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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此流逝

2017-03-11摇摇

福建文学 2017年3期
关键词:熊掌闺蜜

摇摇

1

2013年。正午的阳光照耀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在阳光里流转起来。13岁的儿子突然问:“妈妈,你有多少岁?”她照实回答他。他不禁笑叹:“真没有想到,30年前,你还是个15岁的少女呢。”

15岁的初夏。

高二下学期末。她一头短发长到脖颈中间了。一个午后,勉强扎成一小撮马尾巴,挂在脑后。从家里走到一中,抵达教室时,马尾巴上碎短的发,争先恐后地从耳畔滑落。

刚走到座位前面,就听得后面嘈杂中,有一个男生特别刺耳的嘲弄的笑声,意思是这么短的头发也能扎起来?她诧异,嗒然不乐。

循声回头,教室最后一排,站着三两个男生,嘲笑声就发自一个最高个的男生,他那么瘦,可是笑声那么洪亮。他是高一上学期同班过的男生,总是在上课时大声起哄。起哄,让他在班上赫赫有名。

高一下学期,趁文理科分班之际,他远在福州的英明父亲把他调到别的理科班去了。此番他是过来串门的。

此后,他常来串门。洪亮的笑声常在教室上空回荡。直到有一天,班主任把他逐出了教室,从此不再来。

2

16岁的初秋。她上大学。姐姐及其男闺蜜把她送到了学校。然后,带她去了教工宿舍区怡园。怡园有男闺蜜的表哥表嫂,其时,表哥得了肝癌晚期,表哥是她就读的系主任。她只见到表嫂及其婆婆。婆婆做的碎猪肉心蛋饺,是她进大学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东西。

开学不久,一次实验课上得很晚。这次实验课上见到了表嫂,原来她就在系里负责实验方面的事宜。那个黄昏,表嫂的短袖衫上别了黑布圈,想是表哥过世了。

第二天,便在校园南北门中间的甬道上,看到那个善起哄的男生了,高高瘦瘦,穿著夹趾拖鞋,由慢而快,从她面前经过,短袖衫上别了黑布圈。他的背影消失在女生楼女生宿舍楼对面的一座男生楼里。

很快地,她从不同系的一个高中男生那里得知,那个善起哄的男生就是表嫂的儿子,现在土建系。那男生又说:“他说你到过他家。”她的脸面登时碎了一地。她发誓,再也不去他家。

怎么可以如此巧合?这样一个不讨老师喜欢的男生,怎么会是系主任的儿子?这样一个嘲笑过她发型的男生,她怎么可能到过他家?

3

一年,两年,她常常看见他很显眼地从对面宿舍楼疾步走出,看见他特立独行在甬道上,高高瘦瘦,连冬天,走路的样子都像是穿了夹趾拖鞋的,像不修边幅的艺术家,颓唐,招摇。

在大学校园里,她还没有见过,一个男生走路走得这样放肆,不管不顾,不可复制。她也从来没有想过,竟有这等巧合,他总是招摇在她的视线里。

甬道上,明明看清楚是面对面的相遇了,电光石火间,他却别转过脸,突然地,慌慌张张地,疾步而去。

从来不曾打过招呼,形同陌生人。

一年,两年,他的肝胆兄弟圈,也就是一直和她同班的几个高中男生,去外省大学前或者放假后,经过福州,喊她小聚的场合,他必定会出现,因为他总是要做东的。但是,席间,他总是坐着不动,只顾着高谈阔论。其时,他的才情就在洪亮的笑声里显山露水。

大二结束时的那个暑假,一个晚上,她和他的肝胆兄弟圈,在闺蜜家的天台聚会。闺蜜和他一样,只是高一上学期同班过,后来去了文科班。闺蜜有飞扬、野性的青春,可以和他们疯玩,通宵达旦,注定是他们的哥们。

她到达时,男生们忙着起哄其中一个男生。在她的不自在里,突然就瞥见他了,他那么安静地坐着,没有起哄,嘴角有一抹似笑非笑的意味。

她讶异,他为什么回来了?回到他上了大学后就不曾回来过的家乡。

席间,闺蜜说新学期要在校园里展出收藏的火柴火花。他第一个提了很好的建议。

4

大三上学期开学前夕,他没有在外做东,一拨人在他家聚餐,这是她第二次到他家。她全然忘了她的发誓,所以再次吃到他奶奶做的碎猪肉心蛋饺,依然美味。

晚餐后,一拨人在他的书房聊天,书橱里那些藏书,居然都有书皮的。就像小学生每个学期开学时,给新书们包上了新书皮。可是,上了大学,谁还会去包一本新书呢?

