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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中的常见问题

2017-03-09邢丽莉孟繁光

黑龙江科学 2017年1期
关键词:犯罪现场立案勘查

邢丽莉,孟繁光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富拉尔基分局刑事技术大队,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0)



现场勘查中的常见问题

邢丽莉,孟繁光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富拉尔基分局刑事技术大队,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0)

犯罪现场既是案件发生的地点,也是案件侦查工作及相关诉讼过程顺利进行的起点和终点所在。伴随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犯罪分子对犯罪现场进行伪装和破坏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且手段变化多端,给刑侦人员的现场勘察与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现场勘查;勘查质量;犯罪现场

1 严控现场勘查质量的意义

犯罪现场是作案者集中、频繁地实施作案行为的场所,在这里,作案者会遗留下很多痕迹和物证,因此,犯罪现场通常也是作案者竭力破坏或伪造作案信息的集中场所。伪装会使犯罪现场的情况更加复杂,使勘察犯罪现场的难度大大增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案犯无法改变犯罪行为造成的客观物质变化。因此,刑侦工作者只要抓住事物的正常和反常、合理与不合理现象,保证现场勘察质量,对各种现象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分析,就可以找出犯罪现场的可疑点和矛盾点,从而揭开案件的真相。

2 现场勘查的任务

勘查现场的现场性质,存在着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是经过现场勘查,调查、搜集的材料认为可能有犯罪事件发生。另一种可能性是经过现场勘查,调查、搜集材料之后,认为所勘查的现场没有犯罪事件发生,可能是如自杀、假案、治安案件等现场。

对于这两种现场,应当根据其性质,区分处理。对于第一种情况的可能性,笔者认为应称其为犯罪现场勘查;对于第二种情况应称其为非犯罪现场勘查

3 现场勘查的性质及分类

现场勘查如果用立案作为一个时间标志,可以把现场勘查分为立案前的现场勘查和立案后现场勘查。立案后的现场勘查属于侦查活动,争议的焦点在立案前的现场勘查是否属于侦查活动。

立案前与立案后的现场勘查存在着诸多共同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立案前的现场勘查与立案后的现场勘查的主体相同,都是侦查人员。其次,立案前的现场勘查与立案后的现场勘查客体都是现场。再次,立案前的现场勘查与立案后的现场勘查所获得的证据在实践中效力相同。

立案前的现场勘查与立案后的现场勘查也存在着诸多不同点:首先,立案前的现场勘查首要任务就是确定案件性质,立案后的现场勘查主要是为了搜集犯罪证据。其次,立案前的现场勘查所获得的证据虽然实际上作为审判的证据,但是缺乏法律依据,立案后的现场勘查所获得的证据有作为审判的证据有《刑事诉讼法》作为依据。

3.1 立案前的现场勘查分类

对于立案前的现场勘查,依据其是否犯罪现场,将其分为犯罪现场和非犯罪现场,相对应对于立案前的现场勘查,分为犯罪现场勘查和非犯罪现场勘查。对于非犯罪现场的勘查,不存在后续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这一系列恢复社会正义的程序,对这类非犯罪现场勘查的法律性质,其自然不属于侦查活动。

对于立案前犯罪现场勘查,存在着后续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一系列恢复社会正义的程序,虽然立案才是侦查活动的开始,但在实践中立案前的现场勘查所获得的证据应该用作审判的定罪量刑的证据。

3.2 立案前犯罪现场勘查的性质

立案是一个过程,而不仅是立案决定书。立案过程包括接受材料、审查材料、材料处理以及决定书整个过程,把立案理解为最后的决定书是片面的理解。

在立案审查的过程中,将非犯罪现场的现场勘查直接在此阶段排除,不再立案。将犯罪现场的现场勘查进入接下来的立案、侦查程序。同时,对于犯罪现场的现场勘查,在此阶段已有明确区分,其立案过程程序也已经启动,自然应将其纳入侦查活动之中。

