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和严歌苓笔下的华人形象比较研究
——以《苦行记》和《扶桑》为例
2017-03-09沈洁
沈 洁
(淮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封闭百年的国门被打开,外国人及外来商品进入中国,促使自然经济解体,以传统耕作手工为主的农民纷纷破产,于是很多中国人背井离乡,出海谋生。时值美国西部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在美国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全世界的人们蜂拥向西部,史称“西进运动”。而当时出海的中国人除大部分前往地理位置稍近的东南亚以外,少部分中国人踏上了横跨太平洋的海船,去大洋彼岸传说中黄金满地的美国寻找生路。
19世纪中后期美国西海岸的华人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美国社会中,他们如何生存,及中美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初次碰撞之下会发生什么,吸引了中美学者的目光,相应的文学作品也应运而生。其中,作为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马克·吐温在当时的一系列作品如《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阿兴》《苦行记》中以幽默讽刺的语言描写了当时寄居美国的华人劳工的遭遇,并对其表现出深切的同情,同时揭露了美国社会的虚伪和种族歧视。而旅美作家严歌苓1995年创作了长篇小说《扶桑》,描写了一百多年前一个中国女人扶桑被拐骗去美国寻夫,为生存而在旧金山地区被迫成为妓女的故事。虽然马克·吐温和严歌苓个人所处年代不同,但其作品《苦行记》《扶桑》中描写的时代背景是重合的,即19世纪中后期的美国西部地区;主体人物也基本一致,都是在美国谋生的中国人。因此本文的纵向比较研究是有价值的。
一、马克·吐温《苦行记》中的华人形象
1868年清政府和美国签订《蒲安臣条约》,规定中美两国政府允许对方的人民在本国境内自由居住,对移民“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这个条约打开了华工蜂拥入美的闸门,每年都有上万名华工获准进入美国。马克·吐温的《苦行记》第五十四章就以一个美国人的视角描写了生活在弗吉尼亚城(美国西部内华达州的一个城市)的中国人。其中的华人形象集中表现在男性华工形象上,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底层工作者,他们性格勤劳隐忍,但很多都染上鸦片烟瘾;二是聪慧的小生意人,他们往往带着些来自东方的神秘色彩。
(一)勤劳隐忍的底层工作者
华人作为廉价劳动力补充到美国市场上,一般都从事洗衣、家庭佣人、矿工等白人不愿意做的体力劳动。马克·吐温对于中国劳工的勤恳耐劳是赞赏的,虽然这种赞赏无可避免地带上了他本人作为发达、文明的美国公民对于贫穷、落后民族的高姿态俯视态度,如“中国人是优秀的家庭佣人,麻利,顺从,耐心,学东西快,干活不知疲劳”[1]279。
作为勤劳隐忍的工作傀儡一般的华人劳工,其形象往往还有另外一个特点,烟鬼。自从鸦片战争前英国向中国输入鸦片开始,很多中国人染上鸦片烟瘾并为此倾家荡产。于是在英法等国人口中,中国人往往成了留着辫子穿着长袍马褂、抽着鸦片的烟鬼形象,这种形象逐渐传向了世界各地。《苦行记》中也有相关的描述,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华人劳工们回到简陋的栖身之地,“那微弱,摇曳不定的牛脂烛光照出一些黑影,两三个皮肤姜黄、拖着长辫子的流浪汉,蜷缩在一张短短的小床上,一动不动地抽着大烟。他们那无神的眼睛,由于无比舒适、非常惬意而朝向里面”[1]281。但是,对于华人抽鸦片,马克·吐温没有像他的同胞作家那样持鄙夷态度,而是表现出了一种同情和理解,他认为华工们每天承受着异常辛苦的劳动,只得到微薄的薪水和简陋恶劣的生活环境,抽鸦片是他们为数不多的放松,他们也许能在抽鸦片的幻觉中得到心灵上的放松和慰藉。
(二)聪慧且神秘的小生意人
东方人在欧美等西方人眼中历来是聪慧且神秘的,19世纪以前西方文人对中国繁荣富庶、哲人治国等方面大力加以颂扬,同时也对风俗信仰等与之不同的神秘之处怀有敬而远之的好奇。这些在之后“黄祸论”盛行下20世纪初英国小说家萨克斯·罗默创作出来的“傅满洲”这一形象上也能窥见一斑。在马克·吐温的《苦行记》中,华人中的小生意人同样也是聪慧且带有少许神秘色彩的。
