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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诗歌的个人化表达

2017-03-11王宁

文学自由谈 2017年4期
关键词:李皓现实主义乡土

王宁

现实主义诗歌的个人化表达

王宁

现实主义创作一直是中国文学的主流。从古至今,无论文学潮流怎样花样翻新地更迭与变异,现实主义的霸主地位始终不可替代。在诗歌领域,早在《诗大序》就有言:“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这便是以诗歌作为社会政治的反应。所以,从《诗经》这种真实反映现实、表达情感的特质开始,中国诗歌创作就建立了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在文学史的不同时段均有所贯穿体现,直至当下。

当我们品读与阐释一个诗人的创作,咀嚼其诗艺的创造时,其作品的现实感恰恰是其精神内蕴最直观的反映,他对生活的言说方式外化为诗歌的表达方式,并形成个人风格。辽宁诗人李皓的创作,就代表着一种典型的又独具个性的现实主义诗歌创作类型。他的诗歌关注乡土与都市的现实世界、感时忧国、大爱汪洋,多角度、多侧面地书写生活。同时,又拥有纯正的个人情怀的表达,通过对独到的、精微的意象的捕捉与再现,开掘生活角落里细微的诗意,将具象与抽象的表达做了切实的结合,从而营造出具有鲜明个人风格的现实主义诗歌氛围。

诗缘起:精神的还乡

德国诗人席勒在《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中说:“诗人或者是自然,或者寻求自然。前者使他成为素朴的诗人,后者使他成为感伤的诗人……诗的概念不过是意味着给予人性以最完满的表现而已……在自然的素朴状态中……诗人的作用就必然是尽可能完美地模仿现实;在文明状态中……诗人的作用就是表现或显示理想。”(伍蠡甫、胡经之主编《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上卷)》,第470-47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他的论述提示了诗人面对自然世界与文明世界时的两种状态,是遵循现实还是寄寓理想,是自然和感性,还是观念和理性,即诗歌中表现与超越的关系。依笔者之见,一个诗人必须同时具有这两个方面的秉赋与能力,不但能描摹现实的存在之物,更能以自我内心的火焰点燃理想之光,将现实与理想很好地对接与互通,发现生活本质之中的诗意,并以自我的独特方式表达出来,从而成为无法复制的“这一个”,唯此才能称为一个完整的诗人。从李皓的诗歌我们不难发现,他的创作从一开始就兼及了“素朴”和“感伤”诗意的二重性,坚守现实生活的土壤,捕捉其诗性的内涵,又不乏观念与理想的表达;他关注生活本身的现实性,同时又以观念性的、经验性的视角来看待这种现实性,因此,他笔下的现实主义视角具有个性化表达,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烙印。

回顾李皓的创作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从狂热爱好文学的乡村少年,历经求学、参军,来到城市,从事媒体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报人,直至从事文学期刊的编辑工作,成为专门的文学从业者,他仿佛重演了大多数中国人从乡土走入都市的人生履历,是典型的伴随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人生缩影。而中国社会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文化互补性互通性的渗透,决定了文学创作与乡土切割不断的血缘关系。这种看似千篇一律所谓“模式化”的人生,在李皓的笔下却呈现出“特异”的个性。其自我言说的空间,不仅局限于以乡土为题材和主旨的作品,而且还是支撑中国作家创作精神层面的“还乡”,即寻找自我的文化根脉,寻找自我的精神之源。诗集《击木而歌》收录了李皓从1999到2009年间创作的大部分作品,饱满浑厚的诗情,深刻的寓意,岁月的流逝,生活的阅历,使作品带有一些沧桑的哲学意味。代后记《诗歌改变命运》,可谓其真情流露和心灵成长的轨迹。那正是怀揣着朴素的文学梦想,听从命运的召唤,加上社会生活的磨砺,同时又是作者个体人生的选择,几重因素的叠加,才有了今天他汪洋恣肆的诗情与文字的铺陈。在他的笔下,辽南故乡,碧流河,槐香满地;乡亲守望,血肉亲情,难于割舍。

那收割后的田野空空荡荡/那被遗弃的秸秆无人收场/相比于一枚落叶,它们/更加容易被人遗忘/因为它们不曾拥有一个/朗朗上口的乳名/而村口的三叔二大爷/稍作打量,轻易就认出了我/呵呵,这不是秋生回来了么?

