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童《黄雀记》中的女性成长叙事
2017-03-07高莹莹刘丁榕
高莹莹,刘丁榕
(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苏童《黄雀记》中的女性成长叙事
高莹莹,刘丁榕
(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苏童的《黄雀记》从滞留的少女心理、蜕变的女性身体和回归本真的存在3方面叙述了一个女性的成长历程,呈现了仙女从青春到中年20余年的残酷现实境遇与悲剧命运轮回。通过文本分析,深入了解一代人的精神困境,体会作者在哲学意义上赋予“白小姐”的灵魂出路以及在罪与罚、宽恕与拯救中对人内心深处灵魂的叩问。
苏童;《黄雀记》;滞留;蜕变;本真
网络出版时间:2017-02-28 14:39
苏童擅长写青少年的成长故事,而且对于少年成长始终具有饱满的热情与深刻的叙事力度,正如他所说,“我回顾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发现自己对世界感触最强烈、最文学化的时期就是青少年时期”[1]19。在《桑园留念》《城北地带》《刺青时代》以及《舒家兄弟》等一系列青春成长小说中,苏童摒弃了宏大叙事的历史构图法,转而关注少年成长过程中孤独、忧郁、迷惘与焦虑的人生体验。在《黄雀记》中,他再次呈现了仙女从青春到中年20余年残酷的现实境遇与悲剧的命运轮回,又回到了“香椿树街”,也许“愈是对现实沉重的焦虑与迷惘无以排遣,则愈是对童年记忆与成长体验执着地返顾”[2]。小说描绘的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的20年正是中国社会最动荡不安与复杂多变的时代,苏童透过3个少年的成长轨迹清晰地展现了一代人的精神困境,他似乎把整个世界都搬到香椿树街,在罪与罚、宽恕与拯救中对香椿街上的人内心深处的灵魂进行叩问。其中仙女(10年后的“白小姐”)的成长可谓波澜起伏,从一个泼辣骄纵且自私的小女孩儿成长为一个庸俗势力的风尘女子,而后又回归到本真的存在。她的生命由一个又一个男性编织的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难以逃离的怪圈构成:在创伤中成长,又在创伤中寻求生命的意义与灵魂的出路。
一、滞留的少女心理
在少年的成长道路上,父爱是一柄保护伞,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保护,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少女在成长阶段更需要强大有力的父爱支撑。在苏童的部分作品中,很多女性的生存都处于一种“无父”的状态。“无父”状态下,未曾谋面的父爱不仅没有带给少女双重保护,反而加重了她们的自卑与自我保护意识。所以,她们性格上存在缺陷,在遭受创伤并被抛向社会过程中所经历的内心的矛盾挣扎与灵魂碰撞更为猛烈和尖锐。《黄雀记》中,仙女就是“无父”的典型代表:父母缺失,被人领养,性格泼辣,骄纵野蛮,极端自私。她的愤怒总是“来历不明”,眼神也总是在粗暴地驱逐别人,但她有极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当保润第一次出现在她的视野中,她感到陌生而惶恐;当仙女被柳生强奸,她几近崩溃;直到保润背黑锅入狱,仙女出走,仙女已非昨日的“仙女”。10年后归来,仙女早已不复存在。“白小姐”作为10年成长的空洞符号续接了其少女时代的成长道路。
戴锦华在评论相关作品中关于“成长”的故事时说:“‘成长’的故事,不仅意味着‘健康’地长大,跨越‘青春的阴影线’走向成熟,而更多地意味着‘阴影线’上的滞留,意味着难于告别甚至无法告别的‘青春’,意味着痛楚、骚动、绝望、挣扎、互虐与自虐;更多地意味着一个被一再延宕的‘成长’——成功地加入社会的机遇和面临‘成长’时的无限退缩和迷惘。”[3]176-177仙女的“成长”故事就是一种延宕,当其身体受到侵犯被动地跨越“青春的阴影线”走向成熟时,她的心理依然停留在那道阴影线上,她无法告别自己残缺而不明朗的青春结局,但最终被绝望而无力挣扎的疼痛感与羞耻感逼迫出走。出走是踏入社会的开始,同时也意味着自我救赎与成长修复,在退缩与前进之间徘徊游移,在拒绝成长与被迫成长的矛盾心理阴影线上无限地延宕成长。
肉体的侵犯在仙女平静的生活中是一次偶然事件,表面上加速了仙女的成长,而在其心理上却是一场无期限的成长滞留与延宕。在她还没想好怎么去面对社会时,自己就已经被改写、定位及塑造为一个风尘女子,瞿鹰、庞老板和郑老板不过都是她成长历程中的过客。她于浮华喧嚣中挥霍自己的肉体,撕扯并扭曲自己的灵魂,却全然是一种无意识的精神状态与行为方式。她的心理尚未接纳已经成熟的肉体,而在面对难以摆脱的身体欲望与物化为商品的身体价值时,其成熟的肉体却一遍遍敷衍与蒙蔽她的心理,潜藏的心理依旧滞留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认识自我的最初阶段——“镜像阶段”。10年后保润狱中归来,“白小姐”在他的眼中依然是那个出淤泥而不染的仙女,记忆中仙女的成长是一个被延宕了10年的成长。某种程度上讲,出狱后保润眼中的仙女就是其自然成长过渡的另一种镜像表达,这种镜像表达与仙女自我认知的最初阶段是一致的。
