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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信息中心的信息服务作用

2017-03-09刘全胜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信息中心公安技术人员

刘全胜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警务研究】

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信息中心的信息服务作用

刘全胜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公安信息中心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既充分履行了网络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和信息资源管理服务职能,又充当了各公安信息系统研发机构与警种部门之间的技术沟通桥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心提供信息服务的作用始终发挥不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我们应该大胆借鉴企业经验,勇于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中心的信息服务作用,积极迎接公安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公安工作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撑。

信息中心;信息服务;制度创新

一、信息中心职能定位

由于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全国各省市级公安机关从2004年开始相继组建了“信息中心”,作为科技信息化部门的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一般由在职民警和聘用人员组成,聘用的技术人员不列入机关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工或事业编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

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管理和信息资源的整合服务工作。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传输及系统运行平台;负责本级公安机关各类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容灾备份;负责公安信息资源库和本级其他应用数据库的整合及综合开发利用与信息服务;负责承担公安机关部分公安应用系统和办公应用软件的研发及推广服务;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工作。

二、提供信息服务的职能作用发挥较弱

根据多年的运行情况来看,各地信息中心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既充分履行了网络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和信息资源管理服务职能,又充当了各公安信息系统研发机构与警种部门之间的技术沟通桥梁,大大地提高了研发效率,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资金;同时摸索建立了具有公安特色、符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力资源配置规律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创建了一支为公安信息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专业技术队伍,完全达到了组建“信息中心”的初衷和要求。

信息中心组建之日,正是各地信息化建设如火如荼之时,中心实际是信息化建设的统领和主导部门,所以到目前为止,各地信息中心主要是发挥了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开发和安全运行管理的职能作用,而提供信息服务的作用始终是发挥不足。

信息中心向民警提供信息服务一般通过网络与电话两种方式提供。目前,网络服务仅限于提供搜索工具,不提供检索服务;电话服务只提供公安部八大资源库的检索服务,例如石家庄市公安局的“96777” 警务查询台每月查询量只有1500条左右,而且还不提供综合查询,根本满足不了民警实际工作要求。

综合来看,信息服务的作用发挥不足的原因,一是大部分地区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工作重心在于建设;二是没有提供信息服务的完备机制。

三、充分发挥信息服务职能作用的必要性

(一)可以有效解决基层民警综合检索能力不足与对信息数据的渴望需求之间的矛盾

近些年各地公安部门通过开展“三项建设”、信息化考核比武等大型活动,信息化应用的理念已经深入民警心里,绝大部分民警信息化能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民警信息化应用的实际能力仍然存在不足,造成很多信息化应用系统无法发挥最大效能。对于这种情况,有些同志感到很惋惜甚至气愤,认为这是对国家投入那么大资金的浪费。其实这是非常正常的,而且在工作如此繁忙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是符合学习规律的,已经是很难得的了。近几年全国公安系统大张旗鼓搞信息化应用大培训的最大成效就在于培养了民警信息化应用意识,让民警们了解了信息化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体会了信息化应用系统在工作中发挥的神奇效果,产生了使用信息数据办公办案的欲望。

据笔者调研,目前大部分基层民警能够较熟练地掌握浏览网页、收发邮件、处理公文以及使用本警种的信息化系统这一类信息化基础应用,但是只有很少一部分民警能掌握“云搜索”、“PGIS”之类的跨警种多业务数据关联的检索查询,而这些信息数据却是基层民警需要大量使用的、非常渴望得到的。很多民警需要查询数据时,都是向单位内所谓的高手求助,而那些高手可能还没有权限,出现了“有权限、没能力”和“有能力、没权限”的现象,不仅影响效率,还可能造成敏感信息外泄的安全问题。

如果信息中心能为基层民警随时随地提供信息服务,必将能有效解决基层民警信息综合检索能力不足与对信息数据的渴望需求之间的矛盾,释放民警的学习压力,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分析研判和落地侦查。

(二)可以充分发挥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

随着信息中心的工作重心由“建设开发”逐步转移到“管理和服务”,工作状态逐渐稳定,节奏趋于平稳,技术人员面临开发和创新的任务减少,尤其是在政府向社会机构购买服务的大趋势下,绝大部分开发、维护工作都交给社会专业机构承担,中心的技术人员最多是充当项目管理的角色,他们将面临技术工作平淡、没有继续学习的现实动力的局面,而作为一日三新的信息技术领域,如果没有技术任务的驱动,大部分技术人员会逐渐跟不上技术发展,最终技术优势完全丧失,沦落为平日里喝喝茶、看看报、登记一下设备运行情况、向服务外包公司发发指令的技术官僚,这些年好不容易建立起的这支专业技术队伍面临着被浪费掉的尴尬局面。