但是他不。想是买了极薄的牛皮纸回来,用裁纸刀裁成合适的长度宽度,精心地包上了每一本,再用钢笔在书皮的封面上、书脊上写上书名。那些大字,多么整齐、漂亮;那些大字,是多么多么饱含感情啊。他一定是深深地喜欢这些书的。所以,他跟一拨人说,从不外借。

但是,她一眼看中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不肯移开视线。几秒钟之后,他主动借给了她,并吩咐不能损坏它。她嗒然不乐。本想弃之,可最终还是咬咬牙带走了它。

不久,闺蜜的展出非常成功,给她来信时,对他碎碎赞。那时,她和闺蜜都已知道,他是肝胆兄弟圈里最有才情的一个。

大四上学期开学前夕,他照例组织饭局,在祭酒岭的一家小饭馆,吃到一半时,她突然被墙壁上挂着的电风扇吹得难受,他破天荒地迅速起身,去拉开关线,笨拙地调整风吹的方向。那一瞬,她无端地觉得他1.84米的身高过于高了,太过笨拙。

或者,他是异数?有着奇异的高高瘦瘦,一开口就成为圈子的中心。

最后一个学期。班级去实习时,大学校园里有淡菜引起霍乱的传言,实习被迫中断。返校后,在女生楼门口,她就看见他了,递给她一本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是大学四年,他第一次和她在校园里说话:“借给你看,因为你喜欢马尔克斯。”

5

第二天,暮色四合时,她准备去食堂。刚走出女生楼门口,她又看见他了,拿着两张票,兴冲冲地问她:“要不要去看时装表演?”

虽然他的钱只够买后面位子的票,但是这是她第一次看时装表演。那个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的夜晚,东街口的一家电影院内,影星梁波罗主持了这场时装表演,还唱了一首《南屏晚钟》最后压轴。“南屏晚钟,随风飘送,它好像是敲呀敲在我心坎中……”

那个周日的上午,吃过早点,已经快11点了,他在女生楼门口找到她,说他买了新书,去他家翻翻。她暗想,除了新书,她还可以吃到美味的碎猪肉心蛋饺,就跟着他去了。结果一到他家,才发现空无一人。所以,对碎猪肉心蛋饺的念想就像肥皂泡一样破灭在空中了。

她坐在他的书桌前,他就一直站在书桌的另一边,累了,就倚着一只腿坐在书桌的拐角。到了午后两点时,她有些饿了,两只脚不安地变换。他有丁点的小嘲弄:“看你还做作不?”然后,立刻明白了,问她饿了吗。她点头,他说:“我去煮快熟面。”她摇头,他又说:“我去泡一杯蜂蜜水给你喝。”她点头,他很快端来蜂蜜水,甜度适好。

她一饮而尽。但过了一会儿,还是觉得饿,他连忙送她离开了。快走到女生楼时,他执意带她去祭酒岭小饭馆吃东西,她拒绝了,因为她突然回想起他的小嘲弄,嗒然不乐。

6

几天后,便到了她做毕业实验、准备论文的节骨眼。分了两人组,她常常待在系实验室里。实验室有两间,指导老师和胖太太助理在主间。她和另一位同学在辅间。

他常常过来找她,自顾自地找椅子坐下,说话。才情四溢,笑声洪亮。

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他来到实验室,说了几句话后,掏出一张纸条,坚持要她当着他的面看完它。

一张浅绿色方格纸上,写着两段诗,是他喜悦的表白。她只读第一遍,就知道那些诗句好到极致。他喜欢她的清纯和认真,他不留后路地写到了“妻子”的字眼。

这是她大学时代的最后一张纸条。

那个上午,她在他对面。她和他的椅子中间,隔着两个人可以经过的距离。

她一袭乳白色长裙,长发飘飘。读了两遍那张纸条,那些字,依然像藏书书皮上的字,多么整齐、漂亮;那些字,是多么多么飽含感情啊。

读着读着,一颗心便狂跳起来,脸颊绯红。那一刻,她的表情出卖了她的内心。也只有那么一次,那一刻,可以面对面地让他看见她心里的小喜欢。

紧接着,她只是赞美那些字的漂亮,他便放心地笑了:“昨夜写坏了很多张,撕掉了很多张,才有这么一张的。”

紧接着,更是笃定起来,他竟然嘲弄地笑:“你的指甲那么长,要剪掉了。”

于是,她看了看指甲,真的稍长了,而手指尖握着完美如斯的一张纸条,稍长的指甲无疑是瑕疵。哪怕那一刻,她的指尖正在抚过纸条上尚存的他的指纹;哪怕那一刻,她的指纹正和他的指纹依依地重叠着。

可是,也就在那一刻,她却着实受了他言语的惊动,她想起了“鱼”。

于是,爱情初露的端倪,就在他不合时宜的嘲弄声中,如一根小小的火柴,那么倾力地燃尽了。

7

几个月前,“鱼”和她,在诗歌讲座的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一瞥惊鸿,那一眼,满是电光石火。

此后,她去西楼的TT楼上课时,常常从这边T楼的教室窗户看出去,就看见“鱼”从那边T楼的教室窗户伸出手,朝她挥了挥。下课时,在T楼顶偶遇了,“鱼”和她说几句无关紧要的话,上课铃声就响了。

