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诗胡适
2017-03-07毛翰
毛翰
1917年2月,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杂志第二卷第六号,发表了胡适的《白话诗八首》。胡八首尤以其中第一首最为有名: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此诗取名《朋友》,大概是鉴于那两只蝴蝶的相互关系吧,但它们并不像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倒像是梁、祝那样的恋人。因为通篇咏蝶,后来收入《尝试集》,就索性改名《蝴蝶》了。同为北大教授,黄侃还因此调侃胡适,说他就像是一只上下翻飞的黄蝴蝶。
这《蝴蝶》分明就是一首五言诗,不讲平仄和对仗罢了。这种诗,无贵族之气,有俚俗之风,在中国古已有之,与其叫白话诗,不如叫打油诗。北朝民歌有一首《折杨柳枝歌》就比它更天籁:“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阿婆不嫁女,那得孙儿抱?”唐人张打油《咏雪》也比它更好玩:“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此前,1916年8月,胡适给陈独秀的一封鼓吹文学革命的信,曾指责“南社诸人,夸而无实,滥而不精,浮夸淫琐,几无足称者”。待胡适自己拿出来的白话诗,竟是这个模样,难怪“南社”领袖柳亚子要反唇相讥了:“胡适自命新人……倡文学革命,文学革命非不可倡,而彼之所言殊不了了,所作白话诗,真是笑话!”
在柳亚子们看来,这实在有点搞笑。同为五七言诗,平仄对仗搞对了,就叫近体诗;搞不对,就叫古体诗;搞得更荒腔走板一点,还可以叫做白话诗。原来,做诗就像做豆腐:做好了,叫豆腐;做坏了,就叫霉豆腐、臭豆腐,臭豆腐居然还很吃香。
朱自清在为《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写的《导言》中说:“新诗第一次出现在《新青年》四卷一号上,作者三人,胡氏之外,有沈尹默、刘半农二氏;诗九首,胡氏作四首,第一首便是他的《鸽子》。这时是七年正月。”七年正月,就是1918年1月或2月。朱自清可能是觉得,《新青年》此前发表的胡适的《白话诗八首》不能算数,新诗的问世得从1918年出版的《新青年》这一期才算开始。胡适仍然夺了个头牌,其《鸽子》一诗,内在品质且不论,至少在形式上,开始有个自由洒脱的样儿了: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
有一群鸽子,在空中游戏。
看他们三三两两,
回环来往,
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
鲜明无比!
1920年3月,胡适的《尝试集》出版了,这被公认为中国现代第一部白话诗集。第二年,胡适的“宿敌”胡先骕写了一篇两万多字的长文《评〈尝试集〉》。然而,这时的白话诗已一派独大,八面威风,老虎屁股摸不得,梁启超所忧虑的白话霸权已经形成。据吴宓说:“《评〈尝试集〉》撰成后,历投南北各日报及各文学杂志,无一愿为刊登,亦无一敢为刊登者。”保守派同仁只好自办《学衡》刊而载之。
胡先骕的文章对《尝试集》做了这样一番分析:“今试一观此鼎鼎大名之文学革命家之著作,以一百七十二页之小册,自序、他序、目录已占去四十四页,旧式之诗词复占去五十页,所余之七十八页之《尝试集》中,似诗非诗似词非词之新体诗复须除去四十四首。至胡君自序中所承认为真正之白话新诗者,仅有十四篇。而其中《老洛伯》、《关不住了》、《希望》三诗尚为翻译之作。”“然苟此十一篇诗义理精粹,技艺高超,亦犹有说。世固有以一二诗名世者。弟平心论之,无论以古今中外何种之眼光观之,其形式精神,皆无可取。”
理据充分,无可辩驳。然而,胡先骕的批评已经没什么市场了,连先前嘲笑胡适白话诗的柳亚子也奉劝他的一位老友:“二十年前,我们是骂人家老顽固的,二十年后,我们不要做新顽固才好。”
《文学改良刍议》其实就是胡适的文学革命宣言,因为顾及到保守派的反对,才改用了一个温和而谦虚的题目。刍议即不成熟的、浅陋的议论。其所议八项,有三项是关于诗的内容的:“须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不作无病之呻吟。”胡适所谓言之有物,就是要求作品有思想有情感。不摹仿古人,就是坚信“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今日之中国,当造今日之文学”,就是要像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伯元《官场现形记》、刘鹗《老残游记》那样具有社会批判精神,以白话文、白话诗“实写今日社会之情状”。不作无病之呻吟,就是要求作家诗人们具有积极进取、报效国家的精神,而不可沉溺于一己愁思,伤春悲秋,暮气沉沉。
胡适的文学主张当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也是时代所需要的。然而,胡适的尴尬在于,他自己的“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不作无病之呻吟”的白话诗创作,却往往思想直露、艺术粗糙,没有一首堪称精品的传世之作。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天寒风紧,无枝可栖。
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又寒又饥。——
我不能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
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把小米!
