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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研究综述

2017-03-22向刚

关键词:列宁内涵民族

向刚

(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研究综述

向刚

(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虽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重视,然而国内外学术界对这一理论的研究却并不太充分。在相关研究中,国内外学者虽丰富了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内涵,研究角度也渐趋多样化,但缺少对其理论的历时的全面审视,研究的广度深度也有待进一步深化。今后的相关研究,应在紧扣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核心内涵的基础上,历时地全面审视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并深刻反思人们在理解运用这一理论时所存在的误区,以使人们在实践中,能更科学地理解运用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

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综述

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是列宁结合俄国实际,在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苏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思想成果。在列宁时期,布尔什维克党运用这一理论,缓和了当时俄国的民族矛盾,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与此同时,东欧、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运用这一理论指导其民族运动、民族革命,使其最终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剥削压迫,建立起了独立的民族国家。时至今日,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仍然在指导多民族国家处理民族关系和解决民族问题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系统探究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形成过程与实践运用,对党和国家正确制定民族政策,处理国际政治以及解决民族问题,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国外学者、思想家、政治家、历史学家等,主要从国际政治、国际法律、民族问题等角度出发,对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展开了相关研究。

美国政治学家鲁珀特·埃默森主要从国际关系角度出发,考察分析了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他在《非殖民化时代重新审视民族自决权》一书中指出,所谓民族自决权,是指各民族通过摧毁殖民主义统治体系,使其脱离殖民统治,从而达到改善世界秩序的民族权力。他所强调的民族自决,实质上就是民族革命运动。这种民族革命运动,是通过去殖民化的民族运动,使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国家的人民得以脱离殖民统治,从而获得独立自由的运动。英国现代民族学家科本,则在其《民族国家与民族自决》一书中,对民族自决权原则做了理论概括。科本认为:“任何一个地域共同体,只要其成员意识到自己是该共同体的成员,并希望保持对其认同,就是一个民族。”[1](P52)在此基础上,科本指出,民族自决权是一种信念,即每一个民族都有权建立自己独立的国家,并且决定自己的政府。这一定义,主要强调了民族的独立自主权。相较而言,哈罗德·约翰逊的民族自决权的定义,则比较接近列宁的民族自决权内涵。在《国际社会中的自决》一书中,哈罗德·约翰逊认为,一个独立国家的人民主权是民族自决权的核心,本国的各个民族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主权地位。在他看来,这一理论一旦被统治阶层所认同,政府就应该以此为基础,承认人民的权利;但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在哈罗德·约翰逊看来,每个民族的人民都有成为主权者的权力。

意大利法学教授安东尼奥·卡塞斯主要从国际法角度出发,讨论了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他在《人民自决权:法律再评析》一书中认为,民族自决不仅是国内民主工具,也是一个民族藉此在国际上获得独立地位的武器。由此出发,他提出了民族自决权的内外二分理论,即将民族自决权分成对内民族自决权、对外民族自决权。对内民族自决权,指各民族在自己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权寻求本民族的政治地位,有权要求发展本民族的经济文化等。对外民族自决权,则是指被压迫的民族,有权摆脱民族压迫,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在安东尼奥·卡塞斯看来,列宁的民族自决权应该属于对外民族自决权,即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利益为基础。由此,安东尼奥·卡塞斯认为,社会主义事业利益,应该优先于民族自决权原则。

