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假药
2017-03-16姚瑞
文 姚瑞
如何识别假药
文 姚瑞
对健康和生命的影响是假药最直观、最直接的危害。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息息相关。使用假药,轻者会贻误治疗,重者会危及生命安全。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如何识别假药。
假药的定义
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产品都属于假药,根据我国的药品管理法31条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发给药品的国药准字(没有实施批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引片除外),只有使用这样的批准文号才是正规的药品,另外市场上的某某卫药准字(早已过了有效期),这种文号的产品也是假药,其他的比如经卫食证字、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这些批号都属于保健食品的范畴,是不得作为药品进行销售的。
什么是假药?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种类药品冒充此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标准范围的。
什么是劣质药?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质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助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假药的危害
贻误治疗:使用假药,不仅不能治病,而且会掩盖病症,延长病程,常常会因贻误治疗而致病情恶化。
产生药源性疾病:使用假药,可能产生药源性疾病,严重者可以致残,如耳聋、失明、大脑迟钝、神智不清、偏瘫等。另外孕妇使用假药可致胎儿畸形、痴呆、智商低下,甚至死胎。
影响发育:儿童使用假药,可致发育迟缓,智商下降。
中毒:儿童和老人对一些毒性较大的药品十分敏感,使用某些假药,可置人于死地。
如何识别假药
包装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能够仿制正牌药品的包装,并
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但是假药总会有种种痕迹表现,如包装上较为粗糙、色调较差、套色不佳、字迹模糊、文字说明中常出现错别字等,仔细辨别可见破绽。
气味
一些药品具有特殊的气味,如气味发生改变,有怪味或气味消失等,均应警惕是否为假药。
外表
正品药品颗粒均匀,不易捻碎。假劣药品则颗粒大小不一,易褪色,易捻碎且捻碎后有淀粉样感觉。正品药品中的分散片口服能迅速溶解,假药分散片则溶解速度缓慢。另外,假劣药品在距其所标出的出厂日期不久或在其所标的有效期内,往往发生变色、粘连、松片、裂片、沉淀、发霉、腐败等变化。正规的针剂药品封口光滑,印字清晰,无沉淀混浊物。而假药往往封口粗糙,有毛刺,印字模糊。片剂可以从有无裂痕、黏边、变形、色泽是否光亮、大小是否规则等方面判断。冲剂则以是否结块、发黏来鉴别真假。
期限
经批准合法生产的正规产品应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使用年限以及使用限期内某些药品如出现沉淀、变色等情况时的处理。假药往往有生产日期而无使用年限,或有使用期限又无生产日期,甚至有时会两者均无注明。
说明
经批准合法生产的药品,其说明书内容准确,治疗范围限定严格,使用的方法、禁忌、毒副作用等,均有详细说明。宣称包治百病的往往是假药或违法宣传。
文号
药品批准文号就带有“药”字样,如“京卫药准字(1996)第105091号”为头。若批准文字为“京健食准字”或“京食准字”为开头则不属于药品。
链接:明星代言假药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明星代言药品如果明知是假药的将被追究刑责。
熊选国提到明星代言行为时说,从司法解释角度来看,首先还是提供广告宣传这样一个行为的定位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是故意犯罪,构成共犯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前提的。所以对于明星的代言行为,如果他是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作为共犯处理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前提很重要。
据了解,200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09年5月27日开始施行。《解释》明确了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