后来,“鱼”生了一场大病,在病中,差了密友送来一封充满浓情爱意的信,在女生楼门口,信使说:“他希望你能去看他。”后来,她一遍遍地读它,珍藏它,却没有去医院看他。

虽然“鱼”写字的笔画绕得厉害,甚至没有一个字是她喜欢的,但是她的眼前尽是他绕得厉害的卷发,他独有的三重眼皮。

一见钟情,终于在那封情书里拉开了序幕。

但也只是序幕。因为那是一个情感慢热的年代。

所以,那时,她看见他,就忘记了“鱼”;那时,她看见“鱼”,就忘记了他。

阳光照耀在实验室的窗外。她一边折叠起纸条,一边问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不选择我那个闺蜜?”她说了闺蜜的名字。他认真地回答:“因为不适合做妻子。”她没有问为什么。

紧接着,她托住掌心的纸条,问第二个问题:“为什么选择现在告诉我?”却在心里低喟,为什么不写在她去听那个讲座之前?

她看到他的脸迅速涨得通红,顷刻又变得煞白。他口吃起来:“我一直都知道你们的事……从你们一开始就知道。因为他们告诉我了,所以我不能……都是兄弟。我知道你没有答应……”她怔住。

一颗心就那样拧成了麻花,一下一下,越拧越紧了,一阵一阵地生疼。疼痛里,她全然忘了“鱼”,她的眼里只有他。

隔着四年的光阴,谁说那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只是招摇在她的眼眸,谁知从何时起已经招摇在她的心里了?她的表情霎时又出卖了她的内心他是她的“熊掌”啊。

8

当“鱼”知道“熊掌”的存在时,他先是说:“你自己选择。”接着他又说:“那你把指甲继续留长,不要剪掉。”

终于,她没有剪掉指甲。当“熊掌”再来实验室找她,看见她的长指甲时,他亦装作没有看见。

于是,她告诉他,“鱼”的存在。他先是急急地反对:“你不能和一个农村版在一起。”又笃定地说:“你习惯了小城生活的。”

后来,他在她面前提起“鱼”时,只肯称呼他“农版”,并且很快泄露了消息,以致他的肝胆兄弟们都写信警告她,“农版”有什么好?他一直以为自己有了兄弟撑腰,就可以打败“鱼”。

一天,“鱼”跟她预告,翌日晚上他系里有他主持的晚会。那夜,她去得有些晚了,只见现场人山人海。她在后面踮起脚尖,才在人和人的缝隙里,看到他正在和女主持朗诵他写的长诗《男人女人》,他磁性的声音穿越她的心扉。

之后,他又预告她,某夜7时,他会带女生们一起去大学图书馆后门排队。那夜7时,她从操场经过时,真的看到夜幕下他身后跟着六七个漂亮女生。

之后,他再跟她透露,班上有个女生深深地喜欢着他。很快地,她便见到了那个女生,高挑,白皙,美丽动人。那个女生也见到了她。

大学时代的最后一个夏日,她常和班上女生结伴去大学旁边的西禅寺电影院看琼瑶片。一个晚上,“鱼”约她去看《我是一片云》。看了不到一半时,蚊子就在电影院里肆虐。就在她不停地摇动脚踝时,他突然起身说,我出去一下。她任他离去,一脸茫然。

当她重新沉浸在剧情中时,只是很短的工夫,他就捏着一圈蚊香,坐回她的身旁来了。他在他们俩之间的地上,放了小小的支架,将蚊香中央的扁孔卡在上面,点燃火柴。当蚊香的气味飘向她时,惊喜和浪漫都停留在那一刹那了。

过了两天,“熊掌”约她去看《梦的衣裳》。蚊子依然在电影院里肆虐,她依然不停地摇动脚踝。他说:“蚊子真多。”她在心里用意念帮助他,“快去买蚊香,快!”但是,直到剧终,他都没有收到她的意念。

当他把她送回女生楼门口时,他不知道,那一圈只有“鱼”才想得到的蚊香打败了她对他的小喜欢。

9

正巧指导老师有闲情找她谈话,探问她,那两个来实验室找她的男生中,她更喜欢哪一个?

可是,她还来不及回答,胖太太助理便应话了:“那个来得次数少的,看上去更好。”

老师点点头,说他也有同样的看法。甚至自告奋勇:“那我帮你去跟那高个男生说,不要再来了。其实,他这么经常来,我担心你做毕业论文受影响。”她点点头,只由着老师去。

当“熊掌”照常来实验室找她聊天时,老师立即逮住机会下了逐客令。一如她15岁那年,班主任把他逐出了教室,从此不再来。

怎么可以如此巧合?从中学到大学,他依然是这样一个不讨老师喜欢的男生。

一天,她买了一条带有白色小碎点的淡黄色圆领连衣裙,领口中间点缀着一个小小的黑色蝴蝶结。

一个周日午后,她穿了这条连衣裙、穿上黑色连裤袜,经过校园南北门甬道时,“熊掌”在第一时间看到了,就在路上,嘲弄地笑她:“没有见过,黄色可以搭配黑色。”她嗒然不乐。

