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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伦理视角下反贫困对策研究

2017-03-10

怀化学院学报 2017年12期
关键词:生产力正义财富

张 迪

(喀什大学法政学院,新疆喀什844008)

一、贫困与正义伦理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大理论特征,就是把现实的人作为研究的核心,从资本主义世界异化的人作为出发点,到共产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落脚点,这一求证过程,始终是以人为主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是要实现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价值观的符合社会的整体的、真正的社会正义。具体体现,马克思从分析商品出发,到资本主义劳动异化社会现象,及其发生条件之一劳动力商品,进而发现剩余价值规律,发现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然后,把贫困问题的解决放到关于共产主义的讨论上。马克思实现社会正义的方式就是关于建立在一定生产力为代表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分配,他把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之下的按资本要素分配看作社会贫困的根源,即是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积累的规律控制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的社会是非正义的。马克思主张社会分配方式发展历程,由按资本要素分配到按劳分配,再到按需分配,实现社会的整体正义,即分配正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因此,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一方面在于解决社会贫困的问题,重点是实现社会正义,贫困和正义是相互印证的关系。社会贫困的解决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其他问题的解决。

二、我国贫困问题现状与潜在的社会正义失范风险

(一)我国现阶段贫困问题特征的阐析

1.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共存

当前我国正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的矛盾,仍将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社会生产力呈现多层次、不协调,整体水平低的总特征。表现在我国面临的经济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此目标在于告别长期以来我国不均衡发展生成的局部产能过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初级工业产品积累过剩,即原材料或半产品,例如钢铁、煤炭、太阳能发电等行业。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绝不能等同于80年代美国里根总统时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者有着本质的差别,相同之处二者同时针对本国市场的产能过剩,美国的产品积累根源于资本主义的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是对抗性的矛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不可克服的性质;然而我国的社会生产能力还是相对不足,加上我国正在处于现代化、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时突进的时期,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但是,这一过程还未真正实现,例如,我国的产能过剩,是长期积累的某些相关领域的过剩,但是关乎国计民生众多行业,生产力依旧相当低下,供给水平还是比较低,尤其是在科技密集型产业,产品价格相当高,用于居民可支配收入还比较少,科技在较短的时间之下还是很艰难的走进人的日常生活,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另一层面,人的精神生活的满足。人是社会化的人,人的最初本性在于追求事物的满足,到后来的扩大到简单的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最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现代化的实现,物质财富充斥整个人类社会,人们开始摆脱物欲的束缚,追求精神层面的需求,这一切的转变的主导力量都是源于生产力的发展。我国正处于由物质满足到精神满足的过渡时期,我们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重物质轻精神的思维惯性在较短的时期内很难破除,因此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发展的主要精力还将是放在物质财富的创造,这是由当前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的。总之,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双重匮乏的并行的局面,仍将是我国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2.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共存

无论是绝对的贫困还是相对的贫困,都是宏观意义上的,总之都是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结果。绝对的贫困是生产力绝对不发达条件之下,物质财富整体的匮乏,在这种情况下,群体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差距较少,大家几乎都是在一个起跑线上。但是具体量化到某一区域范围之内,从一个狭小的视角来观察,局部可能是绝对的贫困。相对贫困是指即时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充分,但这是相对的,他的社会生产还是有些发展的,社会的相对的贫困表象是一方面群体之间的财富的占有量差距较大,往往是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另一方面,区域间的财富分配不均,导致的地区差异明显,对于自然环境和政策、交通设施、科技等社会生态占据优势的地区的发展,要强于那些生出偏远山区、科技服务等质量较差的地方。总之,上述两种的贫困状态的根本还是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具体有别,对于绝对贫困的地区,关键仍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相对贫困的破除要注重社会正义,不能仅仅强化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在相应社会生产关系上着手,尤其是对原有的分配制度的改革调整,更加关注向社会的公平,反之,如果采取前者消除绝对贫困的方式,社会的相对贫困不但不能解决,还不愈演愈烈。

