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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北辰先生“《裴君碑》碑主系裴晔”说质疑

2017-03-16王翠竹

黑龙江史志 2016年9期

[摘 要]文章在考察成都市区天府广场新出土《裴君碑》碑主的生存年代、仕宦经历及其担任蜀郡太守年代等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并将其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上》所载东汉并州刺史、度辽将军裴晔的有关信息相对比,得出结论:“裴君”是东汉中晚期河东郡裴氏家族中之一员,却不可能是方北辰先生所推断的裴晔。至于“裴君”究竟是河东郡裴氏家族中的何人,还需要作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裴君碑》;碑主;裴氏家族;裴晔

2010年11月,成都市区天府广场出土的东汉时期的两通石碑,一通为《裴君碑》,另一通为《李君碑》,均具有丰富的内容和重要的史料价值。同年12月中旬,由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小型研讨会,多位蜀地学者汇聚一堂,对此两通石碑及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学术探讨。[1]此后,《南方民族考古(第八辑)》又集中刊发了关于出土此两通石碑的《发掘简报》及蜀地学者撰写的6篇考释、研究文章。(1)此后,赵超、赵久湘撰《成都新出土汉碑两种释读》,[2]董宪臣、毛远明撰《成都新出汉碑两种字词考释—与赵超、赵久湘两位先生商榷》,[3]都又对《李君碑》《裴君碑》的碑文作了进一步细致的释读。从学术研讨会上各位学者的发言及刊发的有关论文看,以《裴君碑》的讨论尤为引人关注。

《裴君碑》碑阳文字记述了蜀郡太守“裴君”的祖籍、家族、仕宦经历等,并颂扬了其一生的主要功业。不过,碑文没有点明“裴君”的名讳,因此,“裴君”究竟是何人也就自然成为《裴君碑》研究中需要重点讨论的问题之一。2011年9月,鲜琦先生率先发文,推断《裴君碑》的碑主为清雍正年间发现,今保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内的《裴岑记功碑》(或称《裴岑碑》)所载曾担任过敦煌太守的裴岑。[4]紧接其后,林向先生在媒体专访中明确表示不同意鲜琦先生的观点,认为《裴君碑》碑主并非裴岑。[5]何崝、宋治民等先生也認为,“裴君”虽然可以被断定为东汉时期河东裴氏家族的一员,但绝不可能是裴岑。方北辰先生与林、何、宋三位先生一样,也不赞成鲜氏的观点。不过,他与其他三位学者仅仅否定鲜氏的观点不同,而是在确定“裴君”的祖籍、家族、仕宦经历、生卒年代及其担任蜀郡太守的时间等九项指标的前提下,通过对传世文献所载东汉时期的裴姓人士逐一进行排查、筛选,进一步明确判定“裴君”为东汉中晚期曾任并州刺史、度辽将军的裴晔。

笔者认为,方北辰先生“裴君”系裴晔的观点虽然新颖,但并无坚实的史料基础,论证也值得商榷,因而不能成立。以下,试就此新观点提出几点质疑,以求教于方先生及其他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

首先,“裴君”与裴晔的生存年代均不可确考。

要确定“裴君”的生存年代,必须分别确定其生存年代的上限和下限。而“裴君”生存年代下限的问题,实际上又牵涉到对《裴君碑》性质的认识。方北辰先生认为,《裴君碑》是“裴君”的下属在其去世后为其刻立的“纪念碑”,并将碑阳文字末尾的“元嘉有二”看作是“裴君”生存年代的下限。“元嘉有二”即桓帝元嘉二年(公元152年)。姑且不论将“元嘉有二”看作立碑之年是否正确,仅就方先生所说此碑是“纪念碑”这一点来看,就存在问题。《裴君碑》碑阳文字云:“泽施未穷,虚受征问。若玉光泽,泥而不滓。观过知仁,致仕闾巷。”“泽施未穷”是说“裴君”对蜀郡百姓的恩泽还没有穷尽,所隐含的意思实际是“裴君”不能再继续担任蜀郡太守了。“虚受征问”系指“裴君”因不实的罪名,被召至朝廷审问。合而观之,“泽施未穷,虚受征问”是说“裴君”为蜀郡百姓谋福利之事还没有办完,就因人以不实之词陷害,被召至朝廷审问。“若玉光泽,泥而不滓”是对“裴君”本人品质的赞誉之词。“观知仁”(2),大约也是对“裴君”本人的粉饰之词。“致仕”即退休。“闾巷”,泛指乡里民间。联系前面的“泽施未穷,虚受征问”看,“致仕闾巷”实际上是对裴君未届蜀郡太守期满就被罢官为民的一种委婉的说法。由此可见,《裴君碑》刻立之时,“裴君”仅仅是被罢免了蜀郡太守,并未去世,因此,此碑不能称之为“纪念碑”。况且,若《裴君碑》确系“裴君”去世后由其原属吏为其所建的“纪念碑”,碑文也应该有“裴君”死葬年月的记载,这样才符合“纪念碑”通行的写法。因此,将《裴君碑》称之为“纪念碑”,并将此碑碑文末尾的“元嘉有二”看作是“裴君”生存年代的下限,实在难以讲得通。如果不将《裴君碑》看作是“纪念碑”,而是视为“德政碑”或“去思碑”,则明显更符合实际。不过,这样一来,《裴君碑》就自然不可能提供“裴君”生存年代下限的信息了。至于“裴君”生存年代的上限,《裴君碑》实际上也没有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总之,关于“裴君”的生存年代,不得详考。

