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论证的三大困境
2017-03-23何冬玲
何冬玲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知识论证的三大困境
何冬玲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物理主义和反物理主义围绕现象意识展开了一系列讨论,知识论证试图证明有关现象意识的事实是非物理的现象事实,而物理事实和知识是关于整个世界的完整描述的物理主义观点是错误的。但是,以下论证揭示了知识论证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困境:经验现象或感质本身的合理性受到了质疑;关于经验现象的知识不能通过物理知识获得的观点也是不成立的;能力假说直接反驳了知识论证是合理可行的,否定了现象事实和现象知识具有独立的本体论地位,指出主体在意识经验中获得了新的能力。
经验现象;知识论证;能力假说
意识经验或者经验现象是人类对大脑意识或精神活动探索的主题,也是心灵哲学家关注的核心之一。经验现象是否与物理事实是完全不同的存在呢?或者经验现象可以还原为物理事实?并且可以通过物理事实清楚地说明经验现象吗?这些都是哲学家在对现象意识进行思考时所必须回答的问题。物理主义者认为经验现象或现象意识并不是非物理的客观存在,关于世界的各个方面我们都可以通过物理科学或物理事实进行说明,也就是说物理事实或物理知识同样可以对现象意识或经验现象做出说明,不存在关于意识经验的现象事实或非物理知识。然而,弗兰克·杰克逊(Frank Jackson)提出知识论证,指出了意识经验或经验现象是不同于物理现象的客观存在,并且不能从物理事实中推导出来,也就是说经验现象是存在独立的非物理事实[1](P273-280)。因此物理主义是错误的。知识论证对意识经验或经验现象的论证是正确的吗?是否存在客观独立的非物理事实呢?答案是否定的。
为了对知识论证进行全面的理解和分析,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杰克逊提出的黑白玛丽假说。玛丽是一位天才科学家,她在一个黑白房间里通过黑白电视屏幕进行学习和研究,并且掌握了所有的物理科学知识。玛丽特别精通视觉神经生理科学,是视觉神经科学领域最杰出并且独一无二的科学家,因此她熟练掌握了人们看到各种颜色与相应的神经生理反应以及所有相关的科学知识。虽然她生活在黑白房间里,并且从来没有看见过黑色和白色之外的颜色,但是她知道眼睛是如何看见颜色,并且知道由不同颜色刺激产生的不同神经系统反应的所有理识——看到蓝色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当玛丽从黑白房间中出来,第一次看见蓝色的天空时,她将学到新的知识,她可能会说:“哦,我的天!原来这就是蓝色啊!” 玛丽看见蓝色的感受是蓝色经验所具有的某一特殊属性——感质(Qualia),关于视觉经验的所有科学知识和物理事实都没有对感质或现象特征进行任何客观地说明和陈述,她在黑白房间里并不知道看见蓝色的经验是什么样子。由于玛丽在看见蓝色的天空之前不知道蓝色经验是什么样子,所以存在物理知识之外的现象事实或现象知识。不仅如此,主体也不能从物理事实推导出相应的经验感受或现象知识,因此物理主义是错误的。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把知识论证用清楚简单的方式表述出来:
(1)存在关于经验意识或感质的事实,并且不能从物理事实中推导出来。
(2)如果存在不是物理事实并且不能从物理事实中推导出来的事实,那么物理主义是错误的。
(3)物理主义是错误的。
以上论证中的前提(1)预设了感质的存在,并把现象意识或感质当作一种客观事实的存在。但是感质仅仅是从一个假设的思想实验中根据直觉和常识得出的结论。感质是什么?感质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是什么?我们要如何认识甚至证明感质或现象意识的存在呢?这些问题都需要知识论证给出答案。除了前提(1)受到的质疑和抨击之外,前提(2)同样也面临各种反驳。即使玛丽第一次看见色彩所获得的东西不同于物理事实并且不能从物理事实中推导出来,我们也不能直接说明她在色彩经验中获得了现象事实。由此说明,知识论证不能直接得出物理主义是错误的结论。
一、存在现象事实或现象知识吗?
