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的四次焚书
2017-03-07
作文评点报·高中版 2016年48期
秦孝公“焚书”: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据《韩非子·和氏》记载:“商君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孝公行之。”但商鞅的“燔《诗》《书》”主张,在实际上并没有认真执行,因而对古代文化没有什么大的破坏性。
秦始皇“焚书”: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的建議,下令除《秦记》、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他如百家语、诗书等,限30天交官府烧毁,逾期不交,“黥为城旦”(脸上刺字,罚服筑城劳役4年),无数文化典籍化为灰烬。
梁元帝“焚书”:公元554年10月,西魏派常山公于瑾、大将军杨忠率兵5万南下攻梁。同年11月,魏军攻破江陵。这时,梁元帝认为,自己读书破万卷,仍免不了亡国,读书还有何用?于是,他就命舍人高善宝把所有14万册图书聚集在一起烧掉,随后,便到西魏军营投降。
乾隆帝“焚书”:乾隆帝即位后,历时10年,编撰出了我国封建时代一部空前绝后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但是,乾隆帝编书的根本目的在于推行文化专制主义,以巩固清王朝的统治。据统计,在编书的十年中,仅浙江省就毁书24次,被毁书籍多达538种、有13862部之多。整个乾隆时期,共焚毁各种书籍达71万卷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