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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羊于易”考释*

2017-03-21朱红

中州学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交易

摘要:《易》之大壮卦六五爻曰:“丧羊于易,无悔。”此句解读异议颇多,各个注家的注解差异较大。对“丧羊于易”解读的关键在于对其中的“易”字的解读,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解读:郑玄、王弼和程颐等人的“交易”“平易”“和易”说,朱熹所开启的“疆埸”说,以及顾颉刚所主张的“有易国”说。经过考察,郑玄等人的解读不太可取,而朱子和顾颉刚的解读较为可取。

关键词:丧羊于易;交易;疆埸;有易

中图分类号:B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2-0101-04

《易》之大壮卦六五爻曰:“丧羊于易,无悔。”此句解读异议颇多,各个注家的解读差异较大,笔者尝试进行梳理和比较研究,为此句可能的正确解读提供一些参考。

一、“易”解作“交易”“平易”等说

对“丧羊于易”解读的关键在于对其中的“易”字的解读,郑玄注曰:“易谓佼易也。”①《说文》:“佼,交也。”故佼易即交易之义。因郑玄注只解了其中的“易”字,对“丧羊于易”并无整体解读,笔者推测郑玄之意或为:前四爻为阳,至五爻为阴,羊为阳刚之物,至五爻因阴阳交易而丧失其阳刚之性。

郑玄的“交易”之说为象数易学所继承并进一步发挥之,《周易集解》曰:

虞翻曰:四动成泰。坤为丧也。乾为易。四上之五,兑还属乾。故“丧羊于易”动各得正,而处中和,故“无悔”矣。②

李道平疏曰:

四失位,动成泰体坤,月灭坤乙为丧。“乾以易知”,故“乾为易”。《郑注》“易,佼易也”。四上之五体坎,坎五,乾也,故“兑还属乾,丧羊于易”也。四五易位,动而各得其正,五处上中,下应二和,故无悔也。③

虞翻认为,若四爻变,大壮卦变为泰卦,而上卦坤为丧也。下卦乾为易。若九四爻上行与六五互换,则上卦成坎。如此,则四爻为阴,五爻为阳,动而各得其正,五爻处中正之位,与二爻和应,故可无悔也。即“丧羊于易”者,是四爻丧其羊(阳),与五爻易位也。可见,在象数解易体例中,虽然对“丧羊于易”进行了精细的象数化解读,但是,其中的“易”字,也解为“交易”之义。

郑玄之后,王弼的《周易注》尤为重要,其注曰:

居于大壮,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羊,壮也。必丧其羊,失其所居也。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故得“无悔”。二履贞吉,能干其任,而已委焉,则得“无悔”。委之则难不至,居之则敌寇来,故曰“丧羊于易”。④

在王弼看来,在大壮卦中,以阳处阳,还不能免于得咎,何况六五是以柔乘刚呢?因为六五失其所居,则必丧其羊,遇此情形,六五当主动委任于九二,若能于平易时委任,则险难可不至也,否则自招寇

收稿日期:2016-06-28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张载与程颐易学哲学比较研究”(13JDSX03YB)。

作者简介:朱红,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杭州310018;E-mail:zhuhong0417@126.com)。

至。可见,王弼把“易”解为“平易”之义。在《周易正义》中,孔颖达依据“疏不破注”的原则,其所给出的疏也完全是王弼之义:“羊,刚狠之物,故以譬壮。云‘必丧其羊失其所居者,言违谦越礼,理势必然。云‘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者,二虽应已,刚长则侵,阴为已寇难,必丧其壮,当在于平易寇难未来之时,勿于险难敌寇既来之日。良由居之有必丧之理,故戒其预防。”⑤可见,王弼注着重从义理角度进行解读,尽量扫除郑玄以来的象数易学的解读方式。

王弼的注和孔颖达的疏在《周易》的诠释史中无疑占据着权威性的地位,对于后世的注解影响巨大。至北宋时,程颐作《易传》,其易学乃是义理易学的重镇,程颐解“丧羊于易”曰:

羊群行而喜触,以象诸阳并进。四阳方长而并进,五以柔居上,若以力制,则难胜而有悔,唯和易以待之,则群阳无所用其刚,是丧其壮于和易也。如此,则可以无悔。五:以位言则正,以德言则中,故能用和易之道,使群阳虽壮无所用也。⑥