法国作家埃莱娜·卡·唐科斯则从民族问题角度出发,讨论了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埃莱娜·卡·唐科斯依据苏联的官方文献资料,并从苏联和西方的图书报刊中搜集了大量材料,系统地分析了苏联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在《分崩离析的帝国:苏联国内的民族反抗》一书中,埃莱娜·卡·唐科斯从各个方面论述了苏联的民族关系、民族问题以及民族政策。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从打碎沙皇俄国的“民族监狱”开始,经过各民族自由的分离,再到各民族的联合,在列宁制定联邦计划到实践的过程中,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得到了不断的修正与完善;在这一过程中,列宁的民族政策始终遵循平等控制的原则,而到了斯大林联邦主义后期,就只有控制而无实质的平等了,而其对鞑靼民族的流放和监视,更严重地伤害了鞑靼民族的情感。[2](P187)“作者认为,在苏联面临的所有问题中,‘最急需解决而又最难解决的是民族问题’。苏联自革命胜利后奉行的民族政策,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使各民族繁荣昌盛,‘这个目的已经实现’;第二阶段是消除民族差别,‘融合成新的共同体——苏联人民’,这个目的已归失败。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现已陷入危机,非俄罗斯民族强烈反对‘一体化’和‘俄罗斯化’,宗教的复苏已同民族斗争结合起来。虽然在苏联‘不存在民族独立运动’,但各少数民族同中央政权的矛盾日益尖锐,苏联当局将像沙俄一样,‘无法走出民族问题的死胡同’。”[2](P1)与此相应,苏联作家伊凡·麦斯特连柯也在《苏共各个时期的民族政策》一书中认为:“革命前和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后,布尔什维克党民族问题的纲领的原理都是列宁制定的。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建立在这样一些原则上:1.不仅消除对人的社会奴役,而且也消除对人的民族奴役。2.把被压迫民族吸引到无产阶级革命方面来。3.以国际主义精神,即以承认被压迫民族和统治民族平等存在的精神教育布尔什维克党的干部和工人群众。”[3](P16)他虽然肯定了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某些观点,但又认为列宁的理论存在着“自相矛盾”的一面。伊凡·麦斯特连柯站在狭隘的民族主义立场上鼓吹民族分裂主义,显然是错误的;但其书中所提供的许多资料,对我们研究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国内学术界有关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研究成果,多以论文形式呈现。据相关搜索显示,截至目前,国内学者有关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研究论文共有130篇;其中,直接与民族自决权相关的研究论文为50篇。大体而言,其相关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针对不同时期列宁所提出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展开相关研究。当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帝国主义阶段后,依据帝国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和殖民问题所具有的时代特点,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斗争需要出发,列宁诠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自决权,并把这一项重要内容写入苏共党纲中。[4](P100)王立行的相关研究即以此为出发点。王立行认为:“关于苏俄民族自决权的基本理论,从列宁整个思想发展过程来看,应当区分为两个历史时期,即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的民族自决权问题和苏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民族自决权问题。在民主革命时期,民族自决权是帝国主义时代被压迫民族争取解放和独立运动以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策略原则。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自决权则是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政治原则和基本策略。”[5]张祥云则着重研究了苏俄民主革命时期的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他认为,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苏俄民主革命时期,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在指导被压迫民族反对帝国主义压迫,进而建立独立自主团结统一的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6]梁守德则侧重探究了苏俄社会主义时期的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自决权必须得到承认,如果拒绝实行民族自决,那就意味着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背叛。[7]

从国际政治角度出发,探讨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钱雪梅认为,在国际政治中,民族自决权是有限制的权利和政治原则,对民族自决权的限制不是简单地反对自由。[8]欧阳杰指出,在无产阶级建党时期,民族自决权是无产阶级从自身利益出发,团结各族人民力量和聚合各族人民利益的武器;在民主革命时期,民族自决权是动员各民族参与革命的政治动员需要;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族自决权不仅更具有合法性,也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得到了不断的完善。[9]

从人权以及平等思想等角度出发,探讨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陈波、边塞指出,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人民运用这一理论开展民族运动,使其摆脱了帝国主义压迫与剥削,建立起了独立的主权国家,时至今日,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对国家治理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0]黄一玲则分析了全球化语境下民族自决权的丰富内涵,具体阐释了民族自决权与人权、主权之间的联系与差别,并在此基础上,有力地批判了民族分离主义行径。[11]早在1999年,孙建中就曾指出,国家主权原则应该是民族自决权最突出的原则。[12]由此而言,如果在没有压迫与剥削的社会环境下,过分强调民族自决权原则,势必会与国家主权原则相矛盾,因此,有必要重新界定列宁民族自决权内涵,使之与国家主权原则进一步协调起来,以顺应国际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重新界定列宁民族自决权内涵的前提,则是把握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核心——民族平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杨科讨论了列宁的民族平等思想,认为列宁的民族平等思想,是列宁在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的结果,而民族自决则是实现民族平等的基本原则,消灭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根本措施,民族文化的平等与繁荣是实现民族平等的价值取向;并认为,时至今日,列宁的民族平等思想,对我们解决民族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3]

从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所存在的局限性出发,探讨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陈华森、王哲侧重探讨了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所存在的局限性。他们认为:“列宁民族自决理论的时代价值已经被历史所证明。但是,由于民族自决理论的时代局限、不自洽性、不周延性、辩证法阙如等局限的存在,使其族际整合效用的延续性不足,由革命理论向执政理论转型的有效性降低,适用范围大受局限,实践成本和政治风险大大增加。克服民族国家理论的局限,是保证和谐政治文化构建,促进多民族国家建构和民族融合顺利推进的必要条件。”[14]张宝成、杨忠国则认为,如果不能准确深入地理解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就有可能曲解这一理论。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自决权原则,不仅是为了消灭异族压迫,也是为了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无产阶级的联合,从而有利于推动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实现民族自决权并不等于支持民族分离主义。……对‘自决权利的承认’与对‘分离权利的承认’是不能混淆的。”[15]张磊则从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所存在的局限性出发,讨论了当代民族自决权内涵的更新。他认为:“在今天,民族自决权存在理论上的瓶颈与实践上的混乱,应当再次更新其内涵。作为其内涵更新的重要方面,当代民族自决权的理论应当更明确自决权的主体资格与行使条件,更强调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保障,更重视内部自决权在当代的意义。”[16]

