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伦理何以必要
2017-03-21蒲丽娟王伟
蒲丽娟++王伟
摘 要:食品安全伦理,是食品安全领域中利益相关者(主要指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和媒体)行为事实如何的规律和行为应当如何的规范。食品安全伦理是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及人的生活本身不可或缺的价值维度。食品安全伦理之所以必要,在于食品安全既表达个体价值诉求,又承载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食品本性异化的呼唤。保证食品安全,需要食品利益相关者对食品安全伦理的共知共守。
关键词:食品安全;伦理;个体价值;公共利益;道德良知
2015-11-15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中国食品安全的道德治理研究”(14CZX05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民组织与公共伦理秩序建构研究”(ZX1510)。
作者简介: 蒲丽娟(1981-),女,吉林吉林人,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当代中国道德问题研究;王伟(1982-),男,吉林四平人,博士,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与实践研究。
食品安全拥有与人类生存同等重要的价值意义,人类必须解决食品安全以保证自身能够生存安全和发展延续。食品安全伦理,是食品安全领域中利益相关者(主要指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和媒体)行为事实如何的规律和行为应当如何的规范。食品安全伦理能够为食品利益相关者提供优良的道德原则,为维护食品安全提供价值导向和伦理对策,以期实现食品安全,不断增进人类健康与幸福。食品安全伦理的兴起,一方面,源于揭示食品安全与伦理之间深层关联的理论需要,另一方面,更是由当代食品安全中涌现出的大量值得人们思考的道德问题而推动的。
一、食品安全表达个体价值诉求
食品是維持人类生存发展、繁衍生息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人们每天需要从一定数量的食品中汲取营养以维持生命的存在与健康,保障生命的正常运行,提供身体活动所需要的能量。食品安全是每个社会成员的道德价值追求。人与动物获取食物方式的本质区别在于,动物是被动地适应自然界,在大自然的恩赐下获得其果腹的食物,而人则不同,自人猿揖别之时,人类就在以自己的方式在改造自然界来获取食物,特别是自近代食品工业发端以来,人类的食品种类变得日益丰富。然而,由于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见利忘义行径及科学技术不确定性带来的一些未知风险,让食品安全问题凸显出来,但是,人类追求食品安全的价值诉求却从未改变。在人类已知的全部历史上,生活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中的人们总是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在考虑食品安全问题,表达其维护食品安全的道德价值目标和共同目的,以促进人类生活的更加美好。
马克思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与“日常生活”一起构成人类历史的真实内容和现实基础,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个体存在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1](P527)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the 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要(the safty needs)、爱的需要(the love needs)、尊重需要(the esteem needs)和自我实现的需要(the needs for self-actualization)。[2](P32)在马斯洛看来,人的这五种需要是呈阶梯状,从低级到高级排列的,处于最低层次的生理需要总是人的优势需要。食品安全需要将人的第一层级需要与第二层级需要合二为一,成为人的各类需要的基础之基础。
人的生命具有独一无二的价值。生命之德告诫每一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食品商品的特殊性要求,必须要保证其安全性,要保证在正常饮食的情况下,不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造成危害,同时满足消费者对营养的需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3](P65)食品是否安全需要在两个方面作出判定。一是要有科学依据,二是需要价值认同。食品安全是相对的,只要在正常进食的情况下,不存在安全风险,就可以说明食品是安全的。食品安全风险需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验证,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把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科学的风险评估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食品是否安全,如果不安全,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可能性的大小;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带来的后果。根据上述三个情况,评估出食品安全的风险状况,在评估中要对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已知的或未知的风险作出全面科学的评价,确定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风险程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制定并执行风险管理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将风险降低到社会可接受的限度,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与否还和一定的文化价值观有关。对食品安全的判定,不仅要有科学的风险评估,还需要得到文化价值观的认同。食品的生产、消费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考虑到文化的可接受性。生活在不同社会中的不同人群对食品的理解是有差异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是其所吃的食品的生成体。当人们对某种食品的安全性产生疑问时,这种食品将造成人们的疑虑甚至不满。人们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认知,不仅对那些基于科学分析认定的不安全食品表示担心,而且也基于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宗教信仰等因素。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可以得出食品中可能致病的潜在危险,但却很少将文化价值观等无形因素考虑在内,食品对人的无形价值及对食用者的意义往往被忽视。“关于风险的已知的知识是片面和有限的,风险和安全的判断必须不仅基于已有的知识,而且也应基于价值观的评价……科学和风险评估无法告诉我们需要了解的关于危险威胁的信息,因为它们试图排除生活中有关道德的考虑。”[4](P18)因此,食品安全表达个体的价值诉求,一方面,表达的是人们离不开食品的生理和安全需要,另一方面,还表达出基于科学和价值观评价基础上对食品安全的要求。
二、食品安全承载社会公共利益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大的民生问题。[5](P47)食品行业有着悠久的历史,现代食品行业更是有着涉及面广、产品丰富、关乎民生的显著特点。食品行业生产出的产品极为丰富,而且周转期相对较快,通过迅速反应的运输和密集的分销网络实现产品的销售。在现代社会中,所有人都离不开食品行业的服务,食品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第一位的基本需要,决定了食品行业必然是各种行业中的第一大行业。食品行业具有重要的民生地位,食品行业的服务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最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体现社会的公共利益。
