程度也因此会越高。
创新行动表现为物质化的网状结构生成,这里技术客体也许并不比技术整体能力更为重要。人作为能动者形成的集体行动往往被认为是某一技术领域的转换力量,技术性整体由此也被认为是技术领域奇点时刻的创新行动操作。从规范本体论看,这种集体力量造就的技术性倾向于使各种社会关系稳定化,技术因此变成社会耐用品,从而使技术整体上缺乏透明性且不再具有事件性。例如,通讯、医疗卫生、交通等基础设施,就是这样的缺乏透明性的常规稳定技术客体。这时人作为这种稳定技术客体的操作者、使用者、消费者以及其力量的承用者和执行者,往往会无条件地接受其个体化绩效和高度规范化功能。集体行动通过稳定的关系模式越来越被引导到强加给质料的理想形式上,并按照是否偏离某种规范获得判断和评估。
如果把技术创新看作一种事件过程,那么还有另外一种对创新行动的解释。这就是一种行动通过个体化生成之前的潜在技术性储备,也许会导致重构技术领域的生成事件,将不同地带或序列连接起来。这与其说是一种形式强加,毋宁说是一种分形或转换行动。这时,技术整体便享有特定的时空资源,以便集中行动资源或力量进入受动空间,经历个体化生成过程,人的信仰、愿望、直觉、情感、想象、记忆、创造和行动由此也成为操作要素,人与非人要素一同进入技术的创造性生成过程。这样来理解技术创新过程,创新便成为技术领域向背景开放的事件。这种事件代表一种个体化间性生成过程,不分主体和客体,客体为了主体和主体依靠客体,主体与客体、客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处于技术生成的跨背景连通中。
四、自然-社会的转换过程
按照以上事件理论,所谓技术创新就是技术生成过程,瞬时的创新奇点一旦出现就成为过去,等待下次奇点的出现或发生,因此技术创新是由一系列事件或过程构成。技术创新也具有多样性,不仅是不同专业领域,同一专业领域也因为事件所处时空条件不同而不同。技术创新之所以能维持它的新颖性,源于其行动的超越力量——它能撇开其普遍性呈现个体性。这种个体性不在于创新本身从世界中分离出来,而在于它在我们的世界中让人能够体验到那种因技术而生成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差异。技术创新本身就是技术生成,这种生成从来不局限于“当下”,而总是表现为“刚刚过去”或“尚未到来”,是不断的创新行动。推动这种不断创新行动的动力,来自技术经验的各种关系进入。
德勒兹和瓜塔里引入了与连接相关的“聚合”(assemblage)概念:“一种聚合,在物质或人工机械方面并不与产品生产相关,而是与社会中各种身体混合的精准状态相关,包括吸引和排斥、同情和反感、变更、联合、渗透和扩展。这些因素影响着一切种类的社会身体,且彼此相关。身体混合是否必须、必要和充分,要看超越以上因素的培育体制和性别体制而定。即使技术也会犯这样一种错误,那就是孤立地看待工具。其实,工具只有在与这种混合相关时才能存在,要么工具使相应混合成为可能,要么相应混合使工具成为可能。马镫刺激了新的人-马共生关系生成,这种人-马关系生成也使马镫成为新的武器和新的工具。工具的存在不能脱离确定自然-社会人工聚合的共生或联合关系,工具必须以选择它们并对它们进行‘分门别类’的社会机器为前提:一个社会由其各种联合关系确定,而不是由工具确定。”[9](P90)使技术创新成为可能的各种连接是通过共生和联合关系,使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聚合起来。也就是说,各个技术领域的创新行动,必然存在着高度复杂的序列和联系。这种聚合机制在于一种自然-社会人工转换,或将创新看作一种人工“转换事件”(transductive event)。
所谓“转换”(transduction),是特定技术领域经历的某种“个体生成调制”(ontogenetic modulation)。这种调制导致内生成(in-formation)和个体发生,从而使该领域一次或多次被赋予某种形式。正如西门墩指出,转换是一种规模序列形成过程:“这一术语代表一个过程——物理的、生物的、精神的或社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种活动总从运动开始,然后沿着某个特定领域延伸。这种延伸基于一种构型在该领域不同地带进行:每个被构建结构区域都成为下个被构建结构区域的构成原则,类似这种构型操作不断伴随着修正的发生。”[11]就技术创新过程来说,转换总是从社会关系状态出发,在特定领域中通过相应连接,将以往不曾交往的自然或非人关系地带联系在一起。这是一种开放式赋形的内生成过程,它从个体化生成之前的虚拟实在转换出此时此地的奇点之物,由此构建不同技术领域。对于这种转换,我们必须要放弃自然与社会、客体与主体、物质与符号、技术与社会的二元论分割,面对一种包含各种人与非人要素的无缝之网。这种无缝之网表明,自然-社会人工转换不仅是它们各自不同性质的交换秩序,而且每次交换过程都存在这样一种转换秩序。正如拉图尔指出:“我们从非人领域学习到的东西总是能够重新进入社会领域,我们在社会领域中沿袭的东西也能输入到非人领域。”[12]这里自然或人工物的非人要素或关系并不完全是物质客体或物质约束条件,它们由于各种转换或连接机制的存在也属于社会领域。
尽管并不是所有技术领域本身都能够进一步推进个体化发生,但它们一定都是来自转换性个体化生成过程。这个过程表明各种连接处于首要地位,即在技术内生成方面间性优先于人和非人实体要素。那么,相互分离的人和非人实体要素作为能动者或行动者,是如何进入技术生成过程的呢?这里必须要强调,个体化生成前各种实体要素的本体论参与是必要的,这种参与就是“生成聚集”。例如,1980年代,随着计算机网络连通性日益增强,保护个人隐私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美国这样的高度重视个人权利的国家,这个问题更是突出。这一问题集中表现为国家-个人关系问题,正是这一急需技术重构的关系问题,使公钥加密这一当代数字签名、认证和数字隐私保护技术得以生成。这种技术的基本理念,是一个信号终端公布一个加密钥匙,使终端任何人员都能接近相应信息。这样,终端人员相当于拥有一个私人钥匙,从而形成一种公共钥匙与私人钥匙之间的数学关系。由此不难看出,人工转换行动不是以技术预测为特征,而是以使创新作为各种要素的生成聚集事件成为可能为特征。
对技术创新的非表征性解释表明,创新行动不过是人类的一种授权形式,通过这种授权能够动员各种非人因素进入到技术生成过程。所谓工匠人的神话只是提供了接近客观物质和自然力量的社会力量,其中的客体、物质、力量和自然与人一同构成了技术生成奇点的初始要素。技术不再仅仅是有意识地将形式强加给质料,也是非人要素的社会化过程;创新也不再仅仅是对新产品或新工艺形式的引入或扩散,也是技术生成的跨背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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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Gilbert Simondon.L’Individu et sa Genise Phisicobiologique[M].Grenoble:Editions Jerome Millon,19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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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presentation and Non-Representation of Innovative Action
LI San-hu
(Center of Journals,Party School of Gua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Guangzhou,Guangdong 510070,China)
N03
A
1672-934X(2017)05-0037-10
10.16573/j.cnki.1672-934x.2017.05.006
2017-07-03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3BZX026)
李三虎(1964—),男,山西长治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技术哲学、政治伦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