通过以上梳理不难看出,国外学术界主要从民族平等、人权平等、主权平等多层面,以及国际关系、政治等多角度出发,探讨了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大体而言,其相关研究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列宁民族自决理论的演变与内涵,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其因立场的局限性,或带有明显错误的观点,如埃莱娜·卡·唐科斯、伊凡·麦斯特连柯的相关研究;或得出了较为极端的结论,如哈罗德·约翰逊将民族自决权理解为每个民族都有权建立一个主权国家。我们知道,在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由多个民族所构建的,即便是拥有所谓单一民族的主权国家,其民族仍然是原始血统意义上的种族或族群,因此,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应该是由多个民族所共同构建的囯族认同下的民族。[17]而国内学术界有关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相关研究,虽都能在抓住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核心,充分肯定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基础上,既多层面多角度探讨了列宁民族自决权的理论渊源与内涵,也针对其所存在的理论局限性,讨论了当代民族自决权内涵更新的必要性;然而,国内学者有关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相关研究,也存在某些不足之处,而其中最为突出的,则是研究的广度与深度远远不够。笔者认为,要想全面探讨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首先,应当从探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产生入手,在厘清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对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影响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其次,应全面客观地评述苏联不同历史时期(列宁时期、斯大林时期、赫鲁晓夫时期、勃列日涅夫与叶利钦时期)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在实际运用中所存在的得失,并分析其得失之因与经验教训;再次,应对人们在理解运用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时所存在的误区,展开相关研究,以使人们能在实践中,更科学地理解运用列宁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核心,是民族自决与民族平等,而这里的民族自决,是指在不违背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下的民族自决与自治。这就意味着,我们既要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因为如果没有民族区域自治,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国家便无法设想;[18](P248)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坚决反对这一错误观点:将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片面地理解为每个民族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建立单一的民族国家。

总之,我们只有在全面了解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渊源、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其基本内涵的前提下,全面探究其在实践运用中所存在的经验教训,才能更好地以其为指导,制定和谐的民族政策,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矛盾,发展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我们要坚决反对任何借民族自决和平等口号,大行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之实的错误行为,因为“胜利之后的无产阶级,不能强迫任何异族人民接受任何替他们造福的办法”[19](P548~549)。与此同时,在大力发展各民族政治、文化、经济时,我们更要坚决打击民族极端主义和民族分离分子以民族自决权为藉口,与国内外反动势力相勾结,所从事的破坏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任何分离分裂活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的正确指导下,建构更为和谐稳定的民族环境,进一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1]王英津.自决权理论与公民投票[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

[2](法)埃莱娜·卡·唐科斯.分崩离析的帝国:苏联国内的民族反抗[M].郗文,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2.

[3](苏)伊凡·麦斯特连柯.苏共各个时期的民族政策[M].林钢,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4]青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形成与发展[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5]王立行.列宁关于苏俄民族自决权的基本理论[J].国际共运史研究,1993(2).

[6]张祥云.列宁“民族自决权”思想缘起探析[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0(4).

[7]梁守德.论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自决权原则[J].民族研究,1980(6).

[8]钱雪梅.民族自决原则的国际政治限制及其含义[J].民族研究,2005(6).

[9]欧阳杰.列宁的“民族自决权”思想及贡献——以政治社会学为研读新视角[J].江西社会科学,2006(7).

[10]陈波,边塞.列宁的民族自决权思想及其人权意义[J].理论月刊,2006(1).

[11]黄一玲.论民族自决权的概念内涵与适用条件[J].贵州民族研究,2017(1).

[12]孙建中.论国家主权与民族自决权的一致性与矛盾性[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13]杨科.论列宁民族平等思想及其当代启示[J].前沿,2015(12).

[14]陈华森,王哲.列宁的民族自决理论及其局限[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3(6).

[15]张宝成,杨忠国.民族自决思想的流变及当代诠释[J].宁夏社会科学,2010(1).

[16]张磊.论当代民族自决权内涵的更新[J].政治与法律,2015(9).

[17]邹诗鹏.现代中国的囯族认同与民族自觉[J].天津社会科学,2014(1).

[18]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列宁论民族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1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韩玺吾E-mail:shekeban@163.com

AReviewofLenin’sTheoryofNationalSelf-determination

XiangGang

(MarxSchoolofPhilosophy,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Nanchong630009)

Although Lenin’s theory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is widely concerned and paid attention to,the academic circles at home and abroad have not done enough research on it.In related studies,although domestic and foreign scholars to enrich the connotation of Lenin’s self-determination theory,research perspective also become increasingly diversified,but the lack of the theory of the diachronic perspective,the breadth and depth of research also need to be further deepen.Future research should be based on Lenin,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core connotation,diachronic comprehensively examines Lenin’s self-determination theory,and profoundly reflect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using the theory.When,in practice,more scientific understand and apply Lenin’s theory of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Lenin;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theory;review

A821

:A

:1673-1395 (2017)04-0111-04

2017-03-11

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课题(xhmks1710)

向刚(1985-),男,贵州毕节人,中教一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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