既然食品安全体现出社会的公共利益,它便可以成为服务于公众的社会公共产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把公共产品定义为,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6](P387)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指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时,某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到其他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并从中获得效用,也就是说消费公共产品的人之间不会产生竞争。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是指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时,某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不会排除其他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根据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程度,通常我们都将公共产品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7]纯公共产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准公共产品则不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通常表现出拥挤性的特点,即消费者的数量达到一定的值后,边际成本就会出现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产品那样,多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产品到达一定的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将会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纯公共产品(如国防、灯塔等),在现实生活中,纯公共产品并不多见;准公共产品则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产品(如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和公共事业产品(如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准公共产品表现出有限的非竞争性和局部的排他性。总体来讲,由于公共产品天生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是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动力的,搭便车的现象普遍存在,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的配置中是失灵的。所以,公共产品的配置主要是由政府来生产和提供的。[7]
食品安全的公共产品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食品安全的维护表现出公共产品的属性。食品安全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公共卫生问题,维护食品安全是世界各个国家的公民和政府一致认同的需要由政府来提供的公共产品。食品安全体现出非竞争性,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免费从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中获得益处,其他社会公众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同样地,其他社会公众也可以享受到食品安全水平提高的好处。食品安全还体现出非排他性。在食品安全治理的过程中,政府需要花费一定的治理成本来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的公众会积极参与,有的公众却态度冷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说态度积极的公众可以享受到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而态度冷淡的公众就不能享受到良好食品安全环境给他们带来的益处。也就是说,无论公众态度积极与否,都可以从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中获益。
另一方面,食品安全信息也表现出公共产品的属性。食品生产经营者处于食品安全信息的垄断地位,他们能够充分掌握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的真实信息,而消费者却处于信息的不对称一方,由于受到自身专业水平和了解掌握信息成本过大等内外部因素的制约,很难完全掌握到食品安全的全部信息。这就需要政府出面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服务,消除信息不对称性造成的负面影响,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要。
食品安全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并不是说保护食品安全只是政府的事,与其他人无关,食品安全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也必须通过社会和群体的行为来促进,需要全体食品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在如此一个持续而广泛的公共领域内,如果缺少统一而明确的伦理规范,从判断标准来说,每个利益相关者就会自私自利、自以为是;从行事为人而言,每个利益相关者就会我行我素、各行其事,从最终结果来审视,每个利益相关者必然是竞相争利、各自为王的食品安全伦理失序局面。由是观之,食品安全涉及到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要实现食品安全伦理秩序,就需要所有食品利益相关者共守食品安全伦理。
三、食品本性异化呼唤食品安全伦理
“异化”,源于拉丁文,有转让、疏远、脱离、陌生化的意味。异化被提到哲学高度是从黑格尔那里开始的,黑格尔用以说明主体与客体的分裂、对立,并提出人的异化,他认为,异化是绝对精神自我否定和发展的环节与内在动力。马克思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主体与客体辩证统一的观点,从实践出发构建了具有现实性的异化理论。马克思认为,异化是人的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异化反映的是人的生产及其产品反对人自己的特殊性质和特殊关系。在异化中,人的能动性丧失了,遭到异己的物质力量或精神力量的奴役,从而使人的个性只能片面发展,甚至是畸形发展,个性的全面发展根本不可能实现。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的异化根源于劳动的异化,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深刻阐述了异化劳动理论。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异化不只是劳动异化,而是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心理、生理以及语言等诸多方面的“全面异化”,异化与整个人类文明史相伴而行,异化渗透到生活的各个领域。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弗洛姆认为出:“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发现的异化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它存在于人与他们的工作,与他所消费的物品、与他的国家、与他的同胞,以及与他自身的关系中。”[8](P108)在一个被异化充斥的时代,异化无孔不入,并且表现出深刻化和普遍化的倾向,食品安全领域也毫无例外地存在着异化现象,食品改变了存在的本性,成为了金钱崇拜的工具。