关于裴晔,东汉史籍并无记载。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关于裴晔及其生存年代的史料,最早来自北宋时期欧阳修所著的《新唐书》。其卷七一《宰相世系表上》“裴氏”条云:“陵裔孙盖,汉水衡都尉、侍中,九世孙敦煌太守遵,自云中从光武平陇、蜀,徙居河东安邑,安、顺之际徙闻喜。曾孙晔,并州刺史、度辽将军。”[6]2180方北辰先生根据这一记载并参照其他相关史料,推测说:“既然裴晔是裴遵的第四代孙,那么他的生存时间也基本上能够算出,而且大致不差。……裴遵曾在东汉光武帝刘秀起兵创业之际,从云中郡开始追随刘秀,刘秀打下天下之后的光武帝建武十七年(41),他又在敦煌太守任上向朝廷上书。因此,在东汉王朝建立的光武帝建武元年(25),裴遵的年龄,应当有20多岁左右。如果以25岁计算,从那时起,平均每25岁繁衍一代,那么裴遵之下第三代的曾孙裴晔,应当出生在公元100年前后。到裴晔长大成人进入仕途,又需要20年左右;再做到与郡太守同为二千石品级的度辽将军,最少又需要10年左右。因此,他担任度辽将军,应当是公元130年前后的事。”他又认为,“出土的裴君碑,刻立于东汉桓帝元嘉二年,即公元152年,裴晔在此之前去世,即享年大约50岁左右”。通观方先生推论“裴君”生存年代的过程,可以发现:其一,裴遵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为25岁与裴遵及其后人平均25岁繁衍一代都是假设的;其二,裴晔从长大成人进入仕途需要20年左右时间与从进入仕途到任度辽将军最少又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也都是假设的;其三,裴晔在东汉桓帝元嘉二年(公元152年)之前去世及其享年大约50岁左右的说法,更是假设的。很明显,方先生关于裴晔生存年代的研究并没有建立在坚实的史料基础上,更多的是推测之辞,其可信度,自不待言。

