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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父母生育观念及养育理念研究*

2017-03-09乌日乐景汇泉

中国卫生统计 2017年1期
关键词:养育理由辽宁省

乌日乐 黄 伟 关 鹏 严 洁 景汇泉

辽宁省父母生育观念及养育理念研究*

乌日乐1黄 伟1关 鹏2严 洁3景汇泉4△

生育是人类繁衍的唯一方式,是多数人的选择。生育观念是指定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对生育现象的认知,是关于生育的意愿、价值、知识、行为等观点、看法与认识的总和,内容包括生育的需求、动机、意愿和偏好[1]。养育理念是指生育后将儿女抚养、教育成人的过程中父母所采取的观念。养育理念也随着经济、社会、文化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同时,生育和养育观念也受政策的影响。反之,生育观念的变化也影响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2]。生育观念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和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化推广同步,引起了国内学者关注,并作出了大量研究与分析[3-6]。研究证明中国不同地区计划生育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存在差异[7],在此背景下,本研究通过2010年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辽宁省的少儿数据,对辽宁省父母的生育和养育观念进行定量分析,探讨其中的规律与关联,并为今后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信息。

资料与方法

1.资料来源 本研究在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 Survey,ISSS)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hinese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 2010年基础数据基本框架思路下,对辽宁省少儿(6~16岁)数据中家长代答部分进行统计描述及分析。

2.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收集CFPS 2010数据,CFPS 2010中采用复合测量的方式来反映人们的生育观念及养育理念,回答选项分为4级,从1到4为从“十分不同意”到“十分同意”,为方便比较,将“同意”和“十分同意”合并为“赞同”。

3.统计分析 研究中主要利用STATA 12.0统计软件对2010年辽宁省少儿(0~16岁)家长代答部分数据进行处理分析,数据的分布用正态性检验,采用因子分析对指标的测量质量进行检验,组间比较用Kruskal-Wallis检验,两两比较用Kwallis2检验。

结 果

1.调查对象一般情况 本次调查中辽宁省少儿6~16岁样本有350人,其中男孩占51%,女孩占49%。父亲年龄范围25~54岁,母亲年龄范围25~52岁,父亲、母亲最高学历为初中及以上者均占70.6%。

2.生育理由 反映人们生育观念的分项指标包括:生养子女是为了年老时有人帮助、为了延续家族香火、为从经济上帮助家庭、为看孩子长大的喜悦、为子女在身边的快乐、为感受有宝宝的喜悦、为了使家庭更重要、为增强责任心和为增加亲属联系等9项。

(1)因子分析结果 采用因子分析对这些指标的测量质量进行检验。首先进行巴雷特和KMO球形度检验。本研究中的KMO值为0.86,巴雷特球形度检验值为4680.10(P<0.05),因此原始变量适合做因子分析。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根据特征值大于1作为提取公因子的标准,提取出两个公因子。以公因子的贡献率表示该因子反映原始变量的信息量,累计贡献率表示相应几个公因子累计反映原始变量的信息量。本研究中提取出的两个公因子共解释原始变量的56.67%,能较好地反映原始变量,其中第一个公因子解释原始变量的34.26%。采用正交旋转中的方差最大法对初始因子负载矩阵进行旋转,结果提示“为看孩子长大的喜悦”、“为子女在身边的快乐”、“为感受有宝宝的喜悦”、“为使家庭更重要”、“为增强责任心”和“为增加亲属联系”等在第一公因子上有较高的负载,由于这几个因子都与父母的社会心理需求有关,因此归类为社会心理需求因子负载;“为年老时有人帮助”、“为延续家族香火”和“为从经济上帮助家庭”等在第二个公因子上有较高的负载,由于这些因子与经济使用需要的物质理由有关,因此归类为物质需求因子负载,见表1。

由表1可知,辽宁省父母对社会心理相关生育理由的赞同度高于物质需求相关生育理由,且均在70%以上。

表1 旋转后各因子负载及各生育理由赞同度

(2)父母亲对生育理由的观点 我们将与物质需求因子高度相关的三个因素相加取其平均分,构成一个物质需求的变量;再对其他六个因素相加取其平均分,构成一个社会心理需求的变量;对这两类变量从父母的年龄和受教育水平入手,探讨父母的生育理由观点;正态检验结果(社会心理P<0.001,物质P=0.0244)显示该变量非正态分布;各年龄段父母对社会心理相关生育理由的平均评分高于物质需求相关生育理由评分;初中及以上教育水平的父母对社会心理相关生育理由的平均评分均高于物质需求相关生育理由评分;为观察父母亲的生育观念是否受年龄阶段及其所受教育程度影响,Kruskal-Wallis检验进行了组间比较,结果(表2)显示生育观念不受年龄影响,父母亲对物质相关的生育理由观点受教育水平的影响;进一步采用Kwallis2命令进行组间两两比较(调整后的P值为0.001667),结果显示未上学的父母亲在物质相关生育理由的中位数得分确实高于受教育水平为专科的父母亲(表3)。

