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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六朝家训漫谈

2017-03-12陈爽

领导月读 2017年2期
关键词:训诫颜氏家训士大夫

陈爽

汉魏六朝家训漫谈

陈爽

家训是中国古代士大夫在立身、处世和为学等方面对子孙的训诫劝勉之词,也是思想与观念史研究的重要史料。与唐宋以后体例规整、内容完备的众多家训类著述不同,汉魏六朝时期的家训文体尚处于萌芽阶段,当时大多数家训以家书形式书写,篇幅简短,保存零散。这些早期家训未经过度润色与修饰,内容平实,言辞恳切,较为真实、直观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理念。

家书与著作

汉魏六朝时期最为著名的家训当属北齐颜之推所著《颜氏家训》,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部系统成熟的家训著述,所谓“古今家训,以此为祖”(宋陈振孙《直斋书录题解》),“家法最正,相传最远”(明袁衷《庭帏杂录》),其著述体例为唐宋以后诸多家训所沿袭,影响深远。

在《颜氏家训》问世之前,中国古代家训经历了汉魏六朝漫长的萌芽和发展过程。两汉以后,单纯的口头训诫逐渐过渡到书面文本形式。早期家训大多无标题,被后来的辑录者冠以“诫子书”之类的标题,文本一般采用家书方式,篇幅简短,少则数十字,多则不过一二千言。除个别家训外,绝大多数未单独成书,多以节录方式保存于诸家正史或类书中。家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作者身世的自述、对子孙的劝勉和规诫,以及对身后丧事和产业措置的交代等。据不完全统计,现存文献所见两汉时期家训作者60位,家训作品72篇;魏晋南北朝时期,家训作者106人,家训作品122篇。汉魏六朝时期,许多著名历史人物,如东方朔、马援、郑玄、曹操、曹丕、诸葛亮、王肃、嵇康、羊祜、杜预、陶渊明等,均有家训存世。

在中国古代家训发展史中,《颜氏家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与此前以短篇家书形式书写的家训不同,《颜氏家训》采用较为宏大的著述体例,分7卷20篇,洋洋数万言,除具有传统家训内容的《教子》《兄弟》《后娶》《治家》等篇目外,还包括《音辞》《书证》《杂艺》等治学心得,已超出训诫子侄的范畴,成为一部完整的个人著述。

《颜氏家训》是汉魏六朝家训发展成熟的标志,也悄然改变了古代家训的发展方向。在此之后,著作逐渐取代书信而成为家训的主流,大多以“某某家训”“某某公家范”或“某某治家格言”为题,以“达之四海,垂之后世”为目的,其私密性大为减弱。唐宋以后,家训中程式化训诫的色彩较浓,而个人的真实情感则很少流露。明清以后,家训滥觞于众多家谱之中,甚至成为强制性的家族内法规,也使得其史料价值大为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颜氏家训》以前的家训对把握汉魏六朝的历史和思想脉络显得尤为珍贵。

立志与修身

作为未经过度编纂和润色的史料,汉魏六朝家训为我们认识和考察当时士大夫的思想意识打开了一扇窗。家训以撰写者的子孙为特定读者,既有一定的私密性,又寄托个人感情,少有奏疏论对式的程式化文辞,大多平实而真切,可视为士大夫人生信仰与行为准则的真实独白。

汉魏六朝时期,社会思想的发展经历深刻变革,从儒学独尊到玄学的兴起,从道教的熏染到佛教的冲击,构成这一时期思想发展的主要脉络。在当时的家训中,不乏遵儒重道立志之辞。例如,西晋王祥诫子曰:“夫言行可覆,信之至也;推美引过,德之至也;扬名显亲,孝之至也;兄弟怡怡,宗族欣欣,悌之至也;临财莫过乎让。此五者,立身之本,颜子所以为命。”曹魏王昶诫子曰:“欲使汝曹立身行己,遵儒者之教,履道家之言,故以玄默冲虚为名,欲使汝曹顾名思义,不敢违越也。”北周王褒诫子曰:“吾始乎幼学,及于知命,既崇周、孔之教,兼循老、释之谈。江左以来,斯风不坠,汝能修之,吾之志也。”

