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企业巡察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2017-03-09韩莘莘
韩莘莘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深化企业巡察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韩莘莘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巡察工作是巡视监督制度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得到了省公司的高度重视。如何更好的开展巡察工作,从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制度和方法,已成为巡察管理的重要课题。因此,本文旨在探讨目前巡察工作的局限性,并从提高巡察工作认识、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巡察工作提出建议,希望对省公司巡察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巡察工作;探索;思考
一、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目标和意义
作为巡视监督制度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巡察自探索建立就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均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的报告中指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为探索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作为大唐集团二级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党委积极相应中央号召,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制定了《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巡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了党委负主体责任、巡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等支持配合的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了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标准具体、追责有据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并分批对分管的企业开展第一轮政治巡察,既是在企业中开展巡察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体现。目前,已完成六家单位的政治巡察,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建立、修订、完善各类监管制度,有效提升了企业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目前企业巡查工作的局限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内部巡视巡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震慑作用不断增强,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成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
(一)政治巡察站位不高
在具体巡察工作中,出现重业务轻党建情况。与巡视工作一样,巡察巡的是政治,而不是业务,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在巡察工作中,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定力,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巡察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够
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也存在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致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
(三)看问题流于表面,流于形式,不能深层次挖出表面问题下的实质
巡察问题清单仅仅只是列举问题本身,造成问题的原因,机制、制度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等不能深挖出来,造成巡察报告有强牵附会之嫌。
(四)巡察谈话不够深入
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问题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不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的现象。有的职工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五)巡察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都是临时抽调人员,不能与本单位完全脱钩,每人都兼顾着单位的多项工作,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六)巡察方法创新不足
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专题汇报、民主测评调查、公布电话邮箱、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来信来访、实地调研、专项检查、向知情人询问等,应该说,这些方法在巡察工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
(七)巡察机制工作不够明确
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负主体责任、巡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等支持配合”的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上还有不力现象,制约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少,有很多的日常工作需要协调处理,无法在巡察工作上花费更多的精力。
(八)巡察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性不强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通知、巡察动员会外,无其他宣传手段,使很多基层员工不清楚巡察工作,尤其是办公场所比较偏远的风场、电站等基层员工,对巡察工作无从了解,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加之群众存在安全顾虑,怕被打击报复等思想误区,造成群众知晓率低、信任度低,参与率不高。
(九)督促整改的办法不多
要确保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除了巡察对象自觉主动的整改外,巡察机构的督促检查也很有必要。但目前不论是巡察组还是巡察办,在督促整改方面只能是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展开,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
三、如何更好地开展企业巡察工作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
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集团、省公司相关巡视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加强巡察队伍建设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一是要根据被巡察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工程、物资采购、燃料管理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由于省公司管理人员政治站位更高,业务能力更加全面,且掌握省公司相关制度更加透彻,应相应增加省公司层级巡察人员的比例,避免巡察组全是基层单位抽调的情况。二是要结合巡察工作重点,加大对巡察人员的培训力度,让其进一步熟练掌握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并就巡察工作涉及的一些专业知识进行重点讲解。特别要通过培训,切实让巡察机构人员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要继续完善制度机制。在落实日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和问责制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参与巡察工作,特别要进一步提高下属单位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支持巡察工作,积极派出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对于在巡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优先培养使用,激发其工作热情。要大胆使用巡察干部,敢于压担子、交任务,让干部在实践中锻炼,在锻炼中成长。对于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履职不尽责的,要严肃问责,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态度树立巡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巡察工作方式要灵活多样
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要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有必要的时候先开展一轮常规巡察,在全面准确摸清基本情况后,有针对性的围绕一笔资金、一个项目、一件事或者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方面选择一个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到普遍问题综合治理,突出问题重点突破。要改变简单地以谈话、听报告和接信访举报来“等”问题的消极方式,多采取实地检查、专项审计、明察暗访、召开座谈、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等方式,主动作为,主动出击,深入挖掘问题线索。
(四)增强巡察谈话效果
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同时,应加大基层员工在谈话对象中的比重。
(五)加强巡察工作宣传
开展巡察,就是要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做到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办公系统等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基层员工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六)理顺巡察工作机制
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省公司要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七)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促进巡察成果得到全面转化运用
开展巡察就是要发现问题,但根本目的还是解决问题。巡察成果能否得到有效转化运用,直接关系着巡察工作的成败。一要压实整改责任。紧紧扭住巡察对象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这个“牛鼻子”,认真督促其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强化督促检查。分类建立台账,倒排整改进度,逐项“排查”、挨个“扫描”,定期了解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要遵循边查边改的原则,对于能够马上整改的事项,不等不靠、立行立改;针对突出问题,要施重拳治理顽疾,彻底剜除病根。三要建立完善协调配合机制。重点解决巡察机构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方面的问题。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将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力进行责任追究的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问责的情形,使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的同时,要适时组织“回头看”,杀个“回马枪”,切实增强巡察的震慑力。五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督促巡察对象将巡察成果转化落实为具体制度,扎牢制度篱笆,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从源头减少问题滋生的土壤。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防止出现“稻草人”和“破窗效应”。
四、结论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1]《对市县巡察工作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的几点思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fanfu.people.com.cn/n1/2016/0616/c64371-28450768.html
[2]《建立健全基层巡察工作体制机制的思考》,江淮风纪网.http://epaper.anhuinews.com/html/ahjw/20170630/article_3578611.shtml。
[3]《基层巡察工作的难点与对策》,运城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ycsjjw.gov.cn/html/1408/1408-2016112210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