这首《老鸦》该是胡适的得意之作吧,他那篇“差不多成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的理论文章《谈新诗》,在论述诗的语言特色时,就是以《老鸦》为例并结束全篇的。
诗的主题十分鲜明,它在标榜着一种老鸦式的人格,喜欢自由的歌唱,不愿意向世人讨好,宁愿忍受饥寒,也不愿意牺牲自由和人格,做笼中鸟,换取温饱。然而,这首诗的艺术水平怎么样呢?窃以为,其语言全无张力,除了押韵,也别无音律美可言,竟像是一幅未经训练的生手的画,虽有立意,却全无笔墨功夫。
而胡适的较为隽美的白话诗,恰恰是“言之无物”,与社会批判无关的。《尝试集》第四版定稿之前,胡适曾经邀请多位友人帮自己删诗。主张写诗“不用典”的胡适,这删诗之举却大有出典,《诗经》三百篇相传就是孔老夫子删定的。胡适有意无意地制造了一个诗坛佳话。受邀为胡适删诗的共有六人,包括名满天下的周氏兄弟。出人意料的是,胡适的诗有一首被鲁迅、周作人不约而同地看好,鲁迅在给胡适的信里说:“我觉得近作中《十一月二十四夜》实在好。”试看这首1920年的《十一月二十四夜》:
老槐树的影子
在月光的地上微晃;
枣树上还有几个干叶,
时时做出一种没气力的声响。
西山的秋色几回招我,
不幸我被我的病拖住了。
现在他们说我快要好了,
那幽艳的秋天早已过去了。
诗人多情,与秋天有约,又终于失约。诗的前四行,只是描写了两棵秋树在月夜的惨淡影像,算是铺垫和起兴吧,后四行则写了“我”与秋的互动,透露出难以履约的怅惘和失落。这样一首诗,不仅算不得“言之有物”,恰恰还有点“无病呻吟”,甚至还正是胡适自己所批判的那种“对落日而思暮年,对秋风而思零落”的颓唐之作。
在《〈尝试集〉自序》里,胡适重申“作诗如作文”,鼓吹“诗体的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一切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有真正白话诗”。他批评传统的五七言诗“没有自然的音节,不能跟着诗料随时变化”。胡适还创造了一个比喻:旧诗如缠脚,新诗是天足。
而胡适有一首五言诗《希望》写于1921年10月4日,补入《尝试集》第四版,当时并不起眼,后来却一枝独秀:
我從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
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
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个。
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
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1979年,诗人已经作古,这首诗在诗人最后归宿的台湾岛上被谱曲传唱,改题《兰花草》,唱响中国。这首诗并不是胡适极力尝试的自由诗,而是一首旧体的五言诗,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就真有点造化弄人了。
在《〈尝试集〉自序》里,胡适说:“句法太整齐了,就不合语言的自然,不能不有截长补短的毛病,不能不时时牺牲白话的字和白话的文法,来牵就五、七言的句法。”在《谈新诗》一文中,胡适又说:“五、七言诗是不合语言之自然的,因为我们说话决不能句句是五字或七字。”然而,奇怪的是,胡适所作的“合语言之自然”的许多自由诗深居简出,“不合语言之自然”的这首五言诗却不胫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