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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小说观考

2017-03-10

关键词:搜神山海经魏晋

刘 蕗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魏晋南北朝小说观考

刘 蕗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小说”一词经历先秦两汉到魏晋南北朝,又经唐宋明清,其内涵因时代而不断变化发展。魏晋南北朝时的小说观是“实录”的,强调作品质明可信,受史家的束缚和影响颇深,但也有“虚”的一面,时人亦用史家观点缓解“实”与“虚”的矛盾。古人小说观的明显转变在宋代,清代趋于成熟。但明清小说观与今人之小说观亦颇多差异。总之,对“小说”一词,应以发展变化的眼光审视之。

小说观;魏晋南北朝小说;小说序跋;实录

纵观我国古代小说之论述,从先秦诸子起,便为小说定下“小道”[1]201的思想基调,对小说的界定不甚清晰。以今人之“小说”词义对古代小说加以解析,往往错漏层出。魏晋南北朝时的志人志怪,是中国小说观念的觉醒和中国小说的成立与起步。本文旨在梳理中国古代小说词意的基础上,从当时人的小说序跋、各类目录书中魏晋南北朝小说著录情况的变化等方面进行考证,力求将“小说”一词回归魏晋南北朝其时,窥见当时人本真的小说观念。

一、古代“小说”词义梳理

“小说”之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2]干,求也。县,高也。小说与大达相对,修饰小行,矜持言说,以求高名,是不能大通于至道的。此处“小说”即琐屑之言,浅薄之语,与后来所言小说者相差甚远。

至汉代,上者大收篇籍。成帝时,求遗书于天下,刘向则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哀帝时,使刘歆承父业,刘歆总群书奏《七略》。今《七略》已佚,班固据《七略》而作《汉书》。《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十家中,小说家列最末,谓:“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1]202班固认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1]201稗官,小官。颜师古注《汉书》云:“‘稗官’《九章》‘细米为稗’”。[3]班固对小说的观念与先秦视“小说”为“小道”的观念一脉相承,但班固也看到小说有其自身价值,尚有“一言可采”,并且班固还指出小说源于“稗官”、“街谈巷语”和“道听涂说”,这就认识到小说源于民间的实际。除《汉志》外,汉桓谭《新论》观点亦近似:“若其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4]

爰逮魏晋南北朝,刘勰对小说多有论述,《文心雕龙·诸子篇》云:“青史曲缀于街谈,承流而枝附”[5]80《文心雕龙·谐隐篇》又云:“然文辞之有谐隐,譬九流之有小说,盖稗官所采,以广视听……”[5]66“谐隐”,意为谐辞隐语,主要来自民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和“九流”之外的“小说”差不多。刘勰显然受《汉志》影响,认为小说乃末流,不过他认为只要得当亦可“振危释惫”[5]66“颇益讽诫” ,而且专作单篇论述便可见刘勰对小说较前人重视。

《隋书·经籍志》亦多承《汉志》,其云:“小说者,街说巷语之说也。……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6]值得注意的是,《汉志》中的“街谈巷语”乃下层人士之“小道”,而《隋志》所指乃各类社会人士的言说,此类言说可“知风俗”、“正过失”。

至明胡应麟,以小说繁伙,在《少室山房笔丛》中分小说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六类,胡氏分类显示小说具备了真正意义上的文体概念。清乾隆时,纪昀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把小说分为“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辑琐语”三类,但鲁迅认为纪昀之论列实袭旧志,前一类即“杂录”,后两者即“志怪”。应明确,无论是胡氏还是纪氏所言之“小说”都是广义之“小说”,和今人小说仍有区别。

二、魏晋南北朝小说创作的“实录观”

魏晋南北朝受巫与释道影响,多鬼神志怪之书,如张华《博物志》、干宝《搜神记》、刘义庆《幽明录》、王浮《神异记》、王嘉《拾遗记》等,其中以《搜神记》为代表。而受汉末重品目风尚影响,加之庄老大盛,而汗漫清谈,志人小说亦有不少。如裴启《语林》、刘义庆《世说》(今存三卷曰《世说新语》)、殷芸《小说》、邯郸淳《笑林》等,其中以《世说》为代表。

这些志人志怪大都粗陈梗概,无论是以今天小说重故事性、虚构性来看,或是以小说三要素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典型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加以准绳,都有许多不符,这固然有魏晋小说还未成熟之故,但从根本讲,是因魏晋南北朝人的小说观与今小说观大相径庭。如鲁迅所言:“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因当时以为幽明虽疏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7]29魏晋南北朝时,作家是从“实录”出发进行小说创作的,小说创作的目的是“实用”,常以史家笔法来叙写人和事,以求成为“信史”,这在当时人所写的小说序跋中多有反映。

