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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之俗与隐性之喻:过癞传说的文学书写考察

2017-03-21蒲日材

关键词:麻风病麻风岭南

蒲日材

(贺州学院 文化与传媒学院,广西 贺州 542899)

岭南之俗与隐性之喻:过癞传说的文学书写考察

蒲日材

(贺州学院 文化与传媒学院,广西 贺州 542899)

在明清小说中,作为治疗麻风病方法的过癞,一再被叙写为流传于岭南地区的特有传说。这缘于岭南地区闷热潮湿的自然气候环境,以及明清时期此地曾大面积暴发麻风等传染病的历史人文环境。过癞传说既隐喻了人类社会对女性固有的歧视态度,也隐喻了文化精英重构道德秩序的救世愿望。

明清小说;过癞传说;地理环境;文化隐喻

在文学书写中,治疗麻风病的过癞,被叙写成流传于岭南地区的特有传说。对于这一文学现象,学界虽有所关注,但着力不够。遍查知网等相关网站,笔者发现,20世纪90年代后发表的与过癞有关的论文仅有十多篇,且多是从病理视角考察过癞之癞疾/麻风病的发生原因、治疗及预防方法,其中只有部分篇目或某些文章段落,涉及到过癞与社会文化、文学艺术等关系的探讨。显然,这样的研究实绩,从量到质都显得过于单薄。笔者不揣浅陋,试从地理学、人类学角度进行相关探索,并求教于方家。

一、过癞传说的特征

目前所见最早记录过癞传说的文字,是周密的《癸辛杂识·过癞》。其云:“闽中有所谓过癞者,盖女子多有此疾,凡觉面色如桃花,即此证之发见也。或男子不知而误与合,即男染其疾而女瘥。土人既知其说,则多方诡诈,以误往来之客。……癞即大风疾也。”[1](P43-44)依周密“癞即大风疾也”之叙述可知,癞即医学上的麻风病。麻风病自古有之,但明以前通常称其为癫、恶疾、疠风、大风等。上述所引文字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过癞发生地是 “闽中”,一是过癞之人为女性。由此可见,过癞是岭南传说,由女传男。它是针对麻风病的一种性爱治疗方法,即得病女子在未发病之前,通过与异性相交,将病传给对方,而使自己脱癞无疾。后来人们又称其为“过毒”“卖癞”或“卖疯”。至明代,亦有文学作品记载岭南过癞传说。祝允明《猥谈·癞虫》云:“南方过癞,小说多载之。近闻其症,乃有癞虫自男女精液中过丢,故此脱而彼染。”[2](P108)据此可推,明朝时应该出现过不止一篇记载过癞的小说,只不过目前已轶或尚未发现。而大批有关记载过癞传说的作品则出现在清代,其中以笔记小说为主,共21篇:《广东新语·人语·疯人》《秋灯丛话·粤东癞女》《巽绎编·述录·贞女疗夫奇疾》《霭楼逸志·贪欢报》《小豆棚·二妙》《异谈可信录·过癞》《粤屑·黑蛇》《咫闻录·麻疯》《两般秋雨庵随笔·麻疯女》《紫藤馆杂录·疯女》《北东园笔录·南海贞女》《续客窗闲话·乌蛇已癞》《谰言琐记·潮州女子》《虫鸣漫录·麻疯女》《益智录·开癞》《潜庵漫笔·过癞》《遁窟谰言·疯女》《夜雨秋灯录·麻疯女邱丽玉》《茶余谈荟·奇缘》《后聊斋志异·癞神》《畏庐漫录·吴珊》。清时虽也有涉及过癞习俗的白话通俗小说,如《风流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但其仅是将过癞作为叙述语境,并无具体故事。民国时期及以后,由于西学东渐,麻风病已经可防可治,过癞题材文学已不多,主要以戏曲为主,如昆曲《病玉缘传奇》、评剧《麻疯女》等,且均由《麻疯女邱丽玉》改编而来。