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C. Dennett)作为一位坚定的物理主义者,他反对把经验意识或感受性看作不同于物理事实的其他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且否定意识经验具有感质或现象属性[2]。如果不存在关于经验意识或感质的客观事实,那么认识论证中的前提(1)就不能成立,所以我们不能从上面所表述的知识论证推导出物理主义是错误的。
许多哲学家之所以认为主体的意识经验具有感质或现象特征,是因为日常经验使我们会由于直觉而掉入感质的圈套中。例如,我曾经很喜欢吃苹果,很喜欢苹果香甜略酸的口感,但是当我持续一年的时间每天吃一个苹果之后,我发现我不喜欢吃苹果了。苹果对于我来讲不再是香甜略酸了,而是觉得甜腻得难以下咽。我们从直觉上会立马得出苹果的味道口感对于我来说发生了变化,这种味道口感被认为是我在吃苹果的经验中获得的感质。所以,感质被一些哲学家认为是有意识主体的经验属性,并且对感质的描述是客观事实的描述。然而,丹尼特指出,我们对于感质的描述假定了我们可以将感质或现象特征与其他所有伴随于感质的感知经验相分离,也就是说我们预设了感质可以从主体的感知经验中被完全抽离出来[2](P228-230),但这个预设本身存在很大问题。
经验证据不能说明感质是独立于物理基础的特殊存在。感质在传统哲学上被认为具有不可言说的、内在的、私人的并且在意识中可以直接被理解的性质,如何定义感质或者如何将感质从主体的感知经验中抽离出来,这是反物理主义者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即使反物理主义者拒绝接受感质或现象特征在传统哲学中获得的性质描述,他们关于感质的看法在面对经验证据时也是不可取的。例如,上面的例子中提到我对吃苹果所产生的感质或现象特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是究竟是我吃苹果时味觉的感受发生了变化,还是我吃苹果时的味觉标准发生了变化呢?也许今天这个苹果与一年前那个苹果的味道是一模一样的,只是由于我对苹果口味的要求变高了,所以我觉得苹果没那么好吃了;也许我判断苹果口味的标准并没有变化,而是我的味觉细胞确实出现了问题,导致我感觉苹果吃起来既不可口又不愉快;甚至于可能不仅仅是我判断苹果口味的标准发生了变化,同时我的味觉细胞也出现了问题。到底哪种情况是正确的呢?到底是吃苹果的经验现象或感质发生了变化,还是我吃苹果的味觉细胞不一样了么?恐怕连我自己都无法确定。我们无法知道如何将感质与其他所有伴随于感质的感知经验相分离,也不能清楚地说明感质到底是什么。如果我们通过“我一年前的今天吃苹果的那个经验”来表达我一年前吃苹果的经验现象,这种定义方式既不能告诉别人我一年前吃苹果的感受是什么,也不能帮助我将感质从其他所有伴随于感质的感知经验中分离出来。对感质或现象特征的质疑,并不是针对“感质”这个语词或概念,而是质疑它所指称的某种独立存在的非物理实体,也就是主体意识经验是否具有某种独特的现象特征。如果反物理主义者不能清楚地说明感质是什么,是如何产生的,那么知识论证就不可避免地处于本体论困境中,前提(1)受到反驳,我们就不能从知识论证反驳物理主义。
感质不是主体经验的某种特殊性质,而是对主体经验的一种综合描述。主体的经验与主体的认知背景和认知标准是密不可分的,认知背景和标准则是主体在外部世界的影响下形成的。反物理主义哲学家希望通过感质说明非物理对象的存在,同时也希望把感质描述为主体客观经验的某种现象属性,并且排除主体的所有主观因素把感质作为某种独立客观的存在。但是,我们既不能清楚地说明感质或现象特征是什么,也不能确定地指向感质。感质作为主体综合认知与客观经验的结合物,既不能通过外部技术手段将客观独立的经验现象分离出来,也不能通过主体的内省消除主观认知背景的影响。根据迈克·泰伊(Michael Tye)的PANIC理论,感受特征或现象特征是直接影响信念系统并且是关于非具体、非概念化可识别的属性的意向内容[3]。我们不需要因为它所表现出来的不可言说的特点,就把感质上升到独特的形而上学存在。清除掉围绕在感质周围的神秘和复杂,仅仅把它当作人类认知活动中存在的功能环节,那么我们就不会掉入它的本体论困境中而无法脱身。
二、现象知识与物理知识相互独立吗?
