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主义视角下传统武术传承发展路径研究
2017-03-09张金宏
张金宏
(安徽建筑大学 教务处, 合肥 230047)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史举世罕见,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有三千多年。在世界历史上,始终传承发展,没有中断过的唯有中华文明。在浩瀚多彩的中华传统文化之中,有一种文化以其独特的魅力和强身健体的巨大功效为广大民众所喜闻乐见,积极参与其中,这就是我们的传统武术。
从一定意义上而言,中华传统武术凝聚着广大参与民众的智慧和付出,荟萃着中华民族先贤们独特的见解和对人类自身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积极探索,与此同时,传统武术又汲取了道学、儒学、佛学等众多传统文化的积极养分,以强身健体为宗旨,逐步形成的独特文化。就其价值而论,传统武术无论是对身体健康的促进,独立人格的塑造,民族精神的凝聚,中国梦的实现,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不可否认,传统武术作为中华文化的瑰宝,有着辉煌的过去和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一个事实是,随着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价值多元化的出现,实践之中,民众对传统武术的关注度却越来越低,加之西方文化的流入和影响,使得中华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举步维艰,传统武术亦受到了很大的影响[1]。基于上述原因,本文从中华传统武术的内涵界定出发,对其在当前时期传承发展遇到的危机以及现状进行总结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制度建构的视角,尝试性地提出中华传统武术传承和发展的可行性路径。
一、传统武术的内涵界定
武术在中国的发展源远流长,虽然当今时代已经受到一些重视以及在一些赛事上列为正是的比赛项目,但在历史上,“传统武术”的称呼一直只是在民间流传,对于其内涵的界定从不同视角,会得出相异的结论,因而,对其界定也纷繁复杂,多种多样。
本文认为,对于传统武术进行如下界定是科学合理的,因而也是可以接受的,传统武术是在中国历史上农耕文明背景下逐渐形成并延续发展至今的,以套路、散手以及与之相关的功法练习为主要内容,在传承和传播方式上主要采取某一具体的家传或建立师徒关系进行传承,主要宗旨是强身健体,提高身体机能的素质,修德养性,进而增强技击能力,注重体用兼备的体育活动。传统武术是中国武术众多门类中的一种,保留了传统习练内容同时,又融进了创新内容。
历史上,传统武术内涵稳定,传承相继,又与中国哲学联系密切,因而被认为是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之一,是中华民族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机统一体。中华传统武术不仅是我国传统体育的精华,也是世界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充满着深厚的民族智慧和浓郁的民族特色,深深地烙上了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印。
二、传统武术与竞技武术的关系
在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过程中,一个必须予以关注的问题就是传统武术和竞技武术的关系。在一般民众的认知中,通常将传统武术和竞技武术中的散打和套路相提并论,当然,传统武术与竞技武术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二者的注重点和与文化联系不同。传统武术注重内功,心法的习练,讲究内外兼修,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人文哲学,将强身健体和做人做事有机结合起来,被视为中国文化的精髓。而竞技武术注重外在效果,讲究的取胜之道,在竞技过程中能够击败对方,赢取胜利。
其次,追求的目标不同。竞技武术是以参加体育比赛和相关的竞赛为主要形式进行展示,在既定标准化的规则之下,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运动员或竞技人员的技能和潜能,创造优异的竞赛成绩,在竞赛中取得胜利为终极目标的体育项目,强调的是竞赛和胜利。而传统武术在主要以强身健体,追求身心和谐为主要目标。
再次,参与的人群不同。传统武术由于与文化哲学联系密切,同时又以强身健体为目标,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参与者;而竞技武术由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又以取胜为目标,因此,其多为专业性的参与者。
三、传统武术传承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传统武术在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传承发展中受阻,遇到了急待解决的问题,而越来越多的人更加关注竞技武术的学习和保护,所以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忌遗忘几千年的文化瑰宝。传统武术传承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也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武术发展在现代社会中遭遇到边缘化危机
随着全球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现代化和工业化程度越来越发达,现代工业文明的行程,农耕文明已经成为过去,退出历史的舞台[2],这样一来,传统武术发展的天然土壤和环境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传统武术要想延续曾经的辉煌已经变得非常艰难。毕竟,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信息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认知观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社会变化更加迅速,刻苦钻研、追求武术修为境界的传统武术热情在信息时代巨大的冲击下逐渐走向没落。
一方面,从传统武术的用途来看,传统武术的技击本质和作为个人攻防格斗的最初用途在现代文明社会也已经没有实践的舞台,其强身健体的作用也受到其它健身形式冲击。另一方面,出于现实的某种需要,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政策化偏向以及西方竞技体育观念的流入和带来的巨大冲击,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传统武术边缘化的趋势。
一直以来,古老的中国趋向于保守,甚至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鸦片战争的炮火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西方国家的各种文化思潮和观念涌入中国,对中国传统主流文化带来较大的冲击和影响。尤其是西方的很多体育运动,内容简单易学,接近实际,节奏欢快明朗,短时间内就能获得满足感和喜悦感,而且这些西方的运动项目一般都强调团队合作,在合作中才能取得胜利,像足球、篮球,都是需要相应的参与人员一起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开展起来,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这些与传统武术内容上深奥难学,个人单练独学,强调师承有着很大的区别,所以西方体育文化观念和形式的介入,对我国的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带来更大的困难。
2.传统武术传承发展的制度和经费保障缺失
