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生哲学视域中的儒家“不辱之孝”
2017-03-09赵世锋
赵世锋
(1.商丘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2.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488)
0 引言
儒家‚不辱之孝‛作为中国传统孝文化的一部分,其基本精神就是要求子女要能够自觉牢记父母的教诲,时刻爱惜自己的生命,严格遵守修身养性之道,承继父母的事业,不辜负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努力成就一番个人伟业。从人生哲学的视角来看,儒家这一孝道规范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为人之道‛‚处世之方‛‚养心之法‛的生动写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1],大力弘扬儒家‚不辱之孝‛这一基本精神,对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凝聚中国精神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儒家“不辱之孝”体现了珍惜生命的人本精神
不辱之孝,‚首先表现为对生命生生不息的肯定和对血缘关系的眷恋‛[2],体现了对人生命的高度重视。在儒家看来,个人的身体是父母给的,是父母、祖宗生命的延续。因此,作为子女要做到尽力爱护好自己的身体,时刻珍视自己的生命。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孝‛应该从最基本的爱护自己的身体开始,认为没有好的身体,不可能做到孝敬自己的父母,不可能成就一番自己的事业。正如孔子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意思是说,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予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曾子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将子女能否‚全体‛‚贵生‛作为评价一个人是否履行孝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曾子认为子女躯体是父母‚遗体‛的物质运动过程,是父母生命的一部分,作为子女必须倍加珍惜。因此,如果子女不爱惜自己而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损伤自己的身体也就是损伤父母的身体,当然是一种不孝的行为。这就是所谓‚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礼记·祭义》)。可见,曾子在日常生活中十分注意不让自己的身体受到损伤,并把自己的身体看作父母的财产,个人虽然可以使用,但没有损伤的权利和自由。正所谓‚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之不敢忘也‛(《礼记·祭义》)。这里所讲的就是作为子女,要全力使自己身体健康,这样才能使父母不为子女的身体健康所操心,才真正体现了子女对父母的孝。
这一孝道思想,对后世的孟子、荀子影响非常大。孟子强调作为子女当能‚守身‛才能尽孝道。孟子认为‚守身‛就是要坚持做人的原则,爱护身体,珍惜生命,不能为非作歹,否则就会陷父母于不义,进而侮辱父母,这是不孝之行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孟子·离娄上》)在‚守身‛方面,荀子极力反对与人争斗。在荀子看来,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要为逞一时之能,与人发生争斗,一不小心就可能导致身体受到损伤甚至丧失宝贵的生命,这是不爱惜自己生命的表现,最终的结果必然影响自己家庭的完整和幸福,当然无法对父母尽孝。‚斗者,忘其身,忘其亲,忘其君也。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荀子·荣辱》)这种种表现,都是要求子女要好好保全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其目的就是避免让父母为子女担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孝养父母[3]。可见,儒家认为不伤身作为行孝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不辱之孝‛的最起码的规定,只有不伤身才能做到尽孝道,最终才能为成就自己的事业奠定良好的身体条件。儒家关于孝的这一基本内涵是儒家孝道思想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也是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视的孝道规范之一,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想象,若整个社会人人都能做到‚守身‛,实现‚全而归之‛,那么这个社会当然也就没有任何争执,没有任何冲突和战争,当然也不会出现任何的流血与牺牲,从而成为理想的乐土了,整个社会就实现了‚泛众爱‛的‚大同‛社会理想,不伤身之孝所具有的社会意义就在于此。儒家这一重视生命的孝道思想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个体生命的重视和关注,
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无疑具有特殊的地位和意义。
‚不辱之孝‛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儒家孝道之一,其高度重视人的身体健康、珍惜生命价值的思想,赋予中国传统社会以人本主义特征,较为有力地把人的视野转向社会人事,促进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儒家‚不辱之孝‛对于促进中国传统人生价值观的确立和珍视现世人生的积极态度的养成,对于中国人的人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这种对于人的生命的珍爱和重视,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时代,‚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1],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呼唤。
中国有句俗话,‚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它是从惊心动魄、波澜壮阔的革命实践中得出的深刻感悟和精辟论断。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本钱”意识,在学习、工作之余,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时时刻刻牢记爱护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把保持健康的体魄作为一种责任。从这一传统孝道规范来看,只有子女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父母才会不为子女担忧,才会保持愉悦的心情,子女才能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实现了我们所说的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最终为自己成就一番事业提供可靠的身体保障。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4]从这个意义看,身体不可损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仍然有其合理因素,它是重视生命、以人为本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
2 儒家“不辱之孝”彰显着建功立业的奋斗精神