综上可见,过癞传说产生于宋代,流传于明清,主要叙录在小说中。翻检这些作品可以发现,除晚清《麻疯女邱丽玉》是以人物为中心的传奇小说外,其他早出的作品,均以记过癞之事为主,惯用结构是周密的“述过癞之俗+举过癞之例”模式,包括三要素:奇特的风俗、贞洁的女主人公和蛇酒对癞病神奇的疗效。[3]其作品一般无人物形貌心理描写,不铺张情节,甚至地方不清,人物无名,前后作品有参考甚至抄袭之嫌。需注意的是,所有小说中的过癞传说,不仅主人公绝大部分是女性,而且无一不发生在岭南,甚而就是两广地区。《癸辛杂识》中过癞的发生地是“闽中”,《猥谈》中过癞的发生地是“南方”。清代小说里,除《益智录》中过癞的发生地为“南方不知何省”外,其余所有作品中过癞的发生地,都在广东或广西。其或笼统叙为“粤中”(《广东新语》)、“粤东某府”(《秋灯丛话》)、 “广东边地”(《潜庵漫笔》)、“粤之某郡”或“粤西边境”(《麻疯女邱丽玉》)等,或具体到某地,如“高州、雷州”(《广东新语》)、“顺德”(《粤屑》)、“南海”(《北东园笔录》)、“潮州”(《续客窗闲话》)、“藤县”(《咫闻录》)、“浔州府”(《风流悟》),故当时民间有“少不入广”之说。其中,过癞传说发生地又以广东为主,个中原因,当与屈大均《广东新语》有关。屈大均《广东新语》云,“粤中多疯人”,高州、雷州“生疯尤多”,广州城北“旧有发疯园”。[4](P217-218)屈大均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在后来学界有巨大影响,其所著《广东新语》在文化界广为流传,故其所言为人们所深信。过癞传说的典型套路是:两广某地有一患癞疾女子,用假婚姻欺骗前来本地经商或寻亲的外地男子,与之过癞,后男子染癞被赶出家门;而更多的则是麻风女不忍“卖疯”伤害对方,将实情相告,并资助男子回乡,后女子病发;无论过与不过,病发之人都因误食蛇酒而痊愈,最后夫妻团圆。综合相关作品叙述可知,针对麻风病出现的民间疗法过癞并非某一孤案,乃明清时期流传于南方地区而被集体认同的传说。

二、过癞传说的成因

治疗麻风病的过癞一法,被明清文学叙写成具有地域特征的岭南传说,当与岭南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有关,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孟德斯鸠说:“气候的影响是一切影响中最强有力的影响。”[5](P372)在古代中国,人们很早就已经意识到自然环境中气候变化与疾病的关系。《黄帝内经》曰:“风为百病之长”,“风寒客于脉而不去,名曰疠风,或名曰寒热”。[6](P122)六朝始,人们对癞/疠的认知,在风的基础上,又注入了湿的因素。隋代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曰:“大风病发眉堕落者,皆从风湿冷得之。”[7](P1)南宋后,南方医家如陈言、朱震亨等,则认为“天地间杀物之气”是其致病主因。诚然,麻风病发作有诸多原因,不能简单归结为由风、湿、邪气所决定,但从气候环境去寻找病因,仍具一定的医学原理。受医疗水平的限制,直到1873年,挪威学者阿莫尔·汉森才发现,麻风病是由一种麻风分枝杆菌所致。后来的实验性证据则表明,麻风杆菌在人体外最理想的环境是湿热区域。两广地处五岭之南。以五岭为核心的山脉,是一条长约1000千米,南北宽约300千米,平均海拔约1000米的丘陵带。它像一道天然屏障,挡住了东南海洋暖湿气流的北上,阻滞延缓了北来寒潮的南下,使岭南形成了适合麻风杆菌繁殖的最理想的外部环境:闷热潮湿多雨,变化无时。中国古代医者和民众基本都认为,相比其他地区,南方尤其是两广地区,更容易滋生麻风病疫并大面积流行传染。《汉书·严助传》曰:“南方暑湿,近夏瘅热,暴露水居,蝮蛇蠚生,疾疠多作。”[8](P2101)《晋书》云:“自岭以南二十余郡,大率土地下湿,皆多瘴疠,人尤夭折。”[9](P2341)也有人把癞疾产生解释为土地下湿,如清代麻风病医家肖晓亭《疯门全书》云:“盖东南地卑,近水之处,此疾尤甚。天气较炎,地气卑湿,湿热相搏,乘人之虚,入于营卫。”[10](P776)明清过癞题材小说无一不把得癞归结于南方湿热气候特征,如《广东新语》云:“高、雷间,盛夏风涛蒸毒,岚瘴所乘,其人民生疯尤多。”[4](P217)《咫闻录》亦曰:“两广多麻疯,以其地多卑湿,天气过暖之故也。”[11](P161)过癞习俗仅流传于岭南地区,正源于岭南独特的湿热气候环境。

