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黄金时期 加快建设水运强省
2017-03-14王阳红
王阳红
摘 要:2017年湖北省港航海事系统干部职工以“五个发展”理念为指针,凝神聚力,务实工作,全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朝着打造航运中心、建成水运强省的宏伟目标跨越前行。
关键词:航运中心建設;港航建设;湖北水运
中图分类号:U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7)02-0009-03
2017年湖北省港航管理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以“五个发展”理念为指针,以航运中心建设为统领、以“五通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海事“三化”建设为保障,继续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加快发展港口多式联运延长板,继续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和港口船舶防污染工作,确保水上安全态势平稳可控。
1 主要目标
——确保完成港航建设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其中港口航道建设投资55亿元,港口陆域园区建设投资20亿元,累计完成“十三五”规划内60%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
——新增港口吞吐能力2000万吨,新增三级以上高等级航道50公里;
——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3.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45万标箱;
——遏制运输船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2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以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为统领推动水运大发展。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政府27号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重要任务。一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把思想统一到27号文件对航运中心的总体定位、具体目标、八项重点任务、五项保障措施上来,形成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二是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航运中心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督办作用,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督办机制,打好政府、部门、企业的组合拳,形成众人划桨、合力共建的大格局。推动武汉市发挥主力作用,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发挥重要作用。发挥好阳逻港核心作用和黄石新港、宜昌三峡枢纽港、荆州港和汉江各港口的支撑作用。特别重要的是要推动当地政府落实资金保障、财税优惠、用地保障、市场培育、人才支撑的配套支持政策。27号文件是一座政策富矿,值得深入开采和利用。三是重点突破、久久为功。要在主要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阳逻港作业区整合发展、多式联运海关监管试点、港口信息化自动化建设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在提高港口运营效率、提升港口服务质量、搭建跨部门服务平台等方面持续发力。支持武汉航交所完善船舶交易、货运交易、船用产品技术交易、航运人才服务四大交易市场功能。支持宜昌船舶交易中心、黄金水道网等航运交易平台做大做强。推动阳逻航运产业总部区、武汉新港空港综保区、阳逻港口岸功能建设,拓展国家进口粮食、水果指定口岸功能,建成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支持“单一窗口”建设,健全“大通关”协作机制,提升EDI数据交换系统功能。
(2)以“项目开工年”为契机推动港航基础设施大建设。一是加快航道建设。加快推进“645”工程地方协调保障,确保蕲春水道率先开工建设。推动夹河、孤山、新集、雅口、碾盘山五级枢纽建设,确保雅口枢纽2017年完成围堰截流、40%船闸和25%电站厂房混凝土浇筑,建设鱼道、增殖放流站等环保设施,争创交通运输部施工标准化示范工程。汉江航道整治工程要确保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上半年全部完工,汉江河口三期实质性开工。加快重要支流航道整治,确保香溪河、陆水航道整治工程年内开工,推动唐白河、松西河两条跨省主通道整治工程完成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加快汉北河、内荆河等航道整治方案研究论证。二是推进重点港口建设。宜昌云池二期、松滋车阳河、黄冈临港新城等11个项目要全面建成运营。鄂州三江港区码头、黄石棋盘洲二期、襄阳小河港区等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主体工程完工。荆州江陵煤炭铁水联运基地、宜昌白洋二期等项目要尽早开工,尽快形成形象进度。优先支持建设二级公路、铁路进港或后方与工业园、物流园、货运站场联为一体的重大港口项目。三是强化督办考核。对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要坚持“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办法、一张作战图”的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省局将对超前完成年度工程进度、投资计划的给予奖励,对没有实质开工或地方配套不到位的,要强化问责并核减下年度省补资金额度。实行前期工作目标完成“三挂钩”机制(与港航建设资金、行业管理经费、年度评先挂钩),以“三铁”措施推进前期工作,确保今年不少于60%的项目、2018年全部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分两批集中开工20个以上“十三五”规划项目,其中,第一季度开工“十三五”第三批11个项目。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投融资新机制。充分用好来之不易的长江港航建设资金,发挥杠杆撬动作用。积极争取部省及地方财政、债券资金,宜昌、襄阳、荆州等市和钟祥、阳新等市县要落实省市水运合作备忘录要求,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各地要主动与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企业等对接,争取政策性贷款或PPP应用试点取得新的突破。
(3)以航线开发和服务管理为切入点突出做好长江、汉江、江汉运河及重要支流航运发展大文章。一是在长江重点推进多式联运。巩固和发展以武汉港为枢纽的汉新欧、沪汉蓉、沪汉陕等铁水联运班列。开展全省港口铁水联运试点示范,力争武汉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项目走在全国前列,推动黄石新港铁水联运培育项目升级为示范项目。巩固和发展江海直达航线,推动武汉与宁波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深度对接、融合发展,鼓励湖北省主要或重要港口与沿海港口互动合作,增开新航线,大力支持武汉开通近洋直达航线。推动建立多式联运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在汉江重点培育新兴集装箱航线。制订汉江集装箱运输发展方案,加快建设襄阳、沙洋、汉川等集装箱船舶停靠点。研究开发适应长江、汉江和江汉运河的干支直达集装箱标准船型,拓展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积极争取荆门、仙桃等沿线地方政府出台集装箱航线补贴等支持政策。汉江沿线航道、海事、船闸等管理机构要全方位、“贴身”服务汉江第一条集装箱航线做大做强。三是要研究建立汉江、江汉运河通航设施统一协调管理机制。重点是要加强汉江崔家营枢纽、兴隆枢纽和江汉运河船闸的统一协调管理,探索建立枢纽通航效率考核制度,健全船闸岁修大修、航道临时禁航申报审批制度。开发应用“船闸通”APP,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汉江下游深水航道的优势和江汉运河“连通两江”的优势,培育开辟两江流域特色航线,充分挖掘“水上高速”潜能。四是加快发展长江、清江库区及风景名胜湖库区高端水上旅游。适应慢节奏、高品质生活需要,发展“水运+旅游+文化”模式,重点打造长江三峡游、香溪河游、丹江库区游、江汉运河游等高端水上旅游。
