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雷金娜对六朝志怪小说娶仙女主题的民俗文艺学解读
2017-03-11李逸津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44
李逸津(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44)
【文史论苑】
戈雷金娜对六朝志怪小说娶仙女主题的民俗文艺学解读
李逸津
(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44)
俄罗斯汉学素来重视古典文学与民间文学关系的研究。前苏联科学院科学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К·И·戈雷金娜专著《中世纪中国短篇小说:8-14世纪情节的起源和进化》,运用民俗学文艺学研究的主题归类方法,对六朝志怪小说中的娶仙女主题作了分析。作者上溯原始神话传说和巫术仪式,下接后世小说情节发展演进的脉络,指出原始神话母题在六朝志怪小说中被世俗化的特点。这就一方面揭示了中国古典文学与世界各民族文学相通的文化基因,同时又辨析出中国文学区别于他民族文学的独特的精神气质与审美取向。
戈雷金娜;六朝小说;娶仙女;民俗解读
俄罗斯汉学素有关注民俗文化与民间文学的传统。俄罗斯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研究员、女汉学家吉里娜·伊万诺夫娜·戈雷金娜(Кирина Ивановна Голыгина ,1935~2009)在她与В·Ф·索罗金(Владислав Фёдорович Сорокин ,1927~ )合著的《中国文学研究在俄罗斯》一书中写道,中世纪中国文学的“许多体裁是建立在书面文学与民俗文学的衔接点上的。”[1]也就是说,在俄罗斯汉学家的心目中,中国文人文学(литература)始终是与民间文学(фольклор)紧密联系、交织在一起的。因此,虽然他们在翻译和研究中国“传统的体裁概括体系”,如“传奇、话本、小说、杂纂”等的时候,也使用诸如短篇小说(новелла)、中篇小说(повесть)、长篇小说(роман)这样一些俄罗斯文艺学术语,但其所指又经常带有民间文学(фольклор)的内涵。在上世纪60年代以来俄罗斯许多重要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著作中,都把对古典文学与民间文学传统关系的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而形成俄罗斯汉学——文学研究中的“民俗学文艺学”学派。
1980年,苏联科学院科学出版社东方文学总编室出版了K·И·戈雷金娜的专著《中世纪中国短篇小说:8-14世纪情节的起源和进化》,用戈雷金娜自己的话来说:“这本书是关于中世纪中国传奇小说(волшебная новелла)的”[2],其研究的对象主要有《太平广记》《绿窗女史》《古今说海》《搜神记》《搜神后记》《异闻集》《传奇》《青琐高议》《剪灯新话》等。这里既有佚名作者保持民间文学原貌的短小故事,也有经文人加工、形态上颇具“中篇小说”(повесть)规模的较长作品。所以她在行文中经常变换术语来指称她所引证的对象。同时,中俄文术语的不对应又使作者在文中经常使用“传奇”(Чжаньци)这一译音词来概括所指对象。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用‘传奇’这个词,是为了确定以这个词来强调这种类型的短篇小说的形象和主题范围特点的体裁。”