儒家‚不辱之孝‛的另一个基本内涵就是‚不辱亲‛,这是一个人的立身之道。儒家认为,作为子女,成人之后,在孝养父母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发奋努力,继志述事,成就一番事业,使自己的父母感到自豪和荣耀。这就是中国传统社会所主张的‚显亲扬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光宗耀祖‛,这种观念深深扎根在人们的思想意识里,对推动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一孝道规范突破了家庭范围,成为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之一,它要求子女在尽孝问题上不仅要延续父母的自然生命,更重要的是要延续父母的文化生命,‚尽孝要做到延续父母的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保持父母文化生命的延续不绝尤为重要‛[5]。这里的文化生命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作为子女要聆听父母的教诲、践行父母的教导,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修养有方、道德高尚的人;另一方面是指作为子女要继承父辈的事业,刻苦勤奋,努力奋斗,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不辜负父母的教诲和希望。
儒家认为,要做到‚不辱亲‛,首先要子承父志。子承父志就是子女要继承父辈的志向与事业,是子女承继父母文化生命的重要表现之一。作为子女,对父辈的远大志向与正义事业,不仅要大力支持,而且要能够自觉按照父母的意愿继承、发扬和光大。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意思是说,父母在世的时候,大家可以观察其子女的志向;父母去世之后,大家可以观察其子女的行为,如果子女对父母的志向和优良品质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说是他们的子女做到了孝。《礼记·中庸》中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这里的‚志‛和‚事‛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父辈的遗愿、事业。也就是说,作为子女应当继承父母的遗志,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将其发扬光大,完成父母没有完成的事业。我们知道,在孔子的心目中,周武王和周公旦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孔子赞扬他们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警述人之事者也。‛(《中庸》)在我国历史上,司马迁著《史记》、班固著《汉书》,都是因立志完成父亲的遗志而彪炳史册,这都是儒家‚不辱之孝‛孝道观的生动体现。在我国传统社会里,子女继承父辈的遗志,完成他们未完成的事业,弥补父母的某些缺憾,这是子女对父辈的责任和义务。在当代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多种多样、丰富多彩,人们所从事的事业、人们的理想追求各种各样、千差万别,不一定每个人的父母都留遗志要求子女去完成,但是,作为子女,对把先辈经过多年积淀留下来的良好家风发扬光大,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6]。从这个意义上说,子承父志是责无旁贷的。
‚不辱亲‛要求子女在做到继志述事的同时,还要立身行事,建功立业,努力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为家庭、社会、民族、国家做出贡献。儒家历来主张立身行事、人生在世要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入世人生观。子女通过个人的努力,一旦为国建立了功业,就能‚扬名声,显父母‛。这就是儒家所主张的建功立业以光宗耀祖,这是儒家‚不辱亲‛之孝道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对‚光宗耀祖‛这一传统观念不应该全盘否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对其包含的片面的、狭隘的家庭观念、个人利益要予以否定,对其所隐含的为家庭、为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奋斗精神应予以肯定和弘扬。儒家所说的‚立身‛,就是要求子女要成就一番事业。‚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孝之终也‛(《孝经》),意思是说子女通过个人努力,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就,为国家民族建立了功业,父母就会感到自豪和荣耀,这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孝。事实上,作为子女,如果误入歧途、身陷囹圄,就会给父母带来耻辱感,何谈对父母尽孝呢?正是在这一孝道观念的影响下,光宗耀祖的伦理义务激发了人们积极进取的人生观,激励着人们入世奋斗,建功立业,孝养家庭,报效社会、国家和民族。这应该是值得我们珍视、继承和弘扬的一种具有积极进步作用的伦理意识,它促进了中国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积极人生观的形成,是我们当代人的价值追求,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1]。在当前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时代,青年人应该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 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时强调指出的:‚青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希望广大青年学生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国家发展进步、人民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刻苦学习,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在创新创业中展现才华、服务社会。‛[7]这个新时代是青年人大有作为的时代,在这一时代,儒家‚不辱之孝‛所彰显的建功立业的奋斗精神对于青年人自觉注重修身养性,强调个人自身的发展完善和个人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对国家的义务、责任,自觉使自身融入社会,以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 儒家“不辱之孝”彰显着修身养性的道德自律精神
重视修身养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应有之义,《大学》把修身看作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在先秦时期,孝之所以被儒家看得如此重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政治上的弑君篡权、家庭里的杀父取利现象频繁发生,社会道德滑坡,‚人性‛一路下滑。其时孔子高度重视孝、大力倡导孝道,他的根本目的就是试图通过对孝的倡导和弘扬,批判弑君篡权、杀父取利的‚性之恶‛行为,逐步形成敬养父母不犯上、承继父母之志有作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他理想中的‚大同世界‛。孔子的这一思想被儒家传人孟子继承并进一步发挥。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认为人都有‚不忍人之心‛,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儒家‚不辱之孝‛所蕴含的伦理文化思想已经沉淀为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质与美德。