黄昏,她换掉了黑色连裤袜,穿上肉色的。

后来,她去买了一套白色裙装:闪亮的白色一字领短袖,纯白色镂花薄纱长裙。穿上后,去了一回西楼。过了几天,再去西楼时,经过必经的小桥流水,偶然抬起头来,便见一个美丽女生穿着一模一样的白色裙装,在T楼上俯身看她。

再定睛一看,原来便是喜欢“鱼”的那个女生,那个“鱼”生病时天天去看望他的女生。原来“鱼”说的被喜欢,果然是千真万确的。

其实,不仅仅是那个女生,还有很多女生喜欢“鱼”,因为“鱼”有过和10个漂亮女生去西河边包水饺的盛况,当然空前盛况源自“鱼”的描述,虽然没有图没有真相,但是她是信了“鱼”的。

于是,她暗想,就好像有一样东西,有那么多人喜欢它,那它一定是好的。而相形之下,“熊掌”在校园里特立独行,他高高瘦瘦的身影,招摇之外,是那么的孤单啊。

于是,心里刹那知道取舍了。其实,聪颖如“熊掌”,是早已觉察到了的。

到了班级拍集体毕业照时,她却无端地穿上那条令她嗒然不乐过的淡黄色连衣裙。那个黑色蝴蝶结提醒她,其实黑色是可以搭配黄色的。

10

早晨八九点钟。校门口。有三三两两的同学们扎堆着,身旁都放着行李。有车子停在校园门口。

离开校园。“鱼”拎着她的行囊,送她上车。

她回头,再看一眼校园,挥别她的大学时代,然后,她就看见“熊掌”了。

他半蹲或半坐在皮箱边缘,身后是门口大铁栅栏门连接小门的柱子。他定定地看牢她,嘴角先是拂过一抹嘲弄的笑意,接着,眼神陡然空洞,绝望。

等她坐上车,挤到后窗去看他还在不在那里时,已经不见了他的身影。这一幕,快疾得似鬼魅。

他绝望的目光,是厚的刀片,钝的刀刃,不能割伤她的心,只是从此封存了她对大学时代所有的回忆。

半个月后,她从家乡重返福州,她已经得到了第一份工作。

忽尔今夏。在这个城市,她不再遇见“熊掌”,也不曾再提起过他,守口如瓶。

一年后。一个周末。她去东街口买衣服时,不期然遇见那个表嫂,也在挑选衣服,表嫂先看到她了,一下就认得她,喊了她,惊喜地笑,一只手立刻拉住她的手,另一只手又抚了抚她的衣领。然而,却欲说还休起来,半晌,只是嗫嚅着问:“你还和他吧?”她知道指的是“鱼”。

她不知道如何回答。她并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回来找她。他回到了他家乡的县城工作,那个北方县城距离福州是如此遥远。

但转瞬,她还是无端地点点头。表嫂的目光立刻黯淡了下来。之后,表嫂定定地看牢她,沉默。

那时,她还不能真切地懂得一个母亲的无助,意味着那颗疼爱儿子的母亲的心,碎了。她只是回想起离校时,“熊掌”像当下母亲一样定定地看牢她,眼神里满是空洞,无助,绝望。

那夜月满天心。她却已早早地入眠。她不曾知道,“熊掌”是否锥心地疼痛过或是纠结过。

11

30岁的春天。

有最好的四月天。

闺蜜从厦门来,入榻西湖大酒店。夜晚八九点的光景,约了她去相聚。见到她后,闺蜜说在等她来时,给“熊掌”的寻呼机留言了,“熊掌”一会儿就来酒店。她讶异地挑了挑眉毛,笑容慢慢浮上嘴角。

相约大堂见面。闺蜜和她从房间下来,刚到大堂,就看见“熊掌”从旋转门进来了。

没有早一秒,也没有晚一秒,刚巧赶上了这个碰面。时光已经飞逝了10年。

三个人在酒店咖啡吧里,临窗而坐。落地窗外,湖水里闪耀着霓虹,红的,黄的,蓝的……摇曳了一湖的涟漪,在夜色里荡漾。

有服务生过来,“熊掌”随即起身跟了去,他高高瘦瘦,伫立在高立的冰柜前。透明的冰柜,高一层低一层地摆放着蛋糕,他很快挑中了两三款昂贵的小蛋糕。

在她和閨蜜用刀叉享用蛋糕的时光,他只是看着她们俩,浅笑,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题说话。

闺蜜问他:“你不吃点吗?”他摇头,却突然孩子气地说:“我们要是都不长大该多好,我只肯记得同学高中时的样子。”

她一时语塞。

他的脸又朝向她说:“我记得你15岁时的模样……很认真的样子……”

