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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环境立区 创建城市品牌

2017-03-10卢代康

理论与当代 2017年6期
关键词:花溪区花溪城管

卢代康

坚持环境立区 创建城市品牌

卢代康

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三大目标:“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同时提出了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提出的“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的要求,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坚定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进一步处理好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守住经济增长、人民收入、贫困人口脱贫、社会安全四条发展底线,守好山青、天蓝、水清、地洁四条生态底线,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等。

在深入学习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中,特别是学习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结合花溪具体情况,谈谈花溪坚持环境立区,创建城市品牌的工作。

花溪是著名的生态区、文化区、旅游区,但由于老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布局不尽合理,与日益增长的市民生活需求不匹配。且我区从一个郊区发展为贵阳市的一个城区的时间尚短,辖区市民、村民的文明行为习惯还有待提高,整脏治乱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近年来,南环线、迎宾大道、甲秀南路、甲秀北路相继开通后花溪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机遇。小孟工业园区、孟关汽贸城等建成与发展,又助推了花溪未来创新发展的新机遇,努力营造更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是助推花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刻不容缓。

我区针对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立区的措施,以重点项目、品牌项目为契机,以“守护生态家园建设全域旅游创新区”为载体,以生态文明为建设主题,进一步改进城市环境管理模式,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定“一套制度”,把握“两个原则”,落实“四项措施”,实施“环境治理五大工程”,确保了全区“整脏治乱”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并取得成效,使花溪区自然生态环境的高原明珠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制定一套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今年以来,花溪区委常委会和区长办公会多次针对“整脏治乱”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印发了《花溪区“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善了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设立“整脏治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实施限时办结回复制度。有效推进了各整脏治乱成员单位的效能建设,调动各责任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使“整脏治乱”形成长效机制,走上制度化管理轨道。

二、把握“两个原则”,强化部门职能

一是把握党政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花溪区“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负责指挥全区的整脏治乱工作,针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抓,整治办督查督办,职能部门限时办理的模式,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把握“属地管理”原则,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对整治实施有力,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治而仍乱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中央、省、市驻区单位、垂直管理部门、驻区各级机关、单位,要求必须服从所在地的统一部署和督促考核,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力、不服从所在地的安排部署、造成脏乱问题突出的,由“整脏治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确保各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一是优化城市管理模式。根据城区行政区划各城管中队接受城管大队和社区服务中心双重管理,负责查处城区内违反城市综合执法的行为。明确城管中队与社区各自的管理事项和管理权限,杜绝了城管执法部门与社区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以旅游生态环境为主线,重拳整治景区景点。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重点抓好景区景点内环境卫生、景区秩序、公共厕所、公共设施的治理,加大景区景点周边及公路沿线的巡查力度,对视线范围的脏、乱、差现象及时整改。

三是结合生态文明全域旅游,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纵深推进“巩固文明城市”工作。我区在积极参与省、市各类文明创建的同时,2016年还组织了区内的文明评选。共评选出区级文明单位17个、文明窗口20家,文明村镇1个,文明社区2个、文明院落24个、文明诚信示范一条街2条和一批创建工作先进村镇、单位、文明窗口,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四是实施村寨治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我区始终将“整脏治乱”与“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贯穿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重点抓好交通沿线村寨的无“五乱”治理工作。目前,党武摆贡寨、石板林木寨、镇山村、清溪垅头寨、青岩小西冲、高坡沙坪村“六点一线”村庄整治工作已见成效,建成了环境整洁优美、乡风文明纯朴的新农村民族旅游村寨。

四、实施“环境治理五大工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实施“美化居住环境”工程。通过“争、代、吸、引、筹”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吸纳资金,继续实施旧城改造工程,抓好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市中心区污水管网改造和供水改造工程,完成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城市服务功能,大力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环境,增强市民和游客的舒适感。

二是优化城市管理网络平台,继续实施“卫生秩序网格化”工程。通过近年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优化管理模式,成立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派出机构,在各片区设立独立的办公区间,将城管执法人员划分到网格,配备执法装备,按照行政辖区范围统一行使处罚权,办理简易程序的处罚案件,按照“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原则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有效解决城区内占道经营、延伸占道、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公共设施维护等城市综合执法问题。城管中队由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垂直管理,并接受社区的指导、协调及监督。各社区城管部在负责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同时积极配合参与协调城管中队工作,形成执法部门与社区共同配合,各有侧重的工作格局,杜绝了部门推诿,逐步健全城市管理常态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由单一向互动、粗放向精细、突击向常态的转变。

三是深化公交运营管理体制,大力实施“便利交通出行”工程。通过与贵州万达客运公司合作,在城区内新增出租车辆,开通公交线路。坚持公交优先,深化公交运营和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规划设置停车场,优化公交布局,引导公交服务向居民小区、大学校区及城郊结合部延伸。强化交通执法管理、停车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拥堵节点,提升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指挥能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简单、简约、怡然自得的出行享受,全面改善民众的交通出行环境。

四是强化生态保护意识,着力实施“花溪河改造治理”工程。通过争取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契机,花溪河道治理工程实施后大大提高花溪河道的抗洪能力和进一步改善水质,保护农田0.39万亩,保护人口3万人,社会经济效益巨大。同时,洁净的河水提高了花溪的旅游观赏品质。

五是充分展示城市文明风采,大力推行绿丝带“志愿者服务活动”工程。自启动志愿者招募活动以来,我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动员在校大学生、机关干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志愿者行动,让志愿者走进花溪的每一个角落,积极宣传、带头参与、主动实践,当好建设花溪的排头兵,用实际行动打动身边的每一个人。为使志愿者服务活动能够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我区还将每月的最后一周定为“绿丝带”志愿者服务活动周,在保护“十里河滩”、维护交通秩序、义务劳动、义务宣传等有关城市建设的各个领域,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通过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人人为花溪、人人爱花溪、人人护花溪”的文明风尚,共同提升花溪城市形象。

在深入学习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热潮中,在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领下,花溪区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理清发展思路、查找工作症结,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打造宜居、宜游、宜业的人居环境,展示“知识之城、生态之城、旅游之城、宜居之城”的风采,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新形象,彰显高原明珠的多彩魅力。

(作者单位:中共花溪区委)

责任编辑:郭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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