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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河街上的哲贵

2017-03-11武歆

文学自由谈 2017年4期
关键词:河街猛虎背板

武歆

信河街上的哲贵

武歆

不仅把众多色彩缤纷的人物“栽种”在一条狭窄、拥挤的老街上,还要让这些人物生活在永不移动的固定背板前,像艾丽丝·门罗和舍伍德·安德森一样,在针尖大的地方描述跌宕、奇谲的生命色彩。这就是喝酒喝到山花烂漫时,依旧能够不苟言笑、稳如磐石的哲贵。

出生于1973年的哲贵,来自于生活的车轮快速转动的温州。他写作的题材也大多是关于温州的故事。“温州”好写,因为标识度很高;“温州”不好写,因为过高的标识度,反而成为书写的桎梏。哲贵书写家乡温州,貌似找到一个看似容易发力、实则却是不好用力的题材。反过来讲,却又是一种具有难度的写作挑战。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的逐浪大潮把温州这个不大的地方,冲刷成了精神裂变的幽深峡谷,堆积成了金钱欲望的冷酷高地。股票、炒房、跑路……等等欲望、躁动的符号——在很长的时期内甚至包括当下——极为顽强地贴附在了温州和温州人的身上。令人欣慰的是,温州的写作者却用沉静、笃定的姿态,呈现了温州的另一幅文化、生活图景,并没有生硬地拼接、移植现实的温州。譬如王手,譬如钟求是。当然,还有更为年轻的哲贵。

讲述温州故事很难,尽管温州时刻都在变化中,但国人却喜欢把温州想象为某种特殊的姿态,似乎几十年来都很难撼动,或从来不曾改变。这就需要书写温州的作家,如何能在不变的“熟悉”中,写出阔大的“陌生”。这是一种考验,更是一种涉险。但也只有涉险之后,才能展现熟悉中的陌生。

面部表情变化不大、动作有些缓慢、讲话从来不借助手势的温州作家哲贵,出道十几年来最为用力的一件事,就是努力打造一条文学老街。这条文学街道就是信河街。在某种程度上,“信河街”已经成为哲贵对家乡温州文学意义的精神瞭望。当然,不仅是瞭望,还有真切的体验;不仅有真切的体验,还要安静地书写。

哲贵,在努力让中国文学的版图上拥有“文学温州”这个标识。文学版图要靠准确、真切的图景去呈现,书写者要有奇异的文学视角、独特的人生观点。

如果我们去哲贵的文学滩涂上游走,立刻能够看到哲贵最新营造的一块巨大礁石——长篇新作《猛虎图》。在这块“礁石”上,我们会发现许多惊喜的纹路。比如哲贵用小说人物伍大卫的嘴说道:“再危险的人,只要在明处,就不危险了。”甚至伍大卫还可以让危险的人住到自己家里,理由更加大胆:“如果离开我们家,他躲到暗处,危险起码大十倍。”这样的纹路,总会让人驻足观看。

我书写了许多70年代作家,大部分都是先读作品再识人,或是两者并肩而行。哲贵,却是例外。先知大名,后读作品。记得大约十年前,或是稍微更早一些,在和《人民文学》时任编辑、现任副主编的宁小龄通话时,他说正在编发的一篇稿子如何如何精彩,告诉我那篇小说的作者叫哲贵。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哲贵”这个名字。后来又有编辑和作家,在没有哲贵的场合也不断地讲到哲贵。一个不在场的人,被别人不断提起,显示了一种特别的气场。尽管所有的提及,好像都没有离开氤氲的酒精气味。

不爱笑、总是若有所思的哲贵,留着一茬的短发。穿休闲西装,里面是圆领棉质衬衫。面容有些冷,但彬彬有礼。坊间广泛流传,经常去健身房的哲贵,健身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更多地喝酒。这让人惊讶不已。这些年,“写小说的哲贵”好像总是没有离开“喝酒的哲贵”。

哲贵喝酒的姿态很是高冷。嘴唇贴着杯边,轻轻一抿,无论喝多少,都不会夸张地扬起脖子。另外他话少,从不主动挑起话题,也不会毫无个性地顺着别人的话题逶迤流淌。但只要你举杯,他肯定在第一时间也会举杯,与你保持同样的节奏,绝不落后你一秒钟。没有繁缛礼节,只有举杯时礼貌的目光对接,或是温良恭让的肢体语言。

北京冬夜的一次喝酒,让我结识了哲贵。那场酒局还有许多当下走红的70后作家,恕我不一一讲出大名。那场酒喝得绵延悠长,颇为愉悦。走出酒馆,星空、清风、冷夜,还有他灰色棉质长衣的飘逸背影。

一个作家让人牢记,首先得益于作品。一个写作者,没有作品托举,加在名字前面的任何符号都是徒劳的。一个作家的标识度,首先来自鲜明的作品风格,然后才能转过头来,继续强化某种独特的标识。

比如马拉松的村上春树,比如摄影的胡安·鲁尔福。如果没有《挪威的森林》,光是强调马拉松,村上春树有何意义?如果没有《佩德罗·巴拉莫》,光是提及摄影,鲁尔福又有什么意义?