食品是人类最基本的消费品,人们每天都需要消耗一定的食品来维持生命个体的存在与延续。在现代社会,食品除满足人类自然需要的本性之外,人类的欲望催生了食品的异化。凯恩斯曾经说过:“人类的需要可能是没有边际的,但大体能分作两种——一种是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感到必不可缺的绝对需要,另一种是相对意义上的,能使我们超过他人,感到优越自尊的那一类需求。第二种需要,即满足人的优越感的需要,很可能永无止境,……但绝对的需要不是这样。”[9](P22)对食品的需要無疑是人的不可或缺的绝对需要。食品是人类生存的正常需求,虽然消费形式带有主观性,但其内容却具有客观实在的性质,食品需要具有价值合理性和社会正当性。可是,人的贪婪物欲令一些食品已经超越了绝对需要的层次,成为个别人奢侈炫耀的符号、赚钱牟利的工具,通过占有和消费食品来显示自身的优越,食品衍化成与人的欲望紧密相连的奢侈品,不是人在享用食品,而是食品异化为奴役人。
食品作为必不可缺的绝对需要,满足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要求即可,目的在于保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现实出现的情况是,食品背离了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目的,走向异化,任何偏离或者是与食品本性背道而驰的相关行为都是食品的异化。一方面,食品成了奢侈品,奴役人的消费。作为奢侈品的食品需要不断满足精巧的品位,数量不是重点,品质才是关键,不是食品本身而是占有体现出的优越感给消费者带来了欲望的满足。另一方面,食品成了不良商家赚钱牟利的工具,经济利益成为优先生命价值的考量。在经济利益面前,良心道德退避三舍,食品的本性丧失殆尽,食品不仅没有营养,甚至成了毒品。人被金钱所奴役,被欲望所奴役,为了通过食品获利,可以完全忘掉食品的本性,一切都变得唯利是图。
走出食品本性异化的泥沼,回归食品本身应该具备的功能,需要食品安全伦理的反思与引领。黑格尔说:“抽象的东西,无论属于存在的或属于单纯的思想事物的,先将自己予以异化,然后从这个异化中返回自身,这样,原来没有经验过的东西才呈现出它的现实性和真理性,才是意识的财产。”[10](P23)从伦理思想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出,伦理具备批判反思和超越引领的功能,伦理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对昔日传统和习惯的反思,对未来的理想预设和憧憬。从本质上来说,食品应该是人生活的手段,而不是生活的目的。食品安全伦理不仅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原食品本性的需要,同时也是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伦理是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及人的生活本身不可或缺的价值维度。
四、食品利益相关者需要道德良知
一切社会活动都需要以一定的伦理规则和社会所期望的伦理行为作为前提,否则就会造成交往成本过高以及社会失序,食品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同样如此。在食品利益链条上,食品利益相关者从不同的利益、立场和价值观出发进行博弈,在博弈中,需要食品安全伦理的存在,否则就会造成利益对健康的侵犯,造成食品安全伦理失序。维护食品安全伦理秩序是所有食品利益相关者的共同责任,只有食品利益相关者在思想上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对食品安全责任自觉履行,才能有效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需要伦理呵护。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伦理防线。首先,保证食品安全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道德自律。食品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原材料的采用,添加剂的使用,保质期的长短,质量如何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是一清二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坚持道德自律,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讲良心,绝大多数的食品安全事件是不会发生的。其次,食品生产经营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生共荣。共生共荣指食品生产经营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命运相连、共同生存、共同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时也是消费者,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清楚自己出售的食品是垃圾而不去消费,那么,长此下去,每个人吃的就都是垃圾,最终会形成“易粪相食”的窘境。共生共荣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道德,这不仅是为了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是为了生产经营者自身。最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长远发展离不开食品安全伦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悖德行为实则是其短视的表现,短视的必然结果是短命。任何昧着良心降低成本生产不安全食品以攫取暴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能会一时蒙混过关,但绝不会有广阔的生存空间和长远的发展前景,一旦事情败露,不道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就会被社会淘汰。
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伦理嵌入。食品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会出现商家道德失范、市场失灵的现象,就需要政府来进行监管。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从政府角色出发,政府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地监管食品安全。政府的积极监管,能给消费者提升信心,使其免受不道德食品生产经营者侵害。首先,政府责任要求监管者具备政治美德。食品安全是关涉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利益,现代服务型政府必然以公共利益为根本价值诉求,“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众福利”[11](P80)。面对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政府需要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对不法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惩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在食品安全事件面前推诿责任,放任危害行为,就是监管者的不负责任和缺德。其次,食品安全伦理秩序维护中强制力的运用需要道德规范。在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唯利是图往往唆使其做出不顾道义、直至违法的行径。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危害社会、危害消费者的违法悖德行为,需要政府运用国家强制力给予干预。