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养老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2017-03-11任蜜林
任蜜林
儒家的养老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任蜜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儒家对于养老有着深入的思考。就个人层面来讲,儒家非常强调孝的思想;就国家层面来讲,儒家认为老人在理想政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担任着教化的职责。在具体落实上,儒家也提出了很多相应的养老措施,从而使其养老思想不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且在实践上能够得以具体落实。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我们的养老制度有着很多不完善之处。儒家的养老思想对于现代社会的养老制度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儒家;养老;孝;政治地位;养老制度
儒家一直以人作为其思想理论的中心,因此,儒家对于养老也有深入的思考。就个人家庭来讲,儒家非常强调孝的思想。在他们看来,孝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就国家层面来看,儒家认为在理想的国家中,老人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担任着教化的职责。而且一个国家治理的好坏,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是否能够满足。
一、儒家养老的政治地位
儒家对于老人非常重视,其认为在理想政治中,老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孔子述说自己的理想时说:“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朱熹注曰:“老者养之以安,朋友与之以信,少者怀之以恩。”可见老人能否安康是孔子理想的一个重要标准。
孔子的这种思想在《礼记》中有着进一步的体现,《礼记·礼运》说:
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喟然而叹。仲尼之叹,盖叹鲁也。言偃在侧曰:“君子何叹?”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礼运》一般认为是子游或子游弟子所作。如康有为说:“著《礼运》者,子游。”[1]郭沫若说:“《礼运》篇,毫无疑问,是子游氏之儒的主要经典。”[2]过去大多学者对于《礼记》的记载多有怀疑,然而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发现,《礼记》中的许多内容被证实确实出自孔子弟子或再传弟子,如郭店竹简中的《缁衣》。因此,《礼运》出自子游的说法也是比较可信的。
此段话记载的子游与孔子的对话,即使不一定是真实的历史,但也反映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理想。《礼运》把社会分为“大同”和“小康”两种。在它看来,“大同”社会是大道运行的时代。在那个时代,天下为公,选取有贤德和能力的人出来管理国家,他们都讲信用、求和睦,因此,人们都“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者能够终其天年,壮者能够发挥自己的能力,幼者能够快乐成长。那些鳏寡孤独之人也能得到很好的生活。男女都能各得其所,财产等都不必私藏,没有盗贼祸乱。与“大同”相对的是“小康”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天下为家,即各个家庭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只靠各种礼仪制度来规范社会之间的关系。在《礼运》作者看来,在“小康”社会中,人人都会感到不安。
可以看出,“大同”社会是《礼运》作者向往的理想社会。在这种社会里,老年人能够得到很好的赡养,终其余年。鳏寡孤独之人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所谓“鳏”就是年老无妻或丧妻的男子。“寡”指的是年老无夫或丧夫的女子。“孤”指的是年幼丧父的人。“独”指的是年老无子女的人。可以看出,这里涉及了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对于这些人,在“大同”社会里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安排。
孟子也认为行仁政先要从以上四类人开始,其说:“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这是说,施行仁政应该从天下这四类最需要照顾的人开始。其中有三类都涉及老年人。相反如果对老幼病残之人不好好照顾,在孟子看来,那就是暴政。他说:“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孟子·梁惠王下》)因此,在孟子看来,能否很好地对待老人是国家政治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他说:“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孟子·告子下》)这是说,一个国家如果土地开辟,田野治理,赡养老人,尊重贤人,有本事的人处于管理国家的位置,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得到称赞。反之,一个国家如果土地荒芜,遗弃老人,失去贤人,骄傲自满、没有本事的人处于管理国家的位置,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得到谴责。
荀子也把能否赡养老人作为国家治理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他说:“强胁弱也,知惧愚也,民下违上,少陵长,不以德为政,如是,则老弱有失养之忧,而壮者有分争之祸矣。”(《荀子·富国》)而圣人的职责就是让“少者以长,老者以养”,其说:“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男女不得不欢。少者以长,老者以养。故曰:‘天地生之,圣人成之。’此之谓也。”(《荀子·富国》)
到了汉代,董仲舒也认为如何对待老人是王道政治的一项基本要求。他说:
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人足,无怨望忿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疾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抵虫不触。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虚,书衣裳而民不犯。四夷传译而朝。民情至朴而不文。(《春秋繁露·王道》)
在他看来,理想君王治理天下,不把老百姓当作治理的对象。他们治理天下,收取很少的税费,教以仁爱,使以忠信,敬重老人,不占用老百姓农忙时间,役使老百姓一年不超过三天。因此,在那个社会中,老百姓都过得非常幸福,自然界也出现了很多祥瑞。
董仲舒还把养老与五行思想联系起来,他说:
