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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注》“浅人”说研究述评

2017-03-10薄路萍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段玉裁王力文段

薄路萍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说文解字注》“浅人”说研究述评

薄路萍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说文解字注》作为研究《说文解字》的经典之作,通过对原文考察发现其中段氏有300多处“浅人”之词。文章主要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阐述,一是涉及“浅人”的专著,二是对“浅人”进行系统研究的论文。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浅人”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我国第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字典之一。这部划时代的著作问世后,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逐渐形成了专门的学问。《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为段玉裁的毕生心血凝聚而成,其语言文献学价值毋庸置疑,为学界共识。《段注》一出,使得其他“说文学”专著黯然失色。王念孙誉之为“训诂声音明而小学明,小学明而经学明,盖千七百年来,无此作矣。”[1]但这毕竟是一人之力,各方面不免会存在一些不足。王筠在《说文释例序》也指出:“段氏武断支离时或不免,则其蔽也。”[2]即段氏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随意改动自认为不合《说文》原文之处,并指出为“浅人”所改。随后便涌现出了刊谬补缺《段注》的一些论著、论文,这些丰富详实的材料为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基础和支撑。[3]而这些论著、论文中关注到《段注》中“浅人”的并不多,至今还留有大片空白。

《段注》中段氏大量提及“浅人”这一固定用语,这里姑且把“浅人”称为“术语”。翻阅词典发现,在《汉语大词典》把“浅人”解释为:“谓言行浅薄的人”。《孔丛子·抗志》:“有龙穆者,徒好饰弄辞说,观于坐席,相人眉睫,以为之意,天下之浅人也。”晋葛洪《抱朴子·行品》:“治细辨于稠众。非其人而尽言者,浅人也。”清袁枚《随园诗话》卷四:“犹之论交,谓深人难交,不知浅人亦正难交。”亦谓识见短浅的人。”[4]其中“见识短浅的人”与段氏所称“浅人”意义比较接近。通过对《段注》阅读可知,段氏的“浅人”用于指称:“擅改《说文》原文的浅陋之人。”

对《段注》的研究,主要以订正《段注》谬误的字书为主。订正《段注》的这些字书也是从方方面面入手,有许多已取得了不可比拟的成就。文章选取《段注》“浅人”说这一方面进行综述,而此类文章不多见,主以纽树玉《段氏说文注订》、王力《中国语言学史》、郭在贻《郭在贻文集》、蒋冀骋《说文段注改篆评议》、徐承庆《说文解字注匡谬》、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等经典之作。辅之以对“浅人”进行系统研究的论文,如:黄淑敏《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浅人说”探析》、郭秋媛《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浅人”说疏证》等。有些把“浅人”归为段氏的阙失,有些虽没有直接提及对“浅人”的观点,但其内容也是对此做出了评判。其次以纽树玉的《段氏说文注订》(以下简称《段注订》)作为一部补充订正的著作,在自叙中曾提及“浅人”一词,将其作为“六端”之一。其曰:“《说文段注》与许书不合者,其端有六。许书解字,大都本诸经籍之最先者,今则自立条例,以为必用本字,一也;……字者孳乳浸多,今有音义相同,乃诸书失引者,辄疑为浅人增,五也。”[5]显然钮氏对“浅人羼入说”是持批评态度,他对多处段氏带有“浅人”的词条进行了考证。如:“瑳,《段注》曰:“玼之或体瑳。《诗·君子偕老》二章、三章,皆曰:玼兮玼兮,……自浅人分别玼属二章,瑳属三章,书为二字二义,又于说文增瑳为训释今删。”[5]而钮氏在《段注订》通过考证字、韵、书曰:“《玉篇》中瑳,且我切,玉色鲜白也。引《诗传》曰:‘瑳,巧笑貌,又七合切。’《广韵》收平上二声,盖瑳字娄见之字,是以毛郑不释。陆氏《释文》云旧本皆前作玼,后作瑳字。《诗·淇奥》如切入瑳(或作磋非),《论语》《大学》《尔雅》并同。《系传》偶脱瑳因而致疑,遇矣。《诗》和《释文》玼引沈云王肃本或作瑳,则玼或可疑瑳。”钮氏发现“瑳”并不像段氏所称为“浅人羼入、浅人增篆”,段氏因《系传》偶脱“瑳”字而致疑,此处显然为段氏之误。在订《段注》时钮氏主以《玉篇》为重,诸书参校异同,其中对《段注》引文失误的校订在本书中所占比重最大。钮氏在段氏改篆、改释语、改引文都作了大量的订正为其成就,其不足之处则为单纯局限于考证,对“浅人”的评价也散落在整部著作中,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