如果我们深入分析汉魏六朝家训中修身方面的内容,即行为规范层面,就会发现士大夫的思想理念与行为准则之间存在内在冲突。曹魏王昶对为国尽忠、取义成仁的行为采取直接的否定态度:“若夫山林之士,夷、叔之伦,甘长饥于首阳,安赴火于绵山,虽可以激贪励俗,然圣人不可为,吾亦不愿也。”对于出仕为官,汉代东方朔给出的座右铭是“明者处事,莫尚于中,优哉游哉,于道相从”。十六国时期,明岌甚至坦言:“吾所以在此朝者,非要贵也,直是避祸全身尔。”北齐颜之推诫子曰:“仕宦称泰,不过处在中品,前望五十人,后顾五十人,足以免耻辱,无倾危也。”

对于为官和处世之道,汉魏六朝家训几乎众口一词地把“慎言”当作对子孙最为重要的告诫,西晋羊祜称:“恭为德首,慎为行基。愿汝等言则忠信,行则笃敬。无口许人以财,无传不经之谈,无听毁誉之语。闻人之过,耳可得受,口不得宣,思而后动。若言行无信,身受大谤,自人刑论,岂复惜汝,耻及祖考。思乃父言,聆乃父教,各讽诵之。”西晋李秉认为:“凡人行事,年少立身,不可不慎。勿轻论人,勿轻说事,如此,则悔吝何由而生,患祸无从而至矣。”北魏杨椿告诫子孙:“小心谨慎,口不尝论人之过。”北齐魏收告诫曰:“门有倚祸,事不可不密;墙有伏寇,言不可而失”,“是以为必察其几,举必慎于微”。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魏晋名士嵇康,这位“非汤武而薄周孔”“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的反礼教先行者,却在长达两千言《家戒》中巨细无靡、细致周到地教导儿子避祸保身的种种办法:“所居长吏,但宜敬之而已矣。不当极亲密,不宜数往,往当有时。其有众人,又不当宿留。所以然者,长吏喜问外事,或时发举,则怨或者谓人所说,无以自免也;若行寡言,慎备自守,则怨责之路解矣。”这些为官处世之准则,圆融稳妥甚至老到圆滑,与传统思想史叙述中的嵇康形象有很大差异。

我们不能将众多“慎言”之戒简单理解为家训作者的个人品格,在这种群体意识的背后,是中国古代专制皇权的存在及其对官僚士大夫阶层政治理念的深刻影响。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政治权力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来源于皇权赋予的官职,而不是血统与身份。即使在门阀盛行的六朝时期,也同样如此,贵为琅琊高门的王僧虔训诫子侄:“于时王家门中,优者则龙凤,劣者犹虎豹,失荫之后,岂龙虎之议?况吾不能为汝荫,政应各自努力耳。”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士人的思与言、知与行、思想信仰与行为准则并不总是完全契合。

与传统思想史中的经典著述相比,家训中的这些言辞看似平庸、琐屑且不成系统,却是古代士大夫阶层的重要行为准则。

(摘自2016年12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古代的狩猎典制

狩猎,我国周代时称为田猎,不仅是王侯贵族的一种娱乐方式,还与祭祀、诸侯会盟、征战演习等活动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制度。

从周代至清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狩猎典制。一是把狩猎活动纳入国家统治的轨道,作为和平时期对战争的训练和预演。二是强调狩猎过程中的指挥有度、进退有节,注重狩猎过程体现出来的自上而下的尊卑有序,以狩猎作为维护统治的手段。三是体现了“仁”的思想,既要猎杀,也要注意放生,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宏大壮观的狩猎场面,也是统治者宣扬武力、绥服远藩的重要手段,在中国古代的国家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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