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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现状与思考

2017-03-10韩效辉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教师资格农村教师专业化

韩效辉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安徽 宿州 234000)

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现状与思考

韩效辉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安徽 宿州 234000)

目前,城乡教师专业化发展不同步,农村教师专业化水平偏低,提高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是缩小教育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农村教师想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发展,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体系,试从立法制度的完善、准入与评价制度的衔接、激励与保障制度的完善三个方面来构建。

农村教师;教师专业化;制度分析

我国教育目前所需要解决的两大主要问题是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问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是制约解决问题的关键之一。目前,城乡教师专业化发展不同步,农村教师专业化水平偏低,提高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是缩小教育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

农村教师专业化程度高低主要通过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来实现。教师教育保障体系主要有教师资格证制度、教师教育机构认定制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等方面构成,这些制度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保障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教师资格证制度是教师教育保障体系的核心,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是补充和后备力量。

一、制度分析视野下的教师专业发展

“制度由各种认识性、规范性和调节性的结构和活动组成,它为社会行为提供了稳定性和意义。”[1]在教师的专业发展建设中相关制度的建设必然不可缺失,一定的制度对教师专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规范和调节作用,使得教师的任用和发展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以及法制化,从而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一)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的含义与溯源

教师从古希腊的“教奴”到渐渐成为一门职业,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1825年美国俄亥俄州推出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被认为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历程中的里程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起源于工业革命以后,是对该种职业的法律认可、也是对专门从事该职业的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作为一种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体现了它的权威性。

目前,世界各国均在摸索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并取得一定成效。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在此基础上教师专业发展相关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建立,慢慢得到完善,然而,最为核心的部分依然是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我国自1993年之后相继颁布了《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逐步形成了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1998年教育部在6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2]。2015年6月,国务院颁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后,部分省市专门制定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细则,优化教师编制配置、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加强教师待遇保障。

目前,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在我国已全面实施,公民要想获得法定教师资格必须首先取得教师资格证,即只有获得教师资格证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才能依法享受国家及地方赋予教师的各项权利,但是仅仅取得教师资格证并不一定能够被聘为教师,教师资格证仅仅是作为教师的必要条件,只有被学校或教育机构聘任后才能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成为真正的人民教师。近年来一些发达地区在教师招聘上实行凡进必考制度,提高了教师行业标准,保障教师质量。

规范教师专业发展有一系列的制度,如各级各类学校申办、设置及办学标准、各级各类教师职称评定与聘任制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等,但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的起点与核心,它与其他相关制度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保障了教师专业发展。

(二)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建设的意义

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教育的基础存在很大的差异,基础教育的城乡差异显而易见。目前,城乡教师发展出现了明显的不平衡状态,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在数量、素质、待遇和学习提高方面都有较大的差距[3]。急需出台相关制度和政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良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制度是教育制度的一个部分,对教育实践的影响也会因为不同的制度安排而产生不同的影响。与教师专业发展有关的制度大体分为三个层次,即通常所熟识的教育基本立法、教育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教育和相关文化与传统[4]。在这些不同的制度分类或不同的制度层次中,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对于教师专业发展起到了不同的促进作用。

教育基本法包括我国宪法关于教育、教师的相关规定以及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制定其他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依据与规则。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于是,这条规定成为制定后续规章制度的依据与原则,尽管这条规定本身就很模糊,内容较为宽泛,但是并不妨碍它成为制定规则的地位。这点在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上体现得较为明显。如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了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法律规定才能使教师的专业发展走向法制化、正规化。

教育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都是在教育、教师基本法的规定下,结合地方的教育实际情况,对特定教育行为所做的规范,《教育法》中规定我国的教育是以县为单位的,因而教师的管理、任用也是以县为单位的,不同的地方会根据当地的教育实际对教师作出不同的要求,当然每个学校对教师的规范也各有不同。特别是学校的校本制度对教师发展有着比较直接的影响,好的规章制度能够规范教师行为、激发教师的积极性。