麻风病虽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但其若要在一个区域大面积暴发,除与病原本身、自然环境有关外,还取决于族群中易感染人口数目多寡、居住形态(群居或散居),以及交换传染机会等社会人文环境等。明中叶后,随着农业商品化及手工业的发达,南方地区在水陆交通要道形成了诸多圩市集镇。随着造船、航海技术的发展,海外贸易的迅速兴起,南方一些城市如广州、湛江、合浦、福州等,不仅是国内货物交易市场,也是中外货物交流中心。圩市集镇、国内市场及海外市场的形成,人口密度的升高,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加上其独特的气候环境,使南方地区完全具备了大面积暴发麻风病的条件和可能。据史料记载,最早的麻风病院是福建闽县建立的养济院,此后,福建各地如长乐、漳浦、沙县、政和等都纷纷建立了存恤院、癞子营等收容麻风病患的机构。广州麻风病院成立的时间不确定,但应该不会晚于明中后期。《广东新语》云:“广州城北巡按御史周旧有发疯园,岁久颓毁。有司者倘复买田筑室,尽收生疯男女以养之,使疯人首领为主,毋使一人阑出,则其患渐除矣,此仁人百世之泽也。”[4](P218)至清后,南方诸省已普遍建立了具有一定隔离功能的麻风病院。《咫闻录》载:“于城外偏僻处设一院以收之,禁其入城。”[11](P161)1880年后,经西方传教士的大力推动,中国广东等地建立了一大批具有真正隔离功能的麻风院。约刊于1837年的《两般秋雨盦随笔》载:“粤东有所谓麻疯者,沾染以后不可救药,故随处俱有麻疯院。”[12](P149)《麻疯女邱丽玉》亦载:“(邱丽玉)月余益惫,遂遣之麻疯局。是局,乃长官好善者所设也。”[13](P77)广泛设立麻风病院以隔离病人,这说明当地麻风病疫已大面积暴发。“明清时代,‘两广多麻疯’差不多人所共知”[14],甚至到了近代,仍有学者判断:“中国三分之二的麻风患集中在闽、粤、桂三省。”[15]

此外,岭南近海,广州、澳门历来是对外通商口岸。明代时,海外贸易兴盛,来华商人又将起源于欧洲或美洲的梅毒带入广东。李时珍《本草纲目》载:“杨梅疮古方不载,亦无病者。近时起于岭表,传及四方。盖岭表风土卑炎,岚瘴薰蒸,饮啖辛热,男女淫猥,湿热之邪,积蓄既深,发为毒疮,遂致互相传染,自南而北,遂及海宇云。”[16](P594)杨梅疮(梅毒)自明代传入广东后,之所以能够在岭南流传,一因岭南湿热的自然气候,二因男女淫猥的地方风俗。由于梅毒的病理特征与麻风病相似,而时人又不知是新病,故其也被误以为是麻风病。

