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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抓酒驾一样打假”还要有多远?

2017-03-21

中国新闻周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制假售假假货

阿里巴巴素来有花名的传统,但是郑俊芳自2010年入职阿里巴巴后却一直没有花名,直到5年后,阿里巴巴宣布组建平台治理部。

2015年年底,郑俊芳出任首席平台治理官。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授予其“灭绝师太”的花名,令其对假货“出狠手、杀无赦、斩立决”。而在之后一年的时间里,这位“灭绝师太”就交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门共认定和处理制假售假案件线索4495条,案值均高于目前刑法所规定的5万元起刑标准。其中,执法机关接收线索1184条。

面对这样的打假成果,“师太”没有兴奋,相反有点坐不住了,“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制假售假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还不足1%。不到1%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再打两年,再打五年,案子数比这个翻番,可能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制假售假的问题。”

阿里巴巴最大的挑战

“坚持打假”是阿里巴巴近年来反复向外界传递的态度。马云也曾在公开场合反复表示,只要是集团有关打假的会议,他一律参加,并承诺阿里巴巴对打假的投入不设上限。

为此,阿里巴巴建立了一支2000人的专业队伍,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利用最先进的技术和数据模型对制假售假进行主动防控,一旦发现假货商品随时下架或关闭相关网店,其效率高达每秒可分析数据1亿次。截至2016年8月底,往前推12个月,阿里巴巴共撤下3.8亿个商品页面、关闭18万间违规店铺和675家运营机构。

不过,面对阿里巴巴的打假态度,外界的看法却不那么一致,很多人甚至会报以“呵呵”一笑。阿里巴巴的人知道,“呵呵”背后对于他们打假的不信任。

“在打假这件事上,阿里确实有点委屈。”某省经侦一线民警冉飞(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上对阿里巴巴打假有三大误区。第一,大家认为阿里巴巴在纵容假货。实际上阿里巴巴平台的主动防控性特别强,他们的大数据监控模型在全球都是领先的。第二,大家认为阿里巴巴不会对公安机关输出数据。实际上是他们的数据输出能力太强,以至于大家根本适应不了大数据作战的效率。冉飞给记者举例说,2016年阿里巴巴为他们输送了402条有效数据,但他们整整花了半年才消化干净。

“最后一个误区就是大家认为阿里巴巴不作为。可是你还能让它怎么作为?它是一家企业,企业没有执法权呀。”冉飞所在支队与阿里巴巴的合作涵盖了数据协查、专项行动、打假的宣传教育等多个领域,利用阿里的大数据优势,双方还共同研发了淘数据软件用在公安搭建的集群战役中。

对于这样的投入,马云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假货不是淘宝造成的。但淘宝注定要背负这种委屈。阿里只能认下它,解决它。这会是阿里巴巴未来30年的最大挑战,阿里巴巴必须严肃地对待假货,采取所有的方法去打击假货。”

电商打假为何遇瓶颈?

然而,阿里巴巴穷尽了一切办法去打击制假售假,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每年因制售假受到实刑处罚的人数,还没有国家打掉的‘大老虎多。”郑俊芳说。

“从制假售假案件的判決结果看,确实只有极少数人受到实刑处罚。”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知识产权保护总监叶智飞提到的另一组数据也令人惊愕。阿里巴巴抽取33份制假售假案件的判决书显示,已判决案例涉及47人,其中判缓期执行的有37人,比例高达79%。例如东部某省一个销售假冒品牌女性内衣案件,法院认定其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属情节特别严重,判决结果为判3缓4,并处罚金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万元。

“我们曾去查了一个涉假服装网店,当时研判出来有200多万的涉假金额。但是他采用每天到工厂里定制白版的衣服,通过微信去采购一些涉假的商标,然后每天卖多少量,就贴多少标,这样陆陆续续的,中间被关了十七八家网店,他还卖了两百多万。但是最后还处理不了他,因为在他的网店里只查到了10件衣服,我只能移交给工商处罚。”冉飞无奈地说。