从上可见,有关“裴君”与裴晔二者的生存年代,均因无准确可靠的史料支撑,不得确考。

其次,“裴君”的仕宦经历与裴晔没有交集和重合之处。

《裴君碑》对“裴君”的仕宦经历有较为完整的记载,值得格外重视。据其碑阳文字,“裴君”是从“选由孝廉”开始,然后“位历台署”“超统定襄”“运符四郡”,又在蜀郡太守任上“致仕闾巷”,并最终结束其仕宦生涯的。“选由孝廉”说明,“裴君”是由举孝廉步入仕途的。“位历台署”即指“裴君”在中央机构中的“台”“署”任过职。东汉时期,有所谓“三台”“七署”之说。“三台”系指尚书台、御史台和谒者台,又别名中台、宪台和外台。作为九卿之一的光禄勋,总领宫廷禁卫军,主要下辖有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郎将、羽林中郎将、羽林左监、羽林右监等署,合称“七署”。从“位历台署”紧接“选由孝廉”之后的情形看,“裴君”是由举孝廉直接步入“台”“署”任职的。何崝先生认为,“裴君入仕的过程,是先举孝廉,经考试拜为郎,充任宿卫之职后,又诣台试成为尚书郎。这就是‘位历台署”。此说法符合东汉时期的仕进制度,可以信从。从碑文中“位历台署”与“超统定襄”紧密相连的情形看,“裴君”是在“位历台署”之后直接“超统定襄”的。“超”系指超迁、越级升迁或破格升迁,《汉书·朱博传》载朱博“迁为京兆尹,数月超为大司空”[7]3404,可以为证。“统”有统管、主管之意。“定襄”,郡名,东汉属并州。这说明,“裴君”是在历任“台”“署”之职后破格升迁为定襄太守的。目前,将“超统定襄”解释为破格担任定襄太守,已是共识。“运符四郡”说明,“裴君”在担任定襄太守之后,又先后担任过三个郡的太守,其中应包括蜀郡太守。如前所说,“运符四郡”之后又提及“致仕闾巷”,说明“裴君”是在蜀郡太守任上被免职,并就此结束其仕途的。从《裴君碑》对“裴君”仕宦经历记录的完整性来看,符合纪功碑写作的一般程式。同时,《裴君碑》对“裴君”仕宦经历的完整記录,也是讨论“裴君”与裴晔是否为同一个人的重要依据。不过,方先生对“裴君”的仕宦经历是这样描述的:“‘裴君系从中央台署开始,其次是外放到并州定襄郡为太守。再次是就近调职,从定襄太守出任并州刺史。之后再就近调职,从并州刺史升任度辽将军。最后考虑到他在处理少数民族问题方面的丰富经验,又被派遣到周边同样有少数民族频繁活动的益州蜀郡,担任太守。”从前面笔者对“裴君”仕宦经历的系统梳理看,方先生“裴君”系“从定襄太守出任并州刺史”和“从并州刺史升任度辽将军”这两种说法,均是因曲解碑文中“运符四郡”的含义而成为不足信据的推测之词的。

关于裴晔的仕宦经历,上引《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上》仅提到其于“安、顺之际徙闻喜”以后担任过并州刺史、度辽将军。岑仲勉先生在《元和姓纂四校记》中就《元和姓纂》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上》做详细对比研究后认为,《宰相世系表上》本于《元和姓纂》,又以唐人文集和一些氏族谱牒作补充材料,然后编集而成。[8]62—94《元和姓纂》为唐代林宝所撰,其卷三“裴”条云:“陵裔孙盖,汉侍中,九代孙遵,始自云中从光武平陇、蜀,徙居河东安邑。安、顺之际,又徙闻喜。元孙茂,侍中、尚书。”[8]333将《宰相世系表上》与此一记载相对照可见,后者未见有关裴晔的记载。这说明,《宰相世系表上》所载“(裴遵)曾孙晔,并州刺史、度辽将军”是以唐人文集或裴氏家族谱牒为依据修撰的。《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书为邓名世所撰,成书于南宋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其中卷五“裴”条的记载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上》基本相同。[9]80这说明,《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五“裴”条的记载又完全承袭了《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上》。从《宰相世系表上》的记载看,裴晔是在“安、顺之际徙闻喜”以后担任并州刺史、度辽将军的。

两相对比可见,“裴君”既未出任过并州刺史,又未升任过度辽将军,与担任过并州刺史、度辽将军的裴晔很难对上号。

复次,“裴君”担任蜀郡太守与裴晔任度辽将军的年代相冲突。

如前所说,关于“裴君”担任蜀郡太守的年代,《李君碑》“旁题”提供了线索:“本初元年六月下旬,此石遭水顿赴。太守河东裴府造福学校,追叙修斯,敕官树缮,永传罔穷。”“本初”为质帝年号。“本初元年”即公元146年。“太守河东裴府”即“裴君”,当无疑义。宋治民先生甚至认为,“太守河东裴府”后缺一“君”字。可见,质帝本初元年(公元146年)重新树立已经倾倒的《李君碑》时,“裴君”正在蜀郡太守任上。