教育文化与传统并不是显在的、可以表述的教师制度,而是一种内化的渗透到具体的教学生活实践中的规范。比如,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信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认为老师管教、责罚学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有时候适量的体罚是被家长所推崇的。这种尊师重教的传统使得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更多地掺杂着父辈的情感,而不仅仅是单一的知识传授者。

建立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制度后,教师这一职业走向专业化、标准化的道路,同时还促进教师的选拔、任用、管理和评价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以及科学化。最为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教师的素质,有利于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从而为教育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二、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现状

教师专业化是将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结合的良策,不仅可以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社会地位,更能促进教育发展的终身化。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问题上,首先应该考虑中国900多个县及县以下的农村学校。推进农村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进程和步伐更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提高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国家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把教师专业化发展落到实处,然而在“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国培计划”等一系列提高教师专业化政策之下,广大农村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整体仍处于落后状态。影响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因素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管理制度层面

学校是承接政府和教师的枢纽和桥梁,一个好的教育理念的传达在当前以校长治校为主的大环境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长和其管理模式。然而事实上,教师不应仅仅停留在“传道、授业、解惑”上,而应该参与到学校管理中去。

当前,很多农村中小学的管理模式,基本上都是“校长说了算”,权责不明。我国中小学校逐步形成了以校长负责制为核心,党组织保障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政府及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得以明确,以校为本的学校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可是,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校长权利被强化,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却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直接造成了教师发展机会分配的不平等。

学校管理更趋于功利主义,在追求升学率的大环境下,学校把升学率作为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中心,更多关注学校的荣誉。因而教师肩负更多的是教学任务,把绝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学生管理工作中去,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顾及自身的发展。

另外,学校的自主管理权太少。社会、政府、家长给学校和教师一种无形的压力,学校不仅仅是教书和育人,更是要求负全责,比如安全是学校最重要的任务,考试指挥棒又要成绩至上,上面检查又必须是大呼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目前的现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教师继续教育层面

落后的教师培训体制加上松散的培训管理,使得培训效果效果微弱。新一轮基教课程改革广大教师急需培训,但经费和其他原因使得农村广大教师没有机会接受培训,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无法运用到教学中去,致使农村中小学一些至关重要的课程无法开设或形同虚设,如校本课程、活动课程和信息课程等。

教师培训机制的缺失,目前所涉及的教师培训机制主要有“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特岗教师”等。这些培训机制更多针对骨干教师,然而,那些真正需要接受培训和进修的往往是农村普通教师,即现有的教师职业培训面不够宽。并且培训的内容偏重于城市而轻农村,因而对农村教师吸引力不大。

现有的教师培训机构趋向于功利主义,在很多时候教师培训是低效能的。在农村教师培训中“花钱买文凭”“交钱办证”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教师培训失去应有的功能。

(三)教师准入与评价制度层面

我国的教师准入制度主要是通过申请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通过审核就可以成为一名具有资质的教师。具体的资格认定流程是:首先,由本人到规定的地点报名,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鉴定等有关表格。非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外,还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最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表格、学历证书、非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专业的申请人还必须同时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能力测评的合格证书[5]。

(四)农村教师激励机制层面

有些学者认为与城市教师相比,广大农村教师存在专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不畅、学校的管理制度不能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教师的待遇制约教师专业的发展等现状[6]。从笔者的调研中发现还有以下问题。首先,基础较差、专业素养不足和应变能力不强。其次,教科研能力不高。教学研究能力是教师专业水平的显著标志。多数农村学校把教科研当做点缀,教研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教师无教科研压力,对教研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即便参与了教科研活动也基本流于形式。多数农村学校不重视教育科研团队的建设,没有将专家型、学者型教师的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导致了本来就处于薄弱环节的科研工作因为缺乏专家指导而陷入窘境[7]。最后,农村教师的职业倦怠现象严重。在农村,教师的职业成就感就更低,更容易产生职业倦怠。

三、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构建

农村教师如果想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发展,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体系,下面试从立法制度的完善、准入与评价制度的衔接、激励与保障制度的完善三个方面来构建。

