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税率和扣费的中加个税比较分析
2017-03-07孙继欣
◆孙继欣
基于税率和扣费的中加个税比较分析
◆孙继欣
我国个税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各个阶段呈现不同特点。与加拿大税率制定、费用扣除、税制、征管等多方面进行比较后不探索我国个税改革的新思路。
个人所得税;制度;问题;比较;改革
一、我国个税发展演变
在个税制度的第一个改革阶段:正值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规定个税扣费标准为八百元,由于我国的工资制度从低,当时平均工资仅为64元,因此大多数居民都不在纳税范围之内,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基本不大。
在个税的第二个改革阶段:个体工商户逐渐完成了个人富裕,国务院所颁布的条例则是讲我国居民、个体工商户、有收入的外国人等都是征税主体,该阶段主要着眼于调节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差。
在个税的第三个改革阶段:1994年个税法基本建立后,个税的财政功能发挥明显,财政收入逐年增加。然而,个税收入与流转税等税种的收入比起来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可是2014年以来个税突然快速增长,而个税快速增长主要是因为城市人均可支配的收入大大提高,工薪和劳务报酬税随之增长。
二、中加个税专项对比
加拿大是全球十大贸易国之一。她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虽然早已独立,但是仍然是英联邦的成员,又与美国相连,充分地吸取美国的税制文化,因此对加个税分析意义明显。
(一)税率制定比较。我国税基由11类别组成。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加拿大每年根据其经济实际情况,对个税扣除额做出调整,该国实行的是4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15%到29%。每一级的税率与上一级的税率差呈下降的趋势。税率变动小,税率级数的征收基点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费用扣除比较。我国个税费用扣除额不用赘述。免征个税包括奖金、国债息、福利金、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偿款和退休收入。地区差异很大,扣费标准一样,对经济发展起到负面作用。
加拿大个税扣费制度包括婚姻状况、单身情况、儿童养育扣除、个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捐赠支出扣除等。扣除额的出发点是发扬社会良好风气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整体素质以及个人价值的体现为出发点。此外,加拿大个税实行退税制度。
(三)税制比较。我国个税是分类所得税制,分为11类。除工薪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之外,其他采用比例税率。
加拿大采用较大的课税范围,课税技术较高。将薪酬与保险、退休金、赡养费连同其他资本收入和资本净利加起来,再减去扣除项和免税项产生应税额,再乘以税率得出税金。
(四)征管比较。我国征税以源扣缴为主,以自主申报为辅。源扣缴由扣缴义务人缴税,而不是纳税人纳税。年收入超过12万或者在多处、境外获得收入的居民要自行申报,但是自报情况不是十分理想。
加拿大地广人稀,按年申报,自核自缴,税务监督,审计监督。如有争议就上诉,递交重新核查申请,可找税务代理办。
三、我国个税改革思路
(一)扩大个税税基范围。我国的个税收入占比较低,个税制定的税基过窄,导致普遍钻空子,税目互换。借鉴外国的个税制度,“反列举”式的方法比列举式的方法好,对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类别做出明确规定。把免税和扣费额统统列出来,凡是没有列举到的就要纳税。
(二)调优税率结构设置。个税边际税率高、累进级数多,税率结构大有改进和完善的空间。低税率、低级数应为个税改革的重点以及终极目标。
最低边际税率最好大于或者等于10%,最高边际税率最好小于或者等于30%,累进税率的级数不宜超过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平均值5级。税级设置定位5级能缩小差距,对高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都公平。
(三)完善费用扣除制度。费用扣除确立家庭标准。尽管改个人纳税为家庭纳税暂时不合国情,却可以将家庭因素转进费用扣除制度中,在原来基础上,加入家庭的消费、个人的可持续发展费用、医疗费等。有了标准后,推行扣费制度区域化。
(四)分类与综合税制结合。分类税制简易,容易征收,有效率,但乏公平。综合税制没有效率优势,公平原则体现得较好。因此,分类与综合结合的混合税制比较简单,且能增进效率。以综合税制为主,分类税制为辅的税制模式较好。
(五)推行征管信息化。征管信息化做得不好,浪费人力物力,增加公务成本。增加网络、电话等便民手段。前提工作是完善征管信息化的法律环境,提升全民缴税的法律意识。国民自行申税缴税制度大势所趋。代扣代缴,导致国民缴税意识淡薄。自行报缴直至发展到为家庭单位缴税,乃至鼠标缴税,一键查询。
[1]崔志坤.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1.
[2]鞠梦然.企业税与个税缴纳 加拿大[J].中国对外贸易,2014,(07).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