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PPP融资模式的创新性和局限性
——以黑龙江省为例
2017-03-07金兴杰于风河姜再学
◆金兴杰 于风河 王 旭 姜再学
试论PPP融资模式的创新性和局限性
——以黑龙江省为例
◆金兴杰 于风河 王 旭 姜再学
PPP融资模式自开展以来就对我国各省市地区的公共基础事业建设带来了蓬勃的生命力。通过PPP融资模式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建设负担,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不过PPP融资模式并不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其局限性也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着的,本文就以黑龙江省为例对PPP融资模式中存在的创新性和局限性进行简单分析和论述。
PPP融资模式;创新性;局限性
一、PPP模式概述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的机构和组织之间合作进行城市基础建设的项目,主要针对的就是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公用事业设施。在PPP融资模式之下,政府和私人机构能够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对项目进行共同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应用PPP融资模式之后,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融资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尤其是对政府的角色换位上起到了重要的创新作用,不过因为我国目前的PPP融资模式尚处在起步的阶段,因此局限性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我们在研究之中对其进行完善。
二、PPP融资模式的创新性
在PPP融资模式下政府的角色得到了创新。早先在传统融资模式之下的政府,是以规范者和特许授权者的身份来参与项目工作,而企业则属于被授权者,从这一方面上来看,在传统的融资中政府是压制着企业的。而在PPP融资模式之下,企业的地位得到了较好的提升,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开始平等。在整个项目的运作过程中,企业和政府之间能够达成合作伙伴的关系,并进行相互的监督和管理。以黑龙江省为例,在黑龙江省某桥梁建设中,黑龙江省政府就与当地的桥梁建筑企业签订了PPP项目合作协议,在桥梁建设完成后,该桥梁承建单位将拥有二十年的运营时间和部分土地的开发权。从PPP融资模式的组织运作方式上来看,传统的项目组织运作中企业参与的运作时间较少,前期的大部分工作都是由政府进行操办的,企业只不过是按照政府的指定技术来进行施工,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技术的创新。而在PPP融资模式之下,企业有权利参与到前期的设计中去,企业的积极性得到了较好的提升,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也能够良好的应用到项目之中去。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上来看,对于一个项目而言,风险因素是项目融资模式的成败关键所在。
三、 PPP融资模式的局限性
PPP融资模式在我国的运用可以说还是处在起步的阶段,虽然说应用上优势比较明显,但是局限性问题也存在很多。首先来说,PPP项目组织比较庞大,因此在进行管理上需要消耗大量的管理程度且不易进行管理协调。其次,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投资一般很大,参建的单位也很多,这就使得很多参建单位的利益达不成一致,不同的利益方在进行运作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分歧,而这些分歧如果得不到良好的沟通和解决的话,就必然会对项目的运转带来较大的压力。比方说黑龙江省某市区市政府与当地某农业种植企业签订了PPP项目合作协议,而项目合作的内容则是对该市区的一片荒山进行开垦,在这时,因为开垦荒山需要大兴土木对山脚的农民农田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代表民众意愿的参建单位就提出了控诉,由于控诉得不到较好的回应,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就选择破坏道路组织车队上山,这样的做法带来的是该项目滞后很长一段时间,并且重新修路又带了一大笔的支出。第三,在PPP融资模式之下,政府的职能很难被确定,在传统的融资中政府是作为经营、投资、管理者的身份存在,而在PPP模式之下,政府的这些职能被混淆,很大程度上不利于项目的监管开展。很容易出现滥用职权和过度监管的情况。
四、改善PPP融资模式局限性的对策
对于PPP融资模式的局限性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来进行改善。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PPP融资模式的立法建设,要通过建立起良好的法律法规来保障PPP融资模式下的各方权利和责任能够良好的履行。对于我国PPP法律体制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可以通过建立起PPP投资融资体系、PPP合作管理体系等方面来从法律的角度上对政府部门和企业进行约束,尽可能的为双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采取法律的方式进行解决。
[1]左鑫.试论PPP融资模式基础建设各阶段的风险因素[J/OL].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徐兰英,王丽娜.试论PPP融资模式的创新性和局限性[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03):35-36+44.[2017-09-12].
课题名称:黑龙江省PPP模式下衍生的会计问题研究
黑会学字〔2017〕6号按照省会计学会《关于黑龙江省会计学会申报2017年度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的通知》(黑会学字〔2017〕5号)要求,经审查,列为2017年黑龙江省会计学会重点科研立项课题73项,2017年度省会计学会确认会计科研立项课题及课题组成员名单中的序号65。
课题立项的基本情况说明:PPP模式在我国成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热点,然而在各种PPP模式应用过程中衍生出各种会计问题,财税规范处理问题,而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PPP会计核算及税务的专门性文件,因此本文根据目前的我国PPP的实际现状从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研究PPP模式下衍生的会计问题。
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1.资产权属;2.价调整模式下具有期权性质如何进行会计核算;3.资产移交有价与无价的处理;4.资产证券化的处理;5.对价的分配原则;6项目风险的分担机制;7.项目公司运作的财税问题分析;8.ppp项目相关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建议
(作者单位:金兴杰、于风河,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王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姜再学,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