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信念伦理与坚定文化自信
——论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文化建设问题
2017-03-11郭良婧
郭良婧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 南京210023)
重建信念伦理与坚定文化自信
——论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文化建设问题
郭良婧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 南京210023)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火车加速拐弯式”的转型期,而加速拐弯所引发的社会超速世俗化和市场化已经给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论述意义重大,是当代中国转型期文化建设的方向性指导。我们要摆脱文化自卑,坚定文化自信,重中之重是要重建信念伦理。信念伦理的基本特征是:以信仰或信念为终极道德目的和最高行为规范,以道德伦理的理想价值为终极道德伦理的价值评价标准,借助于道德文化传统的理想范型、道德先贤、道德典范或道德先进的范例化或道德类型学研究,来阐发、论证和确立一整套基本道德伦理规范和伦理学基本理论。在当前,重建信念伦理对于我们整个民族坚定文化自信有着紧迫且重大的意义。重建信念伦理的有效路径主要是:积极回望自身文化的优良传统;开放学习和借鉴其他文化。
信念伦理;文化自信;当代中国;社会转型
回顾中国近百年来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轨迹,如果要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客观状态进行一个文化诊断的话,那么最为精辟和直观的观点应当是: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火车加速拐弯式”(万俊人教授语)的转型期。根据这种诊断,社会转型期既然有如火车拐弯,那么按照常识,社会发展理应减速,然而事实却是“中国号”现在仍在加速前进。这必然会导致社会的某些方面偏离正轨,尤其是加速拐弯所引发的社会超速世俗化和市场化,已经给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这种冲击和挑战,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信念伦理的极度缺乏。诸多的社会道德案例和现象,如“小悦悦”事件、“范跑跑”事件等等,不仅明确透显出当前中国社会道德感的缺失,更重要的是已深刻开示出国人内心信念伦理的极度缺乏,因而重建信念伦理极为迫切而重要。目前,正值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和阐发的文化自信思想无疑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为我们当前的文化建设指明了全局性的目标和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继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之后,创新性地提出了第四个自信即文化自信,并且尤其突出强调文化自信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价值,这表明了我们整个国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进一步的深层理解,深刻喻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自信的主旨涵义。目前,我国各个学术领域的众多学者虽然已经开启了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文化自信思想的研究,但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亟待进一步大力拓展。而要充分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摆脱我国近代以来的文化危机,坚定文化自信,一个最重要的长远使命就是重建我们的信念体系和理想,这一使命的重中之重则在于重建信念伦理。笔者在此不揣冒昧,试就重建信念伦理与坚定文化自信这一问题作一次尝试性的检视和阐述,期待方家教正。
一、文化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的文化自信思想是逐步发展和丰富的。2014年2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他指出要“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2014年3月7日,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他强调“我们要坚定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最根本的还要加一个文化自信”;2014年10月15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他重申:“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2014年12月20日,在和澳门大学学生座谈时,他明确指出:“建立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还有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基础”;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他强调:“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持文化自信”;2016年7月1日,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他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并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深刻、思想丰富,阐明了文化自信的意义价值、基本内涵和重要地位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四个自信”创造性地丰富了“三个自信”的格局和视野,并对文化自信赋予了在“四个自信”中的核心和前提的重要地位,这是对于我们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文化建设的开创性理论创新和指导性实践纲领。