3.狭义贫困与广义贫困共存

“狭义贫困仅指收入或物质方面的贫困;广义贫困指,除收入外,生存环境不佳、受教育水平不高、共享社会公共资源的权利不足、人均寿命短、医疗卫生差、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遭受社会排斥、人格尊严受歧视等,都可以被纳入到广义贫困的范畴。”[1]马克思对于财富的认识可以做一下解读,马克思把财富的结构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社会财富的主体结构,即财富在个体之间的占有情况所呈现的总特征,我国贫困状况是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统一,我国人与人之间的财富的差距在不断增大,我国要防范社会两极分化的风险;二是社会财富的实物形态结构,我国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并存,因此无论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都是欠缺的,社会财富的实物形态结构是极不合理的,长期以来就是重实在,轻内在的状况很难转变;三是财富的社会形态结构,财富要以社会的制度加以确定下来,我国公民大多数财富观念较为传统,常常把财富等同于存款,实际上,财富是多样的,包括存款以外的不动产,动产与债权等,因此,我国公民的财富的社会形态较为单一,缺乏投资意识与财富贬值的风险意识;四是财富的空间结构,一方面表现为我国的财富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中西部相对欠缺;另一方面表现财富重要集中在城市,农村的财富占有较少。因此对于我国财富结构的反思,有利于防范社会风险,推动我国社会财富做大做强的同时,实现财富的主体之间,区域之间,实物形态转化以及财富是形式多元化的和谐转移。我国财富形态从一方面印证我国贫困的状态既有狭义的经济贫困,也有广义的贫困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的贫困。

(二)贫困问题易引发的社会风险

1.对贫困人群的身心健康的严重损害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曾提出,要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条件之一,是生产力高度发达之下物质财富极大满足人的需求。因此,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同样也决定人的发展实现程度。自然界始终是制约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类自产生以来就不断从自然界中发现能为己所用的物质,物质因素对人类的发展做出重大的影响,社会发展的水平一方面总表述为人对自然界物质资料的获取能力,是生产力,表现为自然力,科技力与劳动力。人的发展包括自身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同时反映在健康上,人的健康包含身体层面的健康和心理的健康,物质资料为人的身心健康提供最根本的实在的保障,首先,人的第一需求是基本生存需要,即满足于人的衣食住行的基本物质资料,如果这个需求无法满足,下面就无从谈起;其次,人的发展的需要,就是社会机会均等的需要,即在第一需要满足的情况下,包含:第一是人在社会发展中的需要,指是一定的技能的获得,就业机会的把握,医疗等社会公共资源的提供,人的精神生活的享受,文化产品的供给;第二是人的生命的延续,即人的生产,根据马尔萨斯的人口生产理论,人的生具有一定的规律,最终决定人的再生产因素的是生产力因素约定下的物质资料供给。因此,生产力的乏力所导致的贫困,最终作用于人的发展,制约了人的身心健康。调查和研究发现:“和普通人相比,穷人的工作自尊、竞争性、主观幸福感更低。”[2]

2.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埋下的隐患

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相对不发达之上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我国长期以来最大的社会实际,因此,基于此实际之上的,国家生产关系不能是纯而又纯,表现在所有制关系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存;社会财富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制度最大的特征就是兼容性,优势在于鼓励先进者,激励后进者,市场同时也是一个大的熔炉,一方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分配者,另一方面,主导市场参与者的社会资源的占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生产力的贫困造就经济关系的多层次性,反应在社会生活的领域里,社会主体会逐渐群体化,并以一定形式确定下来。皮凯蒂认为:“资本收益率大于经济增长率,则会形成财富集聚效应,富人的大部分收入并非来源于他们的工作,而是来自他们已拥有的财产”[3]537。良性的社会运行状态使社会各阶层流动性很顺畅,自由转化,低层次的群体在社会中提供的均等机会,再加上自己的辛勤努力,就会变成高级群体的一员;相对应的高级群的成员,不能长期固守在这一位置,不劳而获,对于一些业务能力弱,积极性差应该从队伍中清除。由于社会阶层固化,过多的公共资源会被相当的利益群体掌握,长期下去,只会使群体差距更大,贫困者会无意的成为社会中的非稳定因素之一,作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我们需要改革,调整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使市场参与者在经济活动中获取的利益最大化。