她仍然语塞。

后来,闺蜜跟他提议,去他家看看。他笑着答应了,说离这很近的。

但是仍然在酒店门口打“的士”去,不过5分钟的车程。

12

是他单位的宿舍。上楼梯时,他在每个楼层感应灯下,很响地跺脚,又欢快地拍手,说如果不使劲,楼灯就不会亮起来。

进门后,在书房坐下。地上三两垛、高高低低地错落着他的藏书。他解释,单位刚分的新房,不想再另外装修,就这样搬进来,还来不及拾掇。

他指着最上面的几本介绍,这都是新买的书,还来不及看。但依然包上了极薄的牛皮纸,在书皮上手写了书名。她弯腰,俯视那些字,一阵恍惚。那些大字,依然那么整齐、漂亮;那些大字,依然是多么多么饱含感情啊。

他却说,还收藏了许多正版碟。不知道从哪儿拿了过来,炫宝似的秀出来。全是古典音乐。于是,从舒曼的《梦幻曲》聊起,聊了一会儿勃拉姆斯对舒曼妻子克拉拉长达43年的暗恋,再聊到收入萨冈《你好,忧愁》里的《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电热棒烧好开水的声音嗡嗡大作时,他过去拔掉插头,回来问:“你们要喝雀巢牛奶吗?”又拿了奶粉罐过来,她说:“好啊。”但闺蜜不喝。

他问她:“要浓的吗?”她点头。就看着他温温柔柔地、一勺一勺地舀入一个特别高的黄色瓷质杯里,过了一会儿端过来,是已经搅拌好了的牛奶。喝了一口,香浓适好。她便想起10年前的那一杯蜂蜜水,他真是泡饮品的高手啊。

闺蜜想的却是,他应该是一个好父亲,常常调好一小瓶好牛奶,喂他嗷嗷待哺的孩子。于是,忍不住问他:“这是临时宿舍吧?你老婆孩子呢?”他笑:“我哪有?”

闺蜜紧追不舍地问:“那你为什么不结婚?”

他脱口而出了一句:“……”

简直让人匪夷所思,她和闺蜜不由得面面相觑。

他不禁又加上一句:“我现在只要第二天有事,今天晚上就会一直想着这个事,整夜都翻来覆去睡不好。”

就这样,她和闺蜜都听出他的怪异来。闺蜜狡黠地朝她眨了眨眼睛,要她晚上不回家。

13

5分钟的车程,他依然打车送返。她留宿在西湖大酒店闺蜜的客房。夜聊。

那个午夜,闺蜜说起半年前的离婚,她生生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既是劫毁余真,那也只能抽刀断水了。

闺蜜的婚讯不曾通知到她。她只记得,闺蜜曾带着“姐弟恋”的未婚男友,去过她的老家。

在老家清朝大学士留下的四进大宅院门口,有冬日的风吹过青石板铺就的巷子上空,拂过闺蜜的红色长丝巾,飘落在胸前,男友伸出手,温柔地捡起红丝巾的一角,轻轻地绕到闺蜜的颈后。

那一刻,她以为闺蜜的爱情已经永生。

而一旦落入了婚姻的窠臼,那些唯有婚姻才璀璨的光芒,又如何不知不觉地黯然在光阴之中?

复又想起了他曾经说的闺蜜“不适合做妻子”。难道一语成谶?不禁,又兀自倒吸了一口冷气。只得怪闺蜜:“你为什么要‘姐弟恋?”闺蜜幽幽地回答:“是他有‘姐弟恋情结,新欢也是姐姐。”

那个午夜,一个离了婚的小妇人和一个留守了整整一年半的小妇人,终于在分析过“熊掌”不婚的理由后,沉沉睡去。

其实,他不婚的理由,是带了些许霸气的,游刃有余。那个理由,就像算命先生伸出的一个手指头,可以说是给自己留了退路的,也可以说是往死里說,不留后路了。

怎么可以把话说得这么巧妙?怎么可以?

那一年,他32岁。仿佛一场荼蘼花事,偏偏要盛开在夏日最后的花季,就可以无关花儿们的凋零,就可以不管不顾地自开自落。

14

几天后,正赶上她去北京签证,却遭遇了小波折,签了两回才过。

所以就把分内的事耽搁了下来。那是她的第四份工作。杂志社设在闽王王审知所建的白塔旁,是一座二层小洋楼。楼中间的黑色牌匾是冰心题写的刊名。

正是刊物从纯文学转型纪实文学的紧要的过渡时期,主编亲自做了两三个预期有影响力的栏目策划,全交予她执笔。

而必须完成任务,才能飞赴英伦。她开始抓狂。

一天,突然接到他打到办公室的电话,他在电话那头,嘲弄地笑:“我在路上看见你了,你骑车的样子很认真……”径自笑个不停。他嘲弄的笑声,令她嗒然不乐,但已无暇顾及更多,只是信口问他:“你在哪条路上看见的?为什么不喊我?”他只回答了第一个问题。

挂掉电话后,她却是想起来,他不是救命稻草吗?立马抓狂地给他的寻呼机留言,问他的藏书里有没有教育系列的书?迫在眉睫,她需要完成一篇有关于中国语文高考制度得失的策划文章。