知识论证的前提(1)除了要面临我们对感质或现象特征的本体诘难之外,同样面临着现象知识不能从物理事实中推导出来的反驳。丹尼特通过丰富的思想实验,对黑白玛丽第一次看到色彩时的反应给出了不同的分析和讨论,并进一步说明了玛丽如何可能通过物理事实和特别的方法推导出某种色彩经验是什么样子[4]。例如,你用一个蓝色的西红柿去捉弄玛丽,她会立刻告诉你“西红柿是红色的,怎么可能是蓝色呢?”因为在此之前,她已经通过自己无所不知的物理知识推导出看见蓝色所对应的神经系统的反应和看见红色所对应的神经系统反应分别是什么。所以当玛丽第一次看见色彩时,她的反应可能完全没有惊奇和意外,她也没有因此而获得新的事实。而关于玛丽肯定会在第一次看见色彩时学习到新事实的观点,哲学家并没有给出事实的论证或推理来证明这个观点。特别是乔治·格拉汉姆(George Graham)和特伦斯·霍根(Terence Horgan),虽然他们承认现象状态或感受性可能在人类的认知活动中具有PANIC理论的意向内容作用,但是他们坚持现象特征是不可还原的,并且用“巨大的丰富性”来形容现象特征,从常识直觉上不断强调感质具有独特的本体论地位,但是并没有对感质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做出任何说明[5](P59-87)。
主体可以通过物理事实和物理知识推导出某种现象经验是什么样子。丹尼特通过机器玛丽的思想实验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为什么是合理可行的。机器玛丽是标准的马克19机器人,因为它的摄像机是黑白的,所以它没有色彩视觉,但是它身上所有内部零件都有色彩视觉,只有类似于眼睛的摄像机是没有色彩视觉的,所以机器玛丽与科学家玛丽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机器玛丽通过黑白摄像机学习所有关于马克19的色彩视觉,它把具有色彩的东西呈现给正常视觉的马克19,然后比较正常马克19对不同颜色的各种反应,并与自身的反应进行比较。通过这种方式,机器玛丽学习到了所有马克19的色彩编码系统以及自己的色彩编码系统,并且通过这些知识它成功地完成了能够让自己将进入黑白摄像机的色彩输入转换为相应颜色的输入编码。通过将黑白输入编码转换为相应的色彩输出编码,机器玛丽能快速查找出标准的香蕉黄颜色数码文件并且在画面中数位插入每一个正确的像素点,将通过黑白镜头看到的香蕉以着色弥补的方式想象成黄色。只要机器玛丽掌握了这种方法,它就能在看见有色彩的事物时自动把它们想象成相应的颜色。机器玛丽的思想实验充分说明了玛丽可以通过她无所不知的物理学知识知道看见色彩的经验是什么样子,所以当玛丽从黑白房间被释放出来并且第一次看见色彩时,她并没有学习到新的事实。不仅如此,即使玛丽一直待在黑白房间里,我们也不能肯定她永远不知道看见色彩是什么样子,因为她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物理知识通过类似的方法获得相应色彩经验的知识。
以上讨论说明,知识论证所面临的困境不再是感质或现象特征是否存在,或者我们如何认识它们,而是说,即使感质或现象特征是真实存在的,我们仍然能够从相关的物理知识获得色彩经验的感质或现象特征。感质或现象特征并不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物理现象的独特存在。虽然玛丽在黑白房间里从来没有看见过色彩,但是她掌握了所有关于色彩视觉的科学知识和物理事实,上述思想实验表明,玛丽完全可以通过自己已经掌握的科学知识“看见”色彩,知道色彩视觉的感质或现象特征是什么样子,所以现象特征或感质不是神秘并且独特的存在。即使我们肯定感质或现象特征的存在,它也不是一定不能与物理主义共存的。如同上面关于机器玛丽的思想实验所表明的,关于色彩经验的感质或现象特征完全可能通过关于色彩视觉的科学知识和物理事实获得。
综上所述,知识论证的核心观点是有关经验意识的事实既不是物理事实也不能通过已知的物理事实获得,但是以上的论述既质疑了经验现象具有独特的本体论地位,又详细说明了主体从物理事实中推导出现象知识是如何可能的。可能有些人会提出反驳:不管怎么样,意识经验不同于物理事实,因为物理事实是公开的可检验的,而意识经验是私人的不可检验的,我们不可能评价某人的意识经验或者在意识经验间进行判断和选择。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现象意识与物理事实具有本体上的不同,但是实际上是由于现象意识与主体的关系使它在我们面前显得神秘而复杂,还有现象意识具有独特的表现形式。现象意识不同于物理事实,主体在面对物理事实时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去认识并描述物理事实的,主体与物理客体或事实是分离的;而主体与现象意识是不可分离的,主体是现象意识的载体,现象意识不能独立于主体存在。所以现象意识与物理客体或事实与主体处于不同的认知关系。但是仅仅依靠这个证据并不能说明意识经验在本质上与物理事实是不一样的,如果抛开主体的主观信念的影响,意识经验或许仅仅是一种客观的生理反应,是主体的神经系统对视觉刺激的反应。意识经验所具有的特殊认知地位,并不是它具有特殊的本体论地位的有力证据,所以我们不能仅仅通过它的认知地位推论出它具有不同于物理事实的本体论地位。也许认知科学或脑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会帮助我们认识到意识经验的真正面目,能够帮助我们将它从主体的主观影响中分离出来,那个时候我们才拥有了对意识经验进行正确认识和分析的可靠基础。
三、分辨能力是现象知识吗?