(一)相关立法文本的完善

首先,修订和完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和教育法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立法的内容上要尽量细化,克服以往过于笼统、约束力不足、针对性不强的缺点和不足。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国家对教师的法定职业准入制度,关系着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只有严格要求考察教师的资质和能力,才能切实推进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只有整体教师的专业水平上升到一定的平台,农村教师才会“水涨船高”,继而真正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其次,需要明确规定相关法律的法律效力,在目前的教师法中对教师的要求过于笼统,效力也因此打了折扣。

最后,严格的立法不仅仅是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还包括一些关于教师权利保障的制度,教师教育机构认定制度、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制度等等,只有各种法律制度多管齐下才能见效。

(二)准入与在职评价制度的衔接

在完善立法,严格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的获得后,还需要做好教师在职评价的工作,在这两个制度间建立一个平稳的过渡阶段。

目前我国教师资格一旦认定后即默认为终身有效,除非有《教师资格条例》中所规定情形之一的,才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是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是品行不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终身有效的教师资格认定并不能起到对教师的鞭策作用。

所以,对目前的教师专业制度进行完善已势在必行。应以对“教师专业素质”的研究为基础,确定明确的“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并在这一标准体系的基础上,依赖于经过专业训练的专家开发出信度和效度都较高的教师资格认证考试,才能真正保障教师资格认证的高质量,才能真正提升我国教师整体专业素质。

(三)激励与保障机制的完善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仍然存在流动量大、青年教师匮乏、教师群体不稳定等问题。制度的建设有其特殊的复杂性,然而,如果能够顺应实际,制度能够发挥其正向的激励功能。

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体系包含范围很广,其核心的有资格认证制度、教学制度,还有一系列配套外围的考勤管理制度、保障制度、社区参与制度等等。前面所谈构建核心制度的重要,然而外围制度的激励作用往往是不可忽视的。很多农村教师之所以没有积极参与到自身的专业化发展学习中来,主要是没有得到相应的物质保障或利益。好的考勤管理制度不仅仅能够起到约束教师行为、规范教学秩序等基本作用,还能够正确地评价教师教学活动、肯定教师的成绩从而激发教师本能的学习和进步的热情。另外,近年来“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盛行,也要加强对农村教师的人文关怀,如解决住房问题、配偶问题等,使得农村教师,尤其是优秀的、年轻的教师能够安心留在农村。

好的保障制度则是农村教师追求自身专业发展的强大后盾,有了稳定的保障制度,农村教师才能放下生活上的琐碎,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上去。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是农村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一个良好的、系统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的建立,将会为教育这棵大树的稳固与成长扎下牢牢的根基。

[1] E·马克·汉森,著.教育管理与组织行为[M]. 冯大鸣,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2] 周利明,鲁瑶. “聚焦体制”与“聚焦教师”:战后中日两国教师教育政策的比较[J].教育新视野,2008,(4).

[3] 肖正德.新时期促进农村教师发展的战略意义及其保障机制[J].南京社会科学,2014,(4).

[4] 周彬.决策与执行:制度视野下的学校变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5] 张洁.当前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存在的问题[J].中国教师,2005,(11).

[6] 成建新.基于教育生态学的农村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与建议[J].教育教学论坛,2014,(9).

[7] 刘艳玲.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探索,2013,(5).

(责任编辑 何旺生)

Reflections on and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Status ofRural Teachers

HAN Xiaohui

(OfficeofTeachingAdministration,SuzhouVocationalCollege,Suzhou234000,China)

Currently, there is the asynchronous development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teachers with the latter having lower professional level, therefore, improv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teachers and bridging the gap between the urban and the rural areas is the top priority to boosting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Now it is urgent to set up the whole system for teachers’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from the three perspectives of perfecting legislation system, th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of access and evaluation system and perfection of the incentive and security system.

rural teachers ;teachers' professionalization; system analysis

2016-12-10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制度分析视野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研究”(SK2016A1014)

韩效辉(1975-),男,安徽宿州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教育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教师教育。

G525.1

A

1674-2273(2017)01-0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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