[3]她说:“在某种程度上,传奇小说(новеллы чжаньци)把新的词汇学和语义学色调带入过去时代的有情节散文(сюжетная проза),使之更接近于高级的文学。”“但‘传奇’这个词更多的是强调这种文学的起源和性质,即这种小说起源于3-6世纪被称为‘志怪小说’的‘传奇故事(рассказ-быличка*Быличка是俄罗斯民间一种讲述目击者遇到鬼怪故事的口头创作体裁,与“传说故事”(предание)、“传说轶事”(легенда)、“真事”(бывальщина)等同义,故这里译作传奇故事。)’,而实质上它本身是关于彼岸世界的故事。”[4]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中国传奇小说“情节和思想内容的独特性”,使作者始终不能放弃“传奇”这一总名,同时又因为中国传奇小说自源头至发展过程中文体演变的多样性,又使作者在文中不得不用不同术语来指称其所阐述的作品。
戈雷金娜指出:“传奇小说是按阶段比较早的现象,因此在传奇中明确地看出神话观念的意图。正是这些观念决定了小说(новелла)中反映现实的结构,在那里通过给了故事(рассказ)以现成材料的民间文学,其现实的模式完全是间接的。”她写道:“从8世纪开始到14世纪,短篇小说也没有失去自己的特性,并且长期保持着最初遗传关系的痕迹。甚至在后来的作者那里也出现了利用传统情节大纲和形象的倾向。因此在研究传奇的时候就产生了注意民间文学——3-6世纪关于彼岸世界的短篇小说(рассказ)的必要性,在那里有研究这种现象起源的钥匙。”[5]戈雷金娜认为:“3-6世纪短篇小说(рассказ)本身起源于古代仪式和古代中国人的神话观念,从这个角度研究它们应该是人种学多于语文学。”但“对于语文学家来说,3-6世纪短篇小说(рассказ)是小型小说的第一阶段,这时已经形成了传奇最初的文学结构、情境以及形象。而最为重要的是,这些情节因素显露出自己在短篇小说(новелла)全部历史长度上的结构功能。”这也正是戈雷金娜在论述传奇小说的著作中,首先要追溯到3-6世纪神话小说的一些情节母题的原因。
戈雷金娜运用民俗学文艺学普遍采用的对民间故事主题进行归类分析的方法,从中国六朝志怪小说中归纳出“偷妻”“娶仙女”“游水府”等主题一一加以解析,这里拟介绍她对娶仙女主题的研究。
戈雷金娜写道:“在3-6世纪的短篇小说中有许多与超自然女子结婚的故事”,而她的研究目的则是“试图指出这些故事的神话学基础和确定它们情节变化的本质。”[6]这里她引用了苏联理论民俗学派的奠基人E·M·梅列金斯基(Елеазар Моиcеевич Мелетинский ,1918~2005)*E·M·梅列金斯基,苏联俄罗斯语文学家、文化史家,语文学博士、教授。现代俄罗斯理论民俗学派的奠基人,直接参与过《世界各民族神话》和《神话学词典》的编纂工作。教授的观点,梅列金斯基指出:“关于与奇异女子结婚的故事反映了传统的种族婚姻规范,当时与图腾女子结婚被看做是正常的异族通婚,而第二点,是获得为图腾——氏族保护人所拥有的不同种类文化财富的手段。”[7]在为《大洋洲故事与神话》一书写的序言中,梅列金斯基引述了一个关于海豚姑娘的神话:少年偷走了一个正在入神跳舞的海豚姑娘的皮,让她做了自己的妻子。可是她找到海豚尾巴后就游到海里去了,并且命令孩子们不许吃海豚的食物。[8]他分析神奇故事中的这类情节说:“最本质的在于,与天鹅姑娘(在原始民间故事中还有野牛女人、熊女人、蜜蜂女人等等)结婚,导致利用作为狩猎战利品或栽培牧草、采集蜂蜜等的女主人的图腾妻子强大的生产能力。在神话中这些价值能够表现得不只是被主人公通过他的(在保持婚姻禁忌条件下的)图腾婚姻伴侣获得的猎物或者丰收的庄稼,狩猎方法或魔法、仪式对象等等,还有文化财富甚至自然元素。”[9]梅列金斯基在《婚姻:它在民间故事结构中的功能和位置》一文中又写道:“在欧洲民族的古代神话中婚姻或爱情的联系表现为获得文化财富的手段。