表2 父母亲对生育理由的观点比较

表3 教育水平与物质相关生育观念的组间比较

3.养育理念 CFPS2010问卷中对16岁以下部分年龄段儿童的父母设有7种有关子女养育理念赞同度的问题。

(1)因子分析结果 KMO值为0.71,巴雷特球形度检验值为2134(P<0.001),意味着本表中的七种养育观念适于做因子分析。分析方法与上述情况一致,CFPS2010调查中列举的7种子女养育观念因素可以分别归类为“责任型”(经济自立父母有责、孩子家庭和睦父母有责、感情幸福父母有责、遭遇车祸父母有责)和“奉献型”(离婚对孩子有害、为孩子不幸福也不离婚、节衣缩食支付教育费)代替,其中责任型因子解释原始变量的30.89%,见表4。

表4 旋转后因子负载矩阵及生育理念赞同度

由上表可知,辽宁省父母倾向于奉献型,其在与奉献型养育理念相关变量中的赞同度均高于65%以上。

(2)父母养育理念情况 我们将与奉献型因子高度相关的三个因素相加取其算术均数,构成一个奉献型变量;再对其他四个因素相加取其算术均数,构成一个责任型变量;资料分布非正态(奉献型P=0.0309,责任型P=0.0111),各年龄段父母及不同受教育水平父母对奉献型养育理念中的平均评分均高于责任型(表5)。为观察父母亲的养育理念中位数是否受年龄阶段及其所受教育程度影响,Kruskal-Wallis检验进行了组间比较,结果显示养育理念中位数不受年龄影响,母亲的责任型相关养育理念中位数受教育水平的影响;进一步采用Kwallis2命令进行组间两两比较(调整后的P值为0.001667),得出受教育水平为初中水平的母亲在责任型养育理念的中位数高于受教育水平为专科及以上的母亲,且具有统计学意义(表6)。

表5 辽宁父母养育理念

表6 母亲受教育程度对责任型养育理念的影响

讨 论

本研究发现,辽宁省父母对社会心理相关生育理由的赞同度高于物质需求相关生育理由,且均在70%以上;各年龄段的父母及受教育水平为初中及以上的父母对社会心理相关生育理由的平均评分均高于物质需求相关生育理由评分。辽宁省父母倾向奉献型,其在与奉献型养育理念相关变量中的赞同度均在65%以上;不分年龄段及受教育水平,父母对奉献型养育理念中的平均评分均高于责任型。

以往的研究得出北方地区以传宗接代、老有所养等物质相关理由为主要生育动机[8]。与本研究中所体现的父母的生育观念倾向于社会心理结果相比,已经有所变化,可能是社会经济的变化使得人们生活水平及生育理念发生变化,生育观念不再局限于养老保障、传宗接代等传统的观念,转而追求家庭幸福、积极开放的注重社会心理的现代社会崇尚的观念,这与周长洪等的研究不谋而合[9]。父母教育程度与生育观念的分析发现,教育水平为初中及以上学历的父母的生育动机倾向于社会心理因素,这提示随着受教育水平的上升,人的态度会改变,看待生育问题的观念也会改变,就如一项对大学生进行的生育观念调查所得出的70%的人在自己经济基础稳定的情况下选择生育[10]。

辽宁省父母倾向于奉献型,作为父母深知其角色对孩子未来至关重要,儿童处于未成熟,待开发的生命阶段,因此父母的奉献理念有助于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责任型相关变量的事件会大多属于孩子成年时期发生的情况,届时自己能为自己负责。而且对上述情况得到了不同年龄段、不同受教育水平父母的一致赞同。这也是当今社会希望看到的现象。

综上所述,辽宁省父母的生育观念属积极崇尚,养育理念属奉献型,处于当今社会所期待的模样。因此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的执行会对未来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利。本研究所存在的缺点为未考虑家庭客观经济水平对父母生育观念、养育理念的影响,是进一步研究要考虑的重点。

[1]周长洪.生育观念概念逻辑模型.南京人口管理学院学报,2007,23(2):5-8.

[2]蒋旻霈.生育观念变迁及其对“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知与行,2016,2(7):35-39.

[3]尹文耀,姚引妹,李芬.生育水平评估与生育政策调整—基于中国大陆分省生育水平现状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3,(6):109-128.

[4]侯佳伟,黄四林,辛自强,等.中国人口生育意愿变迁:1980-2011.中国社会科学,2014,(4):78-97.

[5]姚从容,吴帆,李建民.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研究综述:2000-2008.人口学刊,2010,(2):17-22.

[6]茅倬彦,罗昊.符合二胎政策妇女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差异—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实证研究.人口研究,2013,37(1):84-93.

[7]崔元起,楼超华.中国九省区妇女生育水平变动及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卫生统计,2015,(32)1:125-127.

[8]周长洪,陶勃.我国南北两组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及动机构成的比较分析.南京人口管理学院学报,1995(3):26-29.

[9]周长洪,章宗义,陶勃.农村独女户生育意愿与动机的变化—宜昌市调查报告.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6(4):34-38.

[10]郑媛,徐乐,邹宇华.广州市大学生生育观念调查.中国学校卫生,2009,30(8):742-743.

(责任编辑:郭海强)

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L2014410);辽宁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2014921002);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项目(2015001001)

1.沈阳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110034)

2.中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3.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

4.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通信作者:景汇泉,E-mail:hqjing@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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