毋庸讳言,文化自信之所以成为现时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一个迫切问题,最深层的根源在于我们在客观上存在“文化不够自信”或者说“今天不够有文化自信”的现象,这也正是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危机的一个基本特征。“文化不够自信”的表征可以见诸诸多近现代的历史事件中。中国社会近现代的发展历程,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也正是中国文化从自信走向不自信,再到今天还不够自信的历程。纵观历史,中国传统文化的命运和西方文化的命运迥然不同,近代一百多年来,我们的民族在文化上是带有某种病态性倾向的,甚至深深陷入了间歇性的“文化自虐”(万俊人教授语)。从五四运动到“文化大革命”,国人一直在进行自己的“文化战”,一直在进行包含批判自身的文字在内的一系列文化自残行为,而批判的主体恰恰就是中国所谓的广大知识分子。一个民族的文化人如此厌恶自己的文字和文化,这是世界范围内所绝无仅有的,因而是非常令人震惊和感到悲哀的一种文化现象。无可置疑,传统文化中有一定的消极的、不能与新时代相宜的成分,近代以来对其进行的各种批判也不能简单化地全盘否定,但是一味地把我们国家的曾经落后完全归罪于传统文化的所有言论和行为,显然带有强烈激进主义的倾向。所有偏激地全盘否定整个传统文化和全部儒家价值理念的学术层面的那些现象和做法,究其原因都在于没有真正理解和弄清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标准何在。陈来教授曾深刻剖析了我国历史上所出现的辨别传统标准的偏颇之处,并归结出四个方面的偏颇:“一是以富强为唯一标准”,“二是以科学、民主为唯一标准”,“三是以文化为意识形态”,“四是价值理性视野的缺失”*参见陈来:《守望传统的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2016年第4期。。这四个方面的偏颇可以说是我国20世纪全面反传统思潮长期持续的根本原因所在,而在这样的偏颇标准下,实践中所产生的直接恶果就是形而上学地全盘否定传统文化,从而严重削弱了中华民族应有的内在的文化自信,继而直接导致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精神文化家园的虚无和伦理道德温度的降低。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这是举世公认的一个伟大成就;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儒家文化所涵盖的国家和地区,也大都以极快的发展速度实现了现代化。凡此足以证明,我们长期以来的文化自卑甚至是自虐,是有失偏颇并亟需纠正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文化自信是当今摆在国人面前亟待解决和迫在眉睫的文化课题,所有现时代的学术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群体,应该祛除心中对于传统文化的对峙层面的因素,抛弃一切不应有的带有感情冲动性质的批判和否定,理性地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性继承、创造性发展,理性地恢复和坚定对自身文化的自信。
坚定文化自信是当代中国文化自身发展的螺旋上升的内在需求和必然呼唤,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对文化建设提出的时代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不断强调文化自信,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如果没有文化自信,那么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就无疑成为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因而是不可能实现的。文化自信,简而言之就是对我们中华民族文化具有应有的肯定底气和信念笃定。只有具备和坚定了文化自信,才能进一步激发出全体人民对真善美的精神世界的价值追求,鼓舞起拼搏进取和全力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深层动力和勇气。如果一个民族对于自己的历史和文化都没有信念,是无法去创造有足够自信的制度、理论和道路的。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制度之源,是我们道路选择的一个前提条件和历史渊源,也是我们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来源之一,甚至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来源之一。因而,我们在今天要深刻认识到,没有文化自信就没有其他三个自信,没有文化自信就不可能谈论如何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某种程度上说,如何坚定文化自信,实际上关乎我们如何走出近代以来一百多年的中华文化的深重危机,而只有当真正坚定了文化自信,我们才能真正走出近代一百多年的文化噩梦,重新树立我们中华民族自身的文化信念、文化理想和文化志向。
二、信念伦理
