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现状之反思
2017-03-20胡波
摘要:我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存在结构性矛盾、缺乏理论支撑、面临“技术壁垒”。解决上述问题也需要人才培养的“供给侧改革”,可以考虑的措施包括: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加强专利人才培养。
关键词:知识产权教育;结构性矛盾;基础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0-0228-02
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教育自上世纪80年代恢复以来,从无到有,筚路蓝缕,逐步扩大规模,增设专业,迅速发展到今天繁荣的局面,从数量上讲已经蔚为壮观,从种类上讲已经颇为齐备。虽然知识产权教育如今饱受关注,成为热门学科,但隐藏的问题也值得反思。本文不揣冒昧,就此陈述浅见。
一、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存在的问题
1.存在结构性矛盾。据华东政法大学黄武双教授介绍该校情况,“近年来,知识产权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几乎达到百分百,在全校的就业率名列前茅。”“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毕业生是香饽饽,就业很吃香”。华南理工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的知识产权教师也存在同样的感受。[1]然而知识产权专业的整体就业率数据却并不乐观。2014年10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了2013—2014年两年就业率较低的15个本科专业名单,知识产权专业位列其中。[2]对这种反差的合理解释是知识产权专业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沿海地区或者名牌高校的毕业生颇为抢手,但总体状况却迅速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尴尬局面。依笔者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和实务工作的观感,我们的高等教育还不能满足少数大企业对于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需求,同时众多中小企业的专利工作岗位也存在较大缺口,但一些高校培养的学生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还有不足之处,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因此出现了“人找不到工作做”和“工作找不到人做”两种现象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2.缺乏理论支撑。知识产权学科依托的重心在于法学。法学是理论、实践、教学三者互为支撑的学科。理论研究凝练提出的法教义学体系,构成法学教育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时日尚短,理论的体系化程度不高,知识产权法的教义学体系尚未形成。“呈现在我面前的知识产权法学是这样一门奇怪的学科:充斥着有关基础概念的争议,甚至连‘知识产权本身的定义都众说纷纭;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身份得到承认,却一直游离于民法学的研究视野之外;基础理论极为贫弱,细节研究却异常繁荣,多数学者都沉醉于技术发展、国际协调带来的热点问题。”[3]研究碎片化造成的结果是缺乏融贯性,不能发挥体系的功能,以此种状况进入知识产权法教学,学生所得的知识必然存在矛盾和抵牾之处,随意性大,逻辑性差,不成系统。所培养的学生进入各种工作岗位后,其中的弊病就会显现。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实践中存在的自说自话、法律论证缺少逻辑有效性约束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归结于上述教育所形成的思维方式问题。
3.面临“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中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等都以技术为对象,在相关教学中不可避免地涉及技术问题。而高校知识产权专业的师资绝大多数来源于法学或管理学知识背景,理解技术问题有时存在隔阂,在案例教学中可能回避侵权判断方面的实质问题。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也归属于文科类别,多数学校没有为其开设机械、电子、化学等理工课程,缺少工科的CAD制图等基本技能,理解专利等案件中的技术问题存在障碍。特别是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要求报考者具备理工科本科学历,封堵了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可能性。这使得我们的知识产权教育在近乎“半壁江山”的领域面临“技术壁垒”,教学与就业都受到知识结构的局限。
二、改进知识产权教育的对策
1.调整人才培养结构。知识产权学科具有交叉性、前沿性、实践性特点,学习者应具有法学基础,对社会经济生活需有一定的理解能力,最好具备理工科知识,从高中升入大学的学生直接进入知识产权专业学习存在困难,因此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并非最佳的选择。“截至2015年,全国兴办知识产权本科教育的高校已经达到46所”。[4]目前不能再扩大知识产权本科招生人数,应逐步压缩直至取消知识产权本科学历教育,转而鼓励和扶持硕士或博士的人才培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我们应落实纲要的这一要求,重点在具备较高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水平的高校和研究机构扩大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历教育,培养对知识产权有更深刻、更均衡理解力的高层次人才。建议在法律硕士中专门设置一定名额的知识产权法律硕士,或者另行设置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限定招收本科为理工科知识背景的学生,鼓励理工院校开设更多专门针对理工农医科学生的知识产权第二学位教育。
2.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在学理上,知识产权法既无逻辑起点,又找不到理论归宿,就像离群索居的孤雁,几成法学理论的孤儿”。[5]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一方面使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学处于幼稚状态,另一方面也给知识产权教育造成困扰。加强知识產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是提高知识产权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也是培养具有现代法治理念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要求,其重点在于构造知识产权法的教义学体系。知识产权法应回归民法,所以这一体系也应在民法教义学体系之内展开,使用民法的语汇,遵从民法的思维。只有在理论上完成这一体系化过程,才能在教学中体现体系化思维方式,也才能使学生体会到法律的逻辑性和融贯性,进而使其形成“忠实于法律”的思维自觉。当然,在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学理论研究的同时,也应鼓励对于知识产权做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历史等多维度的研究,以期深化认识,为我们的学生更完整地理解知识产权提供素材。为此必须采取一些具体举措,如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等政府资助课题在考虑知识产权法学项目时更多选择基础理论和交叉学科研究课题;又如鼓励知识产权法的博士研究生选择此类更具基础性的研究题目作为毕业论文选题;再如在招收知识产权法博士研究生时更多招收一些民法学科背景的学生。
3.加强专利人才培养。现在主要的人才缺口在于专利方面,专利代理人的数量还很少,大量企业需要专利情报分析人员和专利管理人员,有能力代理专利案件的律师也不多。但是我们培养的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多数不能胜任专利工作,知识产权法的硕士或博士生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数也不多,所以对于一般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重点应该放在专利方面。除了前文提及的招收更多理工科背景的学生攻读知识产权法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和开设双学位教育之外,建议针对理工农医科学生和企业技术人员更多地开展专利方面的非学历教育,包括在高校设置专利法和专利情报分析的公选课,面向社会开办专利方面的研修班,由政府提供资金为企业举办专利知识培训,在律师中举办专利诉讼研修班;同时,以讲座、广告等形式在理工科学生中更多地宣传和介绍专利行业,使得更多学生了解专利工作,鼓励其报考专利代理人;另外,聘请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和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参考文献:
[1]第七届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会昨在温开幕: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就业紧俏[N].温州日报,2013-09-18.
[2]郝宗瀚,李志超,蒲珍珍,張钰芬.当热门专业遭遇低就业——解读部分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J].高校招生,2015,(3).
[3]李琛.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
[4]中国人民法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15[R].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74.
[5]刘春田.从经验到理论:《中国知识产权文库》总序[C].胡波.专利法的伦理基础[A].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Ⅱ.
Reflection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HU Bo
(Jinan University,Zhuhai,Guangdong 519070,China)
Abstract:In China,higher educ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have confronted with some structural problems,say lacking in theoretical foundation and "technical barrier". We should look into the dilemma from the supply side and take some drastic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such as the adjustment of the personnel training,focus on the basic research,foster of elites in the field of patent litigation and patent management and so forth.
Key words:intellectual property education;structural problem;theoretical found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