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担保责任啥时才能免除?
2017-03-23潘家永
我的担保责任啥时才能免除?
编辑同志:
2 0 1 7年1月6日,战友老马向赵某借款2万元,期限1年,并请我出面担保。当时碍于情面,同时考虑到老马有退休金等经济来源,如期偿还不成问题,我就在借条上签写了保证人及我的姓名。老伴和儿女们得知此事天天责怪我,如今我自己也确实有些担心。请问:假如战友老马1年期满没有还款,我要不要替他还,我的保证责任啥时才能免除?
读者:周云德
周云德读者:
你有还债的义务。当然,如果赵某在借款期限1年期满后的6个月内没有起诉你,你的保证责任就依法免除。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即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以及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律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没有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应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你的情况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如果老马没有按期还款,赵某有权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赵某向你主张权利的期限是老马借款到期之后的6个月内,具体期限为2018年1月7日至7月6日。如果赵某该期限内没有向你主张权利,则你的担保责任就免除。
这里提醒人们,当你为别人借钱当担保人的话,一定要明确保证方式,特别是要清楚连带责任保证的后果。作为债权人,一定要在约定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间内行使担保权利,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当你借钱给他人,并要求他人找第三人做保证人时,一定要求第三人在借条等债权凭证上明确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第三人在借条等债权凭证上仅仅是签字或者盖章,而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的,就不能认定其是保证人和承担保证责任。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