二、蜕变的女性身体
社会性别体系的“规范”作用往往会对女性的命运产生深远影响。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性别体系的控制下,女性的成长并不能“自给自足”,而必须在男性的干预和引导下才能完成。“在她的命运中,他人的干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说,如果这种行动采取另外一种方向,就会造成完全不同的结果。决定女人的并不是她的荷尔蒙或神秘本能,而是她的身体以及她同世界的关系,通过他人而不是她自己的行动得以缓和的方式。”[4]820仙女的命运一直受男性干预,少女时代肉体受到侵犯,10年间做郑老板的公关小姐,被辞退后回酒店当歌女,还以肚子里的孩子为赌注获取台湾富商的巨额财富。男性让她体会到肉体的诱惑与物质的满足,同时也将她的心智引向成熟。在社会环境的外力逼迫下,随着对自我认知的愈加深刻,她逐渐冲破了镜像阶段的自恋表达,于慌乱迷茫中接受了他人和社会对其命运的改写和身份的塑造,在越过阴影线的一刹那蜕变成另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女人,并使得滞留的少女心理获得了超越肉体成长经验的感悟,以含着泪的微笑与社会握手言和。这是与现实人生的一场延宕了10年之久的和解,也是与未来命运的一场始料未及的和解。如苏童所说:“从仙女到“白小姐”,是同一个人随时代分裂整合的形象。她的身上集合了人与社会的诸种矛盾,在创伤中成长,还未能遗忘创伤,未能解决矛盾,已经随波逐流,与现实握手言欢了。”[5]仿佛仙女一夜之间成了“白小姐”,是肉体的创伤使她一夜成长,尔后那还未遗忘的旧伤叠加着新痛布满了其生命的血丝纹理,就像张爱玲所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在被社会抛弃伤痕累累时她只是恨,恨死了这个世界,但她对于这场宿命式的悲剧更多地是无意识的逃避与被动的承受,逃避与承受的结果则是与世界达成温柔的和解。
肉体的体验是女性成长过程的必经阶段,也是建构女性和他人与社会关系的基点,在肉体的体验过程中无意识地按照男性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将自己安放在客体的位置上,自觉物化则使女性成长误入歧途。仙女在男性的干预中将自己物化为商品,从而一步步走向堕落:为郑老板做公关小姐使她意识到女性肉体的商品价值;在台湾富商庞老板的诱惑下不仅使自己物化为商品出售而且以肚子里的孩子为筹码作期货交易;在真爱瞿鹰面前因为没有获得商品利益毅然选择离开;最终因为怀孕丧失肉体的商品价值,且在郑老板的讨债追逼下逃离。当整个社会抛弃她时,她只能在曾经给她造成伤害的柳生那里获得一份归属感。她再次回到香椿树街,在柳生的安排下住在保润的老房子里。柳生死后,她遭到众人围攻,最后在河道里产下红脸婴儿完成了自身的救赎。穷途末路的“白小姐”体会到:“她是一个囚犯。她是一个胎儿的囚犯。她是一个人质,是一个模糊的未来的人质。她也是一件抵押品,被命运之手提起来,提到这个陌生的阁楼上。”[6]256她的身体以生产的方式拒绝了原来的自己,她不再是囚犯,不再是人质,也不再是抵押品。她被命运之手提起又被安稳地放下,红脸婴儿的出生帮她完成了超越肉体意义上的灵魂的救赎。就此,她与这个世界温柔地和解了,仿佛两不相欠,再也找不到藕断丝连的理由。
如果说保润与柳生的不良干预是仙女悲剧命运的开始,导致仙女堕落为风尘女子“白小姐”,那么当“白小姐”被世界抛弃落魄归来,柳生替其讨债且在她怀孕无家可归之时为其安排住处并照顾她,保润也因其怀有身孕而放弃向她报仇,则是对“白小姐”命运的良性干预,给“白小姐”一个重生的机会与救赎的理由,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妖娆的“白小姐”终会回归本真,相对再次入狱的保润与被保润杀害的柳生而言,“白小姐”归于苍白的命运便显得弥足可贵。
三、回归本真的存在
海德格尔将人之在世视为一种“被抛”状态,即无根无据而又无所归依。因此,社会现实并不能赋予人的存在以意义。倘若一味要从其中寻找意义,就必然会为其所“困”,陷入“沉沦”状态,亦可称为“非本真”地存在。唯有超越这些被伦理与物质所“囚困”的社会现实,才能“本真”地存在。“白小姐”在产下女婴之前一直都处于这种“沉沦”状态,而在产下女婴完成自我救赎之后才走向“本真”的存在。其最后一次出走正是“本真”存在状态下的一种“决断”,她担负起了“自由选择”的使命,从而真正达到“向死而在”。