那么,“裴君”究竟是何时始任蜀郡太守的呢?需要作进一步探索。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顺帝末年,成都县令冯颢向朝廷揭发上司蜀郡太守刘宣“不奉法”[10]156。据《后汉书·顺帝纪》,顺帝汉安元年(公元142年)八月,朝廷选遣周举、杜乔、周栩、冯羡、栾巴、张纲、郭遵、刘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风化,举实臧否”。[11]272又据《后汉书·周举传》,朝廷所遣周举、杜乔、周栩、冯羡、栾巴、张纲、郭遵、刘班等“八使”皆“素有威名”,且他们在巡行期间的权限朝廷也有规定:“其刺史、二千石有臧罪显明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辄收举。其有清忠惠利,为百姓所安,宜表异者,皆以状上”。[11]2029从上可见,成都县令冯颢揭发蜀郡太守刘宣“不奉法令”一事当在顺帝汉安元年(公元142年)八月之后。又《后汉书·种暠传》云:种暠于“顺帝末,为侍御史。时所遣八使光禄大夫杜乔、周举等,多所纠奏,而大将军梁冀及诸宦官互为请救,事皆被寑遏。暠自以职主刺举,志案奸违,乃复劾诸为八使所举蜀郡太守刘宣等罪恶章露,宜伏欧刀。”[11]1827从刘宣“不奉法”的行为被揭发后,又被大将军梁冀或诸宦官“寑遏”,再到侍御史种暠对蜀郡太守刘宣的罪恶进行“复劾”,必然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刘宣被免去蜀郡太守最早也在顺帝汉安二年(公元143年),甚至有可能是顺帝建康元年(公元144年)。张勋燎先生赞同“元嘉有二”系立碑之年一说,并认为“功平治洽。刻石定基,越立八载。元嘉有二”的“句意是说自裴太守来蜀到功成立碑,前后经过了八年时间。……由元嘉二年(公元152年)上推八年,可知裴君担任蜀守是从顺帝汉安三年(公元144年)开始的”。(3)汉安三年,也即建康元年。据《后汉书·顺帝纪》,汉安三年四月辛巳“改年建康”。若再结合张先生的考证看,“裴君”始任蜀郡太守最早应在刘宣被免的顺帝汉安二年(公元143年),且最晚不会晚于顺帝建康元年(公元144年)。此说不仅与《李君碑》“旁记”关于本初元年(公元146年)“裴君”尚在蜀郡太守任上的记载相一致,而且也与《裴君碑》“功平治洽。刻石定基,越立八载。元嘉有二”的记载不相矛盾。至于蜀郡太守“裴君”的“致仕”之年,据《裴君碑》碑文“泽施未穷”“致仕闾巷”,《李君碑》“旁记”“裴君”被罢免蜀郡太守也不能晚至桓帝元嘉二年(公元152年)。

关于裴晔担任度辽将军的年代,方北辰先生的推断是永建五年(公元130年)前后,这也有问题。《后汉书·南匈奴传》云:“永建元年,以辽东太守庞参代为(度辽)将军。……(永建)四年,庞参迁大鸿胪,以东平相宋汉代为度辽将军。……阳嘉二年,(宋)汉迁太仆,以乌桓校尉耿晔代为度辽将军。……永和元年,晔病征,以护羌校尉马续代为度辽将军。……(永和六年)夏,马续复免,以城门校尉吴武代为(度辽)将军。”[11]2959-2962据此可见,庞参任度辽将军在永建元年(公元126年)至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宋汉在永建四年(公元129年)至阳嘉二年(公元133年),耿晔在阳嘉二年(公元133年)至永和元年(公元136年),马续在永和元年(公元136年)至永和六年(公元141年)。李炳泉师据此判断,裴晔担任度辽将军不可能早于顺帝永和六年。[12]据蔡邕《太尉李咸碑》,“公讳咸,字元卓,汝南西平人。……迁徐州刺史,百司震肃,饕餮风靡,恶直丑正,公事去官。帝念其勋,屡被荣命,拜渔阳太守,还迁度辽将军。协德魏绛,和戎绥边。征河南尹,母忧乞行,服阕奔命。孝桓皇帝时,机密久缺,百寮佥乞,诏拜尚书,历仆射、令、纳言,危行不绌,以公事去,民神愤怒。”。[13]771-772从李咸于桓帝之前被“征河南尹”,又因“母忧乞行,服阕奔命”的情况看,他担任度辽将军必更在冲、质二帝之前,即顺帝时;桓帝时,李咸方重新被起用,并始任尚书一职。若再从马续于顺帝永和元年(公元136年)至永和六年(公元141年)之间担任度辽将军的情况看,李咸担任度辽将军一职只能在顺帝永和六年(公元141年)至顺帝建康元年(公元144年)之间。由此可见,裴晔担任度辽将军不可能在方先生所说的顺帝永建五年(公元130年)前后,而是更在建康元年(公元144年)之后。

按照方北辰先生的说法,裴晔在卸任度辽将军后,又担任了蜀郡太守。此说尽管没有直接的史料根据,但《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上》漏载也并非没有可能。不过,若裴晔确实担任过蜀郡太守的话,也不可能在顺帝建康元年(公元144年)至质帝本初元年(公元146年)间,因为此时裴晔还在度辽将军任上。显然,“裴君”是不可能同时担任蜀郡太守和度辽将军的。