和做苦力一样,做小生意也是中国人在美国的求生手段。他们漂洋过海来到美国,或许还带来了一些中国的货物,就此做起了小生意。在马克·吐温眼里,这些开小商店的华人热情好客,并且尊敬白人,会请他们品尝燕窝和细小、干净的香肠,送他们礼物。马克·吐温还对中国人的聪慧给予了高度肯定,称赞中国人都能写会算。中国人可以在沙滩上种出蔬菜,而且很勤俭节约,不会浪费东西。正因如此,华人们还引来了美国当地官员们的讹诈,当地官员巧立名目对华人征税。马克·吐温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慨,他认为“欺压一个中国人,只有人类的渣滓才会干这种事——他们和他们的儿子们。他们,自然相应还有警察和政客,因为这些人是社会渣滓们的下贱的拉皮条的人和奴仆,在美国的其它地方也是这样”[1]283,并由此引出了对当时美国种族歧视的抨击,对美国民主制度下政府官员们虚伪、贪婪本质的批判。
根据法国形象学研究专家巴柔的观点,“一切形象都源于对自我与‘他者’,本土与‘异域’关系的自觉意识之中,即使这种意识是十分微弱的”。[2]带有本土视角的马克·吐温,对中国人形象的描写自然也带着原生的自觉意识,这一点在其作品中得以体现。他在《苦行记》中描写了中国人对于祖先的尊重,和他们不愿死后埋骨他乡、讲求落叶归根的观念,马克·吐温以一种陌生的眼光陈述这些事,认为其中充满了神秘的东方色彩,虽然这不免带有对“异教徒”般的审视及不解。
二、严歌苓《扶桑》中的华人形象
对比马克·吐温作品中基本局限于男性的华人形象,严歌苓作品中的华人形象更丰满。《扶桑》以妓女扶桑为主角,描写了被同胞拐卖、在异国身受双重压迫的中国女性形象,同时也刻画了如大勇一般有勇有谋的男性反抗者形象,反映了华人在美国旧金山地区的生存状况。
(一)深受双重压迫的中国女性
和男性不同,当时的中国女性不是主动去美国淘金,大多是被拐卖、强迫上了船。弱肉强食体现在社会的每一阶层中,对于当时美国的白人而言,华人是占少数的弱者;但在美国的华人中,女性又是更弱小的群体,她们是弱者中的弱者。华人女性到达美国旧金山后,被称斤论两地拍卖,极少数被同胞买回家做了媳妇,大多数被卖到大小不同的妓院,扶桑就是其中之一。
当时到美国的中国女性普遍年少,被卖到妓院后,接待同族和异族白人的男性客人,在极简陋恶劣的环境下生活,遭受殴打、怀孕流产等,备受摧残之后很少能活到成年,几乎活不过二十岁,其中被拐卖的最年幼女性年仅五个月。除此之外,她们还会受到更多的歧视,不能出现在正经家庭的白人女性视线内,在街上遇见了要主动避让。而在美国当地白人的反华浪潮中,中国女性更可能遭遇轮奸等暴行。扶桑是其中的异类,她到达美国时就已经二十岁了,虽然经历了和同行们相同甚至更残酷的事,但她还是活到了正常的寿数。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女性隐忍沉默又包容的特质在扶桑身上得到了极好的体现,她在受难中表现出一种东方古老的母性美,这种美吸引了白人少年克里斯。苦难之所以被称为苦难,是因为它使人痛苦,但对于扶桑来说却失去了其本义,自扶桑踏上了前往美国的轮船,苦难和她如影随形、相生相伴,在她身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中美两种文化冲突下的种族和性别暴力。
(二)有勇有谋的反抗者——大勇
《扶桑》中的华人男性形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和马克·吐温笔下相似的勤劳隐忍的劳工,当然,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是当时中国人普遍的优良品质,《扶桑》中也描述了黄皮肤的华人矿工们似乎能忍受一切不平等的待遇,退让而谦恭;另一种就是大勇。大勇不同于一般华人劳工,他不善良也不隐忍,他是唐人街的恶霸,参与贩卖人口、放高利贷等行当,作弄白人,杀人越货后可以心安理得地改名换姓重新出现,无视道德和法律,游走在灰色地带。但他有一套自己的准则,也会帮助同胞反抗白人的压迫,争取应得的利益,是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硬汉形象。
大勇心中还恪守着中国人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他在美国作恶多端,几乎是不择手段地赚钱,为的是有朝一日可以回家乡和等待他的妻子相聚,他的妻子是他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是他在美国的精神支柱。但戏剧性的是,被他亲手拍卖的扶桑就是他的妻子,当他认识到这个事实后,他选择了向白人世界复仇,最终得偿所愿,在行刑前和扶桑结婚。大勇也有中国人传统的乡土观念,要求死后骨灰回归故里,落叶归根。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家园观念也是中国人思想中儒家文化独立性的体现。
三、华人形象比较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在《苦行记》和《扶桑》中,马克·吐温和严歌苓都对19世纪中后期美国华人的勤劳、隐忍和聪慧等特质给予了肯定,这也是二者的相似之处,当然,这些特质在后几代的华人移民身上也有所体现。