3.给社会正义与和谐社会带来巨大威胁

社会主义有别于其他四类社会形态的根本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大目标是将生产力从传统的经济关系中释放出来,巩固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同时杜绝资本社会的两极分化的局面,最终使全体社会主义的人民实现社会财富的共享,达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其实社会和谐本质在于从财富的创造到最终财富的共享的过程之中,如同上面所述,我们国家社会生产力依旧不尽发达,社会生产诸多方面也受到局限,这就要求我国社会发展步骤不能等同于苏联模式,教条式的理解社会主义的发展,我们需要鼓励一些人,某些地方先富起来,从而带动后进者的发展,但是这一过程有诸多条件限制的,总的原则是社会的共同富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注重效率,生产力的相对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更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更重要的是资金,第二阶段更加注重公平,是在前一阶段的社会受益者来反哺后者,实现协同发展。第二阶段比第一分阶段实现更为艰难,时间上的花费也较长,需要更为科学的制度设计,是贫困者在社会的第二次,第三次社会分配中受益,实现社会财富均衡的流动,流向最需要他的群体。相反,社会的正义的概念衍生词就是社会的公平与社会的公正,社会正义实现了,社会的和谐也自然地实现了,如果社会较长时间的公平与效率不能兼顾,就会使阶级分化,贫困者生存空间会受到富裕者的源于追求更多财富的驱动进行挤压,贫困者就会苦不堪言,社会的非稳定因素会增加,社会和谐的目标的实现只会愈加艰难。

三、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依托,对反贫困的思考

我国作为马克思主义最忠诚的传承者,社会主义建设已经步入新的时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内,必须发展并运用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前提是坚持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精确解读。

(一)注重社会财富均衡增加

马克思唯物史观强调,人民群众是一切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缔造者,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把资本主义贫困大众作为首要的关切,使人们群众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并且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所以马克思的反贫困理论的核心理念仍然是人民群众,落脚点是“共享”。马克思讲究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以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前提,在社会中,第一层面是物质财富的增加是必要的,同时相伴随的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精神产品也应该丰富,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均衡发展,二者之一的贫困都是不可以的;第二个层面,地区之间的财富增长的协调均衡,允许一部分地方运用政策、区位、科学技术等优势,先发展起来,但是先发展起来的地方要担负起带动落后地方的发展,最终实现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第三层面是经济结构之中的产业间的均衡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关乎国计民生,同时为工业提供原材料或半原材料,但是不意味着农业长期以往作为工业发展的牺牲品,后现代化阶段,农业也将进入到现代化,工业和农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第四个层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均衡发展,社会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4]。因此马克思贫困理论的落脚点是,社会财富分配的正义,即社会财富在不同层面均衡增加。

(二)积极引导经济生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同时反映社会主义的总特征,它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进行道德约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市场主体行为的道德准则。我国市场参与者,不仅仅是要以利润为主导的价值导向,更重要还要在社会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现代经济行为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诚信,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实信用已经内化为许多的民商法原则,尤其是在合同的成立、执行的全过程,关乎合同的存亡。“犯罪产生于社会矛盾,而社会矛盾的样态又是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所以,犯罪现象是与社会的物质生活基础有必然联系的社会存在”[5]112。因此,积极引导经济生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在道德层面内在约束市场主体不超越法律的界限,同时高于法律,这种双重规制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