——《秋日还乡》

面对着滚烫的土地/我多么想大哭一场/然而对于命运的安排/我一再打蔫//我矮小,我无法分蘖/我甚至无法孕育一穗乌米/我短暂而焦渴的一生/像极了村里某个留守的老汉

——《哭泣的玉米》

乡路、乡亲、土地、亲情,乡思如水,被作者反复地重笔勾画。作为一个身在异乡,心系故土之人,常常以复杂难言的心态面对这些与自己血肉相联的诗歌元素,这里是淳朴、达观、善良情感的源泉,是个人一生的文化渊源。与此同时,在中国都市化进程中,乡土被无可奈何地打上了尴尬而悲情的印记,这种古老文明与现代化进程的落差正是“悲情”的源头性因素。面对“当下的乡土”,他逐渐摆脱了年轻时纯稚的思考,以深邃独到的视角咀嚼当下的乡土,挖掘万物独到的象征意义,并以个人的独到解读,构筑了属于自我的空间,留下思索的余韵。

诗内核:现实的吟诵

李皓的诗歌创作承继了现实主义的写作特质。诗歌作为反映现实的镜像,作为现实的投射,被作者以浓烈的诗情放大在诗行当中,特别是他早期的诗作,几乎全部是现实生活的反映,从小我的生活履历,到外界大宇宙的现实世界,囊括了军旅生活、青春情思、故土寻根、关注现实生活律动的汪洋大爱,直至近年创作向生活哲理、精微意象的深度开掘,现实主义精神在其笔下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在为数不少,特别是有现代感的诗篇里,他一反乡土的悲情与痛感,让我们读到了国家与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进程,读到了对社会事件的参与和评说意识,读到了时代歌者对现实的吟诵,读到了一种文字诗句背后昂扬的积极进取精神。

如“苦难正打点行装/趁着最后的夜色离我而去/谁奔走在与星星背道而驰的路上”中对新世纪的来临殷切的期待,“依在你宽阔的胸膛/用灵魂点燃太阳/照彻富强的方向/而我的歌声则随着流淌的阳光/深入土地和海洋”中为祖国放声歌唱。汶川、玉树地震,大连的“海之韵”,城市的钥匙,沈阳新北站的写意,银石滩的一匹马,贝尔格莱德一个伤痕累累的春天,城市的喷泉、雕塑……统统走入诗的视野。作者不放过所有能引发诗情的人、事、物,以饱满的激情拥抱现实生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每个细微变化,用自我的情感介入其中,传递着属于生活中的感动人心的正向能量。

作为时代的歌者,汇入时代的洪流,反映真实生活的样貌,感同身受,不再是单向度的抒怀与表达,而是提取社会生活中最能够打动自己的部分,动用所有感觉功能,施以个性化处理,这是李皓诗歌创作一个比较明晰的特质。除去早期诗歌还氤氲着简单、稚嫩的痕迹,经过多年生活的积淀、阅历的增长,近年李皓的诗歌对社会事件的再现与思索,平铺直叙式的表达少了,有了成熟之后的“狡黠式”“犀利式”的智慧。如《比邻而居——为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而作》,用反讽式的语言,实则宣扬着爱国主义的宏大主题,因为参差对照式的写法,表达效果更具深味:

一个不相干的人,在别人家门口/喋喋不休地讨论别人家孩子的姓氏/这样的人有两种可能的身份/一种是骗子,一种是无赖//以劫掠为生死不悔改的人/邻居们都知道他的谎言。他的伪善/一次次在正义的眼神里自惭形秽/或者不攻自破。他不敢与我们对视//家门口有一片海,海里头有几座岛/这是供孩子们嬉戏的庭院。或者说/这是我们骨骼和肌肉的一部分/你来串门,我们把你当客人//如果你非要做强盗或者人贩子/东海的龙王和骑风火轮的哪吒/都不会允许。他们会走出中国神话/把你打回原形,打回海那边//教我如何与你为邻,你的行径/比长舌妇更恶毒,比小偷更卑鄙/你是一个被宠坏的邻居,你永远/不知道最深的沟壑会开出最美的花

如果说“感时忧国”是一个具有宏大感的诗歌题旨,是对诗歌对社会现实指向的直接参与,那么这首《比邻而居》则将宏大的题旨作以“缩小”式的比拟,缩小至以家庭邻里之间的关系的处理,以揶揄讽刺式的口吻道出了一个国家对自我尊严进行有力捍卫的决心和意义。从作者近年众多的诗歌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现实主义精神的个人化延伸,对世情、人性的批判,揭露一些当下世俗生活的虚伪本质,提示生活残酷的侧面,暴露人性的弱点。如《林蛙油》《吃喜酒》《小城》等作品,带有着中国社会特有的时代的感伤,连同个人体验,一并如滋味杂陈的老酒被一饮而尽,个中滋味,还需慢慢品咂。

当我们回顾当代诗歌的嬗变脉络,特别是近年来诗歌场域中纷繁变幻的创作现象与风潮时发现,李皓的创作印证了他艺术观的一些转变。他的诗歌对世界的不和谐、不理想,甚至阴暗之处给予了揭露与适当的反抗,但并不绝望,而是在生活的历练中寻求对庸常的突破,寻求对精神的超越。因此,李皓诗歌的现实讽喻性与批判性就显得尤其珍贵,成为其经过个人化选择之后的现实主义精神的表征,是深度参与生活的表达。