例如,在斯堪的纳维亚神话中,奥丁*奥丁,北欧神话众神之王,世界的统治者, 又有“天父”之称。他头戴大金盔,肩上栖息着两只神鸦,分别象征“思想”和“记忆”。它们每天早上飞遍全世界, 回来向奥丁报告它们的见闻。奥丁脚下蹲伏着两只狼,专司警卫之责。为了增加聪明才智,预测未来,更好地进行统治,奥丁一心要喝智慧井里的水, 即梣皮树根旁的圣泉。但守护这口井的巨人弥米尔要他以一只眼睛作为代价,奥丁不假思索,当即挖掉一只眼睛。喝了井水后,就变得博学多才。他发明了北欧古文字(罗纳), 司命运的仙女即用这种文字把命运记载在盾上。是死者之王、战神、权力之神、魔法之神。他曾以一人之力冒险闯入冥界,为人类取得古文字,从而拥有大量知识,因此而失去一只眼睛。(神话版本不同)在与守护者巩列得*巩列得,日耳曼-斯堪的纳维亚神话中的女巨人,她看守“诗歌之蜜”。一起度过三夜之后,得到了神圣的蜂蜜。”[10]戈雷金娜认为,这是一个“对于我们很重要的意见”。[11]
戈雷金娜写道:“在3-6世纪短篇小说中,我们找到了图腾妻子观念的回声”,如“老虎妻子、鸟妻子、蛇妻子等等”。她认为干宝《搜神记》中《新喻男子》*《搜神记·新喻男子》:“豫章新喻县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皆衣毛衣。不知是鸟,匍匐往,得其一女所解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各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知衣在积稻下,得之,衣而飞去。后复以衣迎三儿,亦得飞去。”篇讲的鸟妻子故事,“这个情节在神话民间文学中极为普及”,其逻辑类型接近于欧洲民间故事中的“与天鹅姑娘结婚”以及它的变种“人找自己丢失的妻子”[12]等。戈雷金娜指出:“在3-6世纪(小说)情节中找到了关于狩猎保护女神的狩猎民间文学观念的反映,其主人公用藏匿她的衣服(兽皮、羽毛等等)来交换而得到了她。”[13]她发现,在比较原始的小说中,猎人主人公“只有在他们选择与野兽妻子结婚的时候,才会有成功伴随他们。”而在比较晚近的小说中,只能找到“神灵保护者——野兽‘女主人’主题的印记”。这时的“主人公已经不是猎人,而通常是‘书生’‘举人’等等”,他们娶的对象也变成了仙女,而仙女妻子又帮助“他们取得成功和职务上的成就。”[14]
戈雷金娜指出,人与野兽妻子结婚的主题可以在中国古代“仪式道具的纹饰中找到反映。”她在这里引用了以研究中国古代服饰与造型艺术著称的汉学家Л·П·思切夫(Лев Павлович Сычев,1911~1990)在研究中国殷代青铜器时对器物上纹饰的描述。但思切夫说,这些“雕刻描绘了在图腾动物——经常是老虎怀抱中的女性祖先。”[15]戈雷金娜则对他的说法提出了质疑,她写道:“如果注意一下关于神奇妻子、女性神灵保护人的短篇小说的说法,就可以肯定,在殷代器物上刻画的恰是‘母老虎怀抱中的男人’,而不是像研究者所说的‘老虎怀抱中的女人’”。[16]
戈雷金娜指出,在中国3-6世纪短篇小说中“主人公得到野兽姑娘做妻子通常是通过狡诈的欺骗来交换,而仙女则是奉最高统治者之命自己来找主人公。”她说:“在中国文学中有着女性众神系统”,如西王母、嫦娥、织女、素女等,她们“经常根据人们委托的事务而降临人间”。[17]在这里还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事实——动物妻子通常为自己的配偶生下孩子,而仙女照例不生孩子”。*如《成公智琼》篇里的仙女就对男主人公说:“然我神人,不能为君生子。”
