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标准化+政务服务』模式研究
2017-03-21何传新
何传新
近年来,新泰市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创造性地将标准化管理理念引入政务服务领域,把政务服务的方针、目标、任务、内容、要求、范围、程序、行为等,全部用定量、统一的标准确定下来并全程实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标准化+政务服务”模式,做到了“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引领了政府管理创新, 被确定为全国政务大厅“十佳”典型案例。“标准化+政务服务”模式的实施,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有了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的标准,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可参考、可借鉴的实施途径和模式,在全国范围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广泛推广。
一、主要做法
1、清单式管理,清权确权标准化。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意见》和配套实施方案,运用标准化手段对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内容、方法、要求及动态调整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清理各部门单位的公章、签字、证照等行政权力标志物为切入点,对各职能部门法定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行政权力边界;通过取消、转移、委托、延伸、冻结五种方式,合理划分部门职责权限;建立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库,对各部门单位权力事项逐一编码,实行清单式管理,实时动态调整更新。经过清理认定,共取消、转移、冻结各类行政权力事项4843项,保留3417项,有效解决了简政放权过程中存在的权力部门简责不简权、明放暗不放、你放我不放以及部门之间权责模糊、职能交叉等问题。
2、集约化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将全市72个部门的690项审批服务事项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4大类26项交易事项全部集中进场管理,并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公交IC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也都集中到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到位,行政首长向窗口授权到位,搭建起了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介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从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两个维度建立“双向服务规范”:对外印发《服务指南》,明确每个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等16项要素,方便企业、群众查阅办理;对内编制《岗位操作规范》,对审查环节、要点、时限、注意事项等进行量化规范,为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提供明确指引。
3、协同化办公,流程再造标准化。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资源集中优势,打破部门壁垒,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建立了企业注册、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和社会服务“四条龙”跨部门全流程标准化审批模式。企业注册将工商、公安、质监、国地税五部门26份申请表整合为一张表,填写内容由原来的108项减少到34项,办理时限由原来最少16个工作日提速到2小时以内。建设项目审批将原来59个串联的工作环节简化为9个步骤,每个项目都建立个性化报批菜单,实行扎口受理、一单收费、全程免费代办,并率先在国内推行市级领导每周一次到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1个部门的审批时限由过去189个工作日提速到32个工作日以内。
4、链条式监管,中介服务标准化。在山东省率先全面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吸引资质等级高、服务信誉好的中介机构来新开展业务,分23个行业建立中介资源库、制定服务规范,明确每类中介服务的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同时,建立第三方账户平台和中介成果争议复审制度,对中介执业、服务合同、服务成果进行全过程监控,实行中介机构和主管部门双向评价、捆绑考核,按照考核成绩对中介机构进行ABCD分类推介和管理。目前,建设项目涉及的26类中介服务总时限由过去至少一年半载提速到68天以内,收费标准压缩了2/3。
5、一体化联动,服务拓展标准化。确定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十统一”,社区(村)便民服务站(代办点)“十有”的建设标准,明确了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站集中办理的172项便民服务事项、设立的窗口、进驻的人员以及每个事项的辦理规程,搭建了市乡村一体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办事群众可以网上查看办事指南、下载填写表格、发起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资料原件到服务中心一次性办结业务,切实解决了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远、来回跑问题。
6、信息化支撑,运行监督标准化。建立了横向覆盖全市各部门、纵向贯通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的审批服务网络和电子监察系统,对市乡两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进行全程监控;开发了“背对背”一事一评系统,对窗口服务进行即时评议;定期组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社会公认度评价和第三方测评;建立了进驻部门、部门分管负责人、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四级层层挂钩的考核督导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纠错、倒查责任、跟踪督办,有效防止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成效
1、规范了服务行为。政务服务标准化让抽象的行政行为具体化、模糊的过程明晰化,防止了行政行为的随意性,保证了各项工作不因人员流动和服务对象的不同造成质量波动,解决了政务服务因人而异的问题。
2、提升了行政效能。通过实施服务标准化,先后取消归并审批环节445个,取消前置条件198件,减少申请材料234个,服务中心75%的进驻事项实现了即来即办,85%的事项在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提前办结率达96.8%,限时办结率达100%。如2015年,服务中心共为75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实施了直通快办服务,平均每个项目节约审批时间265天,标准化服务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11.4%。
3、加强了廉政建设。标准化服务既增加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限制了审批服务中的自由裁量权,从机制上对权力形成合理有效的监督,杜绝了“权力寻租”,间接保护了干部。实践证明,凡是纳入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的,无一例腐败案件发生。
4、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政务服务标准化使政府工作变“凭经验”为“按标准”,解决了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少、互动难和群众权益相对缺失的问题,仅便民服务“E路通”工程,每年就可为基层群众办事节省交通费高达1500余万元。政务服务中心每年办件量达100余万件,群众评价满意率由过去的86.7%提高到99%以上。
5、增强了区域竞争力。标准化的实施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了优良的投资环境。在泰安市今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现场观摩考核中,新泰斩获第一名,成功实现“七连冠”,服务“软环境”营造的投资“洼地”效应逐步显现。
三、县乡政务服务工作创新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務体系,不仅直接关系民生,而且事关镇域经济发展。近年来,乡村两级新上项目不断涌现,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册、项目落地、项目建设等手续办理频繁,迫切需要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此外,建立和完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预防基层腐败的重要途径。乡村两级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后,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可有效杜绝暗箱操作,避免“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理顺党群干群关系,避免“小事久拖积大患”现象的发生。
(二)要完善制度建设,统一规范建设
建议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台《关于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建设标准,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外部标识、统一网络平台、统一软硬件配置、统一监督考核。村级服务机构的建设应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不搞一刀切,已建成的可进行规范,促其切实发挥作用;正在建设的,应按照规划,进行高标准建设;没有建设的,可与社区建设同步规划,采取多村联建的方式,进行逐步推进。此外,建议采取典型示范带动的方式,选择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试点,把试点打造成全县、全市甚至全省的特色和亮点,待作用充分发挥后,再全面推开。
(三)要强化项目进驻,优化办事流程
乡级公共服务工作,建议将财务代理、三资管理、涉农补贴、社会保险、低保优抚、计划生育、合作医疗、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村级服务工作,建议开展咨询、代理、村务公开等服务,同时将水电费收缴、补贴申请发放、材料盖章等事项,纳入中心办理。应尽可能地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尊重办事群众,切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要落实保障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建议制定考核奖惩规定,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把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及相关人员的考核奖惩,保障正常运转。同时,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实现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作者系泰安市委党校教授E:FQJ
关键词:标准化 政务服务 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