“目前国内对制假售假的惩罚力度太低,其证据规则还参照以前普通线下打假那一套,给售假犯罪的认定以及定量带来极大的困难,以致于无法通过有效的打击形成有效震慑。”从警近20年的李涛(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有感而发。

2015年9月,阿里输出线索联合公安打掉一个制售假LV案,现场抓捕20人,检察院提交诉讼5人。然而由于无法证实工人的主观故意,工人被释放。2016年,李涛的团队和公安机关配合打掉另一个制假窝点时发现,其中5人为2015年9月被抓捕的制假售假工人。

“主观故意的认定受很多方面的影响,有时嫌疑人会见律师后,立马就会翻供。”作为该案件的跟进人,李涛在谈到此案时反复提到,制售假重复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立法偏软,违法成本太低。

对于现阶段阿里巴巴在治理假货中遇到的困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背后原因:首先是非法利益巨大;其次是违法成本低;第三,是自主创新保护的缺失。

从推动制售假“入刑”开始

其实,造假一直以来就是与贪婪人性的战争。如今随着电商的普及,阿里巴巴作为中国电商的标杆企业,像是一面镜子再次将人性的贪婪放大。

在郑俊芳看来,线上的假货其实只是线下造假生态的缩影,一切线下的问题都会在线上复现。所以线上治理必须与线下打击相结合。

阿里巴巴从未停止与品牌携手共战假货,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都在寻求阿里巴巴“打假中国队”的协助。截至2016年底,阿里巴巴已与苹果、Burberry、LV、Cartier、Nike等逾1.8万个国际品牌展开打假合作。

马云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阿里巴巴销售的商品投诉率只有八十六万分之一,远远低于线下实体店。但每卖出一件假货,就会让阿里巴巴失去5个以上的用户,从这个角度来看,阿里巴巴又是假货的受害者。

在资深财经评论员杨国英看来,假货的存在其实伤害的并不是只有阿里巴巴一家公司,真正带来毁灭性伤害的是其实是整个中国制造,以及中国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

也正是基于此,在今年两会召开前夕,郑俊芳代表阿里巴巴向社会发出呼吁:严格执法、加重刑罚,全社会拿出治理酒驾一样的共识和力度,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假货。

呼吁“像抓酒驾一样打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在2011年就有不少专家、学者甚至两会代表倡议加大制假售假刑罚力度。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飞燕就曾针对制售假药泛滥的状况提出,“药品打假如果不像打击酒驾一样严厉,就会难以形成合力,有的责任主体甚至还会相互推诿,结果假药还是会泛滥。”

我们很难想象让一家企业去推动中国打假的进程,但是无论是从美、日等国的打假实践经验来看,还是从我国“酒驾入刑”的启示及其所取得的成效来看,对制假者加重刑罚的积极作用都是值得期待的。

因此,阿里巴巴“对制假售假者加重刑罚”的呼吁一经发出,不少法学家就给予了积极反馈,有的更是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其中,浙江大学刑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高艳东表示,针对现行法律的缺陷和执法中的困境,定罪标准应当从销售金额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在司法解释层面,应该修改传统证据认定标准,采信大数据分析结论、经验证的电子证据,有条件地采用抽取证等证据标准。他同时建议:引入惩罚性赔偿,让制售假者“倾家荡产”,并鼓励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社会机构、商业平台和消费者共同形成立体治理体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则建议,执法部门应建立面向多个执法部门和单位的“制售假货分子”电子名单,以避免由于法规、法条和执法部门间的割裂,导致制售假货分子逃避制裁。“列入名单的制售假者,可取消其行业经营资格并限制其银行贷款、出境自由。如果发现累犯,可以按照刑法对其进行处罚。”

刑法学鼻祖贝卡利亚曾有论述:“刑罚的必定性和不可避免性,才是对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毫无疑问,如果刑事处罚比例不足1%的事例一再发生,从根本上治理假货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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