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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琼瑶诉于正案来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策略

2017-03-14刘星铄

法制与社会 2017年5期
关键词:侵权知识产权

摘 要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拥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文明和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便是现在法律的雏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制度在大量的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地进步和完善,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当系统的法律体系,但也同样存在着漏洞和缺陷。21世纪的中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百姓对于文化生活的要求也与日俱增,电视剧、电影等作品产量大增,随着文化作品的大量涌现,我国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显得有些捉襟见肘,2014年发生的“琼瑶诉于正侵权案”,引发了广大国民的热议,同时也引发了中国法律界对于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的争议。因此,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积极研发有关对策成为保护我国知识产权的重要方式。

关键词 知识产权 侵权 专有权利

作者简介:刘星铄,绵阳外国语学校。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171

一、知识产权

2014年引发社会各界热议的“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为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进步起到了十分有力的推动作用。该案由琼瑶上诉于正主导拍摄的《宫锁连城》一剧,在其主要情节和人物设置抄袭了琼瑶与1993年编写的《梅花烙》,认为该剧侵犯了琼瑶的知识产权,要求相关责任人对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起案件在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的中国,几经波折,终于在2014年,北京市三中院对琼瑶起诉于正案做出判决,审判结果为确认《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认定其人物关系及情节主要来源于《梅花烙》中的人物及情节,责令相关责任人停止播放《宫锁连城》一剧,并赔偿原告500万元人民币。这起案件的发生和诉讼过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发展和完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使广大民众认识开始有意识的接触、认识知识产权所包括的涵义、内容及其作用。

(一)知识产权的涵义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者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种定义包括三种含义: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的智力成果(即脑力劳动成果),也可以称为创造人的精神产物。这种产物属于一种无形财产和物体财产,只能通过其特定的方式进行展示,但它又与其他的属于物理性质的无形财产(如煤气、电力)等不同,它是由于人的大脑活动(既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是独一无二的财产。它体现了创造者的思想,是创造者的思想上的体现。

2.知识产权其权利主体能够对智力成果进行独占的、排他性的利用,这一点类似与物权中的所有权,是属于个体所有而随意被他的侵占的财产。

3.其权利人从知识产权中取得的利益包括经济性利益和非经济性利益,这两部分密切相连,不可分割。因此,知识产权既与属于非经济性利益的姓名权、荣誉权不同,也不同于属于经济性利益的其他财产权。

(二)知识产权的内容

在我国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部分:

1.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对主要应用于商业活动中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其主要由明专利、商标以及其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等等。

2.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音乐、文学、雕塑、绘画、摄影、电影摄影等方面创造出的作品享有的权利。法律规定某企业法人、单位或个体对某项作品享有的印刷、出版、销售等处分权的权利,即是指除享有作品处分权人以外的其他人都无法对该作品私自进行翻译、复制、改编或演出等行为,一旦做出前述中的行为,继判定为侵权行为,享有处分权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该侵权行为提起法律诉讼或者请求司法保护。

狭义上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广义上的著作权除前文的表述以外,还包括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等。

(三)知识产权的作用

知识产权为了保护创造人的合法权益,使智力成果所有权人以及法律法规取得合理的收益或奖赏。一方面激发了广大国民创新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司法机关处理有关案件提供了可靠地依据,有助于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

(四)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在当今这个大力发展创新产业,提高民众创新能力,增强百姓创新意识的时代,支持、尊重、保护原创是我们必须的责任和义务,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保护具有时代性、创新性的作品及其本来的归属。随着社会和国家经济的发展,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提升,广大百姓对文化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文化创作水平也不断提升,相应的文化创作不断细化,因此我们更应该积极的保护文化作品的整体性和一致性,其作品中的每一个具有独立归属权和排他性的情节和画面都应该被法律保护,以此为众多的创作人提供更为可靠的维权力量,了却他们的后顾之忧。

知识产权保护为我国文化长久繁荣发展提供了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保护文化作品版权的完整性,保护文化投资者的最大利益,鼓励更多的资本、人才投身到文化创新和创造中,这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精神的需要,也是“文以载道,汇则兴邦”文化自觉的必须。如“琼瑶诉于正侵权案”的审判结果,使琼瑶女士的文学作品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使其所代表的思想精神和意志受到司法的救助,在一定程度上认同和保护了琼瑶女士一直以来所创作的诸多作品,使其具有时代的代表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

(一)我国目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现状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拥有强大的创造能力与科研能力,逐渐成为权衡一个国家经济与科技的强大与否的重要条件。一个国家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质量与数量,也各国之间比较的重要要素。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数量与21世纪相比有了巨大的进步,据国家知识产权统计局统计,截止到2015年,我国专利行政执法辦案数量达到35800多件,相较于之间增长了46.4%,这足以表明我国在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有了显著的突破。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由于我国科技的相对落后,法律经验的相对缺乏,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关力度相对较弱,致使我国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结构和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都十分明显的处于弱势局面,我国的企业在一些产品的开发、生产方面都具有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1.从数量上来讲。2004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仅有13万件,且这其中有一半来自于外国公司;外的一半,大部分来自于一些科研院、科技研究所以及其他的一些大型的科研公司、企业,仅有小部分来自于个人,这些足以证明,我国国民对于知识产权的了解和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关注力度较小。自从我国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到2014年,我国的知识产权申请量高达92万件,相比于之前的数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从质量上讲。在近几年的诸多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中,包括专利纠纷案件、查处的假冒专利案件等,这些案件的出现,表明我国仍处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需进步与发展的局面。

3.从结构上来讲。从专利构成上讲,我国的专利申请无法达到核心技术,而只能在起辅助作用的配件技术上进行创新,比如:地铁安全屏蔽门技术,在早期由于我国无法创造、掌握其核心技术,使我国生产地铁安全屏蔽门产品的企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受制于外国企业,这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很大的妨碍性。

总的来讲,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被人忽视的地位,以至于中国的科技在国际社会中一直处于落后的局面。隨着我国教育、经济的改革,我国对于创新的关注力度逐步上升,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经小有规模,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处于相对较为丰富和完善的局面。

三、 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对策

由于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基础较为薄弱,在社会生活中,仍旧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一些有关产权法律仍需细化和完善等。对此我们应积极做出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深化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深入实施创新化发展战略,持续深入发展创新新功能等的要求,这些要求都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我国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改革,在保护知识产权大方面的同时,不断细化保护机制,不断深化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扩大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置限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简化专利申请程序,使专利申请更加简单、有效,同时扩大了百姓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了解。

(二)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强企业海外维权援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一些大型国际企业在海外国际市场中也占据着一定的分量,深化发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即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系,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一带一路”的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建设。

(三)政府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的初期,百姓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侵权意识都相对比较薄弱,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起百姓的关注度,使广大百姓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同时激发了大家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在行政执法方面,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四)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文化建设,增强国民的产权保护意识

我国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相应的文化建设,使之成为百姓所熟知的社会规范、法律规范,进行法律普及,增强百姓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平性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仅仅针对与我国的大型企业,对于我国现存的众多小型企业和国内外合资企业也应同样适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意识和援助力度,细化法治仲裁和调解机制,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能够更加有效的运用到企业创新之中。

参考文献:

[1]韩松.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冯晓青.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10.

[3]陈曙.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现状、国际趋势和我们的对策.图书与情报.1994.

[4]宋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明与革新.1994.

[5]叶明.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与合理.科技成果纵横.1994.

[6]陈才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现机制.2006年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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