我特别想说的是,在讲述“喝酒的哲贵”之前,永远不能忽略“小说的哲贵”。正是因为有了后者,才强化了前者。

长篇小说《猛虎图》,叙述了主人公——温州信河街上的陈震东,如何在改革开放的40年里,从一无所有到身家上亿,然后再到一无所有的传奇经历。如此艰难浩瀚的人生历程,哲贵竟然仅用了16万字来完成。这个题材要是放在有的作家身上,可能四五十万字都不在话下,肯定会一路撒欢儿地写下去,甚至写出几卷本的浩繁之作,也未为可知。

在如今长篇小说越写越长的趋势下,哲贵逆势而行,仅仅用了不到二十万字的篇幅,就完成了自己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似乎可以由此推测,哲贵是在中、短篇小说跑道上起步的,而且对于叙述有着极高的自我要求。阅读《猛虎图》,更能认定这样的判断。

《猛虎图》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也没有肆意铺排,仅以十几个人物之间并不复杂的关系架构推进,简练的对话、精致的叙述,完成了一个“有趣”的温州故事。应该承认,从叙述的姿态上端详,《猛虎图》更像是一个大中篇。但又不可否认,《猛虎图》的内涵却是长篇架构。

在过去以及现在,我们总是习惯地用字数来决定长、中、短篇,显然有失偏颇。这是谁的规定?写作《黑羊》的危地马拉作家奥古斯托·蒙特罗索有一个短篇小说,只有一句话——“当他醒来时,恐龙依旧在那里”。这一句话里面有着太多、太多的想象,只要想象下去,就能“看”到很广阔、很复杂的故事。

《猛虎图》也是这样,简练的叙述毫不拖泥带水。譬如小说主人公陈震东的出场。陈震东想要做生意,他要用两个甜瓜来贿赂当工人的父亲陈文化,争取父亲给他投资三千元,却没想到被陈文化两个徒弟给吃了。这两个徒弟一个叫陈铜,一个叫李铁,简称“废铜烂铁”,鲜活之中充满喜剧色彩。喜剧开场的小说,其实不容易纵深、更不好收尾,但是危险的游戏往往会更加刺激,作家只要有效掌控、独特布局,喜剧开篇的小说肯定会产生奇异的效果。

阅读《猛虎图》,我有一个特别坚定的想法:字数多少并不影响人物塑造。比如小说开篇的“第一节”四个人物同时出场,却仅用了一千多字,却清晰准确地勾勒出人物特点,读者似乎都能看到小说中人物的眉眼和表情。这样精练的开场,反倒给读者充满了一种特别的期待。

许多长篇小说,开篇都是宏远、辽阔,似乎只有阔大的开篇,才能显示“长”的气势。显然这是一种误读。其实许多优秀长篇小说的开篇都是从“小事”和“小处”着手的。远的有《复活》,托翁开篇描写石头下春天的小草;近的有《修道院纪事》,作者萨拉马戈让国王晚上到妻子的卧室去,在小小的卧室里面,开始谋篇布局。

但是我们应该承认一点,用中、短篇小说的叙述姿态去讲述“长篇故事”,无疑需要作者极大的叙述耐力,不能有些许的拖沓。发生一点问题,哪怕只是细细的一道裂痕,都会显得特别刺眼,都会在读者眼前炸裂。

《猛虎图》是一部到处掩埋着不易察觉的“爆点”的小说,比如陈文化这个人物。他是个倔强的父亲,刚出场时,面对儿子的求助,回答简单生硬:“有屁就放,放完就走,没见我正忙吗?”在接下来的故事进程中,陈文化变成了一个守旧的背板:“陈震东去看望陈文化,看见陈文化坐在一张藤椅里,藤椅下面绑着一堆砖头,走近了才发现,陈文化的身体被绑在藤椅上”,用陈震东母亲胡虹的话讲,“不绑起来不行啊,一眨眼就不见了,一出门就往东风电器厂冲”。这样一个如此强硬的父亲,很快变成了“身体像一根枯草……脸上没有表情,眼神灰白色”的人,一个怀念计划经济体制的守旧的人。这对于陈震东随后开始的、在经济大潮下冲浪搏击的命运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背板作用”。

不久前,阅读赵本夫的长篇小说《天漏邑》、弋舟的长篇小说《蝌蚪》,写作这两本书的评论时,我都提出了“背板理论”。我也知道,这个理论并不新鲜。因为所有文学作品都会面临同样一个问题:人物置放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处境中,这很重要,也就是拥有怎样的背板。哲贵在他《猛虎图》中,把主要人物陈震东放在了父亲陈文化这个背板之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陈文化”这个背板符号涂抹得越是色彩强烈,陈震东这个人物也就越发性格鲜明。