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气燥浊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浊而黄。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复得木。木用事,则行柔惠,挺群禁。至于立春,出轻击,去稽留,除桎梏,开门阖,存幼孤,矜寡独,无伐木。火用事,则正封疆,循田畴。至于立夏,举贤良,封有德,赏有功,出使四方,无纵火。土用事,则养长老,存幼孤,矜寡独,赐孝弟,施恩泽,无同土功。金用事,则修城郭,缮墙垣,审群禁,饬甲兵,警百官,诛不法,存长老,无焚金石。水用事,则闭门闾,大搜索,断刑罚,执当罪,饬关梁,禁外徙,无决堤。(《春秋繁露·治水五行》)
在董仲舒看来,木、火、土、金、水用事各七十二日。在五行各自用事的时候,君王治理国家都要按照相应五行的要求。其中土用事的时候,要“养长老”,金用事的时候,则要“存长老”。这也反映了董仲舒的政治思想对于老人的重视。
《韩诗外传》对孔子的“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思想做了进一步的阐发,其卷四说:
昔者先王审礼以惠天下,故德及天地,动无不当。夫君子恭而不难,敬而不巩,贫穷而不约,富贵而不骄,应变而不穷,审之礼也。故君子于礼也,敬而安之……是故穷则有名,通则有功,仁义兼覆天下而不穷,明通天地、理万变而不疑,血气平和,志意广大,行义塞天地,仁知之极也,夫是谓先王审之礼也。若是,则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如赤子之归慈母也。
在《韩诗外传》看来,君王只有在明白“礼”的情况下,才能达到“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的理想状态。这实际上把孔子理想的实现进一步明确化了。
刘向的《说苑》则以故事的方式说明“养老”对于政治治理的重要作用,其说:
高宗者,武丁也,高而宗之,故号高宗,成汤之后,先王道缺,刑法违犯,桑谷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武丁召其相而问焉,其相曰:“吾虽知之,吾弗得言也。闻诸祖己,桑谷者野草也,而生于朝,意者国亡乎?”武丁恐骇,饬身修行,思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明养老。三年之后,蛮夷重译而朝者七国,此之谓存亡继绝之主,是以高而尊之也。(《说苑·君道》)
这是说殷商高宗的时候,没有好好治理国家,出现桑树、谷物同时生长在朝廷,并且七日就长得非常大的灾异。高宗问他的大臣是怎么回事。大臣回答说,这是国家灭亡的凶兆。高宗听了之后非常害怕,于是励精图治,好好治理国家,其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明养老”。结果三年以后国家大治,蛮夷之国纷纷前来朝贡。
可以看出,如何对待老人是儒家政治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就是说,对待老人好坏与否关系到儒家理想政治的实现。
二、儒家养老的具体措施
既然“养老”是儒家政治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它是如何实现的呢?在儒家看来,“养老”的实现可以分为个人家庭和国家社会两个层面。二者不是截然分开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展开。其是一个从个人家庭向国家社会展开的过程。
从个人家庭层面来讲,儒家非常重视孝道的培养。在《论语》中,我们能够看到孔子对于“孝”有着非常深入的论述。孔子认为,子女赡养父母,并不仅仅是满足父母的生活需求。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是说,赡养父母并不仅仅是满足他们的生活要求,关键还在于能不能敬重他们。如果不能敬重,那么与饲养动物有什么区别呢?因此,孔子特别强调礼在赡养父母中的重要地位。《论语·为政》说:“孟僖子问孝。子曰:‘无违。’……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是说,“孝”就是要不违背礼节,父母在世的时候,要以礼相待,等他们去世的时候,同样要以礼安葬、祭祀。
孟子也说赡养父母关键在于“养志”。《孟子·离娄上》说: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所谓“养志”,也就是赡养父母要以礼待之,而不是仅仅满足他们的物质需求。
孔子之所以这么看重“孝”,在于其是实现“仁”的基础。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孔子弟子有子也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與!”(《论语·学而》)不但如此,“孝”还是政治治理的基础。《论语·为政》说: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这是说,孝悌这种品德用于政治就可以把国家治理好。这已经使“孝”由个人家庭层面扩展到国家社会层面。
传为曾子所作的《孝经》继承了孔子的思想,并对其系统化。其认为孝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并且认为“孝”可以用到治理国家上,“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孟子也说:“尧舜之道,孝悌而已。”(《孟子·告子下》)这同样肯定了孝悌对于治理国家的作用。实际上,在孟子王道政治中,孝悌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孟子·梁惠王上》说: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在孟子看来,贤明的君主,必须能够使得老人得其所养,否则不配称作贤明的君主。他说:“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滕文公上》)
可以看出,安顿老人是孟子王道政治的重要内容。在孟子看来,善于对待老人,则天下的仁人都会归服自己,那么仁政也就实现了。《孟子·尽心上》说: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己归矣。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所谓西伯善养老者,制其田里,教之树畜,导其妻子,使养其老。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不暖不饱,谓之冻馁。文王之民,无冻馁之老者,此之谓也。”
所谓“善养老”就是老人能够穿帛、吃肉,教导他们的子女,以赡养老人。
除了上面讲的个人家庭层面、国家社会层面的措施外,《礼记》对于“养老”还有一些具体的礼仪制度,如《礼记·王制》说: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
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
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冔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
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将徙于诸侯,三月不从政。自诸侯来徙家,期不从政。