程颐认为,羊群行而喜触,九一至九四四阳爻并进,六五以柔居上,当以和易的方式对待四个阳爻,方能以柔克刚,丧四阳之刚于和易之中,则可以无悔也。可见,程颐把“易”解为“和易”之义。

但是,不论是郑玄的“佼易”说、王弼的“平易”说还是程颐的“和易”之说,都把“丧羊于易”的“易”解读为“丧羊”的某种方式。

二、“易”解作“埸”说

至南宋时,朱熹对于“丧羊于易”的注解发生了一些变化,朱子曰:

卦体似兑,有羊之象焉。外柔而内刚者也。独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触。虽失其壮,然亦无所悔么。故其象占如此,而占亦与咸九五同。易,容易之易,言忽然不觉其亡也;或作疆埸之埸,亦通。《汉·食货志》埸作易。⑦

一方面,朱子把“易”解为“容易之易”,大致继承了程颐的“和易”之说,即六五以柔居中,不以刚抵触四阳,而要以柔克刚,却可以与不觉之中消解四阳之刚;另一方面,朱子又提出一个与前人不同的“疆埸”说,开始尝试把“易”解读为地点,他举出在《汉书·食货志》中,埸本作易为例证。埸(yì)有田界、疆界、边境等义。《释文》:“易,陆作埸,谓疆埸也。”《说文》:“埸,田畔也。”《诗·小雅》:“疆埸有瓜。”此处的“丧羊于易”即“丧羊于埸”,羊散失于田畔之处。在卦中,所谓的“田畔”即是四阳爻与六五之阴爻的交界处,故为“埸”。后来,朱熹的看法又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丧羊于易,不若作‘疆埸之‘易。《汉·食货志》‘疆埸之‘埸正作‘易,蓋后面有‘丧牛于易,亦同此义。今《本义》所注只是从前所说如此,只且仍旧耳。”⑧可见,朱子在后来更加倾向于“易”当解为“疆埸之埸”,对《本义》中所解的“容易之易”有所否定。

朱子疆埸说为后来不少解易者所沿承,如王夫之也从朱子之说,其解“丧羊于易”曰:

此立乎卦外以说卦之全象也。四阳类进,至此忽变而阴,“丧羊”之象,《易本义》云“或作疆埸之埸”,是也,两相交界之地也。⑨

近现代学者胡朴安亦采用朱子之说:

丧羊于易者,易,畺易之易。《周礼·县师》注:“郊内谓之易。”《吕君碑》:“慎守畺易。”藩决羊亡,追之及于易而丧也。无悔者,羊虽丧而非盗窃,可以无悔。只因用罔不当其位,故《象》曰:“位不当也。”⑩

并且,胡朴安还加入了《周礼》和《吕君碑》中的两个文献加以佐证,“易”确曾作郊界、边界之义解。

今人黄寿祺、张善文也依此说:

易,通“埸”,即田畔;《释文》:“易,陆作埸,埸谓疆埸也。”《本义》:“《汉·食货志》埸作易。”《来氏易注》:“易,即埸,田畔地也。”这两句说明六五处“壮”已过之时,犹刚壮之羊丧失于田畔;但能以柔处上卦之中,不用刚壮,故“无悔”。

可见,朱熹作“疆埸之埸”之解逐渐得到更多的解易者认同。

三、“易”解作“有易国”说

1929年,顾颉刚先生发表《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一文指出,大壮卦六五爻辞之“丧羊于易”和旅卦上九爻辞之“丧牛于易”用的都是商的先祖王亥的历史典故,故此,做其他解读都是误读,这对于“丧羊于易”的解读又推进了一步。

顾颉刚先生说:“这两条爻辞,从来的易学大师不会懂得,因为《周易》成为圣经的时候这件故事已经衰微了,不能使人注意了。”顾颉刚指出,王国维对出土的甲骨文上的卜辞研究之后,发现了商的先祖王亥和王恒,而他们的事迹早已在汉以来的史书里失传了。王国维考核出的材料中,有三条最能再现他们的事迹。

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

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之师伐有易,遂杀其君绵臣也。

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肥之?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