信息中心一般都托管着各警种的信息化系统,拥有大量数据资源,对于数据之间的关联和整合途径,没有人比中心的技术人员更有发言权。同时运用技术手段对信息资源进行快速检索分析,则是中心技术人员大学毕业时就必须掌握的基本能力。所以与其把千变万化的检索、分析手段教会基层民警,还不如让技术人员去发挥自己的特长,游刃有余地提供信息服务。与此同时,技术人员因为有了提供信息检索、分析的服务职能和源源不断的服务需求,就必须不断改进手段,提高技术水平,客观地形成了必须持续学习、提供优质服务的职业环境。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服务职能

要想充分发挥信息中心的信息服务职能作用,让信息中心工作重心由“建设开发”逐步过渡到“管理服务”,应该大胆借鉴企业经验,勇于创新工作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从制度上保证信息中心具备为办案工作直接提供服务的职能

由于信息中心招聘技术人员不是在编民警,按照规定不允许接触案情,信息中心无法象刑事技术中心那样直接参与案件侦破,可是信息中心技术人员作为数据维护和资源整合的主力军,实际上数据信息对他们几乎是无法保密的。信息中心具有数据、设备和技术资源的绝对优势,而办案民警具有职业技能的绝对优势,我们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特长,何乐而不为呢?

如果在隔离具体案情的前提下,严格执行保密、备案和审计制度,办案民警向中心请求信息服务时,技术人员只会知道检索结果,而不了解信息用途和使用方向,实际上不会发生对案件不利的泄密事件。如果我们允许信息中心为案件侦破提供信息服务,办案民警就可以腾出时间和精力利用信息进行案情研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再辅以奖励措施,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办案民警负担、提高办案效率,还可以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自豪感。

因此应该进行制度创新,从制度上确保信息中心具有为公安工作尤其是办案工作直接提供服务的重要职能,发挥中心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作用,我认为这应该是信息中心未来发展的方向。

(二)在信息中心建立信息服务班组,实现全时响应服务

为了切实做到随时随地为民警提供信息服务,就需要在信息中心内部建立服务班组,专门负责信息服务,提供7*24小时网上网下响应服务。班组由一名民警带数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人员应能熟练运用数据库检索技术并全面掌握公安数据资源。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首先应扩大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队伍,保证全时响应服务;其次是建立休假、奖励、轮岗等管理制度,具体的可以借鉴电信、银行等企业服务平台的成熟做法。

(三)建立安全高效的信息服务认证机制,避免安全问题发生

信息服务可以通过网络与电话两种方式提供。为了保证信息服务的安全高效,可以对全体民警根据工作性质制定信息服务权限,避免服务资源的浪费和无效占用。

1.公安信息网网站服务方式

如果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强,他一般自己检索查询信息;如果能力不足,他可以通过服务网站向信息中心请求服务。

民警利用数字证书登陆服务网站时,网站可根据他的信息服务权限决定是否允许登陆;对于允许登陆的民警请求,信息中心将结果加密通过邮箱提供给民警,同时网站自动登记备案本次服务的所有信息,以保证信息安全。

2.电话服务方式

目前采用电话服务的方式,对于基层民警是更为实用的。

为了方便电话服务时的民警身份验证,可以为具有服务权限的民警配发动态口令牌(E-Token)。动态口令又称一次性密码,每60秒随机更新一次,其优点在于一个口令在认证过程中只使用一次,下次认证时则更换使用另一个口令,使得不法分子难以仿冒合法用户的身份,用户也不需要去记忆密码。动态口令作为最安全的身份认证技术之一,目前广泛应用于企业、网游、金融等领域。动态口令牌是一种内置电源、密码生成芯片和显示屏、根据专门的算法每隔一定时间自动更新动态口令的专用硬件。

当民警通过电话请求服务时,服务人员首先通过民警提供的身份证(或警号)信息确定民警的服务权限,决定是否提供服务;其次对照民警提供的动态口令,最终确定民警的身份。

当信息中心得到检索查询结果后,可以回拨预留电话,用动态口令再次认证身份后,告知信息结果。在电话服务时,须全程录音以保证安全可追溯。

当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我们应立足长远,大胆创新,积极迎接公安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充分发挥信息中心的信息服务职能作用,为公安工作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撑。

[编辑:李永新]

D631.12

A

1672-6405(2017)03-0055-03

刘全胜(1968-),男,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警务科研处副处长,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安信息应用、网络安全管理研究。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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