10年蜕变历程,仙女成长为妖娆的“白小姐”;繁华过后,一纸苍凉忧伤,平凡而庸常的生活倒成了她最大的奢望。她生命中唯一一次低下头问柳生愿不愿意娶她,而柳生的回答令她伤透了心。在经历了社会生活的变动和命运人生的波折后,那种游戏人生的浮夸以及虚无苛刻的欲望早已被消磨殆尽,人的本真状态被自己慢慢挖掘出来,固定平稳的人生与琐碎庸常的人际关系成为了一种终极需要与心灵慰藉。“白小姐”的命运不由自主地从一个提着绳子的男人手里传递给另一个男人,没有落地的绳子,只有悬置的生命和漂浮的灵魂。这条绳子由柳生牵起而最终又落到了他的手里,之后柳生对她的照顾始终是出于一种心灵救赎与自我悔过的目的。柳生拒绝了“白小姐”也就间接把她推向自我救赎的边缘,而整个世界的拒绝则是她自我救赎的直接因素,除非灵魂重生否则她无法获救。柳生死后,她遭到众人的围攻,整个香椿树街在拒绝她,整个世界也在拒绝她,只有河水挽留她。河水包裹她的身躯,洗涤她的灵魂:“她看见自己绛紫色的魂,一绺一绺散开的魂,一绺一绺绛紫色的魂,它们缓缓上升,与天上的白云融合在一起。”[6]299“白小姐”在水中找回了自己丢掉的灵魂,在水中追悔往日的罪过,在水中接受末日的惩罚。而当她准备迎接死神时,死神的手却以水的形态托举着她,迟迟不肯放下,是因为那个无辜的婴儿:沉重的孩子在惩罚着她的肉体也在训诫洗涤着她的灵魂。“她接受河水的训诫,洗一洗吧……孩子,好好洗一洗,我们洗一洗再死吧。”[6]300这里的河水代表洁净与重生,清洗的不仅是身体,还有早已失去的不堪重负的肮脏灵魂。在水中她找回了本真的自我和灵魂,曾经消失的仙女又回到了香椿树街,善人桥和民工如同产房和医生拯救了“白小姐”和她的孩子。孩子作为她的身体给予世界的唯一馈赠与灵魂得救的唯一媒介,将她对世界全部的恨温柔地化解了,她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灵魂。
找回了灵魂的“白小姐”在昏迷之前保持了罕见的清醒,她说自己愿意死但她的孩子不能死,回忆起先前想要放弃孩子做引产手术以及把孩子当作期货来获取利益的罪恶行为,她觉得自己的灵魂如雾霭般轻盈,而自己的身体却如此沉重。她产下了红脸婴儿,在河水中受到洗礼、得到救赎以及回归本真,她在婴儿的出生中重获自由,不仅是身体的自由,更是灵魂的自由。她把孩子留给保润的祖父,那个比任何人都活得长久的祖父。她最后的消失意味着其踏上了寻找之路——透过自己的灵魂去寻找自由。
“白小姐”的成长道路实际上是在一次次出走与归来间完成的:第一次因为诬陷保润强奸而出走,第二次因为躲避郑老板而出走,这两次都是被迫意义上的出走,而第三次出走则是自觉地出走。在历经人世的种种变故之后,“白小姐”终于由“生产”这个导火索本真地“向死而在”。此时的出走并非如前两次一样为了摆脱现状,也并非为了寻找一个更好的归宿,而是表现了一种对生命的“大彻大悟”的态度。如果说前两次出走是为了寻找避难所的话,那么第三次出走则是寻找终极的存在的意义,且该意义正是出走本身。
[1] 苏童.苏童王宏图对话录[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3.
[2] 顾江冰.混乱时代中的迷惘——解读《黄雀记》的男性意象[J].名作欣赏,2014,(12):66.
[3] 戴锦华.涉渡之舟——新时期中国女性写作与女性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 波伏娃·德·西蒙娜.第二性[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
[5] 苏童,傅小平.我坚信可以把整个世界搬到香椿树街上[J].黄河文学,2013,(10):72.
[6] 苏童.黄雀记[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 张盛男)
The Narrative of the Growth of Female inHuangQueJiby Su Tong
GAO Ying-ying,LIU Ding-rong
(School of Literature,Shaanxi Sci-Tech University,Hanzhong,Shaanxi 723000,China)
HuangQueJiwritten by Su Tong presents a fairy’s growth from a young girl to a middle-aged woman,going through a lot of tragedies and suffering during twenty years.The paper describes the process of a female’s growth from three aspects:the unchanged psychology of the girl,the growth of a female body and the return to the real existence.Su Tong not only philosophically seeks a way-out for Miss Bai’s spirit,but also presents the spiritual dilemma of a generation,digging deep into man’s bottom of the heart from crime and punishment,forgiveness and salvation.
Su Tong;HuangQueJi;retainment;growth;the real existence
2016-05-26
陕西理工学院校级创新基金项目(SLGYCX1514)
高莹莹(1988-),女,安徽蚌埠人,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
I 207.425
A
2095-462X(2017)01-0016-004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3.1415.C.20170228.1439.026.html