(三)增加人文关怀,抑制正义失范

“人类反贫困最重要的道德理由,应该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即一个社会有责任保证财富及技术的社会分配过程的公平性,有责任使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人。”[6]马克思的正义理论的实质就是在共产主义社会内实现分配的正义,贫困的存在是非正义的,并且长期存在不利于贫困人群的身心发展。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长期性,按照当前我们党的计划,在2020年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实现全国范围内全面脱贫,任务相当艰巨,在这伟大历史实践活动中,必须要分阶段,注重实际,在这期间,是一个过渡时期,加强对贫困人口的人文关怀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因为正义失范会造成社会失范,会出现诸多不和谐的因素。加强人文关怀要弘扬人文精神,更重要的是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养成公民意识,以法律的权利与义务的标准,来标榜自己的行为,成为一名有社会担当的好公民。这既是法理政治的要求,也是正义伦理的要求。

(四)发扬传统优秀的财富文化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发展所秉持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优秀的传统财富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党是白手起家,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之下,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不断从弱少走向强大,直至今天有八千万的党员,以及缔造出一系列辉煌的成就。浪费可耻,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人均占有量少,长期在西方技术封锁下,加上国内创新力不足,资源的利用率差,浪费现象普遍,为了下一代的利益,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路子。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社会分配是社会财富流转的最根本手段,第一次分配注重的是社会的效率,再次分配则看中社会的公平的实现,第三次分配是源于社会的捐赠,即社会慈善事业。在西方现代化国家第三次分配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的比重是较大的,有利于克制两极分化,但是,在我们国家第三次社会分配机制还没有形成,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有利于社会财富向更需要它的群体流动,提高财富的利用率,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次分配作为公众广泛参与并由道德力量推动的、以实现社会公正为目标的特殊的分配方式能够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法替代的作用,弥补前两次分配之间出现的‘剩余空间’,成为前两次分配的有益补充,对实现分配公正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7]

(五)在财富创造和“完善的人”的生产中实现“中国梦”

经济因素是解决一般社会问题的关键所在,只有经济发展了,人们的物质财富富余,一些社会的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社会正义也会实现。马克思把实践活动分为物质财富的生产实践,即财富的生产过程,也包括人的自身的生产,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完善的人)需要财富创造提供前提。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安康自信的伟大梦想,是现在和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每一位中国人前进的动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其实终究是要解决的两个现实问题,一是社会财富的创造,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生产,当然要包括精神财富的生产,因为正如前面所讲我国现在最大的实际仍然是人们对于物质的需要同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在此基础上,是财富的分配问题,实现社会财富的贡献在社会主体间有效的流转,防患两极分化的出现;二是实现人的充分发展,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最终是要消除贫困的,贫困不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发展,长期的积贫积弱,也不利于社会稳定,社会的长治久安,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决,伟大的中国梦就会成为现实,也是社会伟大的中国梦要解决的两大关键问题。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理论下的正义的实现,最终还会是以现实的人为主线,但此时的人是贫困人口,在马克思看来,贫困是社会发展不成熟的结果,也是社会不正义的一面,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到人类最终社会形态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消灭非正义的社会关系的存在,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最起码的手段是实现社会财富的分配的正义,实现财富在群体间流转的均衡,消灭贫困人口。消除贫困不可心浮气躁,也不是一气呵成的事情,必须要结合每个区域的实际状况,有计划、分步骤的进行。

[1]龙静云.论贫困的道德风险及其治理[J].哲学动态,2016(4):17-23.

[2]吴胜涛,张建新.贫困与反贫困:心理学的研究[J].心理科学进展,2007(6):987-992.

[3]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4]蒋雪婕.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N].人民日报,2015-10-30(3).

[5]李汉军.论犯罪观[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6]戴庆中.人类反贫困得到的理由[J].贵州社会科学,2010(12):11-14.

[7]武晓峰.第三次分配:实现分配公正的助推器[J].经济问题,2009(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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