应该承认,陈文化这个背板人物,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对于陈震东的命运走势,起到了非常关键的衬托作用。当然还有母亲胡虹。因为篇幅的原因,这里不再赘述胡虹这个背板作用。

我觉得还是应该谈谈哲贵的中、短篇小说,因为这是哲贵的主攻方向,也是他的挚爱。

阅读哲贵的中短篇小说,总是感觉作者有着双重身份。一面是不动声色、娓娓道来的“叙述者”,另一面是手持某种工具的勘探者。无论风光如何、怎样绚烂,后者都不会迷恋、驻足,而是直抵风光中心最为柔软、最为残酷、最为心动的部分,在勘探快要结束的时候,始终隐藏在“讲述者”背后的这位“勘探者”突然摇身一变,迅速化作“毁灭者”,把“讲述者”费尽心血搭建起来的故事迷宫全部毁掉,而且绝不使用蛮力,只是轻轻一敲,顿时所有曾经的风光与绚烂立刻粉碎。不要以为“勘探者”手里的工具是什么特别沉重的东西,它很轻,也许就是一根羽毛。因为“叙述者”架设的结构极为轻巧,最后只需轻轻一碰,原本精致漂亮的结构就会全部坍塌,其结局令人唏嘘不已、回味无穷。而这,正是哲贵希望达到的效果。

下面可以用两篇小说来说明这个特点。

哲贵发表于5年前的短篇小说《倒时差》,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我”从纽约回国看望病危但是已经没有了感情的父亲,可是下了飞机,来到信河街,父亲已经去世。父亲的情人也来吊唁,母亲尽管与父亲关系不睦,依然要在精神上捍卫自己原配的地位。小说就是这样简单。但是作者却在这个简单的故事中,设计了两个小细节,也是支撑小说的两个构架。一个是,“我”回国后就开始“头疼”;另一个是,整体故事虽然发生在信河街,但却是从外向里延伸的,因为“我”在纽约还有一个校友、来自日本的八木良子。“我”在信河街期间,经常和八木良子视频,八木良子告诉“我”,她从日本刚到纽约时也经常头疼。《倒时差》的最后结尾,“我”的头不疼了,身在纽约的八木良子感叹道“看来你已经适应那里的生活了”,而“我”呢,“好久说不出话来”。《倒时差》很淡,故事淡,叙述淡,但是却意味深长。小小的“信河街”,始终有一根线,不动声色地牵连了纽约、牵连了日本。于是小小的信河街,便有了“向外”的姿态。

比《倒时差》稍晚一年的短篇小说《施耐德的一日三餐》,与《倒时差》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故事同样很简单:施耐德和谢丽尔是信河街上的一对再婚夫妻。两人感情不错,外人都认为开着一家机械厂的施耐德有钱,谢丽尔也是这样认为,因为施耐德戴着一个螺丝帽一样的大金戒指。但只要别人找机械厂、找施耐德借钱,施耐德总说没钱。每当人家问他没钱为何还能戴这么大的戒指时,施耐德就会把手指上金戒指摘下扔到外面的河里。最后谜底揭开,施耐德的金戒指是假的,自己做的。为何不能借别人钱,因为凡是找施耐德借钱的人,都是能够“影响”机械厂的人,不能不借,而只要借了,肯定不会还。于是施耐德用了“扔戒指”的办法,让借钱的人目瞪口呆。用施耐德自己的话讲:“我像一只狡猾的壁虎,自断尾巴,逃过一劫又一劫”。小说到此,“谢丽尔站在那儿,不知道说什么好”。

哲贵的小说不是以故事取胜,总是在云淡风轻的讲述中突然中止,然后叙述者把先前精心布置的宫殿砸碎,变成一地碎片。敲碎“宫殿”的,往往就是漫不经心的、仿佛羽毛一样的一句话,或是一个轻微的动作。

阅读哲贵的小说时,正是北方杨絮、柳絮漫天飞舞的时节。听说为了避免四月暴雪一般的杨柳絮,园林部门给树木进行扎针、注药,这样可以防止过多杨柳絮的产生,因为这些浪漫的杨柳絮已经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但作为写作者来讲,望着窗外飘扬的杨柳絮在飞舞,可能会给写作、思考插上想象的翅膀。这似乎也可以看作现实与写作的某些“隔阂”吧。

阅读哲贵的小说、与哲贵的短暂相识,总会让我想起法国作家帕特里克·莫迪亚诺的《地平线》,想起小说开篇的一句话:“对他(博斯曼斯)来说,这些片断将永远是个谜。”

是的,哲贵像个谜。相识他、阅读他,都是短暂的,所以需要不断地阅读、不断地走近。相信当彻底了解哲贵以及他的作品时,一定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肯定还会有新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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