从上分析可知,明清时期,麻风等传染病曾一度肆虐岭南地区。由于麻风病主要通过身体接触而传染,特别是被误认为麻风病的梅毒主要通过男女性关系而传染,据此人们就主观臆想:疾病既然是通过性关系而传染,因此也可以通过性关系而转移。于是,明清社会就全面接受并广泛记载了源自宋代的过癞传说。换言之,过癞之所以得以在岭南地区流传,与明清时期此地曾大面积暴发麻风病等传染病的历史人文环境有关。综上可得,过癞传说之所以成为南方习俗,乃缘于岭南地区闷热潮湿的自然气候环境,以及明清时期此地曾大面积暴发麻风等传染病的历史人文环境。

三、过癞传说的隐喻

美国学者苏珊·桑塔格曾指出:“任何一种病因不明、医治无效的重疾,都充斥着意义。……这使得疾病本身成为隐喻。”[17](P53)据此推理,建立在麻风病基础上并且在文学作品中一再被叙写的过癞传说,也就必然具有隐喻性质。

过癞传说隐喻了人类社会对女性的固有歧视。在古代中国,女性地位极其低下。因恐怖的病理特征,麻风病为人所深恶痛绝,成为不洁净、不道德、邪恶的代名词。在明清文学的过癞传说中,这种恐怖的癞疾,却被叙写成女子与生俱来的疾病,“凡幼女皆蕴癞毒”(《续客窗闲话》)。女子先天癞毒可通过与男子的性关系转移给对方,可见女子不仅是病毒携带者,还是疾病散播者。相比病情的严重性,其传染性更容易导致社会的集体恐慌。把引起社会动荡不安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责任推到弱小女子身上,表面上看是由于病因不明而导致的错误认知,但深层次里反映的则是以男性为中心的人类社会对女性的歧视,是女人祸水论的形象表述。正因为人们歧视女性,故女性必须依附于男性——获取婚姻,才能获得社会认同。据过癞传说,女性在获取真正婚姻之前的15岁必须过癞,而15岁刚好是古代女子的成年期,因此,过癞无疑就是女性进入社会的成人仪式。“在举行成年仪式的时候,经常会伴有忍受痛苦的行为。”[18](P186)在过癞传说中,室女同样也经历了痛苦的煎熬:过还是不过?不过自己则将癞疾发作痛苦而死,有负父母家长;过则将传癞于男子,害死对方,自己也将失去贞洁,而一旦过了,自己又需不需要忠于染疾的对方?无论哪种选择,都将以付出生命为代价。就在这种过与不过的痛苦拷问中,对女子个人品性和伦理观念的考察得以完成:女子是否善良忠贞,如是,即可因误饮蛇酒脱癞而获得婚姻。换言之,过癞仪式使未成年女性麻风女完成了质的蜕变,获得了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明中叶后,社会道德秩序发生了变化。在“人必有私”[19](P544)口号的引领下,社会兴起了一股纵欲之风,民众不断地追求金钱,留恋城市的繁华,沉迷于声色享乐之中。商业繁荣、城市发展和人口流动在带来满足欲望机会和可能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比如梅毒的传入与泛滥,麻风病的大面积暴发。其实,“每一种对社会常规的偏离都可以看作是社会疾病”[17](P51),而文学最初也是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包括治病和救灾在内的文化整合与治疗功能”[20](P220),因此,文学作品中的过癞传说,还隐喻了文化精英重构道德秩序的救世愿望。