但不同的是,马克·吐温是以一种观察外来者的视角审视美国的华人,怀着一种优越心理对弱势群体施以同情。参考当时的社会环境,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开始通过海外冒险和建立殖民地等方式掠夺资源,逐步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西方人自诩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下建立了现代文明。而中国还处于清政府统治时期,原有的闭关锁国导致了落后,又被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损伤了国力,加之到达中国的西方人对中国的一些陈年旧习出于某种目的上的夸大和丑化。因此,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眼里,中国由19世纪之前的富强、繁荣、文明变为了落后、贫穷、愚昧的代名词,中国人也变成了类似于东亚病夫的形象,这逐渐形成了一种由西方社会集体制作的对中国的倾向性认识,是整个西方文化的社会集体想象物。这种在特定社会或特定历史时期的集体性想象往往会凝聚成为某种相对固定的话语表达形式,成为被社会整体所普遍认同的“套话”。套话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凝固的、重复的认识,是易形成歧视的认识。这种嘲讽、歧视华人的观点在当时一些作家如布莱特·哈特(Bret Harte)、杰克·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等人的作品中都有体现。但这些并不能代表所有作家,马克·吐温就是如此,开始时受社会集体意识影响,他对华人并没有什么好感。后来他亲自造访华人社区,深入了解华人的品质和真实生活境况之后,观点发生了很大变化,逐步转向了对华人的深切同情。
但当时的中国人毕竟是美国社会的异类,马克·吐温同时也嘲讽华人的随遇而安,对欺压的软弱退让或者说是麻木不仁的态度。他对压榨华人的警察、政客等人的辛辣批判,更多是出于他本身对民主、自由和平等的追求。因为历史和文化背景的原因,马克·吐温的个人及心理定位还是以西方为中心的,他在《苦行记》等作品中对中国人的塑造是站在主体性的“自我”立场对“他者”的审视,华人形象始终是马克·吐温作为他者来处理的,这表现了东西方两种不同的文化现实之间的差异,他的本民族意识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虽然反对经济和军事侵略与文化渗透,但他仍将西方以外的文化视为‘他性’文化,他眼中的中国始终囿限在东方主义话语系统的框架之内”[3]。
严歌苓则不然,她在中国出生成长,她的作品《扶桑》是中国第五代移民对美国华人历史的寻根。作为西方社会的边缘人,她对19世纪中后期去美国谋生的华人有种天然的同命相怜的理解。因此不同于马克·吐温对“他者”的审视,严歌苓作品中的中国人属于华人“自塑形象”。其作品中以扶桑为代表的女性是包容的,她身受种族和性别两重压迫,柔软、谦卑又坚韧。而大勇则是西方社会的反抗者,或许他在有些西方作家的笔下,就是如“傅满洲”之类的聪明阴险又邪恶的形象。但这种反抗又是在19世纪中后期的美国,弱势的华人在面对整个西方社会的生存压力下所作出的不得已的反抗。
四、总结
马克·吐温和严歌苓同为作家,虽然他们的思想立场不同、所处时代不同,但通过在作品中对华人形象的塑造,实际上渗透着对自我的审视和反思。马克·吐温通过在《苦行记》中对身在美国的中国人遭遇的描述,折射出当时美国的社会问题和状况。严歌苓在《扶桑》中塑造的华人尤其是华人女性形象,则体现了中国人在异乡的生存问题。通过对二者作品中华人形象的比较,我们可以剖析马克·吐温对中国等东方文化的态度,了解19世纪中后期美国社会现实和在美国生存的中国人的境况,实现对自我的审视和对过去的反思。但正如萨义德所说的,“在有关东方的讨论中,东方完全是缺席的,相反,人们总能感到东方学家及其观点的在场”[4]。在西方中心主义语境早已建立的情况下,作为弱势话语方的我们该如何跳出其桎梏,通过对多维度下作品的比较研究来还原华人在异国的文化形象及在异域环境下的生存问题,值得深思。
[1][美]马克·吐温著.苦行记[M].刘文哲,张明林译.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2] 孟华.比较文学形象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55.
[3] 崔丽芳.马克·吐温的中国观[J].外国文学评论,2003,(4):123-130.
[4][美]爱德华·W·萨义德著.东方学[M].王宇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266.
[5]汤拥华、张纯.文化边缘的言说与抉择——严歌苓小说论[J].华文文学,2005,(2).
[6][美]严歌苓.美国故事[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5.
[7]沈红芳.在苦难中升腾——论严歌苓小说中的女性意识[J].当代文坛,2008,(5).
[8]邢楠.读严歌苓的小说《扶桑》[J].文艺争鸣,2009,(4).
[9][美]严歌苓.扶桑[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