他很快地回了电话,说他没有买过这类书,因为此类不在他的藏书范畴,她也就生生地断了指望。

艾略特说过,四月是最残忍的季节。

15

然而,第二天中午将近,她还坐在办公桌前发呆时,却听到“吱吱呀呀”的急促的脚步声,从木楼梯传来,她往左侧伸长脖子,就看见他了,走到她跟前,又绕到她身后,走到右侧桌沿,放下白色大塑料袋,搁在她的桌面,啊,一大沓书,垒起来有十几本。

只见他的汗水顺着额角,争先恐后地滑落,他白皙的脸涨得通红。他用手擦了擦汗,怯生生地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她对面位子上的主编一眼,说:“在新华书店找了很久,就这些。不知道你用不用得上?”她稍微反应过来,尚坐在位子上,只知道问:“你从书店一路走过来的?”他点点头。阳光如注,灿烂地洒进小洋楼,洒在他的周身,她仰视着他,他的眼神如此干净明亮,他是如此的熠熠生辉。

她尚在位子上呆愣住,他就从她身后的木楼板走过,“吱吱呀呀”地下了楼梯。

主编喊她:“你怎么不请人家坐一会儿再走?”她这才反应过来,跳起身,扑向小阳台,只看见他正走在严复小时候读书处“法雨堂”的旁边回廊,她的俯视里,他高高瘦瘦的背影,微驼,快步踉跄。

16

他没有回头。他不知道,她深深地注视着他的背影,直到背影消失在回廊尽头。

他没有回头。他让她心里的感激和感动,变得如此的多余起来。

主编看她怅然若失的样子,不禁问:“他是谁?”她回答:“同学。”

半天回过神来,打开塑料袋,把书一本一本地掏出来,一本一本地快翻。她不知道,昨夜他为了今天的这些书们,是否惦记了一宿,辗转反侧了一宿?

她就这样囫囵吞枣地恶补了两天,终于找到了行文的感觉。写完1万字上编,写到下编时,时间实在太赶了。她一边写草稿,主编一边誊清,编辑。

大功告成,杂志付印。他不知道,她对他的感激又递加了许多。

然而,过了几天,她接到他电话,他嘲弄地笑:“在报纸上看到你写的老画家,没有想到,你居然把‘流水它带走了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和你……用在了一个老人身上……”她嗒然不乐,凭什么不能把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用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处?

一切像是回到了原点,回到了15岁那年的初夏,她的耳畔响起他嘲弄她发型的笑声。她嗒然不乐地挂断电话。

开始收拾行囊,却忘了本来要特意告诉他——启程的日子。

17

一天,她去伯明翰City Center,见到吉卜赛老妪披金戴银,坐在车厢内为人算命。她讶异,竟不是印象中的大篷车。印象中,吉卜赛老妪擅巫术,算命准到叫人魂飞魄散。她站在路边,看了看老妪黝黑的双手,又看了看自己交叉的十指,那一刻,她是多么的冲动,想去问老妪,如果真人没有到场,能否代问?能否算出“熊掌”命里几岁可婚?是35岁,还是40岁?

老妪掰开了前来算命的女子的纤纤细手,口中念念有词,过了许久,女子从车厢下来。老妪看到她,以为她在等着算命,朝她招了招手,似笑非笑,那是一张什么都逃不过其眼神的女巫的脸。她突然就惶恐起来,逃之夭夭。

想起那一夜,闺蜜坐在熊掌的床上,她坐在床前的蓝色塑料凳子上,“熊掌”看了看床,又看了看门口,皱紧眉头,告诉她们俩他不婚的理由:“我不能想象,在我以外,再多出一个人来,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在这房间里走来走去,我无法忍受。”

听罢那话,她的第一感觉是,他把今生都搭进这理由了。她想,他今生是不婚的。

可是,这个午后,她是多么多么的好奇啊,他到底婚不婚?吉卜赛女巫给了她无限想象的空间。

在伯明翰大学宿舍,她见到了采访对象,在读的台北女博士“仙女”,“仙女”说:“下次,你来时,请带一个最常用的杯子给我,我收集杯子并且用这些杯子。”

“仙女”的第11个杯子,是她送出的。11,一向是她喜欢的数字,因为和她的笔名谐音。她喜欢“仙女”带给她的这个巧合。

“仙女”用这杯子泡立顿红茶给她喝,她离开后,“仙女”打电话给她,说:“我用它喝咖啡,好喜欢。杯子耳朵大大的,拿在手上不会烫手。”

但她不是“仙女”,她只是依然记得“熊掌”的那两个杯子:一个泡了蜂蜜,一个冲了雀巢奶粉。

18

一天,她翻抽屉,从巴黎香榭丽舍大街买回的黑色发卡,已经褪掉一小片皮色,是她5年前搁置在抽屉里的,不曾取出来用过。

欧洲已经在她的记忆里消失了5年。

几个月后,她去参加一个笔会,重返欧洲。巴黎那家老店还在,那款黑色发卡还在,她握在手心,重温了记忆。然后,弃之而去。塞纳河畔的咖啡和法国蜗牛,比發卡更诱人;而比咖啡和法国蜗牛更诱人的是,经过时光筛选过的记忆,永不褪色。

