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试点法定机构逐步打破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冰
2017-03-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功能区发展活力,青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部分改革先行区试点法定机构管理制度。2015年7月,率先在蓝谷试点法定机构,这也是长江以北第一家法定机构。2016年9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在青岛国际邮轮港试点建立法定机构。目前,设立两个法定机构的法律程序已履行完成,其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已落实到位,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建立,依法履职工作已全面展开,各项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试点工作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正逐步显现。
一、主要做法
(一)“一机构一规章”,量身定做。法定机构是欧美国家先行采用的管理制度,加强青岛本土适用性研究,是避免出现制度落地“水土不服”的关键。因此,青岛市两个法定机构按照“一机构一规章”的原则推进,根据各功能区的情况,量体裁衣、因地制宜。试点期间实施“三步走”程序:一是市委市政府试点推行法定机构指导意见;二是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三是政府规章。以蓝谷为例,按照“一机构一规章”的原则,2015年7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了《关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开展法定机构试点工作的决定》;2015年12月,市政府颁布市政府第241号政府令《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暂行办法》。
(二)充分赋权,激发发展活力。法定机构组建后,在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有法可依、赋权方式合法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下,先后两次通过政府令向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赋权。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财力投资项目等权限下放。同时,结合政府规章,积极研究推进青岛国际邮轮港赋权事宜,主要集中在规划、建设、投资等领域。
(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制衡。在法定机构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充分衔接、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组建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法定机构的发展战略,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二是组建管理局,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汇报机构运行管理状况,接受理事会监督;三是组建监事会,作为法定机构的监督机构,对理事会决议事项及执行机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进行独立调查。
(四)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机制灵活。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实行职员管理,科学核定法定机构人员规模,坚持“党管干部”前提下,突出高层次人才比例、国际化人才比例、行政事业编制以外人才比例,强化法定机构的自主用人权,强调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不唯级别、资历、职称等限制,按能力配置岗位,出现了“科员带着科长干”的局面,并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氛围。法定机构设置突出精简高效扁平,大量压缩自我服务的综合性机构,着力加强业务机构,具体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由法定机构自主确定,机构编制部门仅进行总量备案管理。
二、取得的成效
(一)实现了立法和改革决策有效衔接。法定机构作为一项依法设立的创新性改革制度,青岛市推动的决策程序、法律程序、工作程序都很严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历时一年,完成了试点工作的“三步走”。尤其是市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使試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规章使法定机构在实际运行中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科学有力的制度刚性确保了试点工作扎实有效。青岛市研究论证的法定机构设立程序也得到了有关专家的认可。2016年8月,上海设立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为法定机构,其设立程序与2015年8月青岛市设立蓝谷管理局的法定程序相同,也采用人大授权决定形式,没有采用深圳前海管理局的特区人大立法形式。
(二)打破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冰。自1984年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至今,青岛市已形成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等10大类共26个国家级功能区。这些功能区大多采用了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通过设立政府派出机构,核定行政编制加以解决。功能区作为改革开放和体制创新的产物,与行政区相比,急需探索设立市场化管理体制。随着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政府做不好,完全交给企业也不行。法定机构作为依法承担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行企业化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体现了政府和社会的联合管理,既提高了公共管理服务效能,促进了政府管理创新,也通过政府监督和社会参与保证了法定机构的公益性。如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域范围较小,功能定位突出,更侧重于核心项目的引领,不过多涉及社会事务,主业集中在规划建设与产业发展。因此,通过设立法定机构,创新区域内部运行机制,同时充分借助青岛港集团的市场机制,提高了区域公共管理与服务效能。
(三)搭建了推进功能区系统创新平台。以试点工作为契机,以法定机构为平台,试点单位通过“三个先行先试”发挥了政策叠加优势: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市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市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如蓝谷,2015年以政府令的形式赋予青岛蓝谷管理局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辐射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政策,突出海洋特色定位,整个蓝谷呈现出“海洋+”创新要素、“国字号”、“中字头”科研项目、名牌院校、涉海涉蓝精英人才等优势要素聚集的良好态势。以推行法定机构试点工作为契机,在引进国字号科研平台、创新国家实验室管理体制、加强院地合作、创新海洋科技项目孵化,打造海洋教育科研与人才聚集中心等领域统筹推进了若干创新措施,逐步把蓝谷建设成“制度高地”和“创新高地”。
下一步,青岛市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法定机构试点工作的评估督查,定期组织阶段性评估,坚持功能培育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对制度设计、改革政策、方法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估。从市情出发、从工作出发、从改革出发,加强本土化研究,逐步调整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使法定机构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突破、带动作用。□E:FQJ
关键词:法定机构 功能区 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