知识论证所面临的困境不仅表现在前提(1)所受到各种反驳和抨击,还表现在它的前提(2)同样也是不成立的。即使玛丽在第一次看见色彩时获得了既不属于物理事实也不能从物理事实中推导出来的某种新事物,这也不能说明物理主义是错误的,因为玛丽在色彩经验中获得的并不是现象感质或现象事实,而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分辨能力。劳伦斯·尼米罗(Laurence Nemirow)把知道某种经验看作是掌握想象这种经验的能力[6](P473-477)。也就是说,主体想象自己站在经验者的视角,并且通过想象让自己拥有这种经验,从而知道某种经验是什么样的,主体并不需要假定主观事实作为我们理解经验的对象存在。在此基础上,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指出,主体通过现象经验获得了记忆、想象和识别色彩经验的能力[7](P281-294)。
当我们拥有一个新的经验时,我们就获得了对这个经验的记忆、想象和识别能力。玛丽在黑白房间里已经掌握了所有关于色彩视觉的科学知识,她缺乏的仅仅是色彩经验的实践活动,只有通过经验实践,玛丽才是真正意义上地知道了看见色彩的经验是什么样子。玛丽第一次看见蓝色的天空时,她会记住蓝色的经验,能够想象出蓝色的经验是怎么样的,并且还能够识别出同样的蓝色经验。在黑白房间里的玛丽不知道看见色彩的经验是什么样的,这并不能说明她缺乏某种非物理知识或现象事实,而是因为她缺乏色彩经验的实践活动。主体关于经验的记忆、想象和识别能力只能从经验实践中活动,这是任何形式的课堂教学或科学知识甚至于超心理学知识都不能给予的,只有在亲身经验的实践活动中才能使主体获得这种能力。所以,玛丽第一次看见色彩时获得了记忆、想象和识别色彩经验的能力,而不是新的事实和知识。虽然这种分辨能力不是从物理知识中推导出来的,但是主体只有获得了这种能力才能知道看见色彩的经验是什么样子。玛丽所获得的分辨能力既不是物理事实,也不是现象事实。由此说明,主体玛丽通过色彩经验获得了记忆、想象和识别色彩经验的能力,这种新能力显然不能说明物理主义是不合理的,知识论证的前提(2)是不成立的。
一些知识论证的支持者对能力解释同样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经验现象是记忆、想象和识别经验能力的对象,正是由于经验现象的存在,才使玛丽获得了相应的能力,所以她获得的新能力不能否定现象事实的存在。因为玛丽在对色彩的经验中获得了关于经验现象的事实,所以她掌握了记忆、想象和识别色彩经验的能力。反物理主义者可以据此反驳,能力假说并没有解决知识论证给物理主义带来的难题,能力本身就是建立在经验现象的基础上的,如果我们只是用能力面纱将经验现象影藏起来,那么实际上根本没有消除现象信息或现象事实对物理主义的威胁。
以上反物理主义者的观点是不成立的,他们的推论陷入了一种循环论证。反物理主义者首先预设了记忆、想象和识别能力与现象经验是相互独立并且可以分离的,然后进一步说明现象事实是获得新能力的前提和原因。正是由于我们在意识经验中获得了现象事实,才能获得以现象事实为对象的新能力。然而,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的一点是,我们对色彩经验的记忆、想象和识别能力不是因为经验现象或现象特征,而是因为外部世界存在的某种客观事物或对象,主体的经验是关于外部世界的事物,而不是关于经验的意识现象。虽然主体通过意识来感知并且认识外部事物,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意识现象拥有比客观对象更加基础或本质的地位,相反地,正是因为外部事物的客观存在才导致相应的意识经验。所以,主体在意识经验中获得的新能力是以外部客观事物为对象,而不是意识现象。除此之外,获得记忆、想象和识别能力等同于知道某种现象经验是什么样子,而不是指我们在经验中先获得现象事实,然后形成了关于意识现象的新能力。主体关于现象经验的分辨能力充分说明他知道相应的经验是什么样子,根本不需要借助于某种现象事实进行说明。
能力不是把意识现象隐藏起来,而是把人们从意识现象的陷阱中拯救出来。主体在经验的实践活动中不仅获得了记忆、想象和识别能力,同时也知道了现象经验是什么样的。如果没有掌握相应经验的分辨能力,主体就不可能知道现象经验是什么样子。缺乏相关现象经验的记忆、想象和识别能力,主体就不能在经验结束之后想象出之前的现象经验是什么样子,更不能在以后碰到相同的经验时识别出来,那么主体实际上并不知道那种经验。如果主体仅仅在经验实践的过程中知道现象经验是什么样子,却没有获得关于经验的分辨能力——记忆、想象和识别能力,那么主体事实上仍然不知道那种经验是什么样子的。
四、小结
知识论证试图证明非物理事实或现象事实的存在,现象事实是完全不同于物理事实的存在,并且我们不能根据物理事实获得现象事实。但是,从上面我们分析的关于知识论证的三大困境来看,非物理事实或现象事实本身只是一种假设,是反物理主义者根据主体的经验直觉所得出的未经证明的预设之物。如果我们要证明非物理事实或现象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那么我们必须要拿出充分的证据说明现象事实是什么,它存在的功能和意义是什么,以及我们该如何认识它甚至定义它。缺乏对现象事实的客观说明,现象事实的存在就只能是一种假设。除此之外,现象事实并不是回答知识论证的唯一正确答案。根据能力假说的观点,玛丽第一次看见色彩获得的不是非物理事实,而是新的能力。能力既不是物理事实,也不是现象事实,能力是主体在经验实践中获得的关于相应经验的分辨能力。这种新的能力使玛丽知道了看见色彩是什么样子的,她没有获得关于色彩经验的非物理事实。由此说明,无论是知识论证的前提(1)还是前提(2)都是错误的,知识论证所面临的困境使它不能对物理主义造成严重威胁。
