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防幼儿园幼儿伤害事件
2017-03-23
严查、严防幼儿园幼儿伤害事件
文 | 本刊记者 周彩丽
近期发生多起儿童在幼儿园遭受侵害的事件,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教育部部署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各地方政府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专家学者针对幼教领域的不法行为建言献策。
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11月2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有关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幼儿园伤害幼儿等恶性事件,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幼儿园伤害幼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专项督查组,分赴地方开展专项抽查,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采取实而又实严而又严的举措,坚决防止幼儿园伤害幼儿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
11月30日上午,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有关近期发生的幼儿园虐童事件,说:“我们深感痛心,这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幼儿园仍然存在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田学军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准备采取5方面的措施:一是坚持发展与质量并重,扎实推进各地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着力化解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制定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督察力度,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督促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切实提高保教质量。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四是要明确教师的行为规范。我们正在考虑制定教师的行为规范,加强教师法治教育,提高教师法治意识和底线意识。五是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我们正在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调研,已经启动程序,为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通知强调,对于侵害幼儿园儿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的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形成司法震慑。对于已经起诉的案件,要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对具备老师等特殊职业身份的被告人,建议法院判处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各地开展专项督查
各地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区域内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
北京市教委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做出工作部署。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要对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办园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档案数据库,形成制度体系。
四川省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常态化督导评估,出台《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
海南省教育厅12月1日印发了《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各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教育督导机构。无证幼儿园经整改后达到相应标准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予以取缔。
洛阳市进行了1个月的无证幼儿园拉网排查,于11月29日召开规范办园行为专题会议,总结前一段无证园治理的成果,安排部署下一段治理工作,并下发《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的通知》,将开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 作。
不少省市开展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切实加强幼儿园监管工作;不少幼儿园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自查专题活动。
专家建议出台“学前教育法”
专家学者纷纷对近期的虐童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建言献策。
北京教育科学院早期教育研究所所长、北京教育学会学前教育研究会秘书长苏婧认为,虐童事件的发生有个体、群体、管理等多方面因素。个体方面,涉及虐童事件多为民办园,非注册园较集中,教师的心理健康、个人素质、生存状态、原生家庭都可能影响教育情况。群体因素方面,幼师群体工资待遇低、职业压力大,与园所管理规范性也有关系。
苏婧建议,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大保障,加强监督,规范办园。要建立一种政府干预、主动介入、专人负责的机制。建议由政府牵头整合各方面资源,设立“虐童”受理调查服务部门,遇到问题提前干预。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特级教师王家娟认为,我国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幼儿数量激增,而规范化幼儿园、高素质幼教人员的数量却没能水涨船高,这是幼教领域频繁发生恶性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王家娟认为,针对幼教领域的不法现象,国家应“出重拳”,不仅包括安装监控设施、配置督学、加强监管,还应该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要让有资质的高素质人才来从事幼儿教育,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检查,要让有侵害幼童劣迹的人终身‘禁止从业’,让所有幼儿园的孩子一视同仁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让所有家长放心。”
北京教育学院副院长汤丰林表示,依法办园要求幼儿园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流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按照法治原则,在正常合理范围内进行幼儿园事务的管理、开展常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员工和受教育幼儿的合法权益。
中国教科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依法办学”的重要内涵之一,是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要求,对目前无证的幼儿园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规范登记。他对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办园、设立社区办园点的做法表示赞许,并希望“尽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