监管者可以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阻止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悖德行为,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道德责任意识。最后,维护食品安全伦理秩序是政府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源泉。食品安全事件波及范围广,影响恶劣,事件一旦发生,就会引起民众的极度恐惧和强烈不满,如果政府对事件处理不利,民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满情绪势必要从食品生产经营者身上向政府监管转移,造成对政府保护民众权利能力的怀疑。政府监管工作要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消费需要伦理观照。消费者每天都要与食品接触,食品安全与否,消费者是切实的体验者,是安全食品的受益者,不安全食品的受害者。消费者并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食品,对于食品安全,也有自己的道德责任。首先,消费者需要形成消费德性。消费者对食品的消费要讲究适度原则,不能暴殄天物,要避免消费主义的误区。人对食品的过度消费产生了现代社会的富贵病,如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人对食品的符号消费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使人成了消费的奴仆,而丧失了食品消费的本真意义;更重要的是,人对食物的贪婪消费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道德生产经营行为。其次,消费者需要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消费者要防止食品安全事件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抵御食品安全事件的侵害,以免“病从口入”,不仅要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而且要增强防范意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对于防止自己免受食品安全之苦是必要的,可以阻止其被不安全食品的表象迷惑而盲目购买和消费。最后,消费者在遭遇侵害时需要主动维护自身的权益。消費者如果对食品安全事件选择放任,而不是主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控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就会对其形成纵容,其不道德行为可能会变本加厉,消费者因此会蒙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消费者需要用道德的消费方式、谨慎的防范意识和觉醒的权利意识去引导和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质量上乘、价格公道的食品,让那些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商家失去生存的空间。
食品安全传播需要伦理规约。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知晓基本都来自于媒体的报道。首先,媒体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要以为消费者服务为宗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媒体要以对公众安全与健康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通过媒体平台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培养,向消费者传播维权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權益。其次,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确保真实客观。食品安全事件报道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既需要保持媒体的求真精神,又需要对相关食品知识有精确的理解,只有两者同时具备,才能向公众传达真实可靠的信息,不会让公众对信息产生误读。最后,媒体对食品广告的播放需要道德在场。媒体在播放食品广告时不能仅考虑经济效益,而且要考虑社会效益。不能把消费者当作纯粹的牟利工具,也要体现出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关切。媒体对食品广告的播放要遵循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用理性、责任构筑起真正“绿色”的广告舆论空间。[12](P77)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美]马斯洛.人的动机理论[M].陈炳权,高文浩,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4][美]玛丽恩·内斯特尔.食品安全:令人震惊的食品行业真相[M].程池,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5]王伟.食品安全伦理秩序的现代建构[J].求实,2012,(11).
[6]Samuelon.P.A, 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 The Review of Eeonomics and Statisties, 1954.36(4).
[7]井敏.公共产品的生产者:政府还是市场[N].学习时报,2007-03-12.
[8][美]弗洛姆.健全的社会[M].蒋重跃,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3.
[9]转引自[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赵一凡,蒲隆,任晓晋,译. 上海:三联书店,1989.
[10][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11][英]洛克.政府论(下篇) [M].叶启芳,翟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2]郑欣.“舌尖上的广告”:概念泛化、健康幻想及其传播伦理[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郑百灵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美]马斯洛.人的动机理论[M].陈炳权、高文浩,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4][美]玛丽恩·内斯特尔.食品安全:令人震惊的食品行业真相[M].程池,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5]王伟.食品安全伦理秩序的现代建构[J].求实,2012(11).
[6]Samuelon.P.A, 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 The Review of Eeonomics and Statisties, 1954.36(4).
[7]井敏.公共产品的生产者:政府还是市场[N].学习时报,2007-03-12.
[8][美]弗洛姆.健全的社会[M].蒋重跃,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3.
[9]转引自[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赵一凡、蒲隆、任晓晋,译. 上海:三联书店,1989.
[10][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11][英]洛克.政府论(下篇) [M].叶启芳、翟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2]郑欣.“舌尖上的广告”:概念泛化、健康幻想及其传播伦理[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郑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