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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问题研究

2017-03-09宋亚军

环球市场 2017年31期
关键词:所得税法所得额征管

宋亚军

唐山学院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问题研究

宋亚军

唐山学院

我国在2006年2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之后,20近两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一些准则解释、会计处理规定等。本文先分析两者的差异表现,接着提出协调差异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最后结合我国的国情给出一些建议。

企业所得税;准则;差异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主要表现

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税法体系不断形成,两者在收入、成本、费用、资产方面的处理方式差异逐渐增大,使得所得税的计税基数远远的偏离了会计中的利润总额。

(一)在收入确认方面的差异

2017修订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二者在基本概念上有所差异,但不能判定谁的范围宽与窄。分析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视同销售的情况,例:尚彩化妆品公司将自产的化妆品无偿赠送给本企业以为的其他人,实际成本是40000元,同类产品不含税价为50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485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这种捐赠应当确认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000-40000=10000元。

(二)在费用扣除方面的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都可以扣除。以公益性捐赠为例,公益性捐赠与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无关,会计账务处理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的2017修改后的最新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捐赠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且不存在扣除比例的限制;在企业所得税中,规定了允许扣除的比例,为了计算税,需要纳税调整。

二、两者的差异的原因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两者核算的原则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企业处理交易或者事项不仅应依据其法律形式,必要时应透过法律形式,分析其经济实质。企业所得税中分析应纳税所得额时针对涉税事项,就不能由税务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职业经验判断、估计。又如,会计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企业在必要时可以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解决企业虚盈实亏的状况,有利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但计税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发生的不可预测,否则有偷税嫌疑。

三、两者的差异有必要协调

(一)税务机关征管成本高

税会差异过大,税收核算成本和税收遵从成本逐渐提高,避税的可能性加大,使得税务机关监管成本提高和税收收入下降,最终导致税收征管效率较低,不利于税收征管、税收检查工作的进行。过大征管工作量给税务机关带来麻烦,而且可能造成税款的流失。最终可能会因时间差异少缴税款的目的,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较大,不符合税收工作目标。

(二)企业的税收风险较高

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既负责记账又负责报税,如果没有及时的更新补充税务知识,可能会带来很大的风险。比如,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及时,不全面,导致不能为企业节税。

案例:甲公司为开发环保设备的企业,2016年,由于开发某节能环保设备项目,接受一项政府补助350万元,补偿其研发项目支出。2016年8月收到款项,但研究项目正式启动是在2017年3月份,并于2017年全部用于研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2016年8月

借:银行存款 3500000

贷:递延收益 3500000

2017年3月

借:管理费用 3500000

贷:银行存款 3500000

借:递延收益 35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3500000

本案例,如果350万的政府补助确实属于不征税收入,但企业理解错误,就会发生如下申报:2016年纳税调减300万元,2017年纳税调增300万元。此时,税收风险:2016年将未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纳税调减,本年度少计了收入。那么,正确申报应为:2016没有影响,2017年在收入类纳税调减300万元,在扣除类纳税调增300万元。

二、建议

结合我国的国情,工作做到分离,又做到协调,保留差异,又相互借鉴。不能追求完全的、彻底的财税分离或财税合一。

(一)企业所得税的立法机关应高度关注会计准则的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应当与财政部加强沟通与合作。企业所得税的立法机构在立法之前会对准则进行研究,将准则作为重要参考。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我们采用间接的方法,借助报表中的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差异越大,调整的内容越多,工作繁琐。

(二)会计准则应向企业所得税法提供更多的支持,起到辅助征税的目的。

在税务稽查中,财务人员与税务人员基于同一业务的不同理解屡见不鲜。企业所得税中视同销售收入的情况做了具体规定,以保证税收。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使用视同销售收入这一概念。在实际会计处理中,企业自产的产品用于投资、抵偿债务、发放股利,同正常的销售的处理一样,也做收入的确认。

[1]梁伟样.税务会计.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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