戈雷金娜指出:“获得文化财富的主题通常与到彼岸世界去相联系。”这里中国古代射手羿的神话“就具有类似于前往另一世界的神话情节的一般类型的特点。”羿从西王母那里求得不死之药,但这药被他的妻子姮娥窃走了。按照一般神话情节,“当主人公丢失了自己的护身符的时候,他只得死亡”,羿在丢失了药之后,“也很快就死了”。[18]
戈雷金娜指出,在3-6世纪娶仙妻主题的小说中,主人公遇仙女的情节往往是偶然的,这里“令人感兴趣的地方是旧的、原始神话与新的情节因素的结合。”[19]比如在小说《天台二女》中,两个年轻人去采药草,走到很远的地方不能回家了。年轻人根据沿溪流漂下的芜菁叶子、水杯等,找到了人家,遇到了仙女。戈雷金娜指出,这些芜菁叶子、水杯等等,“表面上看来是主人公寻找的东西,实际上执行的是民间故事中‘引路人’的功能。”她指出:“故事在自己的语义学意义上并不复杂,其中没有带来成功的礼物、长寿桃子的主题。”在“这个故事中关于神奇妻子的主题的基本成分被去掉了——主人公竟没有去猜,他们是在什么世界。”“在小说(рассказ)中婚姻主题被主人公的爱情故事替代了。”[20]从中我们又可以看出原始神话母题在中国3-6世纪短篇小说中的世俗化。
戈雷金娜认为,在中国娶仙女主题小说中,“显示了原始观念超常的稳定性。在这些情节的基础上有着人与神灵守护者性关系的主题。”“‘女主人’引诱自己选中的人来到自己身边,尽管他来到她身边好像是偶然的。”[21]引领主人公来到女主人所在的另一个世界的可能是一群公山羊(如《剡县赤城》),也可能是黑狗(《少妇崔》)或茶杯(《刘晨与阮肇》)等等。她写道:“所有这些动物或事物就其本质来说都是神的动物肉体或者装载神的一部分的对象。”[22]戈雷金娜指出,人与仙女相遇的预定性“更明显地出现的关于天女或死去女子的情节中,在这些故事中神奇妻子自己来到主人公身边。”[23]她说,在小说《何参军女》“这个故事中我们找到了关于仙女妻子的神话主题世俗化的中间阶段,因为那时死去女子出现在人们面前是自然的和逼真的。”这里的“女主人公知道自己是死人,是死亡之国的居民。她带着自己的鸡舌香和神奇的不能被火燃烧的布(火浣布)。”戈雷金娜指出:“在这个不大的故事中集合了民间文学的神话主题和仪式因素。传奇妻子可能来自天上或者地下的世界,但准确地说,她永远是来自彼岸世界,这世界是原初的,但就一切表象来说,它是死亡的世界。”[24]
戈雷金娜指出:“在3-6世纪短篇小说中反映的不仅是重新思考的过程,而且遗忘和去掉了一些以往关于神奇妻子的同一情节所必须的成分。”她说:“神奇的姑娘无论从哪里来,总是随身带着礼物,本领和神秘的知识。但是她已经不赐予不死了。”[25]比如《搜神记》中弦超梦遇“天上玉女”的故事,那玉女就对男主人公说,与其交往“不能有益,亦不能为损。”戈雷金娜写道:“看来正是不死或者没有疾病的长寿,这些只能由神来赐予。”她说:“在3-6世纪短篇小说中,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拒绝‘女主人’、女神或者女死人的爱情。”而“他也因此不会死。”[26]
戈雷金娜写道:“在与野兽妻子结婚的故事中,当‘女主人公’得到了自己被偷去的衣服以后,婚姻就解体了”。而“与天女婚姻的崩溃则是由于禁令被破坏”,“违反了禁忌就引起了婚姻的解除。”[27]她指出:“因为违反禁令而解除婚姻是这种类型情节主题的稳定因素”,仙女留给人类丈夫的,“通常都是珍贵的东西:珍珠、金子、贵重的布”等等。而早期民间文学里的礼物主题——“获得文化财富或能力的主题”,在这里“被替换了”。这就又一次显示了中世纪中国短篇小说的世俗化倾向。戈雷金娜还特意提醒读者注意:“我们天上的姑娘在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来到主人公身边,她还出现在正月十五日。所有这些日期,都是传统节日。”联系到戈雷金娜后来在《太极——1至13世纪中国文学与文化中的世界模式》一书中所说:“由世界的许多参数模式化了基本的民族图画,呈现为对天空的中央部分和在由古代和中世纪文化的基本参数奠定的民族历法中具体化了的对时间认知的概念”[28],可知她的这一提醒预示了她后来关注中国古代占星术、祭天仪式与文学关系的研究思路。