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们的物质财富不断增加,人们追求美好的精神生活、良好的社会秩序,这一孝道规范对于人们自觉加强道德自律,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发挥着巨大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罗国杰教授在《‚孝‛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一文中谈到:‚在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和优良传统道德中,‘孝’可以说占有特殊的地位,在强调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和优良传统道德的共识中,对‘孝’文化的问题,更应当进行深入的研究,力求使其同今天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并在提高人类的道德水平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8]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大学生甚至一些中小学生不知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一点小事、一点小挫折就自杀,导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实在是让人惋惜和痛心。这与儒家所主张的应珍惜父母赋予我们的生命、善待我们的身体、敬养我们的父母是相违背的。在前文中,已经论述了儒家倡导子女要尽‚孝‛,就要做到‚不伤身‛,也就是作为子女要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能受到任何伤害是对父母尽孝的基础和表现。可见,在这一问题上,儒家‚不辱之孝‛表现了一种自律敬人的教育功能。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儒家主张爱护身体是为了尽孝,但当大义需要献身时要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为民族不怕牺牲自我,这是尽孝行善的最高道德表现。儒家所倡导的‚不伤身‛之孝与社会上出现的‚面对邪恶,明哲保身‛行为是完全不同的意义。儒家在倡导‚不伤身‛的同时,也极力主张人要富有献身精神,也就是当民族的利益和正义的事业受到威胁时,儒家主张为国家、为民族要挺身而出,做到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古代许多志士仁人追求的尽孝理应‚守战国,不罢北‛‚临难死‛正是孔子的成仁、孟子的取义‚大孝‛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儒家这一孝道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历来重视孝,在奉行孝道时,是常常将道德价值看得高于生命价值的。否则,中国历史上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为父母尽孝而不顾自己的身体,为国家、为民族的利益而奋不顾身的仁人志士了。
儒家‚不辱之孝‛所包含的‚立身‛,不仅仅要求子女要爱护好父母所给予的身体、珍惜自己的宝贵生命,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积德行善,最起码也要不为非作恶,一言一行都要做到守礼慎行,以不辱父母,为父母争光。可见,儒家‚不辱之孝‛要求子女‚不仅做到持守其身,不辱其亲的基本要求,而且要以孝为出发点,以孝的基本精神为基础,做到仁爱、守礼、正义、信实、自强,因为这些皆本于孝道‛[2]275。‚仁者,仁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礼记·祭义》)这里说出了一个人在建功立业的同时必须要努力加强道德修养,即在修身养性中建功立业,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以达到‚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的境界。曾子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位大孝子,可以说他一生积极倡导并自觉践行孝道,‚执着追求孝思孝行的至真至善至美,他对父母的深情厚爱,对生命的敬畏关怀,对国家的治平忧思,和对个人的慎独自律,惊天地,泣鬼神。他伟大、完美的人格,在人类文明史上永远放射出夺目的光辉‛[9]。正如曾子所说:‚父母既没,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也。‛(《大戴礼记·曾子立孝》)‚行无求数有名,事无求数有成,身言之,后人扬之,身行之,后人秉之,君子终身守此惮惮。‛(《大戴礼记·曾子立孝》)这里曾子说子女的孝行并不是当父母去世的时候也就随之结束了,在父母去世后,子女行孝的主要表现和要求仍然是谨慎于自己的言行,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过错而使去世的父母蒙受羞耻。随着我国传统社会的不断发展,孝道最终成为人们追求的至善之德,它的价值不仅在个人的修德养性和品行践履中得到张扬,而且在整个中国传统社会稳定发展中得到深化。‚孝作为‘德之本’、‘仁之本’,是‘众善首’、‘人伦之始’。‘以孝修身’、‘以孝齐家’、‘以孝治国’以至‘以孝平天下’,是儒家孝的思想观念的体现。在儒家‘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纲领中,处处贯穿着孝的伦理思想。‛[10]对于这一道德规范,站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来看,它无疑是一种实存的、美好的、和善的社会关系,它彰显着人们重视修身养性的道德自律精神。
‚传统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的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这就要求人们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要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不能搞厚古薄今、以古非今,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11]儒家‚不辱之孝‛作为历史的产物,虽然对传统社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不断变迁,它的一些特殊内涵并不一定与时代精神相符合,我们要辩证分析、全面理解它的基本内涵,倡导和弘扬其包含的‚为人之道‛‚处世之方‛‚养心之法‛的基本精神,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融相通,发挥新的作用。
[1]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 19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http://news.sina.com.cn/o/2017-10-18/doc-ifym yyxw3516456.shtml,2017-10-18.
[2] 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55
[3] 李文玲.论曾子的孝道观[J].管子学刊,2000(4):23.
[4] 习近平在会见参加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的代表时的讲话[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0/30/c_128372965.htm,2015-10-30.
[5] 王苏.传统孝道的封建化及其批判[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9(6):111.
[6] 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2/15/c_1120127183.htm,2016-12-15.
[7] 习近平致信 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强调: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N].中国青年报,2013-11-09(01).
[8] 罗国杰.“孝”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J].道德于文明,2003(3):79.
[9] 薛忠良.论曾子的孝道观[J].管子学刊,2005(4):94.
[10] 陈川雄.论孝[J].孔子研究,1998(3):102.
[11] 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