4 现场勘查质量的途径

4.1 重视保护犯罪现场

新形势下,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变化,传统犯罪现场中常见的手印痕迹现在已经不多见,取而代之的是更多难以察觉的信息和细微物证。因此,在常规犯罪证据日益减少的情况下,刑侦人员需要依靠现场的本身条件,综合运用各种信息来侦破案件。针对犯罪现场的保护工作不仅是在案件发生到现场勘查工作开始之前,而应该贯穿于案件发生到案件最终侦破的始终,犯罪现场被破坏的最主要因素即是人为因素,这要求刑侦人员在保护现场的过程中除了防止被害人家属、救护人员及围观群众破坏现场,还要注意现场勘察人员和保护人员,从而减少人为因素对犯罪现场的破坏,使现场最大限度地保持原始状态,以方便案件的侦破。对犯罪现场进行保护的具体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首先,不能触摸可能存在DNA的地方,例如犯罪现场的电话、门把手等,这些地方很可能保留着犯罪分子的DNA信息,如果有勘察需要,刑侦人员需要带上具有保护作用的特制手套,然后才能接触这些地方。其次,任何人员不能在案发现场吸烟、吃东西或喝水,因为任何不经意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犯罪现场的破坏,这一点现场人员需要格外注意。最后,刑侦人员在采集现场证据的时候要尽量戴口罩和帽子,防止在采集证据的时候突然咳嗽或打喷嚏,造成物证的损坏。

4.2 拓宽现场勘查思路

首先,刑侦工作人员在勘察现场时应善于进行思维联想。积极的感知活动往往可以帮助工作人员发现犯罪现场隐藏的信息,现场中任何一个与犯罪行为相关的现象都应该得到刑侦人员的注意,刑侦人员可以从这些现象出发,联想到其与犯罪行为直接的、间接的、内在的和外在的各种联系。其次,刑侦人员要对各种犯罪信息进行综合运用。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然会受到时间、地点和客观环境的制约,这些条件会影响其对作案时间、进出口和作案手段的选择,但是无论案犯如何精心设计其犯罪行为,客观的现实环境都会使其行为留下痕迹。最后,从犯罪现场的反常现象寻找突破口。犯罪现场是对作案者动机和行为的客观记录,如果犯罪现场经过了伪装和破坏,那么其中肯定存在很多反常现象,因此,刑侦人员通过认真观察现场的反常现象,对其中的可疑点进行细致分析,就有可能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4.3 做好重点问题勘察

刑事案件的现场各种各样,不同的犯罪现场所储存的信息也各不相同。刑侦人员在对这些犯罪现场进行勘察时必须确定勘察的侧重点,根据犯罪现场的特殊性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从而准确全面地揭示案件本质。此外,刑侦人员还要有统筹现场的能力,这要求刑侦人员以全面的眼光看待案件发展,不能以点带面。除了横向统筹案件各方面,还要纵向统筹案件的整个侦查、诉讼过程,争取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支撑。

4.4 提高勘察手段的科技水平

科技手段是指利用计算机和各种先进仪器设备对相关的痕迹和物证进行检验,从中寻找案件真相。当前生物技术已经发展到可以利用其进行同一认定的水平,这使得很多不起眼的物证,如烟头、发丝、指甲屑等物品都可能成为案件侦破的重要物证。另外,现场侦查实验也是刑侦工作常用的科技手段之一,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侦查时,可以用实验模拟方法验证某一事件在某一条件下能否成立,该种实验可以用于判断案件是否成立、作案时间是否准确。

5 结语

在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刑事案件的侦破中,应用现代刑事技术的现场勘查能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很大帮助,现场的勘查考验着现场刑事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分析应变能力。但现场的勘查有很大的风险系数,现场的勘查人员有可能随时受到生命的威胁,刑侦人员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现场勘察能力,保证现场勘察的质量,从伪装和破坏的现场中找出案件真相,有效打击社会犯罪行为,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1] 曹睿.农村盗窃案件分类特点及现场勘查对策[J].新西部(理论版),2016,(24):174-175.

[2] 沙贵君.犯罪现场勘查学教程[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6.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in site investigation

XING Li-li, MENG Fan-guang

(Hulan Ergi Branch Criminal Technology Brigade of Qiqihar Public Security Bureau, Qiqihar 161000, China)

The crime scene is not only the place where the case occurred, but also the starting point and the end point of the case investigation work and related litigation process.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technical level of criminals on the crime scene camouflage and destruction has also increased, which brings greater challenges to the scene investigation and case detection.

Site survey; Survey quality; Crime scene

2016-10-20

邢丽莉(1981-),女(锡伯族),痕迹检验助理工程师,学士。

D918

B

1674-8646(2017)01-0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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