初冬的一个夜晚,有小说家老友从莆田来,她抵达“客家厨坊”时,见到四五个人已经围着他而坐。其中有一个是发行量首屈一指的一家报纸的漂亮女编辑。

话题聊着,突然就听女编辑说起,本地有三个著名的淘碟愤青,在西洪路那一带出没,她想做一个专题,已经采访了两个,还剩下一个,然后,就说出了他的名字。竟和熊掌的名字一样,莫非就是他?因为5年前,见过他在秀碟啊。连忙问编辑,他的工作单位?真是熊掌的单位,他一度说过,决不换单位,果真。

于是,她脱口而出:“是我同学。”女编辑喜出望外:“那你帮我说服他接受采访?”她的底气立马不足,老实地说:“5年没有联系了,我连他的手机号码都没有。”女编辑不肯放过,说:“我把他的号码给你。”她不置可否。

多亏小说家出来解围,跟女编辑说:“既然他不愿意接受采访,就算了。”女编辑说:“很多二十几岁的女孩都喜欢他,他在淘碟界太有名了,要采访到才行。”又转过头跟她说:“你们怎么看,都不像是同学。”她莞尔。

19

闺蜜从北京来,相约在她家附近的别有天茶艺居聚面。闺蜜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袅袅的烟雾随着说话语气的轻重缓急,螺旋,上升。她依然野性,又添了颓唐,怎么看都是京城的艺术家范儿。

闺蜜不曾提及“熊掌”,只淡淡地说起龙应台买过她画廊的顶级油画。她也不曾提及“熊掌”,非“熊掌”,焉知淘碟之乐?莺歌燕舞的时节,莺莺燕燕簇拥之下的“熊掌”,那耀眼夺目的淘碟时光是他的鼎盛时期罢。

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主办的那年。初秋时节,她和参加大学毕业20周年聚会的同学,一起返回母校,在化工楼前合影。有同学上楼寻找当年毕业答辩的那间屋,她径自站在楼前空地看阳光在树梢闪烁,却忘了走进一楼寻找当年做毕业实验的那个辅间,寻找她和他面对面坐过的那两张椅子,找回她展读他的纸条的那个瞬间,找回他“达人选就在眼前、而他多么想要有一个妻子的愿望”的那个夏日。

20

第二年。春寒料峭里,高中同学再度聚会于春节假期,她在远方过年未归故里,同时,也听发起人说“熊掌”来不了,因为他在电话里说他得了肝炎。嗯,无懈可击的理由,也只有他才想得出来,她莞尔。

突然想起,高中同学于四年前的第一次聚会结束,发起人跟她说:“这三张同学合影和通讯录,带去给和你同在一个地的‘熊掌和其他两个未出席的同学。”她答应了,但随手搁在了书橱里,始终没有寄去给“熊掌”。

年底。离年终还剩下5天时,她得到了第五份工作。从旧单位带回待收藏的书籍、未剪贴的报刊,胡乱地在客厅的旮旯角落搁了些日子,终于决定清理掉一些旧书旧杂志,以腾出摆放的空间。

就这样,在透明书橱下面的木橱子里,竟然搜到了那十几本教育类书籍,它们是那么崭新,而没有细看,也根本看不出曾经翻过的痕迹。她握着书脊,像洗牌一样从第一页翻到了最后一页,没有任何东西,哪怕是一小张薄薄的纸片,夹杂在其间。然后,连同其他全年订阅了多年的一大批旧杂志,以一斤三四角的价钱,卖给了小区门口蹲点收垃圾的壮汉。

关于“熊掌”的最后一抹记忆,终于伴随着那十几本书的消逝而消逝了。

21

在新单位两年后,一天,她在单位门前等绿灯过人行道时,突然瞥见隔着这个路口的红绿灯,斜对面竟是“熊掌”当年的单位。原来她的单位和他当年的单位,顶多只隔着5分钟的步行距离。

但是,两年了,即便近在咫尺,而她和他又何尝偶遇过?就像已经萧条、荒废的碟市,只能留在淘碟人的记忆中一样,这个路口的红绿灯,在它的变幻里,可否记得他曾经神秘的淘碟日子,曾经神秘的愤青岁月?

她甚至疑心,他是否已经离开了这个单位,他是否不再是述而不作的人,他是否已经不怕卧室里有迷人的生人了?