要坚定文化自信,一个最为重要而长远的使命就是重建我们的信念体系和理想,而这一使命的重中之重则在于重建信念伦理。目前来看,社会超速世俗化和市场化所导致的信念伦理缺乏的问题,已经日益凸显且亟待解决。在当前特殊的社会转型期,强调和实施重建信念伦理,对于我们整个民族尽快坚定文化自信,有着紧迫且重大的意义。透视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的整个历程与当代社会道德文化层面的客观现状,不难发现,信念伦理的普遍缺乏已经在整个国家的各个领域都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今整个中国范围内伦理道德温度的大幅降低,正是信念伦理普遍缺乏的现实症候与客观呈现。从社会角度而言,信念伦理的普遍缺乏必然触发人们对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诸多负面情绪,具体表现在,社会各方利益暂时无法得到有效的协调,致使人们缺乏应有的公平感和安全感,从而对当下的伦理建构信心严重不足。从个体角度而言,信念伦理的普遍缺乏表现在精神境界的不断下降,一些成员无视法律规范和伦理约束,不惜通过损害他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而去寻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无论是从社会角度还是从个体角度去看,当代国人的伦理底线仍处于不断后撤的态势之中。当然我们无需去反对一些学者提出的探究并建立一个具有普遍应用意义上的底线伦理的主张,但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坚守住真正的底线。当我们失去理想失去信念的支撑,底线就会不断后撤,道德的底线最后就变成了非道德。一切背弃道德的恶都成为可原谅的事情,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清晰的是非概念了,而没有清晰的善恶价值评判标准和导向是最可怕的,所以即使是为了坚守住道德的底线,我们也需要重建我们的信仰,重建我们的信念伦理。这是后“文化大革命”时代中国社会没有解决好的一个大问题。后“文化大革命”时代,我们发现自己过去选择的现代化道路是有问题的,必须予以改变和重新矫正,然而即使我们已经意识到了整个近现代以来中国文化所选择的方向和道路是错误的,但是我们没有指明像经济和政治建设那样,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重建我们的文化。前“文化大革命”时代的文化道路走不通,那么后“文化大革命”时代又应该建设怎样的文化和理想?我们可以抛弃乌托邦,但是我们不可能也不可以没有理想的生活。
德谟克利特说过,如果吃饱喝足了是最大的幸福,那么猪才是最幸福的。在他看来,物质层面的快乐是无法实现长久的快乐体验的。这种追求物质层面的短暂快乐之后,还会不断刺激和加剧人的欲望膨胀,使得人们不知不觉地一直处于新的欲望产生而又得不到满足的无形痛苦的包裹之中,因而德谟克利特进一步明确主张:“应该只追求高尚的快乐”*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3页。,而不应该追求一切种类的快乐。他鼓励人们去努力追求精神的快乐,以体验到真正的幸福。由德谟克利特的观点可知,我们绝对不能够不知不觉地退回到所谓动物层面的那种本能的幸福,我们需要在精神层面上有所追求。当然,这种追求绝不应是虚无主义的、消极的、简单的理想。尼采也认为,理想的追求对于人类而言是必需的。他明确指出,即使人类的理想是虚无的,较之于没有理想也要略微充实一些。由此,尼采主张人是惧怕空虚的,必定需要某种东西来予以填充,用他的话说就是:“人需要一个目标,人宁可追求虚无也不能无所追求。”*尼采:《道德的谱系》,周红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6页。因此,我们不仅要坚持尼采所持有的人要有所追求的观点,还要进一步倡导人要有积极意义上的健康、进取、充实的理想追求。我们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老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所以我们要重建理想,并不等于说重建过去的乌托邦和泛理想主义,我们需要精神和方向,需要仰望星空,需要重建信念伦理。
要重建信念伦理,首先必须明确信念伦理的基本内涵。在此,有必要先界定一下什么是信念。信念是一种具有充足理由的“坚信”或“相信”,是一种真理性确信。这种真理性确信以实践判断和知识理性为基础。在此还有必要探讨一下信念和信仰的区别和联系。信仰是指一种价值承诺或价值理想,其前提是特定社会文化群体和生活于该社群文化条件下的个体的共同价值目标期待。一般而言,二者似乎难以区分,因为主体的承诺坚定性和意愿性承诺是二者所共有的特征,但是深入剖析,仍可辨明其差异之所在。信仰是超理性的或非理性的,价值的理想性和文化的根源性意义更为凸显;较之于此,信念首先是而且必须是有理由的或理性的,真实可靠性或知识的真理性意义更为凸显。当然,二者都指向于人们对崇高价值目标的敬仰和追求,在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相互交融而共同存在。真诚的精神信仰和理想信念是整个人类文化所必需的,否则人类必将陷入非人性的病态的社会泥潭。从非宗教的角度而言,信念和信仰具备一定的精神家园的意义和价值,为人类生活提供价值追求的动力和目标。海德格尔认为,人类一旦没有了信念和信仰的家园,就必然沦落为无家可归的“存在者”。对于人类而言,信念和信仰的确具备“家的意识形态”的特质*参见万俊人:《现代性的伦理话语》,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3~146页。。