如《山海经》写山川道里,夹之神怪异闻,是我国保存神话资料最多的著作。晋郭璞惧怕因时代变迁,《山海经》中记录的山川名物会被湮灭于历史尘埃中,于是要为其作注,使“夏后之迹,靡刊于将来,八荒之事,有闻于后裔”,[8]6并有《山海经序》云:“世之览《山海经》者,皆以其 诞迂夸,多奇怪俶傥之言,莫不疑焉。尝试论之曰:庄生有云:‘人之所知,莫若其所不知。’吾于《山海经》见之矣。”[8]5郭璞借用《庄子·秋水》中的话言明人所知各有限也,人所知的远不如人所不知的,即是相信《山海经》中那些奇异怪诞者并非虚假,而是由于人所知有限。认为山海经乃纪实并不起于郭璞,汉刘歆《上山海经奏》中称之为“圣贤之遗事,古文之著明”、[8]4“其事质明有信”,[8]4并举孝武帝时东方朔据《山海经》识异鸟之例和父刘向据此书识出“贰负之臣”[8]4的例子来试图证明其书可信,刘歆还提及当时文人大儒都读此书以达博物。以上这种通过历史人物来强调作品信而可佂的方法亦被魏晋人继承。

晋张华编撰《博物志》,刺取古书,分类记异境奇物及琐闻杂事,深受《山海经》影响。张华《博物志序》云:“余视《山海经》及《禹贡》、《尔雅》、《说文》、地志,虽曰悉备,各有所不载者,作略说……诸国境界,犬牙相入。春秋之后,并相侵伐。其土地不可具详,其山川地泽,略而言之,正国十二。博物之士,览不鉴焉。”[8]37张华把编撰《博物志》看做是修史一般严谨之事,当做地理书来写,不认为其搜集的材料是虚有的,可做博物之用。此外,有晋葛洪《神仙传自序》:“予今复抄集古之仙者,见于《仙经服食方》及百家之书……以传知真识远之士。其系俗之徒,思不经微者,亦不强以示之。”[8]55有东晋王嘉《拾遗记》,全书叙事,十不一真,但梁萧绮《拾遗记序》却云:“绮更删其繁紊,纪其实美,搜刊幽秘,捃采残落,言匪浮诡,事弗空诬,推详往迹,则影彻经史,考验真怪,则叶附图籍。”[8]59

最能代表把小说做史书之“实录”来写的,当属六朝志怪代表《搜神记》,作者东晋干宝,时称良史,着《晋纪》二十卷,《晋书》亦多采入《搜神记》的内容。其《搜神记自序》曾云:“及其著述,亦足以明神道之不诬也。群言百家,不可胜览;耳目所受,不可胜载。今粗取足以演八略之旨,成其微说而已。”[8]50干宝要“明神道之不诬”,郑重地把《搜神记》当做信史来写,得到“鬼之董狐”[9]798的称谓。

除志怪类,魏晋志人小说在追求“实录”上不遑多让。鲁迅论六朝志人小说“或者掇拾旧闻,或者记述近事”。[7]45志人小说写人间事,往往是历史上有名望的人,记录他们的片言行止以品评人物,所以特要求真实可信。晋隆和,有裴启撰《语林》,但因记谢安语不实而被谢安所诋,其书被废。见于《世说新语·轻诋》:庾道季诧谢公曰:“裴郎云:‘谢安谓裴郎乃可不恶,何得为复饮酒!’裴郎又云:‘谢安目支道林如九方皋之相马,略其玄黄,取其俊逸。’”谢公云:“都无此二语,裴自为此辞耳!”庾意甚不以为好,因陈东亭经酒垆下赋。读毕,都不下赏裁,直云:“君乃复作裴氏学!”于此语林遂废。今时有者,皆是先写,无复谢语。[9]843

《语林》因不实,被人所鄙,可见当时品评人物对实录的要求是很严格的。虽今人看来,这些品评用语虚夸或记录的言行怪诞不经,鲁迅解释说:“因为那时所贵的是奇特的举动和玄妙的清谈。”[7]281当时人重清谈,这些名士在社会上很有势力,会清谈和自身名利大有关系,所以在魏晋南北朝,志人比志怪更受时人重视。

通过上述列举之况,应该可以确信,我们今天归为是虚构性的小说作品,在魏晋南北朝时,写作或编纂的本意是“实录”。

三、“实录”内在矛盾“虚”的存在

虽然魏晋南北朝人一再强调他们写作或编纂的作品是实录的,但却不可避免其内在的矛盾——“虚”的存在与不得不承认的“虚”。这些号称“实录”的作品,因其充斥着虚妄怪诞的内容,而受到非议。