(4)以推广水上安全“六化”为载体构建本质安全大体系。进一步明确“一主三江十六湖”(一主:长江,三江:汉江、清江、江汉运河)重点监管水域,在全省推广荆门“六化”管理经验,将“安全责任体系化、检查整改痕跡化、安全监管网格化、综合执法规范化、宣传培训经常化、预警应急信息化”贯穿安全工作全过程。一是夯实安全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总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在责任追究上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督促将水上安全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结合县乡党委政府换届,分级组织新任分管县(市、区)长、乡镇长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渡口渡船网格化监督考核,将监管责任落实与安全补助经费挂钩。推进贫困地区旅游码头建设,实施渡口渡船“精准扶贫”工程。推进渡运“公交化”试点。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海事校园”试点建设。二是严把安全源头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推广应用海事协同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内河船舶电子签证和进出港报告制,完善静态管理与动态执法协同机制。开展船员信息采集。加强与船级社合作,推进船检机构资质建设。推动内河载运植物油船舶改造,突出“四类”重点船舶检验,完善小船检验法规。三是突出抓好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港口危货安全监管,综合施策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推动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交通(港航海事)、安监、水利、公安等部门参加的执法联动机制,以水上危险品运输、船舶超载、渡口渡船、砂石船等为重点,开展水路交通“碧水安澜”整治行动。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渡口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推动水上安全监管由事后事故驱动向事前风险防范转变。四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省市县三级水上应急搜救预案体系。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新建搜救基地趸船6艘、执法艇10艘,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冲锋舟,进一步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加强与社会打捞、救助力量合作,推动签订水上应急搜救服务协议。在汉江、清江等重点水域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区域、多科目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5)以非法码头治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为重点共抓生态大保护。一是保持力度不减,将非法码头治理推向纵深。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继续发扬集中治理阶段“三铁”精神,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长江290个、汉江265个码头规范、提升任务。全力推进砂石集并中心建设,确保长江、汉江沿线80个砂石集并中心完成前期工作。落实巡查制度,杜绝非法码头死灰复燃。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与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以“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打击汉江非法采砂。二是突出港口船舶两个重点,开展防污染专项行动。实行行业和地方政府双交办制和销号制,不折不扣地对国家环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实施整改。主动作为,按照中组部、环保部、湖北省委省政府考核要求,在地方政府主导下,加快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形成建设任务清单,分年度实施,2017年完成25%以上建设任务,建立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机制。实行港口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日常化、规范化,开展船舶燃料调查,全面掌握船舶使用重油、不达标油的情况,出台相关防治措施。加快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研究启动汉江、江汉运河、清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督促港口经营人年底前完成防污染应急预案。三是鼓励清洁能源应用,加快推进水运节能减排。编制发布全省LNG加注码头布局方案,加快交通运输部LNG水上加注站试点项目实施,对年内不能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提请取消试点资格。做好LNG动力船舶的新建、改建工作。大力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利用好交通运输部资金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快港口岸电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建设改造,新建码头、集装箱码头和重要客运码头要具备供电能力。全面推进电能替代,国家、湖北省给予资金补助的港口项目原则上要利用电能等清洁能源。在梁子湖、丹江口库区等绿色航运示范区推广应用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四是加快结构转型,推进老旧船舶更新改造。鼓励船龄在15年以上的货船、10年以上的客船提前退出市场。对“十二五”期间已要求禁航但未完成拆解改造的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要引导企业在2017年前完成拆解改造。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督促相关企业和船东实施改造。
(6)以“三化”建设为引领推动行业治理能力大提升。一是党旗领航铸造革命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深入开展“领航先锋”五好班子创建,开展“喜迎十九大、再创新业绩”等活动。以“清风水运”为统领,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四个阳光”建设,严格执行“五个禁止”。加强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开展成品油价格补贴、船型标准化补贴等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在惠农资金、工程建设、机关财务、代理收费等方面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践行“航行安全、水域清洁、服务交通、奉献社会”的海事核心价值观。传承“航标灯”精神,开展文明示范航道、文明示范港口、文明示范渡口、文明示范执法艇、“三化”建设示范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化水运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重点打造湖北省局环保安全创新工作室,培树新时期“水运工匠”和技术能手。二是深化改革推进正规化。适应取消收费后职能调整需要,借鉴长航综合执法改革经验,完成市、县两级水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调整执法职责,整合执法资源,厘清执法边界,建立权责明晰的执法体系。完善执法工作内部管理机制,公布执法权责清单和业务流程。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日常考核。加强基层执法联动,深化“结对子”工作。落实27号文件有关要求和湖北省市合作备忘录有关内容,大力推动地方财政将港航海事人员纳入财政供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无证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处罚探索。推进“国内船舶管理业”等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各地要有序做好承接。稳步实施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三是“互联网+”引领现代化。以交通云数据中心建设为依托,推进行业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加快水路信息化融合发展,形成标准、规范、可控的港航海事数据资源整合平台。推进汉江河口至蔡甸33公里航段电子巡航试点示范工程和汉江兴隆以下265公里电子航道图建设。推动建立手机APP移动监管系统、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电子监控平台。加快船员实操考试模拟器考场建设。
(本文作者系湖北省港航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