《礼记·内则》说: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凡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者使人受。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违寝,膳饮从于游可也。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凡自七十以上,唯衰麻为丧。
以上礼仪制度虽然未必是历史的真实反映,但反映了儒家的养老思想。《礼记·曲礼上》还说老人到了一定岁数,即使犯了罪,也可以不加以刑法处置,“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这些都体现了儒家对老人的重视。
在《周礼》中,我们也能看到类似的思想,如《地官司徒》说:“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这把“养老”作为安养万民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外,《周礼》还有专门负责养老的官员,《地官司徒》说:“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槁人:掌共外内朝冗食者之食。若飨耆老、孤子、士庶子,共其食。掌豢祭祀之犬。”
综上可知,儒家对于“养老”有着比较深入的探讨。在他们看来,“养老”关系到政治治理的好坏。而“养老”又有个人家庭层面和国家社会层面的不同。在以宗法制为基础的儒家思想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正因为如此,所以儒家非常重视老人对于国家政治的作用,《礼记·祭义》说:“长民者,朝廷敬老,则民作孝。”《大学》说:“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三、儒家养老思想的现代意义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儒家思想的传统社会根基几乎不存在了。在现代化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老龄化是现代化过程中所带来的一个产物。据第六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1.78亿人,占总人口比例13.26 %;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人,占8.87 %。这表明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由于传统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新的健全的养老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因此,养老是老龄化社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其在城市和农村有着不同的表现。在城市,其表现为子女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老人,造成老人生活空巢化。在农村,其表现为农民工入城打工,致使很多老人、儿童留守农村无人照料。甚至农村老人自杀现象非常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从传统儒家思想中汲取营养,发挥其在健全现代养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看来,现代养老制度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传统儒家思想:一是倡导儒家的孝道文化,从小培养子女的孝道思想,树立他们孝顺父母、尊敬老人的思想观念。二是对于到达一定岁数的老人,国家应该从制度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并尽可能给他们提供精神上的帮助。三是应该充分发挥老人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使他们觉得能够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体现他们的价值,从而让他们觉得生活有意义。如果能够充分吸取传统儒家养老思想的精华,把其与现代养老制度充分结合起来,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养老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1] 康有为.康有为全集:第二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316.
[2] 郭沫若.十批判书[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132.
(责任编校:卫立冬 英文校对:吴秀兰)
Confucian Thoughts of Supporting the Aged and Their Modern Significance
REN Milin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Confucianism has a deep thinking on supporting the aged. On a personal level, it emphasizes filial piety very much; on the national level, it holds that the aged have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ideal politics and that they undertake the civilizing work. In the concrete implementation, it also puts forward a lot of corresponding measures of supporting the aged so that the thoughts of supporting the aged not only can stay at the theoretical level but also can be implemented in practice. In modern society, our system of supporting the aged has many imperfections. Confucian thoughts of supporting the aged undoubtedly have important reference significance for it.
Confucianism; supporting the aged; filial piety; political status; system of supporting the aged
10.3969/j.issn.1673-2065.2017.06.006
任蜜林(1980-),男,山西曲沃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
B222
A
1673-2065(2017)06-0037-05
2017-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