[1]Frank Jackson. Epiphenomenal Qualia[J].in Chalmers D J. (eds.)Philosophy of Mind: 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273-280.
[2]Daniel C. Dennett. Quining Qualia[J].in Chalmers D J. (eds.)Philosophy of Mind: 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3]Michael Tye. Consciousness, Color, and Content[M].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02.
[4]Daniel C. Dennett.What RoboMary Knows[J].in Alter T and Walter S(eds.)Phenomenal Concepts and Phenomenal Knowledge: New Essays on Consciousness and Physical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15-31.
[5]George Graham and Terence Horgan.Mary Mary, Quite Contrary[J]. Philosophical Studies: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Philosophy in the Analytic Tradition, 2000.
[6]Laurence Nemirow. Review of Nagel’s Mortal Questions, Philosphical Review, 1980(89):473-477.
[7]David Lewis. What Experience Teaches[J].in Chalmers D J.(eds.)Philosophy of Min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281-294.
Three Predicaments of Knowledge Argument
HEDong-long1
(SchoolofPhilosophy,Wuhan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2,China)
Physicalism and anti-physicalism develop a series of discussions. Knowledge argument tries to prove that facts of phenomenal consciousness are non-physically phenomenal facts, while the idea of the physicalism that we can describe the whole world with physical facts and knowledge is false. In the argument of the article yet, we can easily find that the premises of the knowledge argument face with the inevitable predicaments. There is doubt about the existence of empirical phenomena or qualia; the idea that empirical phenomena cannot deduce from the physical fact is false; ability hypothesis rebuts the knowledge argument directly, and it also denies that phenomenal facts and phenomenal knowledge have independent ontological status, and suggests that people acquire abilities.
empirical phenomena; the knowledge argument; ability hypothesis
2017-03-20
何冬玲(1986-),女,重庆万州人,科技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科学哲学与分析哲学。
N031
A
1672-934X(2017)03-0041-06
10.16573/j.cnki.1672-934x.2017.0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