过癞的目的在于过,但在明清过癞作品中,绝大部分患癞女子在成功欺骗诱惑男子进入洞房后,都不忍心与对方发生关系,以免把致命之癞转移给对方,哪怕自己被父母责骂,自己病亡,也在所不惜。《麻疯女邱丽玉》之邱丽玉可谓杰出代表。在新婚之夜,面对新郎陈绮的示爱言行,她先是“拒以纤腕”,继之“潜然流珠泪”,无奈之后,则闭门以实情相告。在“外间已环伏壮汉,持刀杖防逸”的情形下,邱丽玉三天“和衣眠”。三天后,邱丽玉“私赠黄金白玉”,助陈绮返乡。而那些少数行过癞之实而脱癞之女子,则对被过癞的男子不离不弃,誓死坚守婚姻或婚约,甚而不远千里寻夫。《续客窗闲话》载,曹太守弟过癞得病后返回老家姑苏,过癞女子知道后“誓不二夫”,面对父母的“婉劝教戒,矢志不回”,千里寻夫至姑苏,对曹弟不离不弃。凡此叙写患癞女子的不忍心和不离弃,固然是女性善良本性之使然,但更是小说家的主观愿望。它隐喻了男权社会心灵深处对未婚女子的集体要求和愿望:希望女子婚前守贞,婚后忠贞。过癞传说对女子善良、忠贞品行的赞许,旨在为世人树立道德标本。与扬美相对应的则是惩恶。女子为脱癞而引诱的男子多来自外地远方,如陈绮是入粤寻舅的淮南人(《麻疯女邱丽玉》),某甲是来粤经商的江苏仪征人(《潜庵漫笔》),而外来男子竟然禁受不住诱惑而上当受骗。过癞之所以能发生,固然在于女子欺诈引诱,但本质上则是男子贪图色欲的结果。《续客窗闲话》所记之曹太守弟,就是一个见了女子即“迷恋辗转”的贪色男子,其所发出的“牡丹花下死,较老髦乐甚也”的慨叹,可谓无耻男人的心声。让这些猎艳者染上癞疾,是对男子随意任性的惩罚。最能说明这种劝勉意图的,是欧苏《霭楼逸志》中的过癞故事。该故事曰,某生所私通之婢被“疯人要而淫之”而得癞,某生害怕被传染,将其“远嫁村翁”,不料其“连生二子”,但“并不见有疯疾浮现”。于是某生复起歹心,重新霸占婢女,结果却“眉发俱脱,成大麻疯”。婢女之癞疾不会传染转移到亲夫却“过”给奸夫,这虽不符合癞疾病理逻辑,却使过癞之隐喻性质极为明显。小说家就是藉由众人耳熟能详既香艳又离奇的传闻习俗,劝诫男子不要乱性。将麻风病视为纵欲者的罪罚,这实际隐喻了士人对礼教失序的焦虑及挽救。耐人寻味的是,大部分过癞故事都有一个蛇酒治病的结尾。无论是不愿脱癞而病重之女子,还是帮助女子脱癞而被传染之男子,最后都因误食了浸泡有毒蛇的药酒而癞毒尽去,恢复本来面目,夫妻恩爱团聚。这种大团圆式的结局,反映了小说家藉此重构道德秩序的创作意图。

把麻风病传染给他人而令患者痊愈,这一荒谬的想象,其实是诸多人类社会心理的隐喻。经过宋后尤其是清代小说家的一再叙述,这种治疗想象,逐渐被明清时代的人们所普遍认可。在宋前相关重要医书,如晋葛洪《肘后备急方》、隋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唐孙思邈《千金方》等中,仅载有用苦参、花粉、腹蛇等治疗麻风的数百种药物与方剂,并无过癞治病的记载。至清时,过癞疗法则“清楚地在医书中被描述”[21](P326),如肖晓亭《疯门全书》云:“女人因月水下而能泄其毒,故疯病者少。或言妇人卖疯之说,理亦可信。”[10](P777)从“或言”二字来看,其记录源于社会传闻而非实践经验,应是受到当时文学叙写的影响,“理亦可信”不过是其个人判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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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韩玺吾 E-mail:shekeban@163.com

2016-12-12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15YJAZH055);2016年度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桂教高教[2015]93号);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培育项目(2015SHGZ003)

蒲日材(1972-),男,广西岑溪人,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与地方民俗文化研究。

I207.41

A

1673-1395 (2017)02-00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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