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GIS的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研究
2017-03-20孙雁
孙雁
摘要:针对土地利用特点,提出了基于GIS平台进行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的方法和技术路线,并以沈阳市为例进行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实践,并对其成果进行分析总结。
关键词:GIS;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
土地适宜性具有区域性、多维性的特点,应用GIS技术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表现出特有的优势,使土地本身的属性数据能在二维空间上表达,充分体现了土地的社会因素、自然因素的空间差异和人文因素对环境的影响,其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一、基本思路
将所有影响土地适宜性的因子,按照GIS数据层的结构进行管理,能够对其生成点、线、面目标的缓冲区,并能进行叠加运算从而得到评价单元;通过GRID可以建立评价模型,并通过GRID的显示查询、地图代数计算、邻域分析等功能,实现土地利用适宜性的分析与评价。
沈阳市土地适宜性评价,是通过对影响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土地利用方式等社会经济因素的综合鉴定,将全市域土地按质量对所定用途的适宜程度划分若干等级,以表明其作为农用地、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和限制性的大小,为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为开发后备耕地资源和保护耕地提供依据。
二、基于GIS的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的技术路线
基于GIS的土地适宜性评定工作主要由2大方面工作组成:一是建立各要素的专题数据库;二是专题地图单项分析和综合分析,得到各土地利用环境适宜性评价结果。
(一)专题数据库的建立。数据库是信息系统的核心,是实现土地利用和管理信息化的关键。应用GIS技术建立专题数据库,同时管理土地适宜性评价所需的图形数据和相应的属性数据.图形数据库有沈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类型图;地形图;土壤有机质含量、PH值、土层厚度、综合肥力分级图;公共设施分级图等。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的要求,主导因素属性数据库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建立了土壤、气候、环境、基础设施、地形、地质、社会经济、市政设施、土地利用等9个空间和统计性的主导因素数据库。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价指标选取应遵循主导性原则、差异性原则、稳定性原则、不相容性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实用性原则。即,评价因子应尽量选择对土地生态适宜性和敏感性影响显著的因子;选择评价区域范围内有明显差异,能够出现临界值的因子;选择性质上稳定,不易发生变化的因素;指标间不能出现因果关系,避免重复评价,应选择相对独立的因子; 尽量把定性的、经验性的分析进行量化,以定量为主,必要时对现阶段难以定量的指标采用定性分析,以减少主观成分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提高精度;另外,指标的选择要具有实用性,即易于捕捉信息并对其定量化处理,体系不宜过于庞大,应简单明了,便于理解和计算。评价因子应尽量选择从现有的地质水文、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及社会经济调查关于土地等资料中可获得数据的因子。在本次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指标选取时考虑到土地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及人类社会发展给其带来的社会、经济属性,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发展及保护优质土地的角度出发,将影响土地不同性质利用的因素逐步分解至最小影响因子,这些因子共同组成本次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的预选指标集。
(三)评价单元的确定。评价单元是影响土地适宜性诸因素所构成的最基本的单元,不同的评价单元具有各自的自然和社会经济特性,既有差异性,又有可比性,而各评价单元尽可能保证评价单元内土地质量、土地属性和利用方式的相对一致性,土地适宜性评价的最终结果就是由评价单元反映出来的。在建立了土地利用现状、土壤分布、环境状况、地形地貌等因素的数据库后,评价的基本单元可以通过GIS的空间叠加功能来生成,由土地利用现状行政区划图与各影响土地适宜性的参评因子分级图进行叠加计算,产生的图斑块即为土地适宜性的评价单元。
(四)因子加权求和计算。以评价单元为基础进行多因素乘以权重叠加。首先视每个因素在评价中的重要性,为其赋一权重,权重的确定用德尔菲法。
三、沈阳市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实践
沈阳市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是在土地生态敏感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沈阳市土地生态敏感性评價中的最敏感区和敏感区不计入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的区域范围内,为能更好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务,假设参与本次沈阳市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的评价单元在土地利用类型中不是农业用地就是建设用地,不考虑土地利用的其它适宜性,对沈阳市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的过程中分别对土地利用的农用地适宜性与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两个评价相对独立完成,在对农用地评价时不考虑土地的建设适宜度,反之亦然,最后对农用地与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进行叠加和权重分析得出沈阳市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结果及分级。
根据沈阳市现状土地利用情况,最终确定沈阳市土地利用适宜类划分为五个等级,各级的含义如下:一级适宜地包含25个评价单元,在本次评价过程中这些评价单元的土地较适宜于城市建设发展,这些评价单元中的土地利用应优先考虑用于城镇建设;二级适宜地包含14个评价单元,这些评价单元的土地适宜于城市建设发展,这些评价单元中的土地利用应考虑用于城镇建设;三级适宜地包含15个评价单元,这些评价单元的土地农用适宜性与建设适宜性相当,其土地及可作为城镇建设发展又可作为农业用地;四级适宜地包含24个评价单元,这些评价单元的土地较适宜用作农业用地,这些评价单元中的土地利用应优先考虑农业用地;五级适宜地包含22个评价单元,这些评价单元的土地最适宜用作农业用地,其土地不宜作为其他用途加以使用。
结语:土地适宜性评价涉及的土地性质,不仅包括热量、水分、坡度、土层厚度等自然地理要素,也包括区位、交通以及与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有关的社会经济属性,是一种多要素评价,评价的多要素性,使其过程繁难复杂,不易操作。基于GIS技术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将数据计算与图形处理相结合,可以直观、高效、准确地实现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空间和属性一体化分析,并且,可以方便的进行评价成果的图件绘制、面积量算、统计分析等操作,使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邬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 方法和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2].王国杰等。土地适宜性评价的GIS实践方法比较研究。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26卷3期,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