信念伦理源于马克斯·韦伯的论述。众所周知,现代西方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对于近代前夕“新教伦理”作为西方资本主义发展之内在精神原力给予了积极评价。韦伯认为,宗教伦理特别是经过宗教改革运动而产生的新教伦理,非但不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反而堪称其内在的重要促动因素之一。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精神就是源于主体内心价值信仰的精神因素,其中“目的性价值”、“上帝之理想”等观念,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产生过巨大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在韦伯看来,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都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责任伦理侧重于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而信念伦理更侧重于行为的善的动机。但是信念伦理并非是放任行为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无视行为的结果,哪怕其动机是纯善的,而只是说信念伦理因为一定信念的坚持所导致的行为结果只能如此。事实上,韦伯是主张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结合的,因为二者有一个最大的相通之处,这就是都追求主体行为的善的道德价值。
我国学者观念世界中的信念伦理,大多是表象层面的对伦理道德文化的遵守和服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广义的信念伦理是包含宗教伦理在内的一切以信仰或信念系统建构起来的、理想性形上伦理或伦理学理论。纵观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不难发现,现代宗教伦理对现代西方文化和道德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最终是以建立新的信仰道德和理想信念为旨归和发生作用的。狭义的信念伦理是指一般伦理领域内与传统的美德伦理、规范伦理、现代分析伦理(或称“元伦理学”)相比较而言的伦理类型,它是一种基于某种特定信仰或信念系统而建构起来的、理想性形上伦理或伦理学理论。信念伦理的基本特征是:以信仰或信念为终极道德目的和最高行为规范,以道德或伦理的理想价值(或韦伯所说的“目的性价值”)为终极道德伦理的价值评价标准,借助于道德文化传统的理想范型、道德先贤、道德典范或道德先进的范例化或道德类型学研究,来阐发、论证和确立一整套基本道德伦理规范和伦理学基本理论。
从道德类型学的视角来看,元伦理、规范伦理和美德伦理都是从各自独特的角度对伦理学予以探究的学术分支,三者在观点论证、体系构建和方式视角等方面各有所长。严谨的道德论证方法是元伦理所长,本质把握现代社会道德生活是规范伦理所长,洞彻人类自我价值生活的目的论是美德伦理所长*参见万俊人:《道德类型学及其文化比较视境——兼及现代伦理问题与罗尔斯和麦金太尔对话》,《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6期。。但是目前的道德生活对道德类型学的需求似乎还不止这三者,信念伦理已被重新呼唤出来并有望成为与元伦理、规范伦理和美德伦理并驾齐驱的伦理(学)类型。若对信念伦理加以深入研究,并使之与其他道德类型学彼此互补相融,将是大有裨益的。这种对话平台的建构和整合,或许有望成为我国伦理学领域崭新的未来时代课题的方向性旨归。
信念伦理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展示它对于坚定我们的文化自信,以及对于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生活的独特意义和价值。同时,针对伦理学学科而言,信念伦理很可能不仅仅是现代社会所亟需的营养,也很可能是伦理学自身获得新的发展的一个崭新的起点。
三、重建信念伦理以坚定文化自信
既然信念伦理处于极度缺乏之境,同时重建信念伦理又是目前我国坚定文化自信所亟需的伦理营养成分,那么如何重建信念伦理,就成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道德现实问题。在笔者看来,重建信念伦理的有效路径主要是:
首先,积极回望自身文化的优良传统。要想通过重建信念伦理来坚定文化自信,就应该重新认识我们的历史和文化,尤其是重新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要重新恢复我们对历史、对传统的连贯完整的记忆,而不只是局限于某一个侧面或某一个阶段。真正的文化自信一定是建立在对自身历史文化传统之自信的基础之上。希尔斯在《论传统》一书中所讨论的主要就是文化传统*详见希尔斯:《论传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而文化传统具有民族的属性,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核心和灵魂。在中国,我们比希尔斯更应强调文化传统和民族生命的密切关系,因为文化传统有很重要的作用,这个作用就是能够构成文化的连续性。文化的传承发展主要是靠传统来维系,它构成了历史文化的历史连续性。对于重新审视和反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所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曾多次予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民族发展史的高度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列于中华各种文化之首,他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人民日报》2014年2月26日。,“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日报》2014年5月5日。。在重新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必须合力推进我们中华传统伦理文化的现代性转化的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的发展趋势,必然潜在地要求客观接纳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自身的传统文化。