但是,她不曾向同学问起过他,她也不曾百度过他。

且让他成为路人甲吧。毕竟她也只是路人乙。因为路人甲和路人乙连礼节性的握手都不曾有过。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她和他。她重又忘了他。

22

不知不觉,又过了两年。

初秋,她的左脚崴了,下楼比上楼艰难,彻骨疼痛。办公楼没有电梯,她上了5楼楼梯后,就把一天的时光交付给了办公室。

中午,多半叫了“网送”餐品到办公室,腻了那些味后,便陡然惦记起斜对面那个上好的食堂来。

权当“熊掌”没有变换过单位,因为他那儿是上好的公务员单位;也权当问过114,就能拨通他的电话,那么,突兀之下,他会从他单位上好的食堂送餐过来吗?也就是这一刹的轻轻一转念,浮上心头的却是好友罗西最曼妙的诗句:“想你,如阳光的盛宴,不动筷子,只动心。”

转念,来不及在她的悲情和自怜里千回百转,就变得如此不堪,如此轻易地被诗句击中了。

却有了一时兴起的一回,她照例在微信朋友圈转发链接,高中时代的班长发了一个赞,她就在点赞下面问:“他结婚了吗?”写了“熊掌”的名字。班长回:“他还在坚持。”可是没有人和她打赌,即便她猜对答案,也没有赌注可赢。

一个黄昏,她在QQ日志首贴了《思无邪》,一个编辑女友看到后,在QQ上和她私聊,感慨地,“初中时,班上一个有绘画天分的男生,总是挑剔、批评我画出的每一张图,而我也一直以为,他总是跟我过不去、故意找茬,后来才知道他是喜欢我……”她不禁狐疑地探问女友:“那一而再、再而三弄的笑,是否也算是同款反应?”女友递了个笑脸,答:“你懂的。”

23

圣诞节过后,她去参加一个作协的会议,见到区一级的一个作协主席,多年前就认识的,对方和当年的“熊掌”同单位,她又一时兴起,半猜半问:“你还在那个单位吧?一个叫某某的也在吧?”她说了“熊掌”的名字。对方回答:“是的,是的。他是科长,正科级。”对方又问:“你怎么认识他的?”她老实地回答:“同学。”然后,只听得对方止不住嘲弄地笑:“以前春晚有一个小品,‘俺叫魏淑芬,女,29岁,至今未婚。”她惊诧,“你为什么说这个?他不是男的吗?”对方更是爆笑不已:“我跟你说的是他和魏淑芬一样未婚。”

虽然对方无意间替她报了“熊掌”嘲弄地笑过她的“前仇”,但是,冬日的寒风里,笑声竟如露着寒气的刀锋,冰冷冷地割伤了她的耳膜。

她嗒然不乐地想:其实,他婚与不婚,都是他一個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高山。就像常人,何必去在乎,青山和绿水可曾两两相忘;何必去在乎,红尘和蓝天可曾两两相望?

而他始终是一个妙人罢,或藏书,或淘碟……遗世而独立,独自地怜自己,独自地造就属于他的深度与光芒。

妙人不婚,雌雄同体。

24

2013年底。风声渐紧。

她的单位,半年后,要搬到新址。

她终于纠结起来。

要不要在搬离前夕,去他单位找他,告诉他,她曾经在离他近到不能再近的地盘,待过将近5年?

要不要告诉他,冬至那天,她回老家扫墓,在七年如新的坟上,从尼泊尔修禅回来的台北堂弟神秘地告诉她:“一个人今生要学会一件事情,要不然,来世会重来。”

堂弟只比她小几个月,却未婚。她不禁问堂弟可否这样解读,“来世会重来”,意谓:今生如果不婚,来世会再不婚?堂弟点点头,竟有几分羞赧:“是堂姐说的意思。”

一个落花的夜晚,她突然想,也许会有那么一天,她会踏上“长白云之乡”南岛BLUEPOOLS,走近干净明亮的、像她最后一次见到的“熊掌”眼神的小溪潭,在度蜜月的新人们最爱的河滩上,在那些大大小小的鹅卵石上,拣一粒最圆满的,画爱神之箭穿过“熊掌”的心,再在心里面,写上“熊掌”今生要学会结婚的愿望,而让新人们成双叠加的甜蜜,过全世界最美的星空,带给“熊掌”对于婚姻的憧憬与成真的愿想。

25

2013年最后的夜里。

寻常人家。

客厅。沙发上。

卷发已经拉直的“鱼”,三重眼皮掩映在常年的镜片之后。

他一边看微信链接,一边读:“15年前,你15岁;15年后,你多少岁?”她脱口而出:“30岁。”

他失笑。她连忙狡辩:“和一个智商相当的人,在一起很重要。近智障者智障也。”

13岁、已经1.77米的高高瘦瘦的美少年,在一旁脱口而出正确答案,又立场分明地说:“是爸爸拽了妈妈的后腿,然后,我又拽了爸爸的后腿。”

她爆笑。终于明白——

以她的智障,哪怕再一丁点的纠结,都足以让她顾此失彼。

以她的智障,终于打消了那夜她预想的——代言了“熊掌”的心愿之后,搜刮回全世界最珍贵的UMF18+麦卢卡蜂蜜和最古老的Karicare奶粉,二合一,搅拌出“熊掌”未曾冲泡过的滋味,招他品尝这款“甜蜜奶”。

小小少年的正确答案是45岁。距离她15岁的初夏,时光已经飞逝了30年。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纵然时光飞逝了30年,“熊掌”却在记忆里,未乘时光去。

责任编辑 石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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