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内宣判 7日内执行87位农民工领到116万劳动报酬
2017-03-11赵艳艳赵红巧
法庭内外 2017年1期
赵艳艳 赵红巧
4日内宣判 7日内执行87位农民工领到116万劳动报酬
赵艳艳 赵红巧
2016年12月28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举行涉民生案款集中发还活动,87名申请人高高兴兴地领到案款共计116万余元。同时,该案被执行人张某因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判决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房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仲健介绍,因涉及近百名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房山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全程贯彻“快立、快审、快执”的理念,对于农民工兄弟而言,早点拿到劳动报酬,他们就能早点回老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