王力先生在《中国语言学史》的《段玉裁〈说文〉研究》一文中也粗略的涉及到“浅人”,其认为:“段书的缺点,各家所举虽多,但是有些不但不算缺点,而且应该算是优点。……有些则是校勘上的错误,无关宏旨,段氏一时疏忽,后人校正一下就是了。依我们看来,段氏的较大缺点有五个。第一,没有充分证据而擅改《说文》。……”如:“壮,《段注》曰:《方言》曰:凡人之大,谓之奘,或谓之壮。寻《说文》之例,当云大士也,故下云‘从士’,此盖浅人删‘士’字。”王力先生对于段氏所谓“浅人”之处也进行了考证,发现了段氏的一些错误,此处正是段氏在没有充分证据下就称“浅人所删”,是不可取的。王力先生认为段书中云“浅人所增”“浅人所删”之处甚多,有许多地方都不免主观臆断,颇欠科学态度。最终王力先生还是坚信:“段书精当的地方甚多,令人惊叹;虽有缺点,终是瑕不掩瑜。在《说文》研究中,段氏应坐第一把交椅,那是毫无疑义的。”[6]

《郭在贻文集》第一卷关于《〈说文段注〉之阙失》中,郭在贻先生指出:“段氏治《说文》,其精湛独到之处固然不少,但谬误和缺失也诚乎难免。”[7]郭在贻在误删篆文举例曰:“许君《说文》本无‘薙’字,后人所羼入也。”此处显然郭在贻先生不同意段氏的说法,把“浅人”改为“后人”,并明确提出这不可信。此外曰:“所谓‘浅人误改’、‘转写者误改’云云,往往是段氏为自己的曲说进行辩护的借口,并不一定合乎情实。”[7]尤其是对段氏的三字句中的“浅人”更是给予否定的态度,如:藑,《段注》:“藑,藑茅,各本无藑字。此浅人不知其不可删而删之。如巂周、燕也。今本删巂字。其误正同。今补。……。”段氏曰:“葵篆下必云葵菜也,荩篆下必云荩艹也,篆文者其形,说解者其义,以义释形,故说文爲小学家言形之书也。浅人不知,则尽以爲赘而刚之,不知葵菜也、荩艹也、河水也、江水也皆三字句。”[8]郭在贻则在文中对于这种现象表明自己的态度,曰:“段氏就据这种个别之例推衍道,甚至为了适应他的‘三字句’说,把一些带有‘名’字的说解也一律视为不符许例而删改。其实段氏的连篆读即‘三字句’者,并不是许书之例。”[7]无论从理论上或事实上看,段氏的“三字句”之说都不能作为许书之例,则其据以增删说解,也是不足取的。但《郭在贻文集》中关于“浅人”也仅限于对“三字句”等一些小的方面,也没有对《段注》中其他关于“浅人”的字眼进行系统的研究与梳理。

蒋冀骋先生在《说文段注改篆评议》(以下简称《改篆评议》)中把段氏所称的“浅人”同郭在贻先生归为段注的阙失,把“浅人”作为三大阙失其中的一项。蒋先生指出,《段注》的阙失只要表现在:专辄武断,没有充分证据而擅改《说文》。段氏改《说文》,有改篆者,有改释语者,改篆系本书的研究对象,详见下文。改释语,是非参半,难以一一评泊。凡证据充分,则多属可信,凡证据不足,或证据难以成立,多属臆改,不可为典要。段注中每言“浅人所删”“浅人所增”,未必真谓浅人所增删,不可全信。[9]显然,蒋先生对于“浅人”这一称谓不是很赞同,在文中其对“浅人”也进行大量考证,主要也借用最接近《说文》原文字、韵、书、文献等证明了自己的观点,其中《改篆评议》可取之处甚多。

此外,还有一些论著零散地提及到《段注》中的“浅人”,其在文中并没有直接提及“浅人”一词,但通过行文可以看出,其对段氏的“浅人”称谓不是很赞同。如徐承庆著《说文解字注匡谬》(以下简称《匡谬》)十五卷,在《匡谬·徐谢山生家传》中提到:“段君晚暮,始删繁举要,为《说文解字注》,又恐老而不及期,未免求速,转多漏略。凡治许书者,羣起而正之。”[10]如:牛,《段注》:“事也,理也。……自浅人不知此义。乃改之云大牲也。牛件也。件事理也。……凡牛之属皆从牛。”徐氏在《匡谬》中指出:“按件,事理也,句寻其文义,疑非本文,当是牛,件也,后人为之注语。段氏因件字为十九文之一,《说文》本无谓牛件也为浅人所并。大牲之训亦以为非而去之,反用事理二字分释。杜撰成文,居然自谓与《说文》云,羊,祥也。马,怒也、武也、一例若。许书所本有者纽合传会视浅人之纰缪,殆有甚者。”龇,《段注》:“齿相齘也,……各本作柴省声。浅人改也。《匡谬》:按《三国志》犬崖柴即此龇字,恐作柴省声者未必浅人,改为此声其人之深浅未可定也。”段氏谓这两处“浅人改”,徐氏运用一些出土文,对文献资料进行梳理和考证,指出段氏所引的有些文献很牵强附会,得出其人之深浅未可定也,段氏视浅人之纰缪,殆有甚者。类似这样的对“浅人”进行评价的例子在著作中不胜枚举,且主要集中在“字形”“释义”两个方面。但《匡谬》有些匡正字条,比较粗略,未详明其旨,用语过激,甚至有些考证并不可取。