方北辰先生又认为,《裴君碑》碑陽文字“祖自河东,先人造创”中的“河东”为“河东郡”,其地望大致在今山西省西南汾河下游一带,且“裴君”的祖籍就在此地。笔者认同这一观点。不过,若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上》“非之支孙封裴乡,因以为氏,今闻喜裴城也。……九世孙敦煌太守遵,自云中从光武平陇、蜀,徙居河东安邑,安顺之际徙闻喜”[6]2180的记载看,河东郡裴氏家族繁衍至东汉中晚期,其支系应不止一个。因此,“裴君”具体属河东郡裴氏家族中的哪一支系,由于《裴君碑》没有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则难以判定。

综上所考可见,方北辰先生在对“裴君”祖籍、家世等考证基础上得出的“裴君”为东汉河东裴氏家族一员的结论是可信的,但由于他在“裴君”的生存年代、仕宦经历及其担任蜀郡太守的年代等问题的考证上多缺乏准确可靠的史料作证据,且其论证又缺乏严密性,推测成分过多,因而其《裴君碑》碑主系东汉度辽将军裴晔的结论值得商榷。至于“裴君”究竟属河东郡裴氏家族中的哪一支,目前尚不清楚,还需要作进一步探讨。

注释:

(1)谢涛等:《成都天府广场东街街汉代石碑发掘简报》;冯广宏:《天府广场出土汉碑略考》;罗开玉:《〈李君碑〉、〈裴君碑〉初探》;方北辰:《“裴君”当为东汉度辽将军裴晔——成都市新近出土汉碑碑主考证》;宋治民《成都天府广场出土汉碑的初步研究》;何崝:《成都天府广场出土二汉碑考释》;张勋燎:《成都东街街出土汉碑为汉代文翁石室学堂遗存考——从文翁石室、周公礼殿到锦江书院发展史简论》。以上诸文均见四川大学博物馆、四川大学考古系、成都文物考古所编:《南方考古(第八辑)》,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以下,文中凡引以上诸先生文,均不再出注。

(2)此字原隶定为“阳”字,董宪臣、毛远明两位先生则隶定为“同字加坐车”字。见董宪臣、毛远明《成都新出土汉碑两种字词考释——与赵超、赵久湘两位先生商榷》,西南大学语言文字研究所编:《学行堂语言文字论丛(第四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年。

(3)何崝先生认为,《裴君碑》碑阳文字应为“迹立八载,元嘉有二”,即此碑于顺帝建康元年(公元144年)初立,于桓帝元嘉二年(公元152年)仆倒而碎裂;该碑重立,在元嘉二年后。宋治民先生认为,“‘李君碑立于顺帝阳嘉二年,质帝元年重立。‘裴君碑于桓帝元嘉二年损毁,重新刻石立碑,这时已立碑八年。元嘉二年为公元152年,再往前推8年为冲帝永嘉元年即145年。而质帝本初元年即146年,裴君以太守的身份将倾倒的李君碑重新树立,则这时他仍在蜀郡太守任上。这里有矛盾之处,本初元年六月裴君尚为蜀郡太守,如碑立时为永嘉元年,碑文中提到‘致仕闾巷,说明这时裴君已经退休。必有一误,要之,‘迹立八载可能有误”。笔者按:其中“永嘉”应为“永熹”之笔误。赵超、赵久湘两位先生认为,“裴君碑可能树立在汉桓帝元嘉二年(152年)”,并补充说“由于原碑石在仲字下有残缺,应缺损七字。该段碑文或可断读为:‘经之营之,功平治洽。刻石定基,迹立八载。元嘉有二,仲□□□。□□□□,卒以僵介。辞赞磨灭,恐后莫闻。那么就是原碑树立在元嘉二年的八年前。即144年。而后由于年代久远,碑石文字磨灭,于元嘉二年重刻”。笔者认为,《裴君碑》原碑属碑主在蜀郡太守任上属吏为其树立的“德政碑”,时间在元嘉二年之前8年,即公元144年;后碑石文字由于种种原因磨灭或仆倒碎裂,于是在元嘉二年(公元152年)重刻,且重刻时又补充了“裴君”在顺帝建康元年(公元144年)以后的事迹及“致仕闾巷”等文字。不过,无论是《裴君碑》原碑还是后来的重立的碑,后面署名者都应相同。另外,严格地说,经过补充之后的《裴君碑》与原碑已有不同,应该称为“去思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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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翠竹(1992-),女,河北涿州人,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5级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