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贫困县年度财政增量20%专用扶贫
2017-03-13
经济 2017年4期
去年初,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脫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市县政府要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力度,贫困县及所在设区市,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
安徽省扶贫办负责人说,省财政和省直部门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要充分考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素,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所有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由各级扶贫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统筹提出分配意见,报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财政部门据此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