戈雷金娜还拿古代人神婚姻神话与3-6世纪娶仙女小说做了比较。她说:“在神话中,主人公为了神药来到地下的世界,而如果他在途中与仙女结婚,那只是为了减轻自己的任务。”“在3-6世纪短篇小说中则是另一种画面:所建立的是与神话类似的主题,但它们被写成是另类的,它们的结构与神话类似:婚姻没有结束叙述,也没有幸福的结尾。”[29]她进一步分析说,娶仙女小说的情节结构一般有两类,一种是:“1)主人公由于旅行或者迷路而偶然地进入另一个世界;2)与另一个世界的姑娘结婚并从妻子那里得到礼物。”或者是:“1)奇异女人出现在主人公面前;2)从妻子那里得到礼物。”[30]也有的故事还有继续发展,如“为基本叙述补充上奇异伴侣后来送礼物的故事”。[31]戈雷金娜指出:“在神话中主人公获得文化财富就带着礼物回到人间。”而“在3-6世纪的一些小说中对这一主题有更为复杂的加工。”“被赐予的对象来到地上,成为故事源头真正性质的证明。需要了解这些对象,并且为主人公本人所承认”[32],于是就有了情节的进一步发展,开始了新的故事进程。她以《卢充》和《谈生》两个故事为证明:《卢充》中主人公把从鬼魂姑娘那里得来的金杯拿到集市上去卖,被人认了出来,于是找到死去的崔少府女儿的尸体,从而使青年被承认为这家人的亲戚;《谈生》的主人公到雎阳王家去卖女鬼给的礼物——一条镶嵌着珍珠的裙子。王父认出这是自己女儿的裙子,怀疑青年盗墓了。等打开坟墓,看到女儿的裙子还在棺材里,最后结局就是主人公成了王家的女婿。戈雷金娜根据这些故事划分出“从主人公回到人间开始的情节大纲的基本进程。”那就是:“1)卖(或者展示)礼物;2)被控告偷窃;3)检查指控;4)去掉罪名;5)接受主人公为女婿或亲戚。”[33]她在这里采用苏联俄罗斯著名民俗语文学家B·Я·普洛普(Владимир Яковлевич Пропп ,1895~1970)在《民间故事形态学》(Морфология сказки)中提出的叙事功能分析方法,指出上述小说中“这个新的运动开始于第ⅩⅩⅢ(23)功能。”*普洛普将民间故事归纳为31种功能:其第23个功能是 无识英雄 (unrecognized arrival):英雄归返故里或远赴异乡,却无人识得。小说《卢充》的情节发展大纲,套用普洛普的叙事功能划分就是:
ⅩⅩⅢ.英雄回家,到市场或去见姑娘的父亲。
ⅩⅩⅤ.英雄展示物品,而被怀疑这东西是他偷来的。
ⅩⅩⅦ.出示了证明他无罪的证据,解除了对英雄的怀疑。
ⅩⅩⅨ.英雄被了解,被亲戚承认了。
ⅩⅩⅩⅠ.英雄被承认导致他社会地位的改变。
由此,戈雷金娜得出结论说:“与仙女结婚主题的中心部分是按照神话逻辑原型大纲的模式化,在其基础上是在地下世界获得文化财富的神话情节的套版。我们确信,在神话中实际发展着从幸福的开头到悲剧的结局。我们还确信,3-6世纪的神话小说添加了一些最初的情境,而正是主人公混进了地下世界,某种程度上使婚礼本身在地下世界有了地位。这样就使这个提纲有了某些变形。主人公从仙女那里得到礼物激发了一系列新的情节进程。”[34]戈雷金娜指出:“与故事不同,3-6世纪短篇小说里的叙述是单线的,短篇小说只围绕着主人公的行为。”[35]她说:“可以得出结论,这种新的情节运动来自于英雄获得礼物的因素,和他按照B·Я·普洛普对故事所发现的、被他定义为‘另一种叙述’的那种大纲模式化地出现在人们中间。”[36]戈雷金娜写道:“在我们面前的已经是稳定的情节组合,某种情节构成的法则,它反映的正是在故事中和带给另一些叙述散文形式的普遍模式。”[37]通过对娶仙女主题小说的考察,戈雷金娜得出的结论是:“如果3-6世纪短篇小说的核心是按照神话大纲的模式化的与仙女结婚,那么姑娘礼物实现的情节片段就是按照B·Я·普洛普所说的故事大纲的模式化。”她说:“在3-6世纪短篇小说中没有幸福的故事结局,甚至幸运的结尾也带有一些悲剧的性质,而可能正因为如此,在这些小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8-9世纪的中篇小说也带有相应的悲剧的色彩。”[38]