如张华编撰《博物志》,他认为自己是以写作地理书的严谨来对待的,但据清王谟《博物志跋》记载,该书因其荒诞而受晋武帝“记事采言亦多浮妄,宜更删剪”、[8]41“恐惑乱于后生,繁芜于耳目”[8]41的批评。王谟本人也不喜这样的自造之语,他的《拾遗记序》中严厉批评《拾遗记》“嘉乃凿空著书”、“诬罔不道如此”。[8]61

唐刘知几对作品之“虚”批评最严。小说依傍于史,作者强调小说内容佂实可信,使后来《晋书》、《北史》、《南史》都有采小说入史的情况,这一类做法让刘知几颇多不满。他于《史通·自叙》中批评道:“至如一代之史,分为数家, 其间杂记小书,又竞为异说,莫不钻研穿凿,尽其利害。”[10]289他在《史通·采撰》中对《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之类书进行严厉批评:“其所载或诙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10]116这是站在儒家立场进行批判。在《史通·杂述》释“逸事”类时,他批评《洞冥记》和《拾遗记》道:“苟载传闻,而无锉择,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词,用惊愚俗,此其为弊之甚者也。”[10]275这是站在史家的立场进行批判。

魏晋南北朝这些用“实录”来指导撰写和整理的作品因其“虚”而受到他人种种“浮妄”、“穿凿”、“用惊愚俗”的批评。就连上述作品撰者自身对作品也非完全笃信,也是承认作品中有“虚”的,他们处于“实录”与“虚”的矛盾冲突中,所以需采取一些行动来缓解矛盾。

首先,用经史子集相关记载,并以历史人物或自身周围人事来印证作品内容的真实性。这种做法汉时就有,如上文提及汉刘歆举东方朔识异鸟和父亲刘向识“贰负之臣”[8]4两个例子来证明《山海经》质明可信。魏晋南北朝时亦多有此举,如晋咸宁五年汲县不准盗发魏襄王冢所得古书《穆天子传》,晋荀勖作《穆天子传序》,在序文中用《春秋左氏传》中的记载印证《汲冢书》中记录的周穆王登昆仑见西王母一事为信史,还云:“虽其言不典,皆是古书,颇可观览”,[8]518并要加以缮写,要“藏之中经,副在三阁”,[8]518把此书作为珍贵的古代信史,要藏于国家藏书楼。郭璞《山海经序》中为证明不知不代表不存在这个观点时,亦用《史记》和《左传》印证《汲冢书》及《穆天子传》真实可佂。还有晋葛洪《神仙传自序》称所写仙人可“见于《仙经服食方》及百家之书,先师所说,耆儒所论”[8]55等诸多例子,不再一一赘述。

其次,用史书的错误为作品中荒诞错漏之处加以辩解。此中最突出的有如干宝,其《搜神记自序》云: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所亲闻睹也,又安敢谓无失实哉?卫朔失国,二传互其所闻;吕望事周,子长从其两说,若此比类,往往有焉。从此观之,闻见之难,由来尚矣。夫书赴告之定辞,据国史之方册,犹尚如此;况仰述千载之前,记殊俗之表……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则非余之罪也。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8]49

干宝把《搜神记》比之史书,认为不是一耳一目亲自所见的都不敢说没有一点失实,历时久远,同一历史事件常有不同记录,真假难辨,国史中的记录也会有所错漏,何况是记录千载之前的遗事。若有错漏也因前人记载有错,非己之罪。但干宝纵然承认所记有虚错,但仍要继续完成《搜神记》,因为这好比历史记录虽有错漏,但不能因而废止,不能因小失大。干宝要发明神道之不诬,努力使其书具有史的价值,愿承担被讥谤的风险。

四、“实录”观的成因及对小说认识的逐步成熟

无论如何,魏晋南北朝的小说家是不能逃避“虚”的诘问的,那为何他们还要坚持强调“实录”?他们的“实录观”受什么影响形成?笔者认为,这有三重因素。

首先,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及时代的特性。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多动荡的时代,政权更迭,战乱连连,人民朝不虑夕,内心惶恐难安。人们关于生死的问题,生命存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各自寻找精神慰藉。中国本信巫,秦汉神仙之说盛行,西汉末佛教传入中原,东汉道教在民间兴起,释道两家也多奇异怪谈,言鬼说神在社会上形成风气,魏晋更盛,这些都一同促使魏晋以来特多鬼神志怪之书。而“六朝人视一切东西,都可成妖怪,这正就是巫底思想,即所谓‘万有神教’”,[7]279在他们看来鬼神事迹本就不是虚妄的东西,记录在作品中又何言浮妄?只是世界太大,人所见太少罢了。同样,佛教的传入和庄老大盛也促成志人小说的发展,玄言清谈成为名士标志,加之政治黑暗,士人不敢轻言政事以免遭遇无妄之灾,就更加转向清谈和品藻人物了。今天我们看来那些名士的怪异言行正是当时社会所崇尚追求的,也就不能说是虚错了。

