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法律纠纷的防范措施
2017-03-10杨桂芬
杨桂芬
中交四公局投资事业部
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法律纠纷的防范措施
杨桂芬
中交四公局投资事业部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日益增多,也给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新时期发展背景下,建筑工程项目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高,需要合用签订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可减少双方法律纠纷,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积极意义。本文介绍了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分析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纠纷与相应防范举措,希望能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提供参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纠纷;防范措施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建筑工程项目随之逐年增多。建筑工程项目增多在给建筑工程企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迎来了诸多问题。建筑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基于建筑工程的总体目标而对工程承包商及发包商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的法律协议。建筑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环节应遵循的最高准则,有助于协调各方关系,保障建筑工程有序开展。因此,在建筑业进人全新发展时期后,着力研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及防范措施,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1、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法》中被概述为工程承包人负责施工建设,工程发包人负责价款支付的一种协商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基本建设工程是其标的,书面式要约式合同是其性质,具备建筑行业从业资格、具有相关技术设施装备、拥有法定注册资金的建筑单位是其主体。合同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从事建筑行业的施工、勘察、设计与工程监理单位,国定法定的注册基本、及从事相关建筑行业的执业资格与技术人员,具有各类从事建筑相关活动的技术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合同内容设计国家基本建设规划,国家对合同制定的程序与内容要进行干预,对合同执行的情况要进行监督与管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纠纷
2.1 质量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完毕后,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建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或因无法安全使用而导致人身及财产受损,是最为常见的建筑合同纠纷形式。引发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需查明并落实责任。质量纠纷的发生一是由承包方引起,括技术不足、施工方案不合理、承包管理不力、组织不当等,发包方引起,包括设计缺陷、施工勘察不到位、现场施工地质情况不明晰、原材料与建筑施工设备不符合要求等。
2.2 工期纠纷
建筑工程无法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工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工期纠纷易造成经济损失,也是较为常见的法律纠纷。工期纠纷的发生与承包方、发包方两方面相关,一是承包方施工组织不力、劳力设备与技术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导致工期延后,二是发包方在施工中并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建筑材料、场地、资金、设备与相关设计材料等。或在建设工地征用、拆迁、补偿方面进展不顺,都会导致工期拖延,承包方因窝工、停工产生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工程承包方在施工人员、施工设备上组织不力,也会引起工期滞后,致使纠纷产生。
2.3 经济纠纷
建筑工程中因经济因素产生的纠纷,主要体现在计价方式及工程结算上的纠纷。计价方式及结算方式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已明确,但如施工环节涉及到新增工程或产生工程变更,此时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价格及计算方式就不符施工实际,从而造成纠纷产生图。除此之外,,如合同中体现的造价与建筑工程实际造价不符,或因外部因素(施工环境、政策环境)影响而导致设计变更出现,此时会产生价格差价,在这部分差价的补偿方面也极易引发纠纷。
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及防范措施
3.1 加强合同评审管理
为减少后续合同内容不规范引起的法律纠纷,签订工程合同前要进行评审管理。要坚持评审制度对合同签订程序、内容等进行梳理、评审,成立专业小组对各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分析研究,邀请专业法律人员共同拟定工程合同。对合同条文加以逐条对比,确定其符合《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及地方政策条例的规定。签订合同后,确认其合法有效后加以履行。涉及到大项工程,要严格审查合同条文,重点关注权利义务不相匹配的相关规定,保障建筑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声誉。及时查找出合同内容的潜在法律问题、缺陷与风险,从根本上防范合同纠纷,保证条款明确,减少合同漏洞,维护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益。
3.2 加强合同方资信调查
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要依据国家法定程序与投资计划等可行性报告文件,首先要在了解工程立项情况的基础上对发包方资金情况、法人代表情况、手续与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明确发包方的业务资格与经营范围;对承包方与分包方要进行执业资格调查,以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应企业法人资格与等级,了解其施工能力、资信与履约信用情况等,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尽量减少合同法律纠纷的发生。
3.3 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建筑合同在履行环节,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实时监控,做好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创造合同履行的良好环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数据、基础资料要及时收集并整理,以便为纠纷处理提供数据凭证。建筑合同的履行过程,尽量采用文字记录的形式加以明确,并争取合同各方,如工程设计方、工程施工方、工程监理方、工程业主及相关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此外,,还要密切监控工程分包方,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符合合同规定,避免其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导致企业经济及声誉受损。
3.4 加强对工程款回收的监控管理
在建筑工程完成后,企业要按照规定合法回收工程款,跟据合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做到尽快回收工程款,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合同的要求,采取合法途径。在工程款项回收方式上,尽量采用非诉讼的方式进行,如实际需要,再借助诉讼方式加以催收。此外,要及时支付建筑材料供应方及建筑分包人的款项,避免款项纠纷波及建筑企业的社会声誉。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分别选择采取诉讼与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一般而言采取非诉讼方式是最佳选择。
结束语:
依照前文综述,建筑工程合同所涉企业应当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章程之下来承担工程责任以及进行合作分工,依据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条款来实行有效的、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并加强合同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防范法律纠纷,从而依法为主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关经济效益。
[1]邓洪.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法律纠纷的防范[J].四川建筑,2008,(02):224-226+228.
[2]沈晟.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法律纠纷的防范措施[J].山西农经,2015,(03):12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