诗外观:表达的节制

传统现实主义的写作,一般被概括为三个特征,即细节的真实性,形象的典型性,具体描写方式的客观性。面对纷纭复杂的生活现象,现实主义要求作者注重细节刻画的同时,需要从丰富多彩的生活中选取有意义的人物与事件,经过个性化和概括化的艺术加工,创造出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环境,并且在客观性的叙述当中表达作家自我的立场与态度。

李皓的诗歌创作,其艺术的表达在整体上以现实主义创作为底色,同时呈现出重意境营造、重分析、重意象、重表达的精微性,用达观而节制的笔触揭示生活的本来面目,其审美风格既有早期欢快、细腻、迷茫的青春内心的再现,又有近年来成熟的理性与冷静的哲思。在此我们也可以洞见作家对文学的参悟过程,他不乏浓烈的诗情,但他善于控制情绪,表达更趋于节制与内敛,而不是张扬与泛滥。

在李皓早期的诗作中,多有记录自己青春脚步、军旅生涯的篇章,因为一个人的成长足迹势必会反映在创作中。如作者提取了在部队中有代表性的物象,解放鞋、针线包、独轮手推车、草鞋等等能勾起自我记忆和中国革命战争记忆的物件,将 “物的特性”与其背后“精神的特性”有机地表达出来,以小见大,勾连出宏阔的历史文化时空联想。如:

针线包是革命的音符/被我们拥有时/长征便不曾中断/暗夜里的针线/在衣服上流露出曙色

——《针线包》

当你走进博物馆/一双不曾腐烂的草鞋/足以令锃亮的皮鞋/黯然失色/思想却踏实无比

——《草鞋》

用细节触动情思,将激情与思想孕育于细节,加之表达上的节制、冷静,这是李皓现实主义诗歌在艺术上的明显特征,也是其个人化的艺术选择。当然,这种冷静与节制又不等同于漠然与冷淡,而是激情降温之后的静观与思索,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式的轻巧与放松。这种写作特性在作者近年来的诗作中得到了充分的展开,在叙事、语言、情感、结构和手法等方面更趋于个性化,更趋于“审智”和“审美”的融合,审美风格突破了单一向度,是多元与多义的,耐人寻味的。

他新近一首在网络与纸媒上都广为流传的脍炙人口的长诗《我得坐车去一趟普兰店》,则可视为他又一次精神还乡的安放之作,自我精神之根的寻找之作。这首长诗之所以引人共鸣,在于它的朴实、它的口语化、它的不回避,更在于它的外在形式与内在情感的浑然一体。于诗作中间重叠复沓了十次的“我得坐车去一趟普兰店/就像我从未去过一样”获得一种重复之后的叙事上的气势,将诗歌的叙事场景紧紧地定位于寻找自我的过去、自我的历史、自我的身份认同之中。伴随着叙事的层层深入与递进,语言的均齐而出挑,情感的克制而激荡,形式上的力量唤起了千千万万的“由乡而城”的读者的共鸣:“普兰店是我的乡土与后路/源源不断的素材成就着我的/新闻理想,在大连做记者/我不敢犯一丝一毫的错误…… 我不是普兰店的传奇/也不是离开故土就咸鱼翻身的神话/我离开你们是万不得已……在胖嫂烧烤店/见不到忙前忙后大呼小叫的胖嫂/普兰店的夜晚让我怅然若失”。这首诗不但包涵了乡愁的元素,而且更有对自我的内心虚弱、彷徨、失落的反省,进行自我剖析的勇气,并在怅惘之中,咀嚼体验,重拾生活的信心。白话如口语般的语言,由于重叠往复的写法,瞬间产生了打动人心的力量,实在是不容小觑。

诗歌作为一种力求完美而难工的艺术,必然也存在着属于它的遗憾。刻画“精神还乡”的诗歌,是李皓创作的精华所在,也是他深沉的情感依托,然而如何面对当下的故乡,写出时代之困,写出时代之问,写出内心最真实的景观,而不仅仅站在个体人生的角度,关注所谓“宏大”的意义,恐怕是作者应该努力的方向。因为这个时代的乡土由于深刻的结构裂变与调整,从物质到精神积存了太多的新的变革,有太多新的无法折射的角落,无法言说的情结,而现实主义诗歌正要以一己之力去观照这样的地方,提升境界,表达文学的本质力量。一个身肩道义的诗人必须用诗歌形象去抚摸时代之痛、生民之艰,让个体的力量在时代面前不苍白不失血,而是更有力量地站立起来。如此,才能最大化诗歌的价值,更不负作家的一份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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