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受损害,告医院侵权要提供哪些证据?
2017-03-09
问:女友小璐到医院医疗美容除胎记,由于医院处置不当导致创口发炎溃烂。请问: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要提供哪些证据?
答:患者一方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应证明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及受损害的事实。对于是否存在医疗关系,应综合挂号单、交费单、病历、出院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医疗行为的证据加以认定。
2. 告医院侵权,医院涂改、甚至销毁了病历该怎么办?
问:小芳在一家个体美容医院治疗时受到伤害,她请律师到医院调取病历时发现病历被涂改甚至销毁。请问:法院会帮助小芳维护权益吗?
答: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举证据材料,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审查。因当事人采取伪造、篡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做出上述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制作方对病历资料内容存在的明显矛盾或错误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病历仅存在错别字、未按病历规范格式书写等形式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认定。
3. 农村女青年外出务工,家里土地被征用,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问:我和妹妹近两年一直在广东打工,上个月家里的耕地被征用,但补偿却不合理。请问:法院会为我们主持公道吗?
答:人民法院審理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要在现行法律规定框架内,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认定相关权利主体。要以当事人是否获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为重要考量因素,慎重认定其权利主体资格的丧失,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以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4. 女童放学路上被逆行车辆撞伤,以为是轻伤签了赔偿协议,实际是重伤如何补救?
问:家住成都武侯区的初中生丽丽,最近在放学途中被逆行轿车撞伤,家里以为是轻伤就和对方签了补偿协议,后因伤重住院治疗。请问:原来的赔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答:交通事故发生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赔偿协议,可依法予以撤销。在司法实践中,不清楚受伤程度的情况下订立协议,可认定为重大误解,该协议属于可依法予以撤销的范围。
5. 侵权人不明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问:王玲在下班途中被一名大学生开车撞伤,大学生说没有收入也不是车主不能赔偿。请问:实际占有控制人是否能作为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答:在司法实践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损害,若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占有人不一致,应当将机动车的实际占有控制人作为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6. 机动车转让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承担?
问:我买了新车,就把原来的车卖给闺蜜,结果还没来得及办过户登记手续她就把人给撞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侵权责任法》第50条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者承担赔偿责任。
7.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问:我和男友大学毕业,在应聘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对我们是否有法律依据,我们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8. 所谓“工作人员身份”参加诉讼活动,如何证明身份?
问:作为一名下岗女工,我在和原来的单位打官司讨薪,对方只来了一名工作人员。请问:他如何证明诉讼代理人资格?
答:以用工方的工作人员身份参加诉讼活动,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至少应当提交以下证据之一加以证明:缴纳社保记录凭证;领取工资凭证;其他能够证明其为当事人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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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