王国维认为《天问》中的“该”即“亥”,“有扈”乃“有易”之误,因为后人多见有扈,少见有易,又同是夏时事,所以改写的。从中我们大致可以还原出商的先祖王亥在有易国“丧羊”和“丧牛”的故事:王亥和王恒在有易国畜有牛羊,有易国当是先夺其羊,而后夺其牛(仆牛,经过训化的牛),并杀了王亥,后王亥之子微(上甲)从河伯处借兵又杀了有易国之君绵臣,为父亲报了仇。《易经》的著者可能采用了这一典故,于大壮卦之六五爻用“丧羊于易”,以示五爻以柔居阳,其位不当而致有祸。五爻本君位,当以刚爻居之,成九五之尊,以其孔武之力号令天下,尤以大壮卦而言,各爻皆以壮为本,五爻反为柔,故其不但不可能使各爻顺服,还将受各爻之欺凌,而有“丧羊”之祸。于旅卦上九用“丧牛于易”,表明所旅之地非当,而有“丧牛”之祸。

顾颉刚这番文献考古学的考察显然具有相当的说服力,不少现代学者开始采用此说。高亨曰:

丧,失也。易,国名。此乃古代故事。殷之先王名亥,曾客于易国,从事畜牧牛羊,中间曾失其羊,以后被易国之君绵臣所杀,又失其牛。王亥失羊一事,结果未有不幸,故爻辞借此故事,以示筮遇此爻,可以无悔。及其失牛,则凶。说见《旅》卦。

邓球柏解“丧羊于易,无悔”曰:

易:即狄。有易,古族名。亦作翟。春秋前长期活动于齐、鲁、晋、卫、宋、邢等国之间,与诸国有频繁的接触。公元前七世纪时,分为赤狄、白狄、长狄三部,各有支系。因为他们主要居住于北方,故又通称为北狄……

这里主要讲殷先公先王王亥丧其羊于狄人。因丧羊的历史事件未记王亥被杀,故云“无悔”。而《旅尚九》:“丧牛于易,凶。”据史实则王亥被杀,直接原因盖为狄人要抢他们的牛。

但是,也有学者对于顾颉刚的研究并未全部接受,如于载洽先生,他认为,顾颉刚以《山海经》中“有易杀王亥,取仆牛”句和《竹书纪年》中“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句证明与“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相符,故“丧牛于易”为王亥之事可从。但是,顾颉刚以“丧羊于易”亦为王亥故事则未必。于载洽认为:“据古代传说,奚仲作车,相土作乘马,王亥作服牛。(《初学记》:‘胲作服牛。)又《大荒东经》载:‘取仆牛,未及于羊。且两爻辞果若写一事,则不应一曰‘凶。一曰‘无悔。”另外,他还认为《天问》中这段话只是说“牧夫牛羊”,而看不出丧失牛羊之意。笔者认为,于载洽先生此论,或有过于较真之嫌。如果他已经认为“丧牛于易”确实采用自王亥的故事,“丧羊于易”当也是采用此故事,因为从句式的语法结构的高度一致性来看,两者当指一事,不太可能“丧牛于易”为王亥之事,而“丧羊于易”又另有其人。当然,于载洽的质疑还是有其一定的价值的,就是“丧羊于易”而“无悔”,“丧牛于易”却为“凶”,两个不同的断语表明,也有一种可能则是断语只是作易者根据爻位的吉凶所加上的。

另外,周桂钿和魏建武也关注到顾颉刚对这两句爻辞的考察与解读,他们对于顾颉刚和王国维的考察结果基本认同,也认为“丧羊于易”和“丧牛于易”两句,“自汉朝到清朝都解释错了”,但是,出于对待文献的谨慎态度,他们对王国维的这几条资料的解读还有些疑问。二人的疑问也不无道理,尤其王国维对《天问》那段资料的解读是否准确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挖掘,关于这段史实还需要一些新的文献资料给予佐证和丰富。