传统武术作为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一直以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态度上都是肯定和积极的,但是却缺乏具体的相关法律的规定。传统武术在法律保护层面上基本上还是呈现一片空白的特征。从法律视角而言,传统武术应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范畴,然而目前唯一与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制度相关的一条法律规定是《著作权法》第3条,从该条所涵盖的对象来看,仅仅是将杂技艺术作品增加进去,成为《著作权法》在法律层面所保护的客体之一。这也就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之中,我国很多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包括传统武术在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这也是造成我国民间传统文化以及古代建筑设施等保护和开发现状窘迫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在经费保障数额少,并没有足额到位。国家每年按照计划下拨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相关经费,也由于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相关的政策规定,有被挪用的现象,难以做到专款专用。
3.传统武术过度的商业化,容易受到侵害,维权艰难,对其传承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传统武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和瑰宝,在我国影响深刻,在国外也是颇负盛名。“中国功夫”曾经一度和中国的瓷器一样,成为了中国在世界上的代名词[3]。在此情况下,传统武术的知名度以及其深厚的文化底蕴,都使得传统武术蕴藏着极大的商业价值,正常的保护性开发有助于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但是一些国内,甚至国外不法商家滥用传统武术的商业价值,过度甚至虚假宣传和开发,无限制地追逐利润,给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商家在合法的范围内利用传统武术这一历史文化资源的广泛影响力及深厚的文化底蕴进行合理的使用,正当的开发,抓住商机和获取适当的利润,无可厚非,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的情况是,传统武术被一些商家无限制的滥用,传统武术屡屡遭遇侵权,而这一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止。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的保护机制缺失,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保护和开发传统武术的法律法规。
基于上述之论可见,传统武术的可持续传承和发展过程中,寻求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制度化保护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回归、传统文化产业的开发以及中国梦的实现等具有重要的、不可估量的价值和作用。
四、传统武术传承发展的可行性路径
传统武术的博大精深,包涵了中华文化几千年的文明结晶,不仅是我国民族文化中的瑰宝,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4],又有着曾经辉煌的往昔。但是,由于近年来国情世情的变化发展,加之实践中法律和制度的保护缺失,我国对传统武术的保护和重视程度不足,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举步维艰,立足的空间越来越狭窄,其发展面临危机,保护传统武术就等于保存了武术之根、武术之魂,意义尤其重大,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传统武术良性传承发展,已经显得愈发迫在眉睫。
1.加强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的立法工作
从传统文化保护的视角而言,中华传统武术无论是作为一种民间文学艺术的形式,还是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展的结晶,都需要重视其保护和传承工作,传承和保护的长效机制必然是建立相应的制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上,不仅包括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类法律法规,还应包括经济法,侵权法等一些特殊的法律机制。
在专门性法律法规方面,可以考虑在合适的时机,启动传承和保护中国传统武术的专门性法律的立法工作,具体可以这样操作,由国务院先行制定《中国武术传承和保护条例》的行政法规,待实行一段时间之后,再考虑上升到人大立法的更高层次,专门以中国武术这个范畴制定行政法规,这样就可以将武术以及其他与传统武术文化尽可能的涵盖进去。同时,各地尤其是传统武术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性规定,有效保护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
2.坚持合理利用与传承和发展并重
科学合理利用传统武术资源,不仅可以保护传统文化资源,而且是一种更好的,具有可持续性的保护方式,也可以更好地发挥传统武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焕发其应有的生命力。
中国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应当正视和遵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就传统武术的保护和开发而言,如果一味地保守,强调单纯的保护,不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传统武术的经济价值,体现自我价值,则传统武术本身及其传承就难以获得持续的自我传承和发展的能力。
3.建构传统武术传承和发展的长效机制
对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立法的完善,合理的利用,都离不开有效的机制予以保障。因此,建构传统武术传承和发展的长效机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1)理顺管理机制
虽然我国于在1995年由当时的国家体委发布的《经营性武术组织管理规定》。但该规定在实践中效果不尽如人意。国家应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理顺管理机制,加强相关人才的培养,为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政策和制度的保障。
(2)完善普查整理抢救机制
传统武术大都在民间传承,而民众的保护和发展意识相对较弱,因此,一整套科学完善的普查整理抢救机制的建构对于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就成为需要,在这一机制之中,基本情况的普查是基础性的工作,建立和完善民间艺术包括传统武术在内的资料库,做好传统武术相关的发掘、归纳、确认、整理、建档、完善等一系列的工作,也是一个较大的工程,需要持续性地做下去。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应该将其作为一个部分予以明确。
(3)规范传承、传承人的认定机制,推行武术文化命名制
针对传统武术在民间山头林立,门派众多的情况,如何认定和命名,成为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可以借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做法,对优秀的传统武术派别和门类,按照逐级申报,组成相关的专家团队初步评估,给出评估意见,政府进行最后的把关和审核,对相应的国家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以及传统武术进行认定和命名。
(4)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保障机制
物质是基础,为了使上述工作得以为切实贯彻和实施,应建立充分的保障机制。具体到传统武术的传承和保护而言,国家应设立财政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传统武术项目的搜集、整理、研究和认定工作。
[1]王玥. 中国传统武术旺盛生命力的原因及其发展对策[J].搏击(武术科学),2012,(2).
[2]张丰,李平.传统武术传承人保护的机遇与困惑[J].中华武术(研究),2011,(1).
[3]郭玉成,李守培.体育强国视域下的武术发展方略[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2,(2).
[4]李成银,张志成.非遗视野下的山东传统武术文化研究[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