其次,魏晋南北朝从事小说写作和编纂的人常有史官的身份,他们根深蒂固的受史家实录思想影响。例如为《山海经》作校注的郭璞,郭璞字景纯,晋元帝时拜著作佐郎,与王隐共撰《晋史》。著作佐郎,上设著作郎。著作郎于三国魏始置,属中书省,掌编撰国史。晋代改属秘书省,号称大著作。如《博物志》作者张华,字茂先,在曹魏时历任太常博士、著作佐郎、中书郎等职,入晋官至司空,领著作,封壮武郡公。可见张华也任过编修国史之职。如《搜神记》作者干宝,字令升,东晋文学家、史学家。晋中兴后置史官,干宝奉命领修国史,后迁散骑常侍。干宝时称良史,着《晋纪》二十卷。

最后,强调信史是为了提升作品地位。中国自古文史不分,小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作为史学的旁枝而存在。从先秦诸子称小说为“小道”起,小说一直被认为是诸子家中最末流者。魏晋南北朝的小说家希望通过强调真实可信来为自己和作品提升地位。除了史学家著小说外,魏晋南北朝的一部份小说出于方士或释家,他们更希望通过强调真实来提升作品的影响力,从而达到“自神其教”[7]29的目的。

随着文学自觉的程度加深,文学逐步与史学分离,文学获得独立地位,对各种文类的认识也纷纷成熟起来,对小说的认识也愈加深化,后来者开始摆脱史家的桎梏,用新的视角去解读小说。这一点在历代书目对小说的著录划分中得到充分体现,以下列举一部份作品著录情况:《博物志》于《隋志》入杂家,《新唐书》、《旧唐书》入小说家类,《宋史·艺文志》入杂家,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入杂家,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又入小说,《四库全书总目》入小说家。

《搜神记》于《隋志》入杂传,《旧唐书》入杂传,《新唐书》始入小说,《宋志》入小说,《直斋书录解题》和《郡斋读书志》都未著录,疑其书宋时已佚,今本为胡应麟所辑,《四库全书总目》入小说家。

《拾遗记》于《隋志》入杂史,《旧唐书》、《新唐书》俱入杂史,《宋志》始入小说家,其后《郡斋读书志》入传记,《直斋书录解题》入小说,《四库全书总目》入小说家。

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大概看到古人对小说认识的变化与分歧。《旧唐书》把魏晋南北朝志怪归入历史传记一类,直到《新唐书》,小说才开始由史入子,逐渐归入小说类。《旧唐书》成书于后晋,《新唐书》则由宋人欧阳修、宋祁等编著,实际分别反映唐代和宋代的小说观念。虽唐代传奇兴起,但对小说虚构艺术有明确认识始于宋代。而《四库全书》把魏晋志怪全部纳入子部小说家,确实因明清小说兴盛,对小说认识较前代明晰,小说观念成熟。

值得一提的是,《世说新语》、殷芸《小说》在《隋志》、《旧唐书》、《新唐书》、《宋志》、《郡斋读书志》和《直斋书录解题》都一同著录于小说,但这种情况并不能断言魏晋人和后世者对志人小说的认识相同,这和这两部作品的写作内容、体例有关,《世说新语》记录后汉至东晋名士逸闻轶事,殷芸将正史所不取之街谈巷语,道听途说录为一帙,这些暗合了传统小说为“小道”的观念。

综上所述,“小说”一词经历先秦两汉到魏晋南北朝,又经唐宋明清,其内涵因时代而不断变化发展。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魏晋南北朝时的小说观是“实录”的,强调作品质明可信,受史家的束缚和影响颇深,但又有“虚”的矛盾一面,时人亦用史家的观点缓解“实”与“虚”的矛盾冲突。从目录资料上看,古人小说观的明显转变在宋代,清代趋于成熟,但细审之,会发现明清小说观,也与今人之小说观颇多差异,拘于篇幅,不再赘言。总之,对“小说”一词,应以发展变化的眼光审视之。

(责任编辑 远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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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41

A

1671-5454(2017)04-0059-05

10.16261/j.cnki.cn43-1370/z.2017.04.016

2017-05-02

刘蕗(1989-),女,贵州贵阳人,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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