四、结语

综上看来,郑玄、王弼和程颐等人对“丧羊于易”中“易”字的解读,可能有望文生义之嫌。因為,“于+地点”的结构,是古代汉语中地点状语后置的一种常见用法,在《易经》中极为常见,如: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初九:需于郊。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同人于野。亨。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但是,在《易经》中却鲜有“于+方式”这种表达方式。当然,在王弼的时代,恐怕他们是无法看到王亥在有易国“丧羊”和“丧牛”的相关史料的。顾颉刚先生说:“自从甲骨卜辞出土之后,经王静安先生的研究,发见了商的先祖王亥和王恒,都是已在汉以来的史书里失传了的。”因此,仅凭一“易”字让王弼等人来断,也确实勉为其难了。

对于朱子作“埸”解一系,他们试图从字源上来考察“易”的可能含义,虽然还无法联系到“有易国”具体的历史事件上,但是,他们已经注意到,在“于+易”的语词结构中,首先应该把“易”训为地点,这一点是颇为敏锐和难得的。顾颉刚先生亦指出:

《象传》于《大壮》说,“丧羊于易,位不当也”,虽很空洞,还过得去;于《旅》说,“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说得含糊得很,实使人索解不得。王弼注云,“以旅处上,从所同嫉,故丧牛于易,不在于难”,这是把“易”字当作“轻易”讲的。朱熹注云,“易,容易之易,言忽然不觉其亡也;或作疆埸之埸,亦通,《汉·食货志》埸作易”,则他虽维持王说,也疑其是地方了。

综合以上各家对“丧羊于易”的解读,笔者认为,郑玄、王弼和程颐等人作“交易”“平易”和“和易”说等方式的解读不太可取,而朱子作“埸”和顾颉刚作“有易国”的地点解读较为可取。而朱子和顾颉刚二说中,因顾颉刚和王国维文献考察较有说服力,在《易经》中,上古故事引入卦爻辞中并不少见,如“高宗伐鬼方”“帝乙归妹”“箕子明夷”等,此处“王亥丧牛羊于易”的故事也当是其中一个,只是由于史料的散失,才导致后人误读,故顾颉刚的“有易国”说又稍为可取。

注释

①郑玄:《周易郑注》,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47页。②③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1994年,第336页。④王弼注、楼宇烈校释:《周易注校释》,中华书局,2012年,第128页。⑤王弼注、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50页。⑥程颐:《周易程氏传》,见《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第872页。⑦朱熹:《周易本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7—48页。⑧朱熹:《朱子全书》第1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434页。⑨王夫之:《周易内传》,九州出版社,2004年,第229页。⑩胡朴安:《周易古史观》,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9页。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83页。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燕京学报》1929年第6期,亦载于《古史辨》第三册上编,海南出版社,2005年,第4页。郭璞注,郝懿笺疏:《山海经·大荒东经》,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50页。《竹书纪年》,郭璞注,郝懿笺疏:《山海经·大荒东经》,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51页。屈原:《楚辞·天问》,董楚平译注:《楚辞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06页。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1998年,第237页。邓球柏:《帛书周易校释》,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81—182页。于载洽:《“丧牛于易”与“丧羊于易”解》,《孔子研究》1987年第3期。参见周桂钿、魏建武:《试注〈周易〉两句古经文》,《周易研究》2004年第3期。《坤卦》,王弼注、樓宇烈校释:《周易注校释》,中华书局,2012年,第13页。下引《易经》皆此版本。《需卦》,《周易注校释》,第26页。《否卦》,《周易注校释》,第52页。《同人卦》,《周易注校释》,第53页。《豫卦》,《周易注校释》,第65页。《升卦》,《周易注校释》,第173页。

责任编辑:涵含

A Research on the Translation about "The Sheep Was Lost in Yi"

Zhu Hong

Abstract:The translation of "the sheep was lost in Yi" which is Dazhuang in the Book of Changes has many controversies. There were different translations about this sentence among the different translators. It is a key problem of the translation about Yi. There are three different kinds of translation, such as exchange, etc by Zheng Xuan; Zhu Xi translated it as border; Gu Jiegang thought it should be translated as Youyi State. We believe that the interpretation by Zheng Xuan and others is not so good, and Zhu Xi and Gu Jiegang′s interpretations are appropriate.

Key words:the sheep was lost in Yi; exchange; border; Youyi State

中州学刊2017年第2期谣谶流传与“五胡乱华”2017年2月中 州 学 刊Feb.,2017

第2期(总第242期)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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