K·И·戈雷金娜运用民俗学视角和研究方法对中国六朝志怪小说情节母题的上述解读,为古典文学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蹊径。她上溯原始神话传说和巫术仪式,下接后世小说情节的演进,从而使中国古代小说题材与形象体系的发展,成为一个有规律可循的过程。戈雷金娜的研究一方面揭示了作为古代中国人精神产品的中国古典文学与世界各民族文学相通的人类共同的文化基因,同时又指出了中国文学区别于其他民族文学的独特的精神气质与审美取向,从而不仅有助于中国文学被世界各国人民理解和接受,同时也有助于中国文学工作者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本民族文学遗产的优良传统,永葆中国文学鲜明的文化个性和民族特色。尽管我们不一定同意戈雷金娜的每一个具体结论,但对她所做的开拓性工作,必须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借鉴吸纳。
[1]К·И·戈雷金娜,В·Ф·索罗金.中国文学研究在俄罗斯[M].莫斯科: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学出版公司,2004.21.
[2][3][4][5][6][7][9][11][12][13][14][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9][30][31][32][33][34][35][36][37][38]К·И·戈雷金娜.中世纪中国短篇小说:8-14世纪情节的起源和进化[M].莫斯科:科学出版社东方文学总编室,1980.3.3.3.6.43.43.43-44.44.44.44.45.45.46.46.46.47.47.48.48.48. 48-49.49.49.52.52.53.53.53-54.54.55.55.55-56.56.
[8]E·M·梅列金斯基.大洋洲各族的叙事民间文学·大洋洲的故事与神话[M].莫斯科:科学出版社,1970.32.
[10]E·M·梅列金斯基.婚姻:它在民间故事结构中的功能和位置[M].苏联结构主义民俗学,海牙-巴黎:1974.转引自К·И·戈雷金娜.中世纪中国短篇小说:8-14世纪情节的起源和进化[M].莫斯科:科学出版社东方文学总编室,1980.44.
[15]Л·П·思切夫,B·Л·思切夫.中国服装[M].莫斯科:科学出版社东方文学总编室,1975.27.
[28]К.И.戈雷金娜:太极——1至13世纪中国文学与文化中的世界模式[M].莫斯科:俄国科学院东方文学出版公司,1995.5.
【责任编辑:周 丹】
2016-11-07
本文系教育部重点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民俗文化在东北亚的传播研究”(项目编号: 10JJDZONGHE011)阶段性成果。
李逸津(1948- ),男,天津人,教授, 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论及中俄文学关系研究。
I106.7
A
1673-7725(2017)06-0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