还值得一提的为徐灏的《说文解字注笺》(以下简称《注笺》)和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以下简称《约注》)。张舜徽曾称:“段书行世以后,而匡谬、订误的写作纷纷出现以徐灏《说文段注笺》为最精,在订补段书之外,创见很多,学者阅读段书时,可参考及此。”[11]可知其对材料搜集的细致和研究的详密,对订补《段注》价值之高。但《注笺》《约注》与《匡谬》一样对于“浅人”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故此处兹不举例。

最后,万献初在《〈说文〉学导论》中也指出《段注》中存在多处“浅人删”“浅人所增”“浅人所删”。其只是作简单的阐述,没有给予评价。此外,涉及《段注》“浅人”方面还有一些简单阐述的文章,与上文相似,故此处不多加赘述。

目前所见研究《说文解字注》“浅人”说的论文数量也甚少,主要为两篇硕士论文算是对“浅人”进行细致的梳理与研究。

黄淑敏《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浅人说”探析》(台湾成功大学2001年硕士学位论文),但内容不详。通过别人对该论文的引述,大致可知该论文主要对《说文解字注》中涉及“浅人说”的66个字进行了详细考查(包括条例、术语等)。黄文大概分为五个部分,其中对于《段注》“浅人”说条例内容、六书判定的研究是首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黄文对于《段注》考订所选取资料主要为清代学者的观点,此外,也选取了段氏未见或未参考的《说文》异文的文献,如:《原本玉篇残卷》《万隶篆象名义》《一切经音义》等,这些材料对于还原《说文》都有很大的帮助。此篇论文可以说开创了“浅人”说研究的先河。但黄文所涉及66个篆文,对于庞大的300余例“浅人”说来说,还有很大的空间待我们去探讨。

郭秋媛《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浅人”说疏证》(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文章主要分为两章,一章为绪论,主要涉及五个章节,为段氏对《说文》的校勘、《段注》中的“浅人”说、对“浅人”说的整理和研究的意义、有关“浅人”说已有的研究及对黄文的增补情况。第二章节主要为“浅人”说的疏证,分为十四卷,主要涉及对88个篆文的疏证。如:壮,《段注》曰:“当云‘大士也’,故下云‘从下云’,此盖浅人删‘士’字。”郭秋媛通过引用《诗经》《庄子》等一些文献,及引用季旭升、马叙伦等人的观点得出氏谓“浅人删士”,不可从。较黄文而言,其扩大了研究对象的范围,参考了明清众多《说文》研究者的校勘意见,还广泛征引了近年来古文字学的研究成果,并结合当前可见的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材料。在疏证中有的进一步论证了前人的观点,有些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通过对《段注》得失的评价,从而得出段氏所谓“浅人说”确有偏误。疏证的87例“浅人说”中,仅有21例是比较可信的,另66例,或不可从、或当存疑待考。

综上,笔者简要介绍了提及“浅人”说的论著和论文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归类。发现学者对于段氏的“浅人”之说,都有存疑的态度,皆认为不可全信。黄侃先生在《文字训诂笔记》中也曰:“若以《说文》为传抄而误,焉知他书不以传抄而误耶?以《说文》为浅人所改,焉知他书不为浅人所改?”[12]但通过对“浅人”说进行简单地归纳,为以后客观公正地认识许慎和段玉裁在学术上的得失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和参考价值,对于学习、研读《说文》和《段注》都将有所帮助。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关于专门研究“浅人”的成果还极少,各家对“浅人”说的看法不一,褒贬不同,且均未成系统。因此,还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去挖掘。

[1]丁福宝.说文解字诂林: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王筠.说文释例[M].北京:中华书局,1987.

[3]孙琪.近三十年来《金文编》订补性文章研究述评[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5,(12).

[4]罗竹风.汉语大词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6.

[5]钮树玉.说文段注订[A].说文解字研究文献集成(古代卷)[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

[6]王力.中国语言学史[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

[7]郭在贻.郭在贻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2.

[8]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9]蒋冀骋.说文段注改篆评议[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

[10]徐承庆.续修四库全书·说文解字注匡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11]张舜徽.说文解字导读[M].成都:巴蜀书社,1990.

[12]黄侃.文字声韵训诂笔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责任编辑:思 动

Literature Review on Interpretations of “qianren”in “Annotations to Shuowenjiezi”

BO Lu-ping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Guiyang 550001,China)

“Annotations to Shuowenjiezi” is a classic study on “Shuowenjiezi”,in which the expression “qianren” is found over 300 times. Two aspects are concerned in this study:the monographs on “qianren” and the studies on “qianren”.

Duan Yucai;“Annotations to Shuowenjiezi”;“qianren”

2016-08-19

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2016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项目编号:2016dxs09;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研创2015-08。

薄路萍(1989-),女,黑龙江黑河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训诂学研究。

1004—5856(2017)02—0092—04

H161

A

10.3969/j.issn.1004-5856.2017.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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