唯有中国传统伦理的现代性转化的实现,才能赋予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以深厚的文化基础和营养。伦理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明特征,如何在新时期新环境下进行返本开新,是我国伦理学人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研究课题。我国目前出现的寻找和回归传统文化的热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主要体现在人们开始自觉地重新反思如何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问题。每一个人,无论承认与否,从其呱呱落地开始,他都是在传统的包围、浸润和熏染中生活的,没有人能够逃离传统。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现代性转化对社会整体以及每一个社会个体的意义和价值,由此显而易见。当然,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必定存有相当程度的异质性,因此任何简单武断地直接把传统伦理文化嫁接到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传统道德文化不可能应付裕如地料理和安顿现代社会人们崭新的道德生活。尽管如此,抛弃传统也是绝对不可取的,对此,麦金太尔曾经提醒说,现代人和现代社会的所谓“现代性”,实际上并不具有“超人”的特质,道德传统并不是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永远地逝去了,相反,人类的前辈和现当代的人们都曾经或仍然需要传统文化的教化和滋养。事实上,在道德困惑愈来愈复杂和激烈的现代,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或者说是必然地把寻求资源的视角重新锁定到传统文化中去挖掘和探求,而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重建当代中国信念伦理所亟需的思想资源,我们切不可妄自菲薄,而应当积极行动起来。相信只要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去不断地寻求,通过发掘和汲取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宝贵资源来助益我们信念伦理的重建,一定能够得偿所愿。
其次,开放学习和借鉴其他文化。真正的文化自信一定是在开放的世界中、在各种文化传统的竞争中得以确立。文化自信并不是关起门来,沉浸在自己的历史回忆之中,夜郎自大般地陶醉于祖先所创造的辉煌成就。我们一方面坚决反对对待自身文化问题上的盲目自卑,另一方面也坚决反对对待自身文化问题上的自我膨胀。生吞活剥的继承和全盘否定的抛弃,都不是对待自身文化传统的正确态度。我们应该充分取鉴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准确定位自身文化在整个人类文化史中的位置。我们要走上人类当代和整个现代文化的舞台,参与一切应该参与的文化竞争,同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风格和类型的文化传统进行直接、坦诚、从容的对话。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然成功地跨越了最大的文化落差,现在是开始与其他文化争芳斗艳的时候了。当然,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我们依然需要学习,因为真正的文化自信,就在于善于并且持久地学习、吸收异质文化的优长从而丰富、完善自身。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文明交流互鉴”主张颇具方法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性,他强调:“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58页。包容性、平等性和多样性应该成为“文明交流互鉴”的主要原则,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当今时代全球格局下文化自信姿态的生动体现。“文明交流互鉴”的意义体现在,通过这种交流互鉴,我们可以客观地审视我们文化的优长和短板,形成应有的自知之明,进而在保持自身文化特点的前提下,积极借鉴世界其他民族和地区各种文化之所长,在促进自身文化健康发展的同时,推动世界文化共同前行。无论我们今后多么强大,学习和借鉴永远都是我们的姿态,要一以贯之地坚持向其他文化学习借鉴,在学习借鉴中不断巩固和增强自己的文化自信。
总之,我们如果能够认清当代中国信念伦理处于普遍缺乏状态的客观现实,同时理解并认同重建信念伦理对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回望自身文化的优良传统,开放学习和借鉴其他文化之所长,那么我们通过重建信念伦理以坚定文化自信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伦理秩序”(项目编号:14BZX088)、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构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伦理秩序研究”(项目编号:14SZB001)、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浙商伦理与苏商伦理比较研究”(项目编号:2011SJD720003)的阶段性成果。
郭良婧,女,哲学博士,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国当代道德与